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市政养护、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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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邀 请 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二一二年一月目 录招标文件第一部分3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三章 服务需求7第四章 评标办法27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2第五章 投标人须知32一总 则32二招标文件3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6四投标文件的递交38五开标与评标39六定标与签订合同41第六章 采购合同4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5一开标一览表47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48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49四投标函50五投标分项报价表51七养护、保洁服务方案53八服务承诺54九投标人的车辆、设备清单及证明资料55十有关证明文件55投标授权书56联合体协议
2、57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托,现对“ ”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概算:541.49298万元/三年。4、项目内容:合肥经开区新港工业园市政养护、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或联合体的主投标方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试三级),经营范围须涵盖保洁或垃圾收集、运输及清扫;4、本项目须配备具有
3、市政二级建造师及市政二级建造师(园林绿化临时执业证书)资质的项目经理各一名;5、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及设备、材料存放场所(投标人在区内无以上场所的,须承诺中标后在区内设置),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区内设立分公司;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区内设立项目部;6、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市政养护业绩、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园林绿化养护业绩(或不低于5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绩)及至少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道路清扫业绩证明;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三、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1、报名时间:2012年1月20日9:00至2012年2月7日17:00止2、招标文件价格:免费3、报名方式:(1)本项目只接受被邀请单位报名投标;(2)投标人请在开标前,携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换取投标保证金票据,并交投标文件接收人验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六、联系方法单位: 地址: 本项目联系人: 报名、咨询及图纸、光盘资料领取联系电话: 七、其他事项说明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2、领取了
5、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合肥经开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相关情况予以处罚。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 2委托人 3集中采购机构名 称: 地 址: 开户银行:交行繁华支行账户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专户帐 号:3413110000101490032404项目名称 5项目编号 6项目性质服务类7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8包别划分不分包 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服务需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10联合体投标允许 不允许1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2服务地点合肥经开
6、区新港工业园,详见需求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1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8条15答疑2012年2月6日17:00时前接受书面答疑,同时请提交一份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至下述邮箱:427751080,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及时通知被邀请单位领取,澄清、更正或更改材料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16勘察现场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17标书份数及要求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提交。18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19开
7、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2月8日10:00开标地点:翡翠路398号2402开标室20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21本项目提供的其他资料无 光盘 电子版清单2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期限:合同签订后叁年。收受人为采购人、委托人、采购中心,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2条24采购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占贤楷0551-368371525移交1、园区现有道路清扫保洁一次性移交,市政养护和绿化养护根据市政道路竣工验收和保修期具体情况分批移交养护。付款按照实际移交养护量进行结算。2、在合同有效期内新增清扫保洁、市政养护和绿化养护内容,按照增加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位清单报价中的相应单价进行调整
8、。26其他无第三章 服务需求一、招标范围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新港工业园范围内的市政养护、绿化养护和清扫保洁。现状包括青龙潭路(铁路专用线南-派河桥)、云谷路(肥光路-莲花西200米)、蓬莱路(区界-云谷)、卫星路(青龙潭路-桃枝路)、紫石路(蓬莱路-青鸾路)、桃枝路(云谷路-卫星路)等。具体详见清单附表。具体面积最终由开发区建发局、财政局、城管局、新港工业园办事处及中标单位共同确认的实际量为准,承包期限为叁年,投标人须现场自行踏勘,详见招标清单。二、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要求:1、本项目须配备具有市政二级建造师及市政二级建造师(园林绿化临时执业证书)资质的项目经理各一名。中标人所有管
9、理人员清单需用书面材料报采购人备案,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将暂扣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件原件至服务期满。2、在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有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及设备、材料存放场所(投标人在区内无以上场所的,须承诺中标后在区内设置),外地企业须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区内设立分公司;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在区内设立项目部;3、若联合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招标公告及上述有关要求,同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责任主体单位和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4、有相应的设备。市政所需设备:挖掘机、破碎机、切割机、扫雪机、振捣棒、灌缝机、小型压路机、移动发电机组、冷热再生机、夯实机、文明施工各类围挡设施等;园林所需设
10、备:水车(吨位10吨,至少2部)、水泵、割灌机(至少4部)、绿篱机(至少2部)、烟雾机、喷雾器(至少2部)、锯子、梯子、各类修枝剪等;道路清扫所需设备:8吨以上大型机械清扫车(具有洒水、降尘、防遗撒等功能,至少1台)、道路冲洗车(吨位5吨以上,至少1台;垃圾收集运输全密闭小型运输车辆(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洒液滴漏等功能)等。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以上设备用于本项目,以上设备的数量及标准不得低于所需设备要求。且须承诺,以上设备在维修保养期间,须有同等型号以上产品,确保养护作业不断档,应急时,设备须保证一个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设备的证明材料(数量按上述要求):挖掘机、小型压路机、
11、水车、机械清扫车、道路冲洗车、全密闭小型运输车。证明材料体现形式:购买发票、车辆行驶证、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拟新购置设备须提供采购合同或意向性采购合同,待中标后10日内将正式发票或行驶证上报至采购人备案。其中10吨以上水车、8吨以上清扫车投标单位必须为自有,不得租赁。其他须知:5、本项目为一个包: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有人员工资及社保等费用不得低于以下合计:1、工资1010元/人月, 2、社保费用及医疗救助金:单位部分553元/人月。如遇政府调整相关工资标准或社保基数按实际发生缴纳)。3、劳保:共计50元/人.月。各类养管人员定人定岗,人员为固定养护人员,不得从事其他事务,并提供劳动力安排计划
12、表,统一着装,环卫绿化服装每年不少于1套(含冬、夏娤),标识明显,业主方不定期对出勤情况检查,并纳入养护考核。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拟用工的数量及分配情况,并明确担任本项目的所有管理及技术人员名单,包括:项目经理(1名),安全员、质量员、现场管理员(至少3名)、园林绿化高级技工(至少1名)。为确保养护期内管养人员配备到位,招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将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严格根据合同及考核管理办法等约定采取处罚措施。具体养护及保洁人员配备要求见下表:园区市容“三位一体”养护保洁人员最低人数表 数量面积(平方米)最低标准一线保洁养护最低要求人数(不含管理、技术岗人员)范围 项目道路保
13、洁面积627171人/10000平方米63新港工业园绿化养护面积304313人/10000平方米30说明:(1)、此人数仅是针对园区的现状进行测算的阶段性结果; (2)、投标人进行人员测算时须到现场实地考察并考虑实际情况; (3)、合同履约期内,养护面积如发生变化,中标人须及时增补人员,且配备数量不得低于上表最低标准。(4)、市政养护人员投标人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自行配备。7、中标单位在合同期一年内累计3次月考核低于及格分(80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同期内,如因相应的设备、人员和车辆未达到要求从而导致在一系列重大活动、接待和突击性、指令性任务中违反上级主管单位指令并产生严重后果的,采购
14、人有权终止合同。8、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如有疑义,可于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9、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按单位综合养护单价法报价,即按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单位报单位综合养护单价,并汇总投标总价。养护期内如养护量有调整,综合养护单价不变,按实际养护量及实际养护时间结算。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含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车辆设备使用及维护费、消耗品、油费、管理费、利润、各种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注:未发现的投标遗漏视同此遗漏已经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签订合同时不得增补。)10、投标人一旦中标,其养护范围内养护量
15、的增加与减少均按照城市管理局审批的文件,于下月按照中标单位清单报价及优惠政策进行动态的核增与核减。11、保洁的范围为项目围墙到项目围墙(没有项目围墙的保洁范围为红线到红线);所有主次干道机动车道路必须做到100%机扫。12、不接受总价优惠形式,所有优惠价均计入报价清单内。13、本次招标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内应与后期接收单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14、本次招标,中标人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办事处签订合同。15、报价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及服务清单中的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三、管理要求(一)通用标准1、中标单位应当编制快速处置应急预案,成立抢险小组,确定责任人
16、,建立相应的快速处置流程,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区时限要求完成抢险任务。2、时刻树立和加强防灾抗灾的意识,做好防灾抗灾的准备工作。在灾害来临前加强管理,派专人进行检查,对树木合理修剪,做好护树工作。在接到灾害预报通知时,主要管理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并保证通讯畅通,调集人力、机械设备及材料随时候命。灾害期间,发现树木等设施危及人民安全和影响交通的,要立即予以清理,疏通交通,及时排涝。灾害后及时补好残缺,进行扶树,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保证两天内恢复原状。3、中标单位应当加强巡视,在巡视中发现有私开道口、私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接用市政电源、悬挂广告、占用绿地、破坏绿化等违章违法行为,应当积极主动予以制
17、止并控制现场,同时报采购人,配合做好违章违法行为处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存档。4、主干道或绿化路段每日至少巡视二次、次干道道路或绿化路段每日至少巡视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针对特殊路段相应增加巡视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5、巡视中发现由于市政设施(含排水检查井、收水井)损坏、遗失或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车辆行人交通安全隐患时,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现场安排专人看护,主干道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次干道必须在48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不得超过72小时,同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修处理,通知交警部门协助疏导交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采购人。发现养护范围内窨井盖丢失和损坏的,需在2小时内恢复到位;非区属养护范围内的窨井
18、盖丢失和损坏的,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合肥市窨井盖处理中心。发现绿化苗木受损、残缺及死亡等,应及时清除并做好资料备案、并在四日内补植完成(影响交通安全或者景观效果的应当日内消除并恢复完毕)。6、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养护作业人员在养护施工时应当统一着装,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装和防护帽,并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及合经区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规范设置规定要求在养护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对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并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夜间应设置黄色频闪警示标志,以确保养护实施路段的施工安全及行车安全。特殊情况的养护作业必须按照
19、开发区统一部署要求执行。7、中标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养护作业现场应干净整洁。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现场的各种设施、材料、设备器材、苗木等物料、应当定点存放。禁止在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8、中标单位在养护施工时应当保护地下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的完好。如确需暂时损坏或变更市政设施的,应当经权属单位同意后,报城市管理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完成后须请权属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同时做好记录备案工作。9、中标单位在养护期内根
20、据项目道口开设、道路挖掘、市政设施迁移、绿化移植、户外广告设置、渣土拉运等城市管理局审批的各类许可,做好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同时负责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其施工范围、质量、时限以及安全文明作业,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城市管理局进行违章查处。达到审批限期的,督促责任单位恢复原状。涉及拆除的设施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至城市管理局指定的存储地点。10、中标单位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等期间按要求完成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11、基础资料、台帐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1)每天做好详细的巡查日志的登记工作,以备采购人不定期抽查。(2)每季度初制定对绿化春、夏、秋、冬四季绿化专项养护计划,上报采购
21、人,作为考核依据。每年年底向采购人报送本年度的养护总结和下一年的养护计划。(3)中标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市政设施检测和普查,在每月初有针对性的自行编制安排所管辖范围内的养护实施计划,并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养护计划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实施计划,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本月的工作完成情况,交由采购人审定,作为考核依据。(4)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应当及时做好维修纪录,对有关市政设施养护的计划、统计、竣工档案等信息资料应按相应的管理规定进行整理。(5)中标单位应于每年2月份和8月份将绿化养护和绿化生长情况的报告报送至采购人,以及春秋季绿化调整实施建议。(6) 每个季度末完成本季度绿化苗木、范围等养护基础资料
22、数据更新(并包含绘制绿化现状的CAD图纸),上报采购人备案。(7)其他采购人要求的按期上报的报表台帐等。12、中标单位对来电、来访情况要以书面形式留存,并立即组织处理,以相应的形式给予答复;不能及时处理的应当列入处理计划,同时向采购人汇报,不得隐瞒不报。13、中标单位必须随时掌握路况、交通、植保、气象等最新动态信息。14、中标单位必须设有专门的、固定的市政、绿化和保洁巡查队伍(4人以上)。15、中标单位做到一级养护管理,接受城管局、新港工业园二级监督。(二)清扫保洁1、负责道路和绿化带、桥梁、公共广场、护栏等的清扫保洁。根据园区实际,道路清扫保洁应采取“人机结合”,机动车道采用机械清扫作业,机
23、动车道以外采用人工作业。2、负责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和保养。3、负责将清扫的道路垃圾运往指定的地点(严禁将清扫保洁道路外的垃圾混入)。4、负责机械清扫作业质量的监督、检查。5、负责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时支付环卫工人工资及福利,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6、负责配合做好市、区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境卫生工作。7、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适时组织对道路进行洒水。8、路面清扫要做到路见本色,无明显砂石、泥土,废弃物单项控制指标为:果皮(片/1000)纸屑塑膜(片/1000)烟蒂(个/1000)痰迹(个/1000)污水(/1000)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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