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工程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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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S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SJ/T -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electronic billing information systems(征求意见稿)- 发布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engineering of central air conditioning electronic billing in
2、formation systems SJ 主编单位: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出版社2011 北京前 言集中空调已在各类建筑领域中普遍应用,集中供冷(热)和分开使用是集中空调的特性,集中空调分户计量、按量收费是建筑节能的必要环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尚未国家标准,为保证集中空调计量收费的公平合理,规范和指导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2009年第二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09260号)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集中空调电子
3、计费信息系统工程技术规范。本规范共7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设计、安装、调试、验收等。本规范经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并发布实施。本规范技术归口单位为信息产业部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技术归口单位或规范编制单位,以供修订时参考完善。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郑州春泉暖通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目 次1 总则12 术语和符号23 基本规定44 设 计54.1 一般规定54.2 环境要求54.3 电气要求64.4 数
4、据传输64.5空调表选用64.6当量空调表选用64.7区域管理单元74.8计费管理信息平台84.9通讯网络85 安 装105.1一般规定105.2进场检验115.3空调表安装115.4当量空调表的安装125.5区域管理单元的安装125.6计费管理信息平台的安装125.7通讯网络的施工136 调 试156.1一般规定156.2调试准备156.3 系统调试156.4 系统试运行167 验 收187.1 一般规定187.2 中间验收187.3 竣工验收18附录A M-BUS或RS485通讯协议20附录B 当量空调表计算模型27附录C 直接能量计量仪表公称直径对应流量参数28附录D 计量收费计算方法2
5、9附录E 工程实施及验收控制记录30附录F 竣工验收35本规范用词说明371 总则1.0.1 为了贯彻建筑节能领域的能源监测、能源审计和能耗分析,落实国家节约能源的要求,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在实施公共建筑节能、居住建筑能耗监测数据采集基础上,加强建筑内部集中空调的能源计量和能耗分析,促使人们对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主动节能意识的培养和节能技术的应用,规范集中空调能耗计量数据采集过程中的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液态水为能量输送介质的集中空调系统。1.0.3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6、B50300配套使用,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 术语和符号2.0.1 能量计量energy metering 本规范中的能量计量专指集中空调系统的冷、热量计量。2.0.2 能量计量仪表energy metering meters本规范中的能量计量仪表专指用于集中空调系统的能量计量的仪表,分为空调表和当量空调表两大类。2.0.3 电子计费信息系统(EBS) electronic billing information systems由计量仪表、区域管理单元、计费管理信息平台和通讯网络组成的计量收费管理系统。2.0.4 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cen
7、tral air conditioning EBS由能量计量仪表、区域管理单元、计费管理信息平台和通讯网络组成的集中空调计量收费管理系统。2.0.5 计费管理信息平台 (BMP) billing management information platform在集中空调计量收费管理软件支持下实现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包括计费主机、计算机、打印机、UPS电源和操作台柜等。2.0.6 通讯网络communication network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通讯网络包括计费管理信息平台到区域管理单元的一级通讯网络和区域管理单元到能量计量仪表的二级通讯网络。2.0.7 空调表 (AHM) air con
8、ditioning heat meters由配对温度传感器、流量计和能量积算仪(或能量计算器)三部分组成,直接计算出集中空调系统或设备所消耗的冷量或热量的能量计量仪表,根据流量计类型主要分为三大类:机械式、电磁式和超声波式,在采暖领域称为热量表或热能表。2.0.8 当量空调表(EAHM) equivalent air conditioning heat meters通过监测集中空调系统的特定参数,按设定的计算模型计算出所有空调单元的能耗计算值,并按比例分摊集中空调的实际总耗能量的能量计量仪表。2.0.9 温差 temperature difference集中空调能量交换系统或设备出口温度与入口
9、温度的差值。2.0.10 流量传感器 flow sensor安装在集中空调能量交换系统中,用于采集集中空调水流量并输出流量信号的部件。2.0.11 温度传感器 temperature sensor 安装在集中空调能量交换系统中,用于采集集中空调水的温度并输出温度信号的部件。2.0.12 配对温度传感器 temperature sensor pair在同一空调表上,分别用来测量集中空调能量交换系统的出口和入口温度的一对计量特性一致或相近的温度传感器。2.0.13 能量积算仪 calculator接收来自流量传感器和配对温度传感器的信号,进行能量计算、存储和显示集中空调系统所交换的能量值的部件。2
10、.0.14 基本单价(FUP) foundation unit price用户应交纳的、维持集中空调最低负荷情况下正常运行的基础性费用单价。2.0.15 计量单价(MUP) metering unit price用户按实际计量出的集中空调消耗的能量值所应交纳的费用单价。2.0.16 使用费用 using charge 用户应交纳的计量费用和基本费用之和。2.0.17 欠费管理功能 function of arrearage management用户因没有按时交纳费用,由手动或系统自动实施的关闭功能。2.0.18 计量失效报警功能 function of metering failure ala
11、rm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应输出的报警提示功能。2.0.19 区域管理单元regional management unit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按空调分区分割成若干个区域分别进行管理,且可独立运行的单元。2.0.20 远程监控 remote control and monitor通过计费管理信息平台监控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各设备的运行情况。2.0.21 传输距离 transmission distance 由通讯线路的输入端到接收端的线路长度。2.0.22 电磁干扰(EMI)electromagnetic interference 经辐射或传导的电磁能量对设备或信号传输造成
12、的不良影响。2.0.23 状态采集线(SCL) state collection line当量空调表对计量对象运行状态进行监测的数据采集线。2.0.24 禁用控制线(BCL) banned control line当量空调表对计量对象实现远程关断或闭合的控制线。3 基本规定3.0.1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凡采用集中空调的,集中空调系统的电源应设计独立回路并进行计量,集中空调的冷却水和冷冻水系统应设计补水计量装置;应在集中空调系统各环路及建筑物入口处空调供水管(或回水管)路上设计水力平衡装置,确保各环路水量符合设计要求。条文说明: 集中空调系统电源独立回路的计量和集中空调水系统补水计量是建筑能耗
13、监测的集中空调能耗分项计量的基本要求,也是集中空调费用核算和单价确定的基本要求。3.0.2 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凡采用集中空调的,应在制冷站、换热站和建筑物入口处设计参数监测和冷热量计量仪表,居住建筑应同时设计室内温度调控和分户计量装置,其它建筑根据需要设置温度调控和计量装置。对居住建筑内的公共用房和公共空间宜设置单独的空调水路系统、同时设置相应的冷热量计量装置。条文说明: 本条规定了集中空调计量仪表的设计应用要点,室内温度调控应作到分室或独立空调空间的独立调控,以满足集中空调主动节能的控制要求,集中空调能量计量仪表按经济核算单元设置。3.0.3 能量计量仪表按计量原理和计量形式分为空调表和当
14、量空调表两大类,能量计量仪表生产单位应有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条文说明:集中空调能量计量仪表属于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产品,根据计量产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出的必要性规定,集中空调能量计量仪表列入国家计量器具重点管理目录的必须取得国家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未列入重点管理目录上的应取得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且批准项目明确为用于能量(冷量或热量)计量。3.0.4 空调表一般用于楼栋、单元、楼层等大面积的区域性计量,选用的空调表应适应集中空调温差和水质要求。条文说明:对空调表的选用作出推荐性的应用范围和选用原则。3.0.5 当量空调表一般用于设备或分户能
15、耗的计量。当量空调表的计量值应与计量对象的实际耗能值成正向关系,且将明显偏离部分进行插值处理。条文说明: 对当量空调表的选用作出推荐性的应用范围和应用的基本要求。当量空调表是分配仪表,根据对集中空调监测参数的不同,计量值与计量对象的实际耗能值不一定是正比关系,其与正比关系的偏离度就是其不确定度,规定将其明显偏离部分进行插值处理,是保证当量空调表的计量值不确定度满足计量精度要求,从而保证按当量空调表的计量结果及数据进行费用分摊的公平、合理。3.0.6 能量计量仪表应具有数字传输端口, 数字传输端口应符合欧洲标准EN 1434.3的要求,通讯协议按附录A执行。条文说明: 数据传输端口是能量计量仪表
16、进行系统集成等信息化的基本要求。3.0.7 能量计量仪表的质量检验和仲裁应由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实施。条文说明: 为保证能量计量仪表的准确性、可靠性,保证计量的公平合理,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或仲裁,相应资质一般指具备计量产品检验资质。4 设 计4.1 一般规定4.1.1 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的使用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的设计。条文说明:工程设计应考虑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项目的功能和近远期用户的使用规划。4.1.2 工程设计必须保证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设备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的方便,便于系统的局
17、部变更与功能升级,一般由暖通专业进行方案选型,电气专业进行通讯网络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条文说明: 由于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是由计量设备和通讯网络组成的,考虑到集中空调计量设备应用于集中空调系统,必须符合集中空调系统的的特殊性,所以由暖通专业确定技术方案,电气专业进行通讯网络设计。4.1.3 工程设计应根据建筑集中空调系统设计及末端设备的配置确定设计方案,应选用符合方案要求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选用当量空调表的计算模型应通过主管部门的审查,附录B列出了有效果计时型当量空调表的计算模型。条文说明:当量空调一般用于设备或分户计量,所以需要根据建筑集中空调系统设计及
18、末端设备的配置确定设计方案;计算模型是证明其计量值和实际耗能值是否成正向关系,其偏离正向关系的部分是否进行插值处理的基本依据。4.1.4 工程设计的施工图应包括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控制原理图、安装(接线)大样图等,施工图应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条文说明:对施工图纸提出的内容及可用性要求4.1.5 能量计量仪表必须具有数据通讯接口,能量计量仪表应优先选用下列物理接口:1RS-485接口;2Meter-Bus接口;3无线收发接口。条文说明:对能量计量仪表的通讯接口是组成信息系统的基本要求,由于通讯接口种类繁多,而优先选用的这三种接口应用较为广泛。4.1.6 能量计量仪表应设计安装在物业管理的
19、公共区域,居住建筑不得设计在住宅户内,能量计量仪表安装、维护和后期管理不应受到用户的制约并考虑对集中空调运行的影响。条文说明:由于能量计量仪表是与业主进行贸易结算的计量产品,安装在物业管理的区域方便维护和后期管理,特别是居住建筑户内是属于业主的私密区域,如设计安装在户内将在后期维护管理上必须得到业主的配合并对业主生活造成影响。4.2 环境要求4.2.1 A级环境:户内安装,环境温度:(+5+55);通常湿度;通常电气和电磁状态。4.2.2 B级环境:户外安装,环境温度:(-25+55);通常湿度;通常电气和电磁状态。4.2.3 设备应远离强振源、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的干扰。设备及材料的耐火等
20、级应符合现行国家建筑防火规范等的相关规定。条文说明: 为了保证系统正常工作,对系统设备的安装环境提出的原则性要求。4.3 电气要求4.3.1 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设备对交、直流电源提出的要求,应能给予保证。4.3.2 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应有独立、可靠的交流220V配电电源,低压交流配电系统的接地形式应采用TN-S系统,有条件时可配置UPS供电电源,系统供电电源应接自物业管理的公共用电电源。条文说明:独立可靠的配电电源是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正常、稳定工作的基本要求,系统供电电源接自物业管理的公共用电电源,保证集中空调电子计费信息系统正常所需的电源正常可靠的工作。4.3.3 系统电源
21、的过压保护宜选用放电保护器,低压直流电源过流保护宜选用能够自恢复的保护器。条文说明: 低压直流电源选用能够自恢复的保护器是在安全的前题下,保证计费系统在故障排除后自动正常运行。4.4 数据传输4.4.1 系统宜采用主-从结构的半双工通讯方式。从机在主机的请求命令下执行主机的操作指令并应答,一级通讯网络中计费管理信息平台是通讯主机,区域管理单元是通讯从机;二级通讯网络中区域管理单元是通讯主机,能量计量仪表是通讯从机。条文说明:主从结构的半双工通讯方式是目前主流产品常用的通讯方式。4.4.2 采用主-从结构半双工通讯数据传输的最大通讯速率不小于9600bps;通讯协议符合附录A要求。条文说明:对通
22、讯速率的要求是便于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提高通讯工作效率。4.4.3 一级通讯采用TCP/IP模式通讯的,其通讯规范符合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传输技术导则的要求。4.5 空调表选用4.5.1 空调表的选型应按流量选择,空调表的公称直径和其对应的流量见附录C;设计安装空调表的集中空调系统,其水质应符合工业锅炉水质GB1576-2007的要求。条文说明:明确了空调表的选型依据,并对保证空调表正常应用的水质提出要求4.5.2 空调表的配对温度传感器误差限为0. 1,流量传感器误差限5%,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条文说明:因为集中空调的标准供回温差为5,一般集中空调系统的供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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