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技术指引()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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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技术指引(2009)2009年10月总 则 1.为了统一规范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及审定工作,推进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达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房利益的政策均衡,根据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厅字20058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住宅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地字2002171号)等法津、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本指引适用于
2、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新建职工住宅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评估工作。3.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指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为解决职工住房问题,通过危旧房改造等方式,统一组织建设的向职工出售的新建住房。4.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的新建职工住宅评估,由各单位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按指引规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确定新建职工住宅的基准价格。5.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除应按本指引独立、客观、公正地展开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估价原则1合法原则: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以估价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合法使用、合法交易或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估价。2替代原则:在京中央国
3、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的估价就是参照公开市场上足够数量的类似房地产的近期成交价格,来确定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3估价时点原则: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住房的估价结果应是在评估估价对象价格的时间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4市场与成本相结合原则: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是把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周边类似物业的市场价格以及估价对象在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成本的价格结合起来确定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住房的最终价格。5利润最小化原则:考虑到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的特殊性,即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是旨在解决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在项目价格测算过程中利润应最小
4、化。估价程序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应按下列程序进行:1.接受委托并明确估价基本事项;2.拟定估价作业方案;3.搜集估价资料;4.实地查勘估价对象;5.选定成本法和市场比较法作为估价方法并计算;6.形成报告初稿并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7.估价报告定稿并提交委托方;8.估价资料归档。估价方法一、估价方法选用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价格评估选用“成本法”及“市场比较法”两种估价方法。二、成本法(一)价格构成: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利润三部分构成,又
5、由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是旨在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因此依据利润最小化原则在测算估价对象价格过程中利润应最小化。其中: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取得费、建设成本、管理费以及投资利息。(二)估价计算:房地产价格=土地取得费建设成本管理费投资利息税费1. 开发成本:开发成本=土地取得费建设成本管理费投资利息(1)土地取得费:包括征地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土地取得的相关续费及税金。(2)土地取得费的选取:通过对北京市各区域居住用途地上物拆迁安置补偿及农地征用费用的调查; 参照北京市基准地价(2002年),并把各级居住用途土地楼面熟地价同楼面毛地价的差值进行分析比较;
6、结合北京市2003年、2004年度已经发生的各级居住用途土地价格的多宗案例分析。综合上述调研分析最终确定:土地取得费收费标准单位:元/建筑平方米土地级别土地取得费土地级别土地取得费一级3000-3900六级600-1100二级2500-3300七级350-650三级1800-2700八级110-350四级1400-2000九级80-110五级1000-1500十级50-80(3)建设成本:依据现行的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建造房屋及附属工程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费、建筑工程安装费、大市政、小市政及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标准结合项目结构、设施设备、装修情况
7、合理取费。工程其他费用:按照北京市建筑工程费用(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工程其他费用合计不超过建安成本的6.5%。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以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费与工程其他费用之和的10%-15%计算。 (4)管理费: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2503号),管理费应不超过土地取得费、建设成本之和的2%。(5)投资利息:根据在开发过程中所进行的投资,按照中国银行贷款年利率,按土地取得费、建设成本及管理费之和的5.58%单利计算。2.税金:包括印花税等其他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合计取不超过开发成本的2%。3.估价结果:取开发成本及税金之和最终确定以成本法评估的估
8、价结果。 三、市场比较法1.比较法估价应按下列步骤进行:选取可比实例确定修正因素确定修正系数求出比准价格2.运用比较法估价,应准确搜集区域经济适用房交易实例,掌握正常市场价格行情。搜集交易实例应包括下列内容:交易实例房地产状况成交价格 成交日期付款方式3.选取的可比实例应符合下列要求:是本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案例(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新建职工住宅应优先选择)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相近,不宜超过两年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应选取3个比较实例4.选取可比实例后,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处理,建立价格可比基础,统一其表达方式和内涵。换算处理应包括下列内容:统一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应统一为在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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