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doc
《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doc(4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n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Industrial Pressure Pip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 年5月8日前 言2002 年11 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管道分会)下达了本规程的起草任务书。2002 年12 月,管道分会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并在
2、上海召开工作会议,形成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篇)的编写大纲和基本内容。2003 年8 月,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体工作会议,就起草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研讨。2004 年6 月,在上海召开第三次全体工作会议,经讨论修改,形成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篇)草案,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2007 年11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对照正在修改的标准并且考虑我国工业管道当前管理方式,对本规程草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07 年 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 函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进
3、行修改形成送审稿。2008 年 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2008 年 月,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本规程考虑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材料、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定期检验及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提出了压力管道安全性能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压力管道监管工作的目的。本规程的主要参加单位和人员如下: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修长征 杜顺学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压力管道分技术委员会 黄正林 应道宴全国化工设备设计技术中心站 夏德楷 蔡暖姝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戚月娣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 夏节文辽宁省安全
4、科学研究院 刘金山上海润扬化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俞庆生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顾山乐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管道元件(3)第一节 基本要求(3)第二节 材 料(4)第三节 管道元件的使用(5)第三章 设 计(9)第四章 安 装(11)第一节 基本要求( 11 )第二节 焊接和热处理(12)第三节 现场制作和安装(13)第四节 焊接接头的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14)第五节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15)第五章 使用、改造、维修(18)第一节 使 用(19)第二节改 造(20)第三节维 修(20)第六章 定期检验(21)第七章 安全保护装置(22)第一节 基本要求(22)第二节 安全泄放状纸(安
5、全阀和爆破片装置)(24)第三节 阻火器和紧急切断阀(25)第四节 安装(26)第五节 检验和维修(27)第八章 附 则(28)附件A 压力管道级别及其中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29)附件B 压力管道产品合格证(32)附件C 压力管道设计文件(33)附件D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36)附件E 安全泄放装置的计算(38)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工艺装置、辅助装置以及界区内公用工程所属的工业管道 (以下简称管道
6、):(一)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的;(二)公称直径(注1)大于25mm的;(三)输送介质为气体、蒸汽、液化气体、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液体的。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的管道范围:(一)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二)管道元件间的连接接头、管道与设备或者装置连接的第一道连接接头(寒风、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管道与非受压元件的连接接头;(三)管道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阻火器、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注1:公称直径即公称通经、公称尺寸,代号一般用DN表示。注2:管道组成件,用于连接或者装配成承载
7、压力且密闭的管道系统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兰、密封件、紧固件、阀门、安全保护装置以及诸如膨胀节、挠性接头、耐压软管、过滤器(如Y型、T型)、管路中的节流装置(如孔板)和分离器等。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杆、弹簧支吊架、斜拉杆、平衡锤、松紧螺栓、支撑杆、链条、导轨、鞍座、底座、滚柱、托座、滑动支座、吊耳、管吊、卡环、管夹、U 形夹和夹板等。第四条 下列管道应当遵循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一)公称压力42MPa 以上的管道;(二)非金属管道。第五条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管道:(一)电气、电讯专用的管道;(二)动力管道;(三)军事装备和核设施的管道;(四)海上设施和煤矿矿井的管道;(五)移动设备
8、上的管道,如铁路机车、汽车、船舶、航空航天器等;(六)石油、天然气、地热等勘探和采掘装置的管道;(七)长输(油气)管道和油气田集输管道;(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的管道;(九)制冷空调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和采暖通风专业的管道;(十)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管辖的管道。第六条 管道元件的制造以及管道的设计、安装(含现场制作,下同)、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应当执行本规程。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检部门)负责管道的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本规程的执行。第七条 本规程是管道基本安全要求,其他规定(如技术标准、企业内部规定等),不得低于本规程的要求。第八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管道按设计压力 、设计温度
9、、介质毒性程度、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划分为GC1、GC2、GC3 三个等级。管道级别以及戒指毒性、腐蚀性和火灾危险性的话分见附件A。第九条 管道元件的制造和管道的设计、安装的技术要求不符合本规程时,应当在借鉴和实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型式试验或者技术鉴定,将所做试验的依据、条件、结果和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以及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资料,报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组织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试用。第十条 管道设计、安装和检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T 20801-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10、直接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时,应当先将其转化为企业标准或者工程规定。对于GC1级管道还应当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必要时,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组织技术评审。无相应标准的,不得进行管道设计、安装和检验。第十一条 进口管道元件及其材料、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国内生产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标准,制造和制作并且在国内使用的管道,其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不符合本规程规定时,应当参照本规程第九条和第十条办理。第十二条 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及其定期检验的无损检测人员应当取得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并且在资格允许范围内从事无损检测工作。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11、和管道安装、改造、维修及其定期检验的无损检测机构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第十三条 从事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焊接的焊接人员(以下简称焊工),必须取得焊工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在有效期内承担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取得焊工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第二章 管道元件第一节 基本要求第十四条 管道元件标准间的设计压力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非标准件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有设计计算书和图样。第十五条 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
12、其产品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第十六条 管道元件制造,应当有设计(技术)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并且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第十七条 管道组成件的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包括补焊)应当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且由持证焊工进行施焊。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评定应当分别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第十八条 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按管道元件的供货批量,提供盖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实行监督检验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应当包括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合
13、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具体格式见附件B)。质量证明书出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一般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材料化学成分;(二)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三)热处理状态;(四)无损检测结果;(五)耐压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或者合同有规定的);(六)型式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七)产品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八)外协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证明。管道支撑件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第十九条 管道组成件应当逐件采用标志进行标记。标记内容一般包括制造单位代号或者商标、许可标志、材料(牌号
14、、规格、炉批号)、产品编号等,并且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规格较小,无法标记全部内容时,可以采用标签或者按照相应要求省略部分内容。从产品标记应当能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第二十条 管道用阀门除符合相本规程外,还应当符合其他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第二节 材 料第二十一条 管道组成件的材料选用应当满足一下各项基本要求,设计时根据特定适用条件和介质,选择合适的材料:(一)符合相应材料标准的规定,其适用方面的要求符合管道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二)金属材料的延伸率应当不低于14,材料在最低使用温度下具备足够的抗脆断能力,由于特殊原因必须使用延伸率低于14的金属材料时,能够采取必
15、要的防护措施;(三)在预期的寿命内,材料在使用条件下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包括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耐腐蚀性能以及应力腐蚀破裂的敏感性等;(四)考虑在可能发生火灾和灭火条件下的材料适用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材料性能变化和次生灾害;(五)材料适合相应制造、制作加工(包括锻造、铸造、焊接、冷热成形加工、热处理等)的要求,用于焊接的碳钢、低合金钢的含碳量应当小于或者0.30;(六)几种不同的材料组合使用时,应当注意其可能出现的不利影响。第二十二条 管道组成件采用新研制、无应用实例的国产材料,材料研制生产单位应当将试验验证资料和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技术组织或者技术机构进
16、行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方可试制、试用。通过一定周期的试用、验证,进行型式试验或者技术鉴定后,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第二十三条 管道组成件所用材料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选用国外压力管道规范允许使用且已有使用实例的材料,该材料性能不得低于国内类似材料的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标准的要求,其适用范围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标准的规定;(二)首次使用前,对化学成份、力学性能进行复验,并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符合规定要求时,方可投入制造。第三节 管道组成件的使用第二十四条 铸铁管道组成件的使用除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五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铸铁(灰铸
17、铁、可锻铸铁、球墨铸铁)不得应用于GC1 级管道,灰铸铁和可锻铸铁不得应用于剧烈循环工况(注4);注4:剧烈循环工况的定义见GB20801.3-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3部分:设计和计算的规定。(二)球墨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高于-20,并且低于或等于350。第二十五条 灰铸铁和可锻铸铁道组成件可以在下列条件使用,但是必须采取防止过热、急冷急热、振动以及误操作等安全防护措施:(一)灰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高于或等于-10,并且低于或等于230,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0MPa;(二)可锻铸铁的使用温度应当高于-20,且低于或等于300,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0MPa;(三)灰铸铁和可锻铸铁用于
18、可燃介质时,使用温度应当高于或等于150,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第二十六条 碳素结构钢管道组成件(受压元件)的使用除符合本规程第二十条七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碳素结构钢不得用于GC1 级管道;(二)沸腾钢和半镇静钢不得用于有毒、可燃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使用温度低于或等于200,并且不低于0;(三)Q215A、Q235A 等A 级镇静钢不得用于有毒、可燃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使用温度低于或等于350,最低使用温度按照GB20801.1-2006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第1部分:总则的规定;(四)Q215B、Q235B 等B 级镇静钢
19、不得用于极度、高度危害有毒介质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3.0MPa,使用温度低于或等于350,最低使用温度按照GB20801.1的规定;第二十七条 用于管道组成件的碳素结构钢的焊接厚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沸腾钢、半镇静钢,厚度不得大于12mm;(二)A 级镇静钢,厚度不得大于16mm;(三)B 级镇静钢,厚度不得大于20mm。第二十八条 碳钢、奥氏体不锈钢钢管以及由其制造的对接焊管件的使用限制应当符合表1 规定。表1 钢管及其对接焊管件的使用限制钢管标准材料钢管和管件制造工艺不允许使用范围GB3091-2008碳素结构钢(注5)(1)电阻焊焊管(注6);(2)电熔焊焊管及对接焊管件(1)
20、按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2)剧烈循环工况;(3)电阻焊焊管的使用压力大于1.6MPaGB9711.1-1997碳钢电阻焊焊管(注6)(1)GC1 级管道;(2)设计压力大于4.0MPa;(3)剧烈循环工况GB8163-2008GB3087-2008GB9711.1-1997碳钢无缝管及对接焊管件GC1 级管道(注7)GB9711.1-1997碳钢电熔焊焊管及对接焊管件GB12771-2008HG20537.3-1992奥氏体不锈钢电熔焊焊管(不添加填充金属或者焊缝不做射线检测)及对接焊管件(1)GC1 级管道;(2)剧烈循环工况HG20537.4-1992电熔焊焊管(添加填充金属,但是
21、焊缝不做射线检测)及对接焊管件、焊缝不作射线检测注5:包括碳素结构钢钢板制造的对接焊管件。注6:不得采用电阻焊焊管制造对接焊管件。注7: 逐根进行超声波检测,并且不低于GB/T5777-2008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L2.5级要求这,允许使用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本规程A1.1(1)规定的管道。注8:表1钢管标准名称如下:(1)GB/T3091-2008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2)GB9711.1-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 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 第1部分:A级钢管(3)GB/T8163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4)GB3087-2008低中压锅炉用无缝钢管(5)GB/T12771-2008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D0001 压力 管道 安全技术 监察 规程 工业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829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