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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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背景麻阳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麻阳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西北部,地处麻阳河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0924-11006、北纬2732-2801。东临辰溪县,南连鹤城区和芷江县,西接贵州省铜仁市,北靠湘西自治州和四川省秀山县。总面积1568km2,总人口37万人,县人民政府驻高村镇。麻阳县城距怀化市59km,距大兴、芷江飞机场分别为130、110km,距旅游热点城市凤凰34km,处于怀化、铜仁、吉首三大地级城市的中心点上,是湖南通往大西南的重要通道,素有“湘黔门户”之称,区位优势明显。麻阳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工业起步较晚。就目前产业结构而言,麻阳农业产业所占比重偏高,而工业所占的比重较少
2、,当地工业产业以食品、化工、农机、建材为主,当地工业产品以初级加工为主,科技含量低且企业规模小,经营粗放,产业链尚未形成,工业综合效益不高。未来麻阳县经济发展以工业经济为主,促使区域产业由传统的资源消耗型产业向环境友好型产业转型、优化、升级,重点形成农产品加工、工艺品制造为主的产业结构,并促进产业集群的壮大与聚集,优化功能结构布局,形成以具有集群化、集约化、专业化和生态化为特征的新型工业体系,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发展战略。根据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湘西地区开发的决定(湘发2004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湘西地区开发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大湘西地区开发
3、战略的意见(湘发201017号)的总体部署和新形势要求,以及2011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工业集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文)对省内工业区规划与建设的指导精神,麻阳苗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发展,成立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业集中区的申报工作。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一期位于县城北郊,按照整体协调性、可持续发展性、现时可操作性、滚动发展性和经济实用性等原则进行了科学规划,目前,工业集中区规划面积2.42km2,分为两个区域,一是2005年规划的高村镇学里社区兴业路区域,约1.22km2;二是2010年规划的高村镇帽子坡村、平原村及车头村规划区域,约1
4、.20km2。建园以来,县财政投入资金约1000万元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兴业路征地80亩,修建了兴业路至308省道间的园区主干道,配套建设了给排水、电力、通信等公用设施。建成了110千伏城北变电站。现有多家企业入驻集中区内,并有多家已签订入园协议。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区内较高的投资强度,有较强的产业基础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及较为完善的环保设施,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基本符合湘政发201125号文中省级工业集中区的设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
5、公司编制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单位接受委托后,组成项目组,进行现场勘察、调研,并收集了相关资料。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结合区域特点及周边环境实际状况,开展麻阳县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2. 工业集中区规划概况2.1 规划范围与年限本次集中区规划位于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规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2.42km2,工业集中区整体规划为“一区两园”的结构:即形成以S308省道为轴的工业走廊,包括两个产业园:即锦江产业园和长寿产业园,其中锦江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2km2;长寿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约为1.20km2。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园规划年限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其中:
6、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0年。2.2 产业定位结合麻阳县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现状,本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农副产品加工并保留现有钢铁行业。其中钢铁行业规模仅限湖南省环保厅批复的金湘钢铁二期工程所规定的产能及规模,不再扩大。2.3 土地利用规划本次规划建设用地242.01hm2。1)工业用地长寿工业组团与锦江工业组团工业用地布置相对集中,利用设置防护绿地与各工业组团的商业居住等配套服务用地进行隔离。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工业用地139.03 ha,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57.45。2)居住用地长寿工业组团与锦江工业组团居住用地分别布置在各工业组团东侧及东南侧,紧靠周边
7、现状建成区,便于利用原有服务设施基础。居住用地以二类居住用地为主。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23.6 ha,占总建设用地的9.75。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集中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位于长寿工业组团规划的锦江大道西侧,这里集中布置商业、金融、文化娱乐、金融信息、商务、商贸等公共建筑,一方面为工业集中区提供集中服务的场所,最大限度发挥中心区的服务功能,又能形成片区内具有特色魅力的形象。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公共设施用地6.47 ha,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2.67。4)交通设施用地工业集中区交通设施用地由干路、支路组成,以东西向线形主轴为基本构架,基本呈自由式路网格局,既方便交通组织,又符合工
8、业集中区用地经济的要求。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交通设施用地39.16 ha,占总建设用地的16.18%。5)园林绿化用地整个园林绿化系统由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组成,能体现点、线、面结合的网络系统和多姿多彩的景观形象。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绿地总面积29.94 ha,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37%。其中,公园绿地面积4.24 ha,防护绿地面积25.7 ha。6)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邮电局和电信所等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本工业集中区内规划交通设施用地2.47ha,占总建设用地的1.02%。各类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具体见表2-1。表2-1 工业集中区建设用地汇总表序号用地性质F1F2用
9、地代号面积(公顷)比例(%)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1.340.55其中行政办公用地A11.340.552居住用地R23.69.75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23.69.75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6.472.67其中商业设施用地B16.472.674工业用地M139.0357.45其中一类工业用地M144.418.35二类工业用地M278.2732.34三类工业用地M316.366.765交通设施用地S39.1616.18其中城市道路用地S139.1616.186公用设施用地U2.471.02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1.930.80其中供电用地U121.930.80环境设施用地U20.240.1其
10、中环卫设施用地U220.240.1安全设施用地U30.30.12其中消防设施用地U310.30.127绿地G29.9412.37其中公园绿地G14.241.75防护绿地G225.710.628总计242.01100.002.4 人口规模本工业集中区为综合性产业园区,人口规模需从多方面进行分析,分别从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以及文化产业用地进行预测。参照广东省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指引对产业园区开发用地的产业人口容量要求(100-250人/公顷)及麻阳现状情况等综合相关因素,确定本片区的工业用地就业岗位标准为110人/公顷。本工业集中区规划工业用地246.9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50.53公顷,因此可预测本工
11、业集中区容纳产业工人人数约为297.51公顷110人/公顷32726人。依据国内相关工业园区建设经验,考虑带眷系数,工业产业人口一般占园区总人口的60,由此得工业用地带来的总人口为54543人,本工业集中区离城区较近,规划工业集中区内部考虑承担园区人口的25%生活服务安置,即13635人,取值1.4万人,则工业集中区内需考虑不小于1.4万人的配套生活服务。另一方面,配套服务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7.52公顷,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8-38平方米/人,按人均32平方米计算,本规划区居住用地能容纳约人口约14850人。由于本工业集中区离城
12、区较近,也是城市一个组团,本片区人口规模参考居住用地预测方法,综合上述分析,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在配套服务区内能够解决,则规划区人口规模为14850人,取值1.5万人。因此,本工业集中区的配套服务设施配套按照约1.5万人的标准进行配置。2.5 产业规划和产业布局2.5.1 产业定位麻阳工业集中区整体规划为“一区两园”的结构,其中锦江工业组团产业定位以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为主导,建材产业及先进制造业产业全面发展。长寿产业园规划以长寿文化为主题,产业定位为集旅游工业品生产、养生休闲食品研发与生产、旅游休闲度假、高档商居开发于一体的综合产业园区。3. 工业集中区开发现状与存在问题3.1 土地利用现状长寿工
13、业组团主要位于麻阳县高村镇区帽子坡村、车头村及岩门镇平原村等丘陵地带,地势较复杂,遍布岗地和谷地,大量用地为林地和园地有,地形一定起伏坡度。锦江工业组团南部及东南部包含部分建成区,主要集中分布于沿建设北路北侧至梅水桥,此处用地现状则主要为村镇建设用地,存在一定的拆迁量。该片区包含:鱼子坡片区、学里片区。该两块片区已有大量城市建筑,包括嘉鸿水岸、天海御景山庄及锦绣山庄3个房地产小区位于本项目规划范围以内。其中,嘉鸿水岸占地面积为29215m2,总建筑面积为67708 m2;天海御景山庄占地面积约26667m2,由7栋(19层的纯板式)高层、6栋多层和一栋小高层宾馆围合而成;锦绣山庄总建筑面积约9
14、5000 m2。锦江工业组团北部主要位于学里社区茶溪坪及高山脚,用地现状基本属于山地,但地形起伏不大,高差普遍在1020m,最大高差约25m左右,建设开发难度不大。规划用地长寿工业组团目前大部分为未开发用地,主要为林地,已开发用地集中在锦江工业组团南部及东南部的鱼子坡片区、学里片区。现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3.73 ha,占9.81%;农林用地218.28 ha,占90.19%。麻阳工业集中区现状用地汇总见表3-1。表3-1 工业集中区现状用地汇总表序号类别名称F1面积(公顷)占总用地比例(%)1总用地242.011002城市建设用地23.739.813水域和其它用地218.2890.19其中
15、农林用地218.2890.193.2 规划区范围建筑状况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类型主要村民自建房,布置相对集中。建筑高度为1-4层,无高层建筑。建筑质量良好。3.3 园区企业建设现状麻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基本情况见表3-2。表3-2 麻阳县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基本情况表序号企业名称建设内容、规模及主要产品行业类别用地性质建设进度环保手续履行情况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1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现有年产30万t钢热轧盘条及螺纹钢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为6#、8#高线、螺纹钢等。金属冶炼三类工业用地1999年投产已进行环评不符合产业政策,需淘汰2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
16、期工程)规划待建阶段,规划建设年产20万t铸钢件及2万t不锈钢型钢。金属冶炼三类工业用地待建 已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3湖南益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材加工厂,主要经营枳壳、茯苓、旱半夏、金银花等中药饮片。农副产品深加工二类工业用地待建尚未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但需调整至长寿组团4湖南利农科贸有限公司年产500t没食子酸生产线及年产400t单宁酸生产线各1条。生物化工二类工业用地2008年投产已经进行环评及验收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园区规划5湖南华盛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彩色包装制品印刷二类工业用地2013年投产已进行环评符合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3.4 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麻
17、阳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现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见表3-3。表3-3 规划区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区域存在问题调整和减缓措施锦江工业组团(1)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废旧钢铁电炉冶炼生产线为落后产能须升级改造或淘汰退出。(2)锦江工业组团从大方位角度看处于麻阳县县城的上风向。(3)锦江工业组团中现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淘汰后规划的二类工业用地与南侧建设北路以北的沿线建成区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该组团内现有的湖南利农科贸公司用地作为二类工业用地与南侧建设北路以北的沿线建成区、西侧规划的商业设施用地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1)考虑到锦江工业组团位于麻阳县城上风向,规划保持现有
18、的园区内含气型污染源企业规模不再变化,不再新增该类企业,并要求现有企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保证不再增加对下风向区域的影响。 (2)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废旧钢铁电炉冶炼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淘汰退出,升级过程中做到减排、减污。(3)远期尽量做到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或集中供气,减少企业自建锅炉,特别是燃煤锅炉的数量。减少气型污染物对下风向建成区的影响。(4)增加锦江工业组团内二类工业用地与建成区、规划的商业设施用地及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宽度,对该处二类工业用地今后建设提出厂界绿化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将气型污染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长寿工业组团(1)锦江工业组团内的麻阳金湘
19、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作为三类工业区,处于农副产品加工区的上风向,对农副产品加工有一定的影响。(2)考虑到长寿工业组团位于高村镇龙池村、岩门镇平原村的上风向,而农副产品加工区各企业使用锅炉供热的频率较大,锅炉废气对下风向区域有一定的影响。(3)长寿工业组团中规划的行政办公用地与西北侧、东北侧的二类工业用地相隔较近,防护绿地缓冲带不够。(1)若将三类工业用地与农副产品加工用地对调,虽然能使三类工业用地处于农副产品用地的下风向,解决三类工业用地污染物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影响的问题。但三类工业用地调整到长寿工业组团附近,会更加靠近下风向的岩门镇及高村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大,因此环评认为,结合湖南省环保
20、厅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批复的意见,三类工业用地规划在锦江工业组团,虽然位于县城的上风向,但尽量远离周边高村镇建成区居民点,同时对淘汰后新建的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执行严格的污染治理及环境管理措施,规划在三类工业用地周围按要求布置绿化隔离带,是对敏感点影响最小的一种布局,但应尽量减小三类工业用地的规模,近期三类工业用地建成后,远期不再增加三类工业用地的面积,并禁止新建铁合金等气型污染源企业,做好集中区内气型污染源治理工作,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根据湖南省环保厅对麻阳金湘钢铁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已批复的意见,该项目以电炉车间外500m范围内为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区域,其中北面场界外10
21、0m,东北面厂界外300m,南面厂界外30m,西面厂界外600m。在该区域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办公等敏感建筑物,尽量将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全部建设成绿化隔离带,多种植灌木和高大乔木。(3)远期尽量做到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或集中供气,减少企业自建锅炉,特别是燃煤锅炉的数量。减少气型污染物对下风向建成区的影响。(4)增加长寿工业组团内二类工业用地与行政办公用地之间的防护绿地宽度,对该处二类工业用地今后建设提出厂界绿化及厂区总平面布置将气型污染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的要求,并严格执行。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本评价委托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本规划范围内的环境质量
22、现状进行监测,监测方案如下:4.1 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1.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1)监测单位:麻阳苗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监测断面、监测因子及评价标准见表4-1。表4-1 监测断面及评价标准情况一览表编号名称监测因子执行GB3838-2002标准S1豪洛溪省道308桥上游1kmpH、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总磷、总砷、总汞、总镉、铬(六价)、总铅、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S2S8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水质标准,S1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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