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闽清县渡口江滨公园建设工程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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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 表(适用于第三产业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闽清县渡口江滨公园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盖章)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江明升(盖章或签字)联系人吴克镇联系电话0591-22334345邮政编码350800环保部门填写收到报告表日期编 号福 建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制填表说明1、本表适用于可能对环境造成轻度影响的生态型建设项目,包括水资源开发、矿山开发、森林资源开发与营造,草原、沼泽、湿地开发,围垦及岸线开发,农、牧、渔业资源开发,风景旅游开发,交通运输,输送通讯管道工程以及区域综合开发项目。2、本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附件1 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函附件2 项目选址意见书附
2、件3 其它与项目环评有关的文件、资料附件4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比例尺1:50000,应反映行政区划、水系,标明纳污口位置和地形地貌等。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3、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确定选择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4)噪声环境影响专项评价(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专项评价专项评价工作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4、本表一式五份,报送件不得复印,经环境保护行
3、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闽清县渡口江滨公园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溪与闽江汇合口建设依据主管部门建设性质新建行业代码N7851 公园管理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5728m2总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5728m2总 投 资2964.1万元环保投资113万元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现状用量新增用量预计总用量水(吨/年)15658.515658.5电(千瓦时/年)37万37万燃煤(吨/年)燃油(吨/年)燃气 (万立方米/年)其它二、项目由来为了进一步改善闽清县的面貌,增加闽清县的绿地面积和城市空间容量,提升闽清县的文化品位和档次,
4、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在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溪与闽江汇合口建设闽清县渡口江滨公园,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5728m2(约69亩),为长条状公园,宽度为757m不等,长度约为1356m。建设内容包括管理用房、室外停车场、景观绿化、场地铺装、道路工程及公园配套等相关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2964.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单位于2015年8月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见附件1项目委托书)。本公司接受委托后,立
5、即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实地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三、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简述3.1 自然环境概况3.1.1 地理位置闽清县为福建省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福建省东部,福州市西北部,闽江下游,距省城福州68km。闽清县东邻闽侯县,西毗尤溪县,南接永泰县,北与古田县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25552633,东经1183011901。闽清县城是福州卫星城市,闽清县域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金融中心,包括梅城、梅溪、云龙3 个组团。闽清交通便利,环境优越。福银高速公路贯穿县内39 km,并设有云龙、金沙两个互通口,与穿越县境
6、的外福铁路、316国道、202省道以及闽江水运航线构成纵横交错、便捷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本项目位于梅溪新城的北部,处于梅溪与闽江汇合口,设计范围为溪口桥沿梅溪西北方向380m处闽清大桥沿江空地,西临316国道,东临闽江。项目北侧为溪口大桥,梅溪在此处汇入闽江;东侧临闽江;西侧隔316国道为渡口村;南侧为闽清大桥。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未利用地和其它用地。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2。3.1.2 地形地貌场区沿线主要的地貌单元有低山丘陵、残坡积台地及山间河谷、冲洪积阶地等。低山丘陵主要分布在山脉的坡脚与河流阶地的交界处,其天然坡度为1530 度,局部地形陡峭,坡度为4050 度以上,一般
7、海拔均在200600m,相对高差100200m,丘顶浑圆缓坡。残积台地地形略为平缓,局部略有起伏,地形坡度多在1015,海拔高度一般在100200m,其坡面残坡积层广泛分布,受降雨冲刷和风化剥蚀作用的影响,部分地段发育冲沟。河谷主要分布于现代河流,由河床及两侧河漫滩、阶地或山坡组成,两侧山坡坡度较陡;两侧阶地多由河流冲积、冲洪积层组成。闽清县城区位于闽江与梅溪交汇处,周围群山环抱,区内地貌复杂多样,山地多平地少,属山间冲积盆地,沿梅溪成狭长形,山坡稳定性较强;梅溪两岸及闽江沿岸低洼地通过修建防洪设施而作为城市可建设用地。现状地形复杂高低错落,高程为1724m,靠江边高度基本与护堤顶持平,场地内
8、原本为采砂场,有数栋混凝土建筑及景观亭。3.1.3 气候气象闽清县境属亚热带季风气候,由于地形地貌错综复杂,生态环境不同,一年四季差异明显。春季,气温回升快,34月上旬气候多变,冷热无常,春播常遇低温阴雨,春末多阴雨,时有冰雹和洪涝灾害出现,个别年头遇春旱。夏季,初夏处于梅雨高峰期,多发生洪涝灾害,梅雨结束后天气晴热,午后时有大风、雷阵雨和冰雹。台风在沿海登陆时多带来暴雨,少台风年份多出现干旱。秋季,一般天气晴好少雨,气候干燥,秋温高于春温,常发生干旱。高山地区10月末,平原11月中旬后出现初霜。冬季,天气寒冷,多刮西北风,晴天夜间常有霜冻出现,山区冬末春初时有降雪,千米以上山峰则有积雪。1、
9、气温县境年平均气温为1520。县气象站1960至1980年实测纪录,年平均气温19.7。最高气温在7月份,平均23.929.7C,极端最高为3340之间。民国33年(1944)7月24日,白樟台鼎气温曾达42.2。最低温度在1月,平均5.610.6,极端最低为-2.59。平原地区1963年1月8日最低曾出现-5,中山地区(下祝)1973年12月26日出现-9.7。日最高气温(指在摄氏35度以上)的炎热天气,平原地区年平均42天(多在7月),日最低气温(指摄氏-3)平原地区年平均为17天,600m以上山区年平均67天(多在12月至次年3月之间)。2、日照年平均日照时数1871.4小时,日照百分率
10、为42%,日平均5.11小时。一年中夏季日照时数最多,冬季最少。7月份平均日照时数达255.4小时,2月份仅97.9小时,相差157.5小时。56月份是梅雨季节,每月平均日照131152小时,月平均日照百分率为3237%;79月份日照时数明显增加,平均每天都在78小时以上,日照百分率为5060%。3、风县境受季风影响,风向季节交换明显,冬半年多偏北风,夏半年多偏南风。县内地形复杂,各地风向受地形影响很大,闽江河谷一年四季白天多东风,晚上多西风,夏季偏东风出现次数增多。离闽江较远的坂东地区除7、8月外,2月白天多东南风,晚上多西北风,其他季节全天均吹西北风。全县风速年平均在1.31.5m/s之间
11、,高山地区和闽江两岸比平原风速大,全年以春夏两季风速最大,一日中以午后到傍晚风速最大,夜间风速最小。3.1.4 水文水系闽清境内河流为闽江水系的山区性河流,流域面积在30km2以上的共有17条,总长358.55km,其中过境闽江为29.5km,境内各溪流为329.05km。闽江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在东经1163011930,北纬25202825之间,全流域面积60992km2,98.2%在福建省境内,仅1070km2在浙赣境内,闽江主流全长581km,流域水系流经我省35个县市,是福建省最大河流。本项目周围水域主要为闽江和梅溪支流。梅溪是闽江支流之一,福建闽清县最长的河流。因绕县城地段遍植梅树,
12、故县城称梅城,溪称梅溪。发源于南部省璜乡莲花山,向北流经省璜、塔庄、坂东、白中、白樟、梅溪、梅城等7 个乡镇的56个村,沿途纳岭寨溪、濂溪、文定溪、金砂溪、下泸溪、昙溪等支流,绕县城出溪口汇入闽江,全长78.6km,流域面积956km2。3.1.5土壤和植被闽清县土壤有5个土类,16个亚类,26个土属,27个土种。在5个土类中,红壤1610039亩,占普查面积的84.71%;黄壤30860亩,占1.62%;紫色土1269亩,占0.07%;潮土1220亩,占0.06%;水稻土257363亩,占13.54%。全县森林覆盖率为50.1%,绿化程度69.2%。森林覆盖率较好的是西北及西南部的上莲、雄江
13、、桔林、金沙等乡,覆盖率达5866%;森林覆盖率较差的是坂东、三溪、塔庄、省璜、白中等乡镇,覆盖率只有3238%之间。县内海拔1250m以上为荒山草植被,以马兰和娄菇草为主的草灌木丛;10001250m为矮杂灌或矮松林或黄山松林;8001000m海拔范围多为针阔混交林;600800m多常绿阔叶林,毛竹混交林;200600m以下人工针叶林为主(杉木林、马尾松、杉松混交、毛竹林);海拔200m以下低丘多油茶、水果经济林。项目区属常绿阔叶林植被类型,项目区占地为耕地和林地,土壤为种植土和沙壤土。场地内植被主要有马尾松、杂草等,场地周边植被分布有黄金榕及杂草等。3.2 社会经济概况闽清县位于福建省东部
14、,居闽江中下游,是福州市下辖的一个县。总面积1503.83km2。辖11镇、5乡。人口30万。通行闽东方言福州话。县人民政府驻梅城镇。全县辖11个镇、5个乡:梅城镇、白樟镇、白樟镇、金沙镇、白中镇、池园镇、坂东镇、塔庄镇、省璜镇、雄江镇、白樟镇、云龙乡、上莲乡、三溪乡、桔林乡、下祝乡。白樟镇土地总面积80.78km2,耕地面积14051亩,林地面积82224亩,辖13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分别是樟山、半山、白南、溪南、云渡、下炉、白云、前庄、小园、横坑、白洋、池埔、园头等行政村,总户数5531户,人口18134人。2014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1302967万元,工业总产值1724159万元,其
15、中规模以上企业产值53919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94025万元。3.3环境功能区划及环境质量现状3.3.1水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现状(1)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项目区域河流主要是闽江,根据福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闽江闽清县白石坑水厂取水口上游1000m至塔山水厂取水口下游100m(以中泓线为界左侧水域)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详见表3.3-1。 表3.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摘录) 单位:mg/L(除pH外)环境要素执行标准指标标准限值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类标准pH 6-9高锰酸盐指数6mg/LCOD 20mg/LBOD5
16、4mg/LNH3-N 1.0mg/L石油类 0.05mg/L(2)环境现状根据2014年福州市环境质量公报,闽江水质达标,评价项目区域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3.3.2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二类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要求,详见表3.3-2。表3.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摘录)污染物名称浓度限值(mg/m3)平均时间二级标准PM1024小时平均0.15二氧化氮(NO2)24小时平均0.081小时平均0.20二氧化硫(S
17、O2)24小时平均0.151小时平均0.50(2)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4年福州市环境质量公报,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3.3.3声环境功能区划及质量现状(1)声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环境标准。目西侧紧邻316省道,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环境标准。表3.3-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单位: dB ( A)类别昼间夜间260504a7055(2)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仅有316省道交通噪声
18、影响,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a类标准。3.3.4生态环境现状(1)植被现状本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4.57hm2,项目占地类型为其它用地和未利用地,占地范围内植被以荔枝、橄榄、梨树等果树为主。根据闽清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63号),提出渡口库江滨公园的成年果树,经补偿征收后合理保留,有机融入公园绿化。本项目区植被覆盖率较高,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总体生态环境良好。(2)野生动物现状由于本项目评价区域是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长期以来人类的日常生产生活活动使得评价范围内的原生植被已全部丧失,现有的地表植被以果树为主,物种多样性较低,造成评价区内生境类型较
19、为单一,野生动物资源较为贫乏。3.4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场区地面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不单独外排。项目设置公共厕所,运营期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周边市政管网。排放标准详见表3.4-1。表3.4-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单位:mg/L(pH值无量纲)序 号项 目三级1pH692SS4003BOD53004COD5005氨氮45*注:氨氮排放标准参考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自
20、施工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见表3.4-2。表3.4-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摘录)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噪声限值;表3.4-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单位:dB(A)昼间夜间7055运营期:运营期本项目区内的配套设备噪声如发电机、水泵等在项目场界处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21、中的2类标准,见下表3.4-4。表3.4-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dB(A)区域类别昼 间夜 间2类6050四、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本项目位于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北侧为梅溪与闽江汇合口,西侧隔316国道为渡口村,东临闽江,南侧为闽清大桥。项目主要敏感目标详见表4-1和图4-1。表4-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目标方位距离(m)环境特征环境功能区划声环境和大气环境渡口村居民西25全村约有1500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水环境闽江东紧邻流域面积60992km2全长562km地表水环境质量(GB38
22、38-2002)中类五、工程分析5.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闽清县渡口江滨公园建设工程(2)建设地点:闽清县梅溪新城北部,梅溪与闽江汇合口(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单位: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45728m2(6)总投资:2964.1万元(7)施工时间:计划施工时间为2015.9-2016.85.2建设规模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本工程为休闲公园建设,规划用地面积45728m2(约69亩),为长条状公园,宽度为757m不等,长度约为1356m。建设内容包括管理用房、室外停车场、景观绿化、场地铺装、道路工程及公园配套等相关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5.2-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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