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脂肪叔胺及季铵盐第章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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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5章 评估结论与改进措施15.1 评估结论15.1.1 项目基本情况概述山东长盈油脂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博兴经济开发区化工项目集中区,北侧紧邻兴博十一路,西侧为京博石化供油站,厂区占地面积为59560m2,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958万元。本项目原定分2期建设,1期建成后全厂脂肪叔胺及季铵盐产量均为2500t/a;原定其余设备及基础设施随项目2期工程建设,项目2期工程全部投产后达到年产12000t脂肪叔胺及6000t季铵盐的产能。本项目1期工程于2012年4月建设,并于2013年3月投产。由于近年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产品销路较窄,
2、仅1期工程产品产量即可满足相应市场需求。建设单位经过慎重考虑与多方论证,决定放弃项目2期工程的建设,原定于用于项目2期建设用的资金和企业用地预留作为它用,同时建设单位也向博兴县安监、环保等相关部门提交了产能变更说明文件,目前厂区项目实际生产能力为年产脂肪叔胺及季铵盐各2500t。目前厂区建有脂肪叔胺及季铵盐生产线各1条以及配套生产车间、仓库等,同时建设相应的贮运工程、公用工程配套及服务性设施。本项目于2013年3月建成投产,但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经现场调研核实,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但未开工。根据关于贯彻鲁政字2015170号的通知(鲁环办20153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规范类,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3、为导热油炉采用燃煤为燃料。经与建设单位沟通,建设单位决定将原有燃煤导热油炉改造为燃气导热油炉,目前导热油炉改造工作已经完成。经博兴县环保局确认并出具调整意见,该项目已转为完善类。15.1.2 政策及规划符合情况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该项目选择的工艺和设备均不在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范围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完成登记备案。根据滨州市博兴县总体规划,厂址用地为工业用地,该工程土地利用规划属于工业用地,因此,建设项目的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该工程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环境类区、地下水类区、声环境3类区。通过对该工程产生废气
4、、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有效治理和综合利用,该工程可以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选址符合大王镇环境功能区划要求。15.1.3 环境敏感目标情况本项目运行期间的主要环境影响是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计算,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立罐区向外50m、装卸区向外50m、生产车间向外100m所综合包络的范围。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建设项目厂址东南侧1560m处的马家村,该敏感目标不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15.1.4 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气有组织废气a、反应不凝气项目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反应尾气,其主要为蒸馏过程中产生的不凝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氨、甲胺、二甲胺、三甲
5、胺、非甲烷总烃,项目反应尾气均经管道收集运输至配套的2级“水洗+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引用项目前期正常生产过程中实测数据,项目反应尾气排气筒废气量为400m3/h,氨排放浓度为1.5mg/m3,甲胺排放浓度为2.78mg/m3,二甲胺排放浓度为6.23mg/m3,三甲胺排放浓度为3.11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23mg/m3;排放量分别为1.510-4t/a、2.7810-4t/a、6.310-4t/a、310-4t/a、2.2510-5t/a。b、导热油炉燃气废气建设项目已建有1台导热油锅炉,满负荷运行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用热,其燃料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
6、。博兴县环境监测站在项目整改完毕后对满负荷生产条件下厂区导热油炉燃气废气排气筒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报告中的数据,项目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废气量为60m3/h,烟尘的折算排放浓度为8.95mg/m3,SO2未检出,NOx的折算排放浓度为119.5mg/m3。本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导热油炉持续运行,项目年运行时间为7200h,则根据监测数据推算,本项目烟尘的排放量为3.8610-3t/a, NOx的排放量为0.052t/a。无组织废气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主要来自储罐区、装卸区、生产车间。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乙醇、氯化苄、氯甲烷、二甲胺,其排放量分别为0.525t/a、0
7、.005t/a、0.004t/a、0.0015t/a、0.00056t/a。(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以及初期雨水。职工生活污水建设项目共有员工30人,本项目厂区不提供住宿,生活用水标准按50L/人d计,项目年运营时间为300d,则生活用水量为450t/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水量为360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清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地面清洗水项目地面冲洗用水水量为180t/a,地面清洗水损耗量按20%计算,则地面清洗水损耗量为36t/a,排水量为144t/a。地面清洗水经厂区污水处
8、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清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水循环量为200t/h,排污损失率取0.3%,则项目循环冷却系统排水量为4320t/a。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初期雨水本项目初期雨水产生量为4.95t/a,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至厂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山东清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源强在8090dB(A)之间,均采取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区周围及高噪音装置周围种植降噪音植物等。经实测该工程产生的噪声在各
9、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体废弃物分为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主要为润滑生产设备产生的废催化剂(6t/a)、废包装桶(5t/a)、蒸馏残渣(76.773t/a)、废导热油(2t/a)、废活性炭(0.6t/a)、废气处理装置废液(5t/a)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0.5t/a)。除废包装物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外,其余各类危险废物均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项目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t/a,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15.1.5 环境影响(1)环境空气经环境现
10、状监测结果可知,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各监测点位SO2、NO2、CO小时浓度及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各监测点位TSP、PM10和PM2.5最大日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由于天气干旱,风吹地面扬尘导致。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标准要求,氨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的要求,乙醇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标准要求,三甲胺、氯甲烷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 611-2011)附录C
11、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计算所得标准值的要求。根据估算结果可知,以二甲胺(反应不凝气)的占标率最大,Pmax=7.72%10%,D10%=0m,根据表4.3-1可知,环境空气影响评估等级定为三级,评估范围取以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范围内。经计算,项目无组织面源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0m;确定本项目罐区、装卸区、装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分别为50m、50m、100m。(2)地表水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蒲洼沟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三号支沟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建设项目外排废水在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12、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 B等级标准及清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后排入山东清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外排废水满足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及其修改单中“一般保护区”标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3)地下水本项目现状监测过程中,各监测点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等均出现超标,已经不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与项目区域地下水为咸水有关,矿化度2g/L所致;1#和2#监测点其余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9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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