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君汇半岛花园补充报告268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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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君汇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建设单位:东莞道滘黄金海岸住宅区建造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目 录1前言12总则32.1评价依据32.2评价标准52.3评价等级及范围82.4环境保护目标93项目概况103.1项目名称、性质、建筑主要功能及地点103.2项目基本内容介绍103.3项目调整后工程概况113.4项目配套基础设施154项目污染源源强分析194.1调整前项目污染源分析194.2调整后项目污染源分析194.3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强295环境质量状况315.1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315.2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316调整后环境影响分析3
2、36.1调整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36.2调整后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16.3周边道路对项目的影响分析447项目环境风险分析468工程相关可行性分析489环保投资估算分析4910结论5110.1项目基本工程内容5110.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10.3结论531前言君汇半岛花园是由东莞道滘黄金海岸住宅区建造有限公司建设,地址位于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项目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坐标:北纬225920.84,东经1133956.95)。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东莞道滘黄金海岸住宅区建造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君汇半岛
3、花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编制了君汇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下称原环评报告书),并于2009年2月13日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批复文号:东环建【2009】1047号。君汇半岛花园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15433.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081.2平方米。由31栋高层住宅楼组成,配套商铺、幼儿园、会所、停车场、垃圾收集站、配电站等公共设施,规划住户数2486户。根据原环评报告书可知,君汇半岛花园用地被东莞大道延长线分为南、北两个地块,预计200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由于建设单位资金等的因素,君汇半岛花园直
4、至2012年11月才开工建设。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带来的变化等因素,2010年东莞市规划建设轻轨,其中一条轻轨占用了君汇半岛花园部分的用地。该轻轨与君汇半岛花园、水乡大道(东莞大道延长线)的位置关系为:轻轨在水乡大道(东莞大道延长线)北面,与水乡大道(东莞大道延长线)平行穿越君汇半岛花园。轻轨与君汇半岛花园、水乡大道(东莞大道延长线)的位置关系详见附图2。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于2011年对君汇半岛花园重新进行了规划调整。调整后君汇半岛花园规划总占地面积172147.1平方米。建设单位于2011年向东莞市城乡规划局提交了初步建设方案。由于重新调整后君汇半岛花园的平面布局及经济技术指标均发生了变化,根据有
5、关规定,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为此,建设单位现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君汇半岛花园建设项目补充报告的编制工作。项目调整了技术经济指标后与原审批的君汇半岛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号:东环建【2009】1047号中的君汇半岛花园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有了一定的变化,变化前后主要内容如下:1、原审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规划用地面积215433.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7081.2平方米,主要由31栋高层住宅楼组成,其中15栋15层住宅,7栋13层住宅,9栋11层住宅。还设1栋2层会所,1栋3层幼儿园,2栋1层商铺,设地下车库、垃圾站、户外文体设施等公建设
6、施。规划住户数2486户,绿化率35.6%,容积率1.55,总停车位603个。设4台1000KW的备用发电机。2、调整变更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后项目总投资15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172147.1m2,总建筑面积421915.032m2,规划住户数2261户,建筑密度为23.204%,容积率1.894,绿化率38.38%,总停车位1940个。主体建筑主要为4座地下车库(2#、3#、4#、6#地库)、56栋3层住宅楼(103#111#、120#166#住宅楼)、4栋25层住宅楼(206#、207#、208#、211#住宅楼)、3栋28层住宅楼(201#、212#、213#住宅楼)、1栋22层住
7、宅楼(214#住宅楼)、2栋27层住宅楼(215#、217#住宅楼)、1栋29层住宅楼(216#住宅楼)、1栋6层住宅楼(203#)、1栋17层住宅楼(205#住宅楼)、1栋22层住宅楼(218#住宅楼)、1栋16层住宅楼(219#住宅楼)、1栋7层办公楼(201#办公)、1栋7层公寓(202#公寓)、1栋3层会所(112#会所)、1栋3层幼儿园(1#幼儿园),另配套商业、垃圾收集站、燃气调压站、户外文体设施等公建设施。 设3台1600KW的备用发电机。 注:根据现场勘查,君汇半岛花园已完成了部分的建设,建设完成的主体建筑主要为:2座地下车库(2#、3#地库)、24栋3层住宅楼(120#143
8、#住宅楼)、3栋25层住宅楼(206#、207#、211#住宅楼)、2栋28层住宅楼(212#、213#住宅楼)、1栋22层住宅楼(214#住宅楼)、2栋27层住宅楼(215#、217#住宅楼)、1栋29层住宅楼(216#住宅楼)。项目 在215#、216#、217#住宅楼下设1层商业。商业主要的经营范围:综合百货、日杂以及美容美发、超市等,项目具体商业项目需另行申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不设餐饮业,不设KTV、电影院等娱乐功能。 2总则2.1评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执行);2、中华人民共和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9、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4、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执行);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号起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号,1998年1月1日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06年1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
10、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行);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1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年1月);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年12月);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16、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17、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1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年);19、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粤环函【2005】111号;20、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15年);21、限
11、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2、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23、东莞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20052020年);24、东莞市东江与水库联网供水水源工程规划;25、东莞市城市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图集东莞市人民政府,2008年7月;2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1);2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2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2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3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3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
12、9-2011);32、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3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HJ/T 393-2007);34、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指导意见(建科【2005】78号);3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2005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号发布);36、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决定;37、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粤发改产业【2008】334号;38、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
13、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39、东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年)(东府201481号);40、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粤府20146号);41、关于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粤环201427号);42、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43、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44、东莞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东环201489号);45、东莞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二阶段(2
14、013年-2015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东环2013141号);46、君汇半岛花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东环建【2009】1047号);4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8-10-10006);4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东府国用(1993)第特43-3号、东府国用(1993)第特42-1号、东府国用(1993)第特44-2号、东府国用(1993)第特353-2号)。2.2评价标准2.2.1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项目纳污水体未发生变化,仍为厚街水道。根据项目原环评报告(批复文号:东环建【2009】1047号),项目位于道滘镇闸口村,属于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
15、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现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项目纳污水体厚街水道水质目标为类。但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粤环201313号)、东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方案(东环2013140号)及东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的监测数据,厚街水道(南城段)目前水质类别为劣类,水质控制目标为类,因此,东厚街水道(南城段)目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详见表2-1。表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单位:mg/L(pH、粪大肠菌群除外)指 标(GB3838-2002) 类标准pH值69(无量纲)溶解氧2化学需氧量4
16、0五日生化需氧量10氨氮2.0总磷(以P计)0.4粪大肠菌群40000个/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3悬浮物150*注:* 原环保总局推荐值。2)环境空气根据项目所在位置环境空气质量属二类功能区,项目周围SO2、NO2和PM10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见表2-2。表2-2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项 目取值时间浓度限值选用标准二氧化硫SO2年平均60g /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24小时平均150g /m31小时平均500g /m3二氧化氮NO2年平均40g /m324小时平均80g /m31小时平均200g /m3可吸入颗粒物PM
17、10年平均70g /m324小时平均150g /m3总悬浮颗粒物TSP年平均200g /m324小时平均300g /m33)声环境项目位于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项目用地属于商住用地,根据东莞市市政府文件东府2008144号东莞市区环境噪声适用区划中的要求,项目所在区为2类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但君汇半岛花园用地被东莞大道延长线及轻轨分为南、北两个地块,东莞大道延长线及轻轨为城市主干道及城市轨道交通,其两侧35米范围内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见表2-3。表2-3 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标准 单位:等效声级L
18、epdB(A)执行标准 时段昼 间夜 间GB3096-2008,2类60 50GB3096-2008,4a类70552.2.2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办公、商业、幼儿园生活污水,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纳入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厚街水道,污水排入市政管网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见表2-4及2-5。表2-4 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mg/L,pH除外)污染物指标(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19、pH值6-9CODCr500BOD5300SS400动植物油100LAS20氨氮-表2-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单位:mg/L污染物GB189182002一级B标准pH值6-9CODCr60BOD520SS20动植物油3LAS1总氮20氨氮8(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尾气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8352.3-2005),见表2-6。表2-6 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单位:mg/m3)类别基准质量(RM)(kg)限值(g/km)HCNOXPM10L2L3L4汽油柴油汽油柴
20、油-阶段类别级别第一类车全部0.20.150.50.05第二类车RM13050.20.150.50.051305RM17600.250.180.650.071760RM0.290.210.780.1第一类车全部0.10.080.250.025第二类车RM13050.10.080.250.0251305RM17600.130.10.330.041760RM0.160.110.390.06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见表2-7。表2-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排气筒高度不能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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