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1).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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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劳动合同法,1,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主要内容,本章分七节,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终止、集体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争议的调解与仲裁。主要法律依据劳动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集体劳动合同规定(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一、劳动合同的含义和特征(一)含义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据此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便形成了具体的劳动法律关系。(二)特征
2、1合同具有特定性。2.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既有平等性也有隶属性。3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有较多强制性规定。4劳动合同可以有试用期限的约定。5涉及劳动者本人及家人的物质利益。,3,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4,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二、我国用人单位用工的基本方式(一)直接用工劳动关系劳动者加入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而发生的社会关系。,4,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5,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二)间接用工通过劳务派遣合同用工用工单位与劳动
3、者之间有部分人身关系通过劳务外包合同实现单位部分工作任务的转移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是普通合同关系,与外包单位员工没有人身或财产关系通过普通劳务合同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只存在财产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工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5,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6,孙某应该向谁索要赔偿?,2010年3月,刘某要对自己的一套住房进行室内装修,经人介绍将装修承包给在路边搞游击装修的王某,双方商定,由刘某提供装修材料,王某负责组织设备和人员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雇员孙某不慎被电锯锯伤右手。经治疗,孙某伤势好转,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七级伤残。事发后,王某支付给孙某5000元后声称自己没
4、钱拒绝支付治疗费用。但孙某为治病总共花费了5万余元。,6,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7,分析,孙某可以向刘某和王某索要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本案中,孙某可以向雇主王某索要赔偿,同时,因为刘某把装修工程承包给没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装修队王某,因此刘某与王某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7,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8
5、,下列人员与单位是什么关系,单位临时聘请过来的搬运工与单位之间单位聘请的门卫(临时工)与单位之间退休人员与返聘单位之间大学生业余时间兼职与单位之间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董事、总经理与单位之间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8,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9,判断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主体:只能是具有劳动法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具有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单位的规章制度适用于
6、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劳动者成为单位的成员。,9,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0,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也是职工的一员,除有特殊规定的外,应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理由其上级部门聘任(委任)的,应与聘任(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10,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1,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三、劳动合同的种类1.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
7、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11,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2,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其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起始时间,条例规定,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发生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或用人单位未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
8、困难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12,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3,“连续两次”怎么理解?,孙某2007年6月1日与公司签订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2008年5月31日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与孙某再续签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就符合了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下次续签合同时就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13,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4,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14,zym版
9、权所有,请勿外传,15,“续订劳动合同”怎么理解?,2008年1月,王某与单位签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月双方又将该合同续签,期限为2009年1月至2009年6月30日。2009年6月初,单位通知王某,6月30日合同到期后单位将不再与其续签,请王某准备另谋职业,做好工作交接,单位将足额支付其相应经济补偿金。王某不同意终止合同,要求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6,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2.根据工作时间的不同分为全日制用工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全日制用工是指以日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
10、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40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16,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7,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两者的区别(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在24小时的总的工作时间内,具体工作安排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可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3天,也可以每天工作4小时,每周工作6天,还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
11、,体现了其灵活就业的特点。,17,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8,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概述,(2)合同形式不同(3)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经济补偿不同(4)办理的社会保险不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一般只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5)计酬单位和结算支付周期不同。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依法最长不得超过15日。全日制用工以日计酬,用人单位一般应当按月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6劳动者可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数量不同。7试用期的适用性不同。8最低计酬标准不同。,18,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19,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
12、合同的内容一般由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构成。(一)必备条款我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七项,即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进行了调整,规定有以下九项: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19,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0,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3劳动合同期限。即合同有效的起止期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将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终止的期限依法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
13、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形式,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选择采用。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岗位、工作任务与要求,一般通过具体的工作岗位或工种体现出来。工作地点是新增的条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有利于限制用人单位随意调动员工工作地点以迫使员工离职的行为。,20,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1,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此项属于新增条款。6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构成并以货币形式支付。在劳动合同中,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计算的办法、工资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奖金、津贴的取得条件及标准等。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
14、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21,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2,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7社会保险。此项属于新增条款。单位与劳动者者协商,单位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而是直接将单位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打入劳动者工资,如何处理?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保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
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22,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3,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
16、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23,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4,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即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安全保障和完成劳动任务所需的必要条件。其中,劳动保护包括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方面的设施、防护措施以及工作环境等。在劳动保护方面,凡是国家有强制性标准规
17、定的,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标准执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保护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国家没有规定强制性标准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以不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身体健康受到侵害为前提条件。劳动条件,是指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所需的必要条件。用人单位在保证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要求劳动者完成所给付的劳动任务。向劳动者阐明职业危害及建立防护措施,保护了劳动者的知情权,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选择职业,维护劳动者的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24,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5,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法未将劳动法中列举的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
18、止的条件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入必备条款。体现了侧重于保护劳动者的态度。,25,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6,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可备条款1试用期条款试用期内当事人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在具备法定解除情形的条件下,才能解除合同。试用期满,双方均无异议的,被试用者即成为用人单位的正式职工。,26,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7,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时间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19、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27,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8,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应避免与劳动者签订仅约定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因为这种合同被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试用期的工资待遇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
20、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试用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8,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29,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9,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0,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2.专项培训条款由第三方对劳动者所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包括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不包括岗前必经的培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专项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
21、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培训费用不列入专项费用。,30,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1,什么是岗前培训,许某与河南天祥科技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11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自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双方于2009年5月21日签订了一份“员工接受培训的服务期和保密义务协议”,公司称已按照合同约定对许某进行了培训,并提供了劳动合同、协议和2009年5月22日有许某签字的“河南天祥科技有限公司培训记录表”。2009年9月许某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辞职,应聘到另一公司
22、。2009年11月18日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许某向公司支付培训费8000元。许某称公司只对其进行了岗前培训。记录表能证明什么?,31,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2,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依法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32,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3,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有下列情
23、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5)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3,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4,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3.保密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24、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特点是:(1)非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3)用人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条款应包括需要保密的事项、范围、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34,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5,违反保密协议行为的认定,王某(乙方)于2007年7月13日进入某公司任ERP专员。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第八条保密信息第一款中约定:没有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劳动合同期、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期限
25、结束以后二(2)年内,向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披露,或是为乙方的个人或他人利益而使用任何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接受的、开发的任何保密的信息、知识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配方、业务流程、业务计划、客户名单、方法、设备、制造商、成份、工程、研发、设想、概念、发明、发现、书面材料、软件,或者是甲方或其任何下属单位从任何其它方接受的保密信息。乙方也不应该向甲方披露任何其它方的保密信息。乙方保证将保守所有甲方的保密信息。,35,zym版权所有,请勿外传,36,2008年12月19日,公司向王某下达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内容为:“由于乙方在2008年12月16日到营运部经理办公室,在未经营运部经理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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