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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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石料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白沙宏顺实业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河南兰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四年三月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1.1.1 建设项目地点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农场九队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白沙农场牙叉九队西北部。地理位置详见图1-1。1.1.2 建设背景目前白沙县建筑石料较为紧缺,供应较为紧张,县城内建筑石料未能满足自身建设的需要,建筑石料大多靠周边县城供给,方才缓解白沙县市场供应紧张的局面,为了进一步规范白沙县矿业秩序,保护白沙县生态环境,白沙县又依法取缔非法采石场,因
2、此白沙县建筑石料需求量非常大,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市场前景广阔。白沙宏顺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石料加工以及建材销售,公司法人周光林。2012年11-12月,海南省土地矿产交易市场挂牌出让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农场九队选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白沙宏顺实业有限公司最终竞得该采矿权,并签订成交确认书。矿区北侧为灌木林地;西侧为灌木林地,西侧约2900m处为牙叉农场十五队,西南侧隔灌木林地280m处为宏顺页岩砖厂;南侧为橡胶林地,隔橡胶林地为场外道路;东侧为橡胶林地,东南侧隔橡胶林地300m处为宏扬搅拌站,东南侧距离项目厂界1500m处为牙叉农场九队。矿区面积110484m2(折合165.72亩),矿区资源储量
3、为140.90万m3,矿山生产规模为13.38万m3/a,矿山服务年限约10年。行政属于牙叉镇管辖,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矿区外围东部的省道相通,交通极为方便。工程概况1.1.3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由采矿场、排土场、破碎车间、碎石堆场、维修车间及办公生活区组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表0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序号单位指标数量备注一地质部分1矿区保有地质储量万m3140.903332本次设计利用的储量万m3133.8二采矿部分1采剥总量万m3/a24.192矿石产量万m3/a13.383剥采比m3/m30.174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5开拓方式汽车-公路6采矿方法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挖掘机
4、配合汽车7矿山爆破方法中深孔爆破8采矿回采率%959采矿损失率%510矿石贫化率%011台阶高度m1212台阶坡面角度65-7013最终边坡角度6014露天底宽度m大于2015最小工作平台m大于2016最小可采厚度m2.517夹石剔除厚度m118矿山工作制度d/a3001.1.4 开采工艺流程采矿的工艺过程为穿孔爆破铲装破碎筛分运输(矿石外运,废土石运往排土场)。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进行开采,设计推荐采用沿固定边帮汽车螺旋式展线公路-汽车开拓方式,采矿方法为小型单斗挖掘机采剥法。采矿场的主要技术参数为:台阶高度12m,坡面角60,最终边坡角为覆土层部分34,矿体部分60。矿山采用KY125型潜
5、孔钻机穿孔,中深孔爆破方式,PC-220挖掘机装车,华菱8吨吨自卸汽车运输,矿石从采场运往生产区,废石从采场运往排土场,矿山矿生产规模为13.38万m3/a,年采剥总量24.91万m3/a。矿山生产流程及污染流程如下: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粉尘噪声、固废、粉尘噪声、粉尘、废气 运输筛分破碎铲装穿孔与爆破矿岩 矿山生产工艺及污染流程图矿山采用分层台阶式开采,具体见下图。1.2 项目产业选址合理性分析1.2.1 与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非金属矿(花岗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中没有关于花岗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
6、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的开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2.2 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开采区划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功能的矿产资源开采区:“全省共划分出重点开采区12个,总面积88787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天然气、石油、富铁、钴、铜、金、白云岩、石英岩、石英砂、高岭土、油炭质砖用粘土、饮用天然矿泉水、医疗热矿水等。其中西部的海南昌江县石碌铁矿重点
7、开采区、海南乐东抱伦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昌江王下金矿重点开采区、海南东方二甲不磨金矿重点开采区划为国家级重点开采区” 。“全省共划分出限制开采区49个,总面积6057.5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铝土矿、钴土矿、钼、宝石、水泥灰岩、饰面花岗石材、地下水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风景名胜区;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地质遗迹(公园)的一、二级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重要城镇、铁路、高速公路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圩堤及其周围300500米范围内;重点保护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大中城市规划区,国家或省确定的禁止商业
8、性勘查和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等,军事禁区等划为禁止开采区。全省共划分47个禁止开采规划区,总面积18290平方千米,涉及矿种包括锆英石、钛铁矿、沸石、膨润土、石英砂、饰面花岗石材、水泥灰岩、铁、硫铁矿、铅、锌等。” 本项目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国营白沙农场牙叉九队西北部,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主要为花岗岩碎石、碎片,不属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的限制、禁止开采区的范围,本项目的开采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1.2.3 与白沙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图10-1项目所在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图、图10
9、-2项目所在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局部图),本项目区内用地范围属于木本园地。项目建设需占用木本园地11048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占用或征用林地,需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
10、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植被面积。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督促、检查下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的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工程,需要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用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领
11、取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凭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二)占用或者征用防护林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35公顷以上的,其他林地面积70公顷以上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林地面积低于上述规定数量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占用或者征用重点林区的林地的,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三)用地单位需要采伐已经批准占用或者征用的林地上的林木时,应当向林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
12、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四)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被批准的,有关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不予批准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收取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如数退还。”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用地单位需要占用、征用林地或者需要临时占用林地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需要占用或者临时占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以下简称重点林区)的林地,应当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提出占用林地申请。第四条规定:“用地单位申请占用、征用林地或者临时占用林地,应当填写使用林地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材料:(一)项目批准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三)
1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四)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临时占用林地安置补助费除外)。森林经营单位申请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的,应当提供前款(一)、(二)项规定的材料。” 因此,项目占用木本园地需要经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
14、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本项目在开采前应按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尽快完成土地变更手续,补偿占用的园地后,矿区方可进行开采。1.2.4 矿区选址与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功能分区方案,海南中部山区生态功能类型区的划分采用两级制。首先将生态功能分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源涵养保护区、生态产业与社会经济活动区等三大类型区。每一类型又可以按生态功能的重要性程度和现有的土地利用状况分为二级类型区。见表1-2和图1-2。表1-2生态功能类型区划系统一级类型二级类型面积比例(%)*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已建自然保护区5.3拟建自然保护区和
15、廊道22.9水源涵养保护区重点水源涵养区7.3一般水源涵养区43.0生态产业与社会经济活动区生态产业区21.3城镇区0.3项目矿区所在位置属于生态产业区,根据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5.3.4“生态产业区与社会经济活动区特征和保护措施”,项目为花岗岩石料矿开采项目,矿区面积为11.05万m2,年开采规模为13.38万m3,不属于大规模的工业类项目,即不在规划中划定的“禁止、限制”类项目位置,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1.2.5 矿区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1)厂址布局及开拓运输方案的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工业场地主要由露天采场、排土场、碎石加工区、修理间及办
16、公生活区等组成。露天采场布置在矿床中;排土场布置在矿区的东侧,距离采场约20m;生产区布置在采场的西南侧,距离采场约50m的平地上;修理间布置在采场的西侧,距离采场450m的地方;办公生活区布置在矿区西侧,距离采场400m的平地上。根据调查,两个排土场的位置分别位于矿区的东侧约20米处、西侧25m处。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地形图,排土场所在区域的地势较为平缓,南北高差为3米左右,因此,建设单位可在排土场上游坡各修筑一条截水沟将降雨汇流引出排土场,以减少排土场的水土流失;可沿着矿区范围界限以外不小于10m处修筑一条截水沟将降雨汇流引出矿区外,不会对整个矿区的排水造成影响,在排土场坡脚处设置石笼坝既有利
17、于坡脚的稳定,及时渗出排走。又能将排土场内的雨水及时排出渗走,并且排土场下方无村庄及交通干线等敏感点。因此排土场的位置选取是合理的。矿区的首采区的位置见图2-1,位于矿区的北侧。根据整个矿区的地势以及矿体的剖面结构,从此位置开采,有利于台阶的开挖以及矿山的排水,可以减小水土流失的影响,因此首采区的位置选取是合理的。矿区的各主要建构筑物距离露天采场约400m远的地方,生产管理和职工生活较为方便,并且矿区的爆破警戒线为200m,矿区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也较小。矿山采用公路-汽车开拓运输方式,目前已经有公路便于运输,因此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区的布局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和生产工艺的需要。(2)采选工艺方案的合
18、理性分析矿体经采用潜孔钻机进行穿孔,然后采用中深孔爆破,爆破后的矿岩,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采矿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场地平整-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矿石运往碎石加工厂、废石运往排土场)。这种采矿工艺成熟,生产能力大,管理简单,生产安全高效。本项目不需进行选矿,矿石只经破碎和筛分,产品的块度满足用户要求即可,因此采选工艺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的需要。1.2.6 排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1、排土场位置设置本次工程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弃渣堆土量共21.8万m3,全部堆放于排土场内,排土场设置两个,分别存放剥离的表土和剥离的风化岩及弃渣,其中西侧排土场容量较大,主要存放剥离的风化岩及弃渣,设计容
19、量21万m3;东侧排土场容量相对较小,主要存放剥离的表土,设计容量3.4万m3,项目排土场能够满足生产期内所有弃渣堆存需要。类比同类项目矿区矿石的浸出毒性鉴别实验,矿山弃渣不属于危险固废,属第类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对第类固废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该工程弃渣场选址一般要求有: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场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禁止选
20、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特别保护的区域。与该项目有关的第类一般工业固废设计要求如下:贮存、处置场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淋溶水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截洪、排洪沟。应设计淋溶水集水设施。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淋溶水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拦石坝等设施。2、排土场选址合理性分析根据工程新建排土场周围环境特点,对照上述选址一般要求,并从环保角度对排土场选址进行分析如下:(1)该项目排土场未占用基本农田,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白沙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现状用地为木本
21、园地,选址符合白沙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规划要求;(2)排土场周围500m之内未有居民集中分布,可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规定距居民集中区500m防护距离要求,排土场的建设及产生的影响很小,无安全隐患存在,选址合理。(3)排土场选在采矿区东西两侧,占地内未发现有滑坡、泥石流迹象。弃渣沿场地地势高差堆放,经计算,排土场库容均能满足本次工程生产需要;(4)本工程排土场所在地在洪水季节会产生淋溶水。工程在排土场下方修筑挡护坝,在挡护坝外围布置排截水沟500m,并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1座,可使淋溶水及时排出,不会对该自然沟造成影响;(5)两个排土场弃渣终了堆
22、置标高均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水位258m;(6)项目区不属于天然滑坡和泥石流影响区,场区内没有明显大的断层、断层破碎带和溶洞区。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2.1.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12年12月海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报,2012年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级,所有监测城市(镇)的空气质量均为优,绝大多数监测城市(镇)的所有监测日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质量要求的国家一级水平;海口市区、五指山通什镇、琼海嘉积镇、万宁万城镇、文昌文城镇、昌江石碌镇分别有13.3%、21.4%、36.7%、6.9%、6.7%、14.3%的监测日空气质量为国家二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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