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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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济宁市环境保护局拟批准的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新批准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9日。电话(传真):0537-2316723电子信箱: jnshbjjdglk通讯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琵琶山北路6号(272100)附件: 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2、书(简本)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目 录1 建设项目概况1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11.拟建工程分析72 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122.1环境质量现状122.2主要环境保护目标12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33.1地表水影响133.2地下水影响133.3大气环境影响133.3 固体废物133.4声环境影响143.5 环境风险144 公众参与144.1 公众参与实施方案154.2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85结论216 联系方式211 建设项目概况1.1 建设项目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按照产业结构调
3、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之规定,该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山东省环保政策的符合性1131号文符合性拟建项目符合济宁市环境功能区划等要求,拟建项目实行集中供热,不新上锅炉,生活废水进入济宁市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景苑路以北,横五路以南,济安桥南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属于规划中的居住用地,符合济宁市总体规划要求,不属于限批区域,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限批企业,本项目不属于“禁批、限批”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2263号文符合性项目建设与26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原则具体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基本原则(一)建
4、设项目立项和环评审批程序规定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建议书批复。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请办理。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必须取得备案手续。本项目属于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可直接申报。符合(二)建设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满足“鲁环发2007131号文”要求。符合(三)项目建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3.行业
5、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四)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门不得审批该
6、建设项目。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本次评价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包含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符合(五)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不予审批。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7、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有关房地产项目开发相关政策,应为允许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本项目属于新建项
8、目,企业没有既有的减排任务和总量指标;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等。符合(六)区域、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3.企业从严审批。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限批范围内。符合(七)南水北调流域的有关要求1.南水北调核心保护区外延15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15公里之外有污水排放的建设项目应通过“治、用、保”实现区域污水资源化并做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削减。本项目仅排放生活废水进入济宁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本项目不直接外排废水。符合2.南水北调工程沿线
9、区域涉及重金属排放、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也不属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等对水源地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项目。符合3.沿线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污染严重的的项目。符合4.南水北调流域其行政辖区内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对增加废水排放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新上项目一律不批。本项目区域不属于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年度改善指标的区域。符合二、重点行业其它原则(一)涉及重金属排放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
10、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2.遵循按照“以大代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4.对涉及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选址,市、县环保部门应出具预审意见。5.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集中处理制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场应当符合全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收集与处理发展规划和当地工业区设置规划。本
11、项目不属于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高耗水行业项目、石油化工行业项目、印染、染料行业项目、农药行业项目、以及热电行业项目。符合(二)造纸等高耗水行业造纸行业必须符合省级造纸行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三)石油化工行业1.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2.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3.搬迁项目应对原址进行污染清除和生态恢复。4.不得审批1,1,1-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四)印染及染料行业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五)农药行业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十二
12、五”规划的项目(六)热电行业1.新建涉煤项目逐步试行煤炭等量替代,火电行业的总量指标实行行业控制,全省统一调配使用。2.项目建设应符合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编制的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在已有热电厂的供热范围内,不重复规划建设企业自备热电厂;除大型石化、化工、钢铁和造纸等企业外,限制为单一企业服务的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根据上表,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263号文件)。3土地使用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居住小区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要求,项目用地不属于限
13、制、禁止用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济宁市土地储备运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3)第2次】文件可证明,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获得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并根据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济宁市运河佳园二期环城西路西片区规划设计条件【济规中条2012-019号】”,该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居住用地,本项目土地利用是合理的。项目的建设符合济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要求,不属于国土资发【2012】限批、禁批的范围。4规划符合性分析及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济宁市运河
14、佳园二期环城西路西片区规划设计条件【济规中条2012-019号】”,。项目位于济宁市任城区,景苑路以北,横五路以南,济安桥南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属于规划中的居住用地,符合济宁市总体规划要求。说明: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通过竞标以1.56亿元的价格获得运河佳园凤凰城的开发权,整体地块北起济宁电厂铁路,南至车站西路,东与济宁市市中区保障房项目凤凰宜居毗邻,西至大运河东岸绿地,共分为运河佳园片A区、B区、C区。其中,运河佳园片A区、B区已经建成验收并交付使用了。2012年7月2日经济宁城乡规划联审会研究同意,运河佳园片C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了规划;但运河佳园片区C区的土地是分批出
15、让的,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之前已经取得了运河佳园片区C区一期项目和运河佳园片区C区职业中专地块、床单厂地块的土地出让权,本次项目地块也是作为运河佳园片C区的一部分出让的,其开发建设是也是按照运河佳园片区C区的规划方案实施的,只是土地部门在出让该宗土地时对本次建设项目名称命名为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而规划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对项目命名为运河佳园二期环城西路西片区,也是为了与以前出让的运河佳园一期地块以及二期其他地块进行区分,是对同一项目不同单位命名不同的结果,因此济宁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济宁市运河佳园二期环城西路西片区规划设计条件【济规中条2012-019号】”与本项目
16、的建设项目名称不矛盾。1.2拟建工程分析1.2.1拟建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运河佳园片区C区环城西路西片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64960。地上总建筑面积127971.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6225.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1746;地下建筑面积56460;绿化面积24395,道路面积29110。项目建筑密度20%,地上容积率1.97,绿地率35%。居住户数816户,居住总人数2611人,地下停车位1075个。项目总投资额53000万元。建设项目环境敏感目标及评价范围1.2.2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见表1.2-1。表1.2-1
17、项目组成一览表序号类别内容1主体工程住宅楼小区内规划建设住宅楼11栋,其中11层住宅楼3栋,17层住宅楼5栋,23层、26层、29层住宅楼各1栋,建筑面积共96225.2商业楼商业建筑面积共31746m2。小区内规划建设5层沿街商业楼5栋。主要服务功能为社区内的综合食品店、综合百货店、储蓄所、邮电所等。地下建筑地下总建筑面积56460m2,地下建筑主要功能为地下停车、地下储藏室以及地下公建设施用房。地下建筑为1层,层高2.9m。2辅助工程幼儿园一座,共三层,建筑面积4095m2变电室2个热交换站1个,地下泵房1个,地下垃圾收集箱按服务半径不低于70m设置(垃圾收集点依托于济宁汇源华兴房地产开发
18、有限公司运河佳园片区C区一期项目)3公用工程给水水源为市政水源,由市政管网供区内消防、商业、办公、生活、绿化用水。排水雨污分流。项目区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济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供电由市政电网供给,小区内建设变电室燃气气源为济宁华润燃气公司管道天然气供热由济宁四和供热有限公司提供集中供热,区内建设换热站4环保工程施工扬尘施工材料堆场加盖篷布或库内堆放,外围设围挡建筑垃圾设置分类堆放场地施工噪声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在施工场地靠近外侧设立临时声屏障营运期生活污水小区内建设配套污水管网,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济宁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营运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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