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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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广西鹿寨通洲物流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二一三年一月报告书主要内容摘要1.建设项目概况1.1建设地点及背景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附近。鹿寨县作为中心城的卫星城市,鹿寨港区配合中心城港区为城市建设和临港工业提供货物运输服务。1.2主要建设内容拟新建的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工程位于柳州市鹿寨县江口乡附近的柳江左岸。工程新建6个2000吨级途泊位,其中4个散杂货泊位,2个多用途泊位;码头占用岸线501米,设计年吞吐量255万吨,其中件杂货73万吨、散货150万吨、集装箱4万TEU,主要货种为
2、钢材(40万吨)、矿建材料(河沙,40万吨)、纸浆及成品纸(25万吨)、金属矿石(铁矿石,50万吨)、煤炭(100万吨)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后方陆域、装卸机械设备安装、生产生活辅助建构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及消防、通信和环境保护等;建设约1.3公里的进港道路与现有阳和至江口二级公路连接,进港道路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双向二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报告书推荐总平面布置方案一,水工结构采用装配式高桩梁板式结构。项目下游约300米处为配套锚地,长300米、宽75米。拟建工程总占地43.73公顷,工程挖方总量141.13万立方米,填方总量138.30万立方
3、米,弃方2.83万立方米(均为临时堆土)。项目不需设置取弃渣场。项目总投资74918万元,一次性环保投资费用为50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67%。预计工期12个月。表1 主要技术指标表序号项 目单 位方案一方案二备 注1年吞吐量万吨2552552泊位数个663泊位利用率%60604泊位长度米5015015码头总面积公顷33.433.41.3规划符合性1. 项目岸线属于柳州港总体规划(2008-2030)(自治区人民政府2010年11月批复)中的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岸线,规划岸线长1500米,规划布置18个10002000吨级泊位,规划货种为散货、件杂货和集装箱,拟建工程的规模及功能定位符合柳
4、州港总体规划。根据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柳州市港口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审查意见(桂环管函2008395号),项目所在的鹿寨港区不在审查的总体规划范围内。目前,柳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在编制,根据其初步结论,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岸线选址及泊位功能定位合理,符合鹿寨县相应规划要求,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2. 项目选址位于鹿寨县江口乡2010-2030年总体规划中的港口用地范围内,与该规划相符。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社会现状调查与评价在鹿寨县江口乡范围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以施工用地边界外200米范围;运营期以拟建项目为中心直径约5公里以内区域,
5、重点评价受项目直接影响的范围;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用地边界外200米范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本码头上游端线上游0.3公里至下游1.4公里处的柳江;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作业区场址所在水文地质单元范围内;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施工区域及长期或临时堆放处置的场地;环境风险评价:扩大至下游12公里处的导江乡取水口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以施工及运营期对柳江水生生物影响分析为主。2.2 生态环境项目区陆域现状为农林生产区,植被以荒草地为主;陆域评价范围无国家、自治区级保护动植物分布。项目评价河段可能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花鳗鲡以及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名录的长臀鮠、花鳗鲡、乌原鲤、单纹似鳡、大眼卷口鱼、叶结
6、鱼等6种濒危鱼类出现;无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不涉及鱼类“三场”占用。2.3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监测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日均浓度值和小时浓度值以及总悬浮颗粒物日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2.4 声环境拟建场址现状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标准要求;甫角村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2类区标准要求。2.5 地表水环境项目上游300米及下游1400米范围内无排污企业。监测结果表明,柳江评价河段pH值、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氨氮等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
7、02)类水质标准要求;悬浮物符合参照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1994)三级标准。码头所处的柳江河段监测断面底泥符合参照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2.5 地下水环境项目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松散岩类孔隙水、碳酸盐岩间夹碎屑岩溶洞裂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入渗补给、柳江水互相补排等,独立的汇水和蓄水条件较差,水位受柳江河水位影响变化较大,水量较稳定。评价区内无地下暗河经过。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一)工程场址2.5公里范围内分布敏感点6处,分别为距东侧场界520米的白沙乡(对岸)、距东北侧场界850米的江口乡、距北侧
8、场界750米的白坟、距南侧场界120米的甫角、距西南侧场界1800米的龙头以及距南侧场界1500米的江湾;进港道路两侧评价范围内现状无敏感目标分布。评价范围内村屯均自打井取用地下水。(二)评价江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项目下游约12千米的柳江左岸为导江乡饮用水取水口,日取水量约300立方米,供水人口约2500-3000人。江口乡饮用水井(井深70米,供水人口3000人)位于项目北侧约1000米处,目前未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根据环评初步划分方案,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距其边界约500米。(三)项目下游1.51公里处分布有江口至锁匙筒鱼类索饵场(
9、长约3公里),下游约2.32公里处分布有锁匙筒滩鱼类产卵场(长约2.5公里,为黄颡鱼的产卵地)。3.2 生态影响及措施1. 环境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属城郊农林生产区,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功能和稳定性影响不大。工程疏浚作业造成工程下游470米范围内的悬浮物增量超过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对下游1.5千米外的江口至锁匙筒鱼类索饵场和锁匙筒滩鱼类产卵场影响不大。码头水工作业影响水域面积约1563平方米,估算施工期间造成水生生物损失量约5454千克。2主要环保措施工程水下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4月7月);施工前利用驱鱼器或人工干扰的方式进行驱鱼。3.3 环境空气影响及措施1环境影响分析(1)
10、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在未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施工场地150米范围内;在洒水降尘的情况下,其影响距离可减至50米左右。距场址最近的甫角屯(场界南侧120米)在施工期将受一定影响。(2)营运期,工程道路扬尘、装卸机械及到港船舶废气属无组织排放源,影响主要在码头区范围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工程装卸的货种中易产生扬尘的是煤炭。在典型气象条件、散货自然含水率状态下,4个通用散货泊位同时进行装卸作业时,预测南侧场界总悬浮颗粒物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为4.057毫克/立方米,西侧场界最大贡献值为1.528毫克/立方米,超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
11、6)无组织排放场界监控浓度限值,而北侧场界浓度贡献值可满足场界监控标准限制要求;评价范围内的甫角屯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日均值为0.597毫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0.99倍,其它各敏感点日均浓度预测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预测场界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按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量出场界至包络线的距离)分别为西侧80米、南侧80米,在此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在对散货增湿至含水率6%8%的情况下进行装卸作业时,场界外无超标点。2. 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施工前在场地四周修筑高2.53.0米的场界围墙或简易围屏,以减少扬尘的
12、逸散;施工材料运输路线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粉状材料运输应加盖蓬布。施工车辆驶出场地时对汽车轮胎进行冲洗。(2)运营期码头装卸机械设备如门座起重机、装载机等应采购带防尘雾化喷头的环保型产品;尽可能降低散货装卸作业落料高度。在煤炭堆场四周设置管网和洒水喷枪,视风力情况洒水抑尘,一般每天洒水23次,保持堆垛表面含水率在6%8%。在南侧和西侧场界设置高8米、长约700米的固定式防风抑尘网。配备清扫车和洒水车各1辆,定期对码头面和道路进行清扫,并进行适当洒水,控制二次扬尘的污染。3.4 声环境影响及措施1. 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预测结果表明,多数施工机械噪声在距声源50米范围内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
13、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限值,在200米范围内超过夜间标准限值;距南侧场界120米的甫角屯将受一定的施工噪声影响。(2)营运期在6个泊位同时作业的最不利情况下,各侧场界噪声排放均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同时,甫角村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2. 主要环保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加强设备日常维修保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3.5 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措施1. 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项目停泊水域和基槽覆盖层开挖采用1立方米的抓斗挖泥船开挖,疏浚量共计13万立方米,水下基础施工阶
14、段采用钢护筒施工工艺,作业产生的悬浮物造成作业区下游约325米以内水域的水质超出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III类标准。项目建设对柳江的水流流态改变不大,对行洪影响较小,对柳江水文情势改变不大。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2.75吨/天,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农灌。(2)营运期项目运营产生的集装箱冲洗水、流动机械冲洗水、机修间冲洗水等生产废水约17.43立方米/天,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悬浮物和化学需氧量;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63.88立方米/天。区域尚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故港区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柳江。散货堆场喷淋污水产生量为23.4立方米/天,码头面、道路冲洗水12.0立
15、方米/天;金属矿堆场一次最大径流雨水量为150立方米/次,煤炭堆场一次最大径流雨水量为300立方米/次,矿建材料堆场一次最大径流雨水量为120立方米/次;码头面及道路初期雨污水产生量约38立方米/次。可研设计了1号污水处理站收集矿建材料和金属矿石堆场区域污水,2号污水处理站收集煤炭堆场区域污水,散货堆场喷淋废水及径流雨污水经相应盖板沟收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作为港区散货堆场喷淋用水。2. 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桩基施工采用防污屏围挡,约需300米;桩基钻渣用于陆域回填。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农灌。(2)营运期进港船
16、舶污水禁止在港池排放。柳州港目前暂无专业的船舶污水收集企业,船舶污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执行;船舶残油、废油必须回收,经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机构回收处理。环评建议港区自建的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0立方米/天,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生化污水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柳江。环评建议1号散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立方米/天,2号污水处理站规模为320立方米/天,均采用二级絮凝沉淀工艺,处理效率95%以上。在散货堆场四周设置盖板沟,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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