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技术重点和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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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技术重点和要点(试行)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年十月目 录目 录2目的和意义11、主要内容12、适用范围13、引用的技术标准14、土地整治测量要求34.1、基本技术要求34.1.1、坐标系统34.1.2、成图方法、规格、主要精度34.1.3、电子成果数据格式34.1.4、地形图测图要求34.1.5、土地分类标准44.1.6、项目范围和规模44.1.7、项目命名原则54.2、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54.2.1、前期测量54.2.1.1、准备工作64.2.1.2、控制测量64.2.1.3、地形图测量、现状图制作及地类面积统计64.2.1.5、成果资料提交124.2
2、.2、竣工测量134.2.2.1、准备工作134.2.2.2、控制成果利用134.2.2.3、现状图修、补测144.2.2.4、竣工图及新增耕地面积测算144.2.2.5、成果资料提交174.2.3、样方测量184.2.3.1、样方布设原则184.2.3.2、样方外业测绘184.2.3.3、样方图制作及田坎系数测算214.3、1:500比例尺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测绘224.3.1、前期测量224.3.1.1、准备工作224.3.1.2、控制测量224.3.1.3、地形图测量234.3.1.4、图件制作及面积统计244.3.1.5、成果资料提交264.3.2、竣工测量264.3.2.1、准备工作26
3、4.3.2.2、控制成果利用264.3.2.3、现状图修、补测274.3.2.5、竣工图及新增耕地面积测算274.3.2.6、成果资料提交295、质量评定305.1、总则305.1.1、测绘生产单位检查305.1.2、市局审查单位检查305.2、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前期测量305.2.1、前期测绘产品检查内容305.2.2、前期测绘产品质量评定315、3 1:500建设用地复垦前期测量315.3.1、前期测绘产品检查内容315.3.2、前期测绘产品质量评定325、4 竣工测量325.4.1、竣工测量检查内容325.4.2、竣工测量质量评定325.5、成果资料不合格的处理措施336、附件
4、346.1、控制点埋石规格与标志346.2、单线线状地物标注格式34目的和意义测绘的主要目的是全面反映测区的土地利用现状和地貌、地形的空间分布,为下一步规划设计的工程布局、预算以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程验收以及项目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因此前期(实施前测绘及竣工测绘)测绘成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的质量及项目的监管等。为满足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管理规范化需要,在参照测绘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重庆市地形特点以及土地整治项目测绘成果的生产、质量控制及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以便规范、统一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测绘工作。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测绘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
5、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1、 主要内容(1) 1:2000土地开发整理前期测绘和土地清查(2) 1:2000土地开发整理竣工测绘、土地清查、工程设施的测绘(3) 竣工样方测绘(4) 1:500建设用地复垦前期测绘和土地清查(5) 1:500建设用地复垦竣工测绘、土地清查、工程设施的测绘(6) 测绘产品的检查的质量评定(7) 附件2、 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土地整治项目测绘。3、 引用的技术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发文件以最新文件为准。(
6、1). 城市测量规范(CJJ8-99);(2).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91)(3). 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4). 重庆市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田坎系数测算实施细则(5).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6).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7930-2008)(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8).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9). 1:500
7、、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10).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1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12).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13). 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14).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 3001-2010(国家测绘局2010-08-24发布,2010-10-01实施)(15). 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CH/Z 3002-2010(国家测绘局2010-08-24发布,2010-10-01实施)(16).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8、CH/Z 3003-2010(国家测绘局2010-08-24发布,2010-10-01实施)(17).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2010(国家测绘局2010-08-24发布,2010-10-01实施)(18). 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国家测绘局2010-08-24发布,2010-10-01实施)(19). 县(市)级土地利用技术库建设技术规范(试用)(20).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测绘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5458号)(21). 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前测绘成果资料审查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06366号文件);
9、(22). 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221号);(23).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495号);(24).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有关文字格式(式样)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505号)。(25).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778号);4、 土地整治测量要求4.1、基本技术要求4.1.1、坐标系统4.1.1.1 一般的土地整治项目平面坐标采用近似1980西安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高程采用近似1985国家高程基准或沿用原
10、来的近似1956年黄海高程系。4.1.1.2 大国土整治(或要求与国家、地方坐标系成果联测)等专项整治项目,平面坐标应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按3分带;高程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面积小于25km2可不投影;当长度变形值大于2.5cm/km时应采用投影于抵偿高程面或高斯正形投影任意带。4.1.2、成图方法、规格、主要精度4.1.2.1土地整治项目均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绘。4.1.2.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形图测绘比例尺1:2000,基本等高距为2米。4.1.2.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地形测绘比例尺1:500,基本等高距为0.5米。4.1.2.4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
11、点位中误差与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单位(mm)地区分类点位中误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城市建筑区和平地、丘陵地0.50.4山地、高山地和设站施测困难的旧街坊内部0.750.6森林隐蔽等特殊困难地区,可按表中规定值放宽50%。4.1.3、电子成果数据格式1 图件格式:所有提交的图件为AUTOCAD数据格式文件,文件后缀为 “dwg”。2 技术报告等文字资料:Microsoft Office Word 2003/2007,“*.doc”3 面积统计表格: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2007,“*.xls”4.1.4、地形图测图要求A. 地形图测图应参照1:
12、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城市测量规范(CJJ8-99)及细则中列出的条款。三者不一致之处,以细则为准。B. 全野外数字化测图地物点和地形点的测距最大长度(m)比例尺测距最大长度地物点地形点1:20006008001:5001603004.1.5、土地分类标准4.1.5.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土地分类面积应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土地分类划分统计。4.1.5.2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前期清查和测量,应按照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1:500比例尺的测图要求,参照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分类。复垦前期测量地类划分:A. 宅基地B. 宅基地附属用地:院
13、坝、水利设施、便道、其它C. 工矿用地:工矿设施、水利设施、便道、其它4.1.5.3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竣工土地分类面积应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土地分类划分统计。4.1.6、项目范围和规模4.1.6.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红线应沿线状地物(路、沟、坎、权属界线、地类界等)走向,并以整村或整社组建项目,不宜从一个社的中间将该社划分为红线内外的几个部分。4.1.6.2 区(县)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面积原则上控制在30015公顷;其他性质的项目按实际情况确定。4.1.6.3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一个项目可由不超过2个片区组成,但不得突破同一个乡镇2个行政村的范围;一个片区可由不超过20个片块组
14、成,但不得突破一个行政村;一个片块可由不超过相对集中的10个点(图斑)组成,但不得突破一个社的范围。4.1.6.4规模计算A、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不包含25的耕地或其他草地等)如下计算: 实施规模=整理规模+开发规模其中:整理规模耕地面积+【裸地】+【园地】+田坎+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内陆滩涂+沟渠+设施农用地(部分) 根据以后的政策变化可能有增减开发规模其它草地+内陆滩涂B、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建设规模如下计算:实施规模宅基地+宅基地附属用地+工矿用地-不可开发的面积(如大于25等等不可复垦的土地)4.1.7、项目命名原则4.1.7.1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命名原则: 所有项目的名称编制只
15、到村,不到社(组),小地名除外。具体规定如下:A、区(县)级项目的命名方式为:区(县)名称+乡镇名称+村名+项目实施类型,如:区/县乡/镇等()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当土地整理项目开发面积大于20公顷时,应命名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否则视为整理项目;名称全部相同的项目,可在村名后添加该项目区内较广为人知的地名以区分;B、市级项目的命名方式为:重庆市+区县名称+乡镇名称+村名+项目实施类型,如:重庆市区/县乡/镇等()个村土地整理项目;C、 其它专项整治项目(整村推进、大国土整治等)的名称为重庆市+区县名称+乡镇名称+“国土整治”+村名+整治类型,如:重庆市区/县乡/镇国土整治村整村推进(示
16、范村)土地整治项目4.1.7.2 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命名原则:区县名称+乡镇名称+村名+项目类型,如:区/县乡/镇等()个村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同一村分批次立项时,在名称后依次加英文大写字母(A、B、C等)以便区分。4.2、1: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2.1、前期测量4.2.1.1、准备工作A、资料收集收集项目区【基础控制点成果】、1:10000地形图、最新变更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纸质和电子文档)、乡镇最新的土地利用总规图。B、测区踏勘正式作业前,应进行测区踏勘,了解测区内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各方面情况。C、技术设计按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 的规定并针对项目区
17、及行业要求编写技术设计书,其内容与技术总结相似。4.2.1.2、控制测量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关注项目区红线内各地貌、地物的相对位置及各地类图斑的面积,控制成果一般不需与国家高等级控制点联测。采用图解法获得项目区起始数据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般只布设图根控制网并统一平差。市级项目及大国土整治等测图范围较大的项目,图根控制网无法满足其测图精度要求时,应根据项目区及周边已有国家控制点情况,布设GPS网或一、二级导线网,作为测区首级平面控制网;高程应以测区及周边不低于国家四等(水准或三角高程)的高程点作为起算点,施测方法参照相关技术规定。基础控制采用导线(网)进行施测时,其平面和高程观测、平差、精度限差要
18、求采用城市测量规范(CJJ8-99)的相关要求;当采用GPS测量时应采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的相关要求。三、四等水准测量相关技术要求按照GB/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执行。无人机低空航摄测图可根据测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合理地布设,布设测角中误差5的小三角点和导线点,以及实测等外水准作为像片控制测量的基础,相关技术要求参照GBT7931-2008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执行。4.2.1.3、地形图测量、现状图制作及地类面积统计1:2000地形图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或无人机低空航空摄影测绘。在满足文
19、所规定的精度标准的前提下,可采用本文内未列入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但应在项目技术设计书中明确说明相关要求和规定。4.2.1.3.1 全野外数字化测量A、 图根控制测量a) 起算数据采用近似坐标系时,项目区起算数据一般采用图解法,按四等或一级导线(或其他布点方法)的垂直角和距离的观测要求进行,具体观测方法及精度要求按照CJJ8-99城市测量规范执行;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时,平面起算等级不低于四等,高程起算等级原则上不低于四等(四等水准或四等三角高程成果)。b) 布设原则项目区内的控制点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并满足地形图测图的需要。在平坦开阔地区图根点密度原则
20、上不少于4点/km2;地形复杂、隐蔽以及城市建筑区,应以满足测图需要而适当加大密度,并保证数字化测图的测距要求。c) 布设方法测区基础控制可采用导线(网)或GPS等方法布点,基础控制点应按相应要求埋石。测区图根点采用导线(网)或GPSRTK测量方法布设;当用图根导线(网)的方法布设时,不宜超过两次附合,在个别极困难的地区可附合三次;d) 埋石的规格及标志测区四等和一、二级导线点均应埋石,埋石规格按附件6.1执行;采用图解法获得测区起算点数据时,图解起算点应埋石,两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图根控制点在测区其他地方还应选埋3-5点,坚硬地面的图根点标志可代替埋石,且分布均匀,实地标注点号,便于
21、施工时使用,所埋石的图根控制点至少能与另外一个图根(或起算)埋石点通视。埋石规格可适当降低,122040cm即可,即:顶面12cm见方,地面20cm见方,高40cm。不埋石图根点一般采用临时标志。e) 测量方法相关技术要求按照CJJ8-99城市测量规范执行。采用GPSRTK测量布设图根控制网时,应选择不少于3点的高等级起算点,所选起算点应分布均匀,且能控制整个测区。GPSRTK控制测量的相关技术要求按照CH/T 2009-20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RTK)测量技术规范执行。B、全野外数字化地形图测量主要要求(大国土整治要求较高,以下某些放宽要求选择执行):a) 地形图一般按照城市测量规范
22、(CJJ8-99)和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的要求进行测绘和表示;b) 测绘范围为项目区红线外延30米(特殊地形除外)。c) 高程注记精度:分米。d) 绘制示坡线(高处或低处)。e) 地形特征点(山顶、山脊、山脚、鞍部、谷口、谷底、沟底、沟口、凹地、台地、水涯线、道路交叉口、线状地物拐点、地形坡度变化明显处等)必须注记高程点,其他坡度变换不明显的地方高程点注记可放宽1.5倍,即实地间距75米,图纸距离为3.75cm;田埂高程点的注记密度原则上按前述规定,当田埂密集时,可适当放宽标准,但其田块角点高程必须注记,田埂中间的高程可选择注记,但应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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