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112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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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实施方案为准确掌握2012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保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现势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和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上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的基础上,采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等技术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作,更新土地调查数据库。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监测与核查工作,全面掌握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31个省(区、市)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国土资源综合信
2、息监管平台,保持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现势性,实现国土资源“以图管地”科学监管的目标,满足国土资源“一张图”建设的需要,为国土资源“批、供、用、补、查”日常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资料。二、工作任务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主要任务包括:遥感监测、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基本农田情况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成果核查、用地管理信息标注、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更新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一)开展遥感监测。国土资源部统一采集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2012年度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提取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图斑,形成2012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及时下发各地,辅助地方
3、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二)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201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结合日常土地变更调查和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实地核实遥感监测图斑情况,调查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对遥感监测已提取,而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图斑,以及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的图斑进行举证。在此基础上,在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对经调查已经发生变化的地类、范围、属性等进行逐地块变更,生成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增量数据,以及2012年度县级更新调查数据库,对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籍部门牵头组织,各业务部门参加,对各县(区、市)逐级报送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结果,组织开展检
4、查工作,重点对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进行核实,并组织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工作。(三)开展基本农田情况调查。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四)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成果核查。部统一组织,依据遥感影像及监测成果,参考地方举证材料,对各地报送的县级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开展全面的内业核查。通过比对遥感影像,核实遥感监测图斑变更情况,逐图斑核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对非建设用地变化开展流量与流向的合理性审查,重点审查农用地(尤其是耕地)变为未利用地;结合举证材料,核实临时用地的实地建设情况
5、;对数据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内业核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地区,及时组织集中对接整改。无重大问题的县区,经数据库质量检查通过的,及时纳入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集中对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抽取重点县区开展国家级外业核查。根据外业核查结果,地方负责组织及时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结果,逐级上报变更增量包,经国家检查通过后,纳入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五)开展用地管理信息套合。部统一组织,利用国土资源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对核查通过的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成果,叠加部2012年度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利用、工矿废弃地复垦、用地审批、土地整治、先行用地等日常审批管理信息内容,开展用地管理信息套合和分类标注
6、。套合审查期间,部负责陆续将管理信息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地方。县级国土资源各相关部门根据部管理信息核实结果,分工负责向部监管平台补充举证材料。举证材料应包括四至坐标的电子文件等,以省为单位报部。同时,地方对经部核查认定的“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用地,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调查实际建设占用的耕地面积,一并报部。地方完成用地管理信息补充后,部相关司局负责分工组织,确认各地补充的用地管理信息,完成用地管理信息的完善工作,形成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用地管理信息结果及汇总结果,并开展管理信息专项分析。针对管理信息审核中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国家级重点抽查核实,对于弄虚作假的典型地区,按照土
7、地调查条例等法规予以处理。(六)开展数据汇总统计与分析。各地依据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逐级汇总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2012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各地以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由有关业务部门结合相关管理工作分别开展分析,并综合形成本地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国家在各地变更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级汇总工作,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结果数据与用地管理信息结果数据合并,形成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汇总数据,结合各地变更调查分析报告,开展全国土地利用变化分析工作,统一形成全国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七)更新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地方相关部门牵头,地籍部门配合,将审核通过的管理信
8、息录入到经对接整改后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形成2012年度变更调查增量数据成果,逐级检查后报部。部组织专业队伍,开展数据比对及检查工作,将各地通过检查的数据成果更新入库,最终形成2012年度国家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国家逐步建立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质量的通报与奖惩制度,根据国家外业抽查结果,尝试每年对各省变更调查成果质量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并进行内部通报。对调查成果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地区,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在用地审批、用地计划指标安排以及国土资源相关管理中,有针对性给予相应限制。三、工作程序和方法。(一)遥感监测。部统一组织,采集本年度覆盖全国的最新遥感影像数据,加工制作2012年度分县区的土地
9、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对照2011年度遥感影像底图,叠加2011年土地调查数据库,提取本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图斑;制作分县区的2012年度遥感监测成果,分发各地辅助开展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领取说明见附录1)。遥感监测成果包括土地利用遥感正射影像图、遥感监测图斑、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见附录2)。(二)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1准备工作。(1)总体控制。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以经国家确认的2011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形成的各级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和各地类面积,将作为2012年度变更调查的基础及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单元,不得随意更改。国界、
10、省界、沿海零米线的调整,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各地不得擅自更改。2012年变更调查中,涉及国界、省界、沿海零米线调整的省,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9月中旬完成相关界线调整,并将调整后的界线数据、省级控制面积下发到相关省,作为2012年变更调查的基础。涉及国界、省界、零米线调整的省(区、市),应根据新下发的界线调整省内相关县的控制界线和控制面积,同时修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照调整文件修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上述界线调整后,应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将调整后的控制界线、控制面积、涉及界线调整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相关说明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部备案,经部组织检查无误的,
11、作为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初始数据库。调整后的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将严格作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单元,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一律不再调整。各省将因突发性自然灾害、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的,应于12月31日前,以县为单位,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涉及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据及数据库、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部审查。(2)制定方案。各地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土地变更调查方案。(3)资料及设备准备。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集整理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资料,准备调查所需的有关设备。资料主要包括:2011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2012年度新增建设
12、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基本农田划定和调整、土地违法查处、农业结构调整、灾毁耕地、生态退耕等方面的资料。调查所需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接收机、全站仪、钢(皮)尺、计算机及软件系统,以及交通工具等。(4)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各县(市、区)参照本地区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治新增耕地、基本农田划定与调整、土地违法查处等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变化的材料,在遥感监测成果和2011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等成果的基础上,制作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11月30日前,仍未接收到遥感监测成果的地区,应以2011年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基础,叠加上述内容,形成土地变更
13、调查外业底图。2. 调查内容与方法。按照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以2012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严格遵守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选择调查方法,有序开展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调查,保证图、数、实地三者一致。11月30日前,未收到遥感监测成果的地区,应依据2011年土地调查数据库,结合本地区2012年度土地利用审批等情况资料,加大外业调查力度,实地调查确认每一块变化地块的范围、形状,现场详细记录变化地块的地类属性等信息;对于影像不清晰或影像未反映的新增地物,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实测坐标法、直接补测法、间接补测法等多种补测方法开展补充调查,详细记录变化图斑的形状、范围以
14、及变化地类等内容;对于非建设用地变化图斑,各地参考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依据实地现状,逐地块调查变化地块的范围和地类。(1)开展遥感监测图斑核实。利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对照实地现状,对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图斑及属性信息进行逐一核实、调整和补充调查,调绘实地建设范围和地类,确认遥感监测图斑变化情况,如实填写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见附录2)。对部提取的实地已建设,地方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提交实地照片、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和农村道路须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扫描件等举证材料,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上标注实地照片编号(编号方法及目录组织见附录5),填写不变更为建设用地的理由等信息(
15、加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对遥感影像上未反映建设的遥感监测图斑之外的地块(或未实质性动工的图斑),如果地方变更为建设用地,应提交实地照片作为举证材料(编号方法及目录组织见附录5)。(2)开展土地利用现状变化调查。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要求,对2012年度实际变化的每一块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在土地变更调查外业底图上标绘图斑的位置、范围、地类等信息,如实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见附录3)。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包含了所有变更图斑的具体变化情况,作为记录土地权属和地类变化及相关信息的唯一原始资料,是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的主要数据源。严格限制将农用地大面积变为未利用土地。对确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如地
16、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原因,导致农用地表土层破坏,短期内无法通过简单治理恢复种植的,按照土地变更调查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可以将农用地变为未利用地。但对此部分图斑,应实地调查其位置、范围和地类,拍摄实地照片,填写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见附录4),形成矢量图层,并扫描灾毁、塌陷或重大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等相关证明文件(编号方法及目录组织见附录5),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以上成果和材料,以专报方式报部审查。逾期未报的,将不在本年度变更。(3)开展“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调查。调查往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对2011年土地调查数据库中的“批而未用”土
17、地,2012年实地已建设,应按实际建设状况调查其位置和范围。(4)开展地类信息专项调查标注。新增耕地坡度:将利用DEM制作的坡度图与土地利用现状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对坡度大于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填写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相应栏目。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本年度内,将闲置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开发整理成园地,并经土地和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认定能调整成耕地的,作为“可视为补充耕地的新增园地”。可调整地类:对于因农业结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坑塘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可调整地类。包括:可调整果园、可调整茶园、可调整其他园地、可调整有林地、可调整其他林地、可调整
18、人工牧草地、可调整坑塘水面。往年“批而未用”土地建设情况:对2011年土地调查数据库中“批而未用”土地,2012年实地已建设,应将实际建设部分在数据库中标注为“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建设”属性(PJ)。3有关问题说明。(1)对2012年度实地已建设的土地,无论是否在年度遥感监测成果中体现、是否已经取得合法有效用地手续、是否已列入违法拆除计划、是否经竣工验收、是否为其他部门管理范围,都必须按实地现状变更为建设用地。对于“边报边用”的建设用地,2012年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无论是否为国家的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项目,都应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2)建设用地指实地已建设的土地
19、。实地建设以施工人员已进入、工棚已修建、塔吊等建筑设备已到位或地基开挖为标志。(3)对2011年度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建设用地结果,应纳入2012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对2011年度已经调查为建设用地的图斑,经依法查处并拆除的,按原地类调查和变更。2011年度下发的问题图斑,实地已建设,且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按照实地现状调查为建设用地;实地已拆除或确定为临时用地的,不进行变更;已确定为设施农用地或农村道路的,按照相应地类变更。(4)新增耕地应按土地利用现状如实调查,本年实际新增的耕地均须变更为耕地。对于本年度因土地整治实际新增的耕地,无论是否验收,都应按实地现状调查为耕地。人为撂荒的耕地,
20、以及受洪水等突发自然灾害影响而耕作层或表层未被破坏的耕地,维持原地类。(5)农村道路指公路用地以外的南方宽度1.0m、北方宽度2.0m的村间、田间道路(含机耕道);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道路;确实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的道路(含机耕道)。进入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公路养护名录的道路,已纳入公路网规划的乡级以上的道路,新增并达到三级以上等级的道路,不应认定为农村道路。(三)基本农田情况调查。对于已批准实施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地方,严格依据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资料,调整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对于2012年仍未完成土地
21、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地区,根据依法确认的基本农田占用或调整情况,结合变更后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生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四)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变更调查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对调查结果进行汇总整理。按照数据库更新有关标准和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更新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变更、上报与更新。1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1)县级采用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软件,按照数据库更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逐地块变更数据库,并生成2012年度增量数据及变更调查统计报表。(2)县级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更新数据上报软件生成县级更新数据包,并通过检查软件,与2011年度调查数据库校核。
22、(3)县级更新数据包成果经省级检查、国家最终质量检查通过并确认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本级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2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1)县级调查数据库更新应以经国家与省级共同确认的2011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础。(2)2012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2012年度增量数据与2012年度变更调查统计汇总报表三者之间应保持一致。变更调查统计报表表内与表间数据逻辑关系正确。(3)县级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更新数据上报软件检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五)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和上报。变更面积以土地调查数据库中变更图斑的面积量算为准。利用数据库汇总功能,逐级汇总土地变更调
23、查成果,形成各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各地国土资源管理相关部门在分析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汇总结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开展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分析工作,对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及耕地保护、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违法用地等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与建议,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县级上报成果包括:12012年度更新数据包;22012年度变更调查各类统计汇总报表;3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4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5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6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未变更为建设用地的遥感监测图斑举证材料的电子文件。上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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