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组织框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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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物安全组织机构框架1 目的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使之有效运行,明确相关部门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职责,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与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相关的科室和人员。 3 组织机构生物安全管理实行中心主任责任制。中心主任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生物安全工作,同时委派一名中心副主任具体主管;成立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相关科室的主任应对所辖科室的生物安全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科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负责科室或具体项目的运行管理;各级人员应认真阅读、理解本手册,并在相关实验活动中严格遵守,在发生生物安全隐患、意外事件或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质
2、管办等管理部门对责任范围各部门或人员职责4.1 中心主任 对生物安全负总责; 负责建立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管理体系; 组织并授权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 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手册。4.2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 负责中心生物安全管理工作;1 督导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 组织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定; 负责领导安全防护实验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协调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科室部门的工作。 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操作技术指南及规范性技术文件并定期进行评价和更新; 提供生物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 批准和发布生物安全相关的技术文件。4.3 检
3、验科负责人 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实验技术和生物安全工作; 组织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的宣贯; 组织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理并向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4.4 实验室技术人员及实验活动辅助人员 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体检和预防接种; 按要求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做好实验记录; 按规程进行常规消毒和意外事件紧急
4、处理; 发现生物安全隐患或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上级报告; 参与相关工作的危害评估及生物安全事故认定与处置。4.5 安全监督员 有权力监督实验室制度、操作规程的实施,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有关人员进行纠正; 对于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或直接向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2 做好监督记录。4.6 办公室 负责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的考核及质量管理办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 负责组织生物安全技术和感染控制工作;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质量控制工作以及处理相关投诉; 负责生物安全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
5、检查;4.8 后勤科 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防盗、消防等设施的设备、防护用品的采购及维修管理; 负责本中心实验废弃物的管理。 负责污水池的日常消毒及登记管理; 负责实验工作服及相关实验室器皿的洗涤、消毒等的管理。4.9 检验科 加强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保证相关上岗人员在场安全防护技能上得到培训。持生物安全证上岗。 现场标本的采集、运送过程中,做好人员的防护和标本的密闭包装,并及时送达相关实验室检测; 病原检测工作在相应生物安全等级的实验室进行,保持良好的内务行为,并及时做好废弃物处置和记录; 严格按规范做好菌种标本分类保存和记录工作,执行双人双锁和专室存放
6、制度。经批准向上级机构上送菌株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规定,并遵守国家关于道路、铁路和水路运输危险材料的有关要求;3 加强艾滋病阳性血清库管理,做到专人管理、冷柜上锁; 执行检验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意外情况; 指导基层疾控中心开展相关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4.10 流病科 负责疫情调查处理样品采集的个人防护防止感染; 负责标本的采集、保管、运输和传递过程中的生物安全工作; 指导基层疾控中心做好现场疫情处理的生物安全工作。4.11 结防科 负责结核菌株(种)的管理 负责本站工作人员中和实验室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规范本站相关操作程序,确保设施和环境符合 生物安全要求。4.12 艾性办 负责
7、制定有关安全防护规程,并保证相关上岗检测人员在生物安全防护技能上得到培训; 按照安全防护规程的要求认真完成检测工作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加强艾滋病阳性(包括可疑)血清管理,并按有关规定运送标本;4.13 慢病科、计免科、消杀科等相关科室 做好本科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规范本科相关操作程序,确保设施和环境的生物安全要求; 做好相关废弃物的安全处置;按医疗废弃物有关规定处置。 指导基层疾控中心做好现场疫情处理的生物安全工作。 4 图1.1-001 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框图 5 实验室准入制度 1 目的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
8、生物安全事故。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职责3.1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3.2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准入。3.3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本中心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的准入工作的实施。3.4 科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3.5 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准入原则4.1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中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熟悉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6 对工作高度的责任心。4.2 科室
9、负责人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实验室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和工作实验室技术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熟练掌握有关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通过所需的生物安全知识、技术考核,获得相应的上岗证,按要求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技术规范,掌握与所承担工作有关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风险,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
10、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5 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责任范围实验活动辅助人员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清洁人员等与实验活动相关的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域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人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 7 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4.7 安全保卫部门或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本中心或所在实验室相关基本情况以及安全保卫要求,
11、能够及时发现并快速消除一般安全隐患,能对较严重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或方案,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程序,具备火灾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解决问题的能力。4.8 健康监护部门或人员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责任范围外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申请必须获得必要的批准,申请进入实验室并参与实验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育和工作经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批准程序详见本手册进入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4.10 中心跨科室职工按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和进入一
12、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要求准入。5 准入制度5.1 所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在满足上述准入原则的前提下,了解潜在危险,必要时在生物安全知情书上签字。5.2 按本手册进入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进入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批准程序的有关规定发行批准手续。5.3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身体出现开放性操作;8 患发热性疾病; 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娠妊; 已经在实验室控制区域项目准入凡是进行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项目负责人需提出书面申
13、请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实验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室微生物操作操作规程”,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9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对实验室有关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技术水平,确保实验室安全。 2 适用范围2.1 中心所有从事与实验室检验检测、管理有关的人员;2.2 进入本中心实习、学习、科研合作,与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有关的人员。 3 组织机构3.1 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中心培训工作的领导和资源保障;3.2 科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实验室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3.3 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培训工作、上岗证的考核、登记、发放,以及生物安全培训档案的建立与保存。4 培
14、训科室/实验室科室/实验室应根据需要制定生物安全相关培训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培训新任中心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新任中心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必须参加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本中心/科室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的培训,培训记录作为培训档案由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存。10 4.3 新任实验室负责人新任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技术规范、本实验室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捉、样本和工作新调入的实验室技术人员新调入的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生物安全知识及政策法规、管理规范,与所从事工作有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生物安全风险,个人防
15、护和实验室意外事件的紧急处置原则和程序,实验室常规消毒程序和方法,处理生物安全事故的知识和技术,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等培训,参加生物安全知识、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培训及考核记录作为培训楼案由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存。4.5 新指定的质量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健康监护人员新指定的质量管理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和健康监护人员必须参加生物安全知识、政策法规、管理规范、操作技术和责任范围新上岗的实验活动辅助人员、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清洁人员等新上岗的实验活动辅助人员、专职消毒人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清洁人员等必须参加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和实验室意外
16、事件的紧急置原则和程序,生物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理原则和上报程序,责任范围进入实验室并参加实验活动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工作等人员) 进入实验室并参加实验活动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工作等人员)应根据生物安全风险的大小参加必要的培训,实习生、进修生等,由接受科室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的内容进行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质量管理办公室发给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与实验室准入证一同作为进入实验室的凭证,培训及考核记录作为培训 11 档案由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存。4.8 有关行政部门颁布涉及生物安全发现生物安全隐患或生物安全事故后,科室/实验室应根据需要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记录作为培
17、训档案由质量管理办公室保存。4.10 实验室或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 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质量管理办公室每半年将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培训情况和实验室运行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报告。5 记录表式: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记录表12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记录表 NO:BSL1.3-00113 健康监护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2 适用范围本中心从事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实验室人员。3 职责3.1 中心主任负责员工健康监护工作。3.2 办公室负责员工健康监护计划的编制、执行
18、、记录、挡案管理工作。3.3 科室负责人负责本所员工的健康监护工作,生物安全员具体组织实施。 4 工作制度4.1 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4.1.1 新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健康监护部门(办公室)或人员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体检合格后建立健康监测档案并在上岗证上盖章确认,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4.1.2 中心建立本底血清库,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留本底血清。必要时收集血清与本底血清同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测,检验结果记入健康监护档案。本中心由慢病科负责采集与保存。4.1.3 办公室应制
19、定相关人员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临时性体检,体检结果记入人员健康监护档案,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和治疗措施,必要时对实验室污染情况进行追溯调查。科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 14 4.1.4 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抵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4.1
20、.5 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操作的人员,在连续工作后进行必要的医学观察,发现异常情况,由科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4.1.6 科室负责人应定期了解实验室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安排体检、就医,体检及就医情况记入健康监护档案,实验室人员应注意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出现不适时报科室负责人。4.1.7 中心选择丽水市中心医院作为首诊定点医院,由办公室与其签定协议,确保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紧急情况下,到就近指定医院就诊,就诊时实验室工作人员
21、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序如实告知接诊的医务人员。4.1.8 科室/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允许外来学习、进修、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4.1.9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对疑感染人员进行针对性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监护档案,科室负责人根据体检结果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收回上岗证。4.2 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4.2.1 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应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2、。4.2.2 各科室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3 各科室/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 15 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4 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2.5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故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3 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4.3.1 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科室负责人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科室负责人决定人员
23、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健康要求后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上岗,永久性调离岗位的需非收回上岗证。4.3.2 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科室负责人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中心分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科室负责人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4.4 健康监护档案实验室人员岗位情况表4.4.2 员工健康档案情况,包括体检(含血清检查)和免疫接种登记表4.5 健康档案管理4.5.1 本中心所有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由办公室负责管理4.5.2 个人健康档案采用一人一档的方法保存。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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