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江南地方慈善组织的经营实态.doc
《清末民初江南地方慈善组织的经营实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末民初江南地方慈善组织的经营实态.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清末民初江南地方慈善组织的经营实态 有关中国明清以来慈善事业史的研究,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才真正起步,日本及中国台北的学者,较早涉足其中,成为这1领域的拓荒者。随后,中国大陆学者也开始涉足该领域,并取得1系列相关的研究成果,只是研究的时段多集中于明清。近几年来,有关晚清、民国时期慈善组织的研究论文和专著相继发表。但是,现有研究或进行宏观论述,或重点研究人物的慈善思想和活动,或重点研究大中城市的慈善活动,或关注近代西方宗教在中国的慈善活动,或探讨新生的大型社会救济组织及国家组织的社会救济活动。管见所及,有关地方善堂从晚清到民国时期的经营实态,尚无人涉及。清末方才成立的江南地方善堂的建堂经费来源
2、和开支,以及清末民初政权更替过程中田、房产的建立过程,不仅可反映善举捐款来源中真实、复杂的1面,还能说明清末民初动荡社会中地方实力派人物的利益纠纷。透视地方慈善组织在民国初年的善举收支及各项善举支出经费的差异,则能窥见当时社会的变迁。笔者拟以川沙至元堂为例,对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第1节至元堂成立前川沙的慈善组织川沙很晚才成独立建制。嘉靖3106年(1557),建川沙堡。顺治3年(1646),改堡为营。雍正2年(1724),析上海长人乡置南汇县。嘉庆10年(1805),割上海高昌乡的105图,南汇长人乡的10图置川沙厅。1912年,川沙由厅改县。因为是1新设的县级单位,川沙有关的
3、慈善机构刚开始并不多,在清代当地方志中均没有单列专章记载。至元堂成立前,川沙与慈善有关的机构和组织主要有官办的义仓、养济院、保节堂、恤孩局、接婴处和同善堂等。从该阶段川沙境内慈善组织的规模和成立过程可看出,因当时成独立建置的时间不长、境内经济实力有限、士绅人数和影响不大等原因,各种慈善组织与周边各县相比较不完备。这使得在慈善组织的设立和活动中,国家权力所起作用远大于当地士绅,其中尤值称道的是川沙地方长官周垣与何士祁。嘉庆105年(1810)周垣任川沙同知,针对川沙的“停棺不葬”风习“详捐义冢”,其举动得到布政使庆保的支持。“阖境绅士遂踊跃捐助,葬以万计。”何士祁道光2年(1822)中进士,道光
4、102年(1832)由元和县令升任川沙同知。“凡有益地方者,次第举行,建仰德、龙神、节孝各祠及同善堂。川沙向未有学,应试仍归上、南。士祁谓欲厚风俗,端由士始,捐建观澜书院,为培养人才地。建置义仓以备凶荒,立义学、设恤孩局以资教养。又因川境科名寥落,士气不扬,创建魁星阁(道光2109年)是科秋闱祝椿年获解,士祁赠以诗句云天上文章牛斗焕,壁间丝竹管弦新(注祝生家邻衙署)。”除增置义冢外,何还在义仓、义学、对婴孩和妇女的救济及施棺助葬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他使太平天国战前川沙的官办善举规模初备,战后的重建也是在这些基础上进行的。从上述何士祁的举动,还可看到川沙当时教育的落后。“川沙虽设治,而学籍分隶上
5、、南。”作为新析散厅,川沙学额主要还在上海和南汇境内,虽然设立了观澜书院,但应试仍在上述两县。祝椿年获解而得同知赋诗祝贺,这在当时人文渊薮的江南可谓少见,也从侧面反映川沙能够科考中榜之人的稀少。这种情况也暗示了地方士绅数量之少,他们对地方的影响可想而知,该时期川沙善举主要以官办为主也就不难理解。从川沙厅成立到光绪5年川沙境内的慈善组织可看出,在慈善组织的设立和活动中,国家权力所起作用远大于当地士绅。放在同治以后江南地方重建的大背景来看,这并非川沙慈善组织独有的特点。通读光绪松江府志中慈善机构及其活动的记载,可更明晰县级机关在重建慈善组织中的作用。不过因川沙设制时间不久等因素,使得国家权力在这里
6、所起作用更加突出。光绪5年(1879)到2101年(1895)至元堂成立前,川沙境内各种慈善组织次第出现。1方面说明各乡镇境内士绅势力上升,也暗示原来厅设慈善组织尤其施棺和施钱所及范围有限。同时,因设立此等慈善组织的人员各自的影响范围和财力有限,也使得其所设机构的服务范围在无形中划定。太平天国战后,江南科考恢复正常。“观同、光间诸生表,始自同治丙寅(1866),迄于光绪乙巳(1909),前后410年,凡为试科210有9,入学者得1百9102人。”“科举时代得有恩拔副岁优5贡以上出身者,谓之正途。清光绪季年,废止科举,诏兴学堂,厘定学制。而于奖给出身,仍用举人、贡生等名称。至民国乃汰除之。”在整
7、个江南的举人和入学人数的情形下对比,川沙境内有“功名”的人数较少。虽然比刚设治时地方士绅的数量有明显增加,但他们的实力和影响仍极有限。尽管如此,地方士绅的出现还是为后来至元堂的成立奠定了基础。参与至元堂建立和在其中任职的人物,大多有科举的身份和背景。到清王朝即将退出历史舞台的时刻,川沙境内的各种慈善组织纷纷成立。这些机构主要以其各自的社区为服务对象,但他们所涉的范围和规模却比原来主要由官方所设的慈善组织要大。在这些为数众多的慈善组织中,只有高行镇的“集义社”有保节活动,其他则主要以救助贫苦人民为主。联系到该社主要有“职绅”所办,可以说到了清末只有少数儒生还在提倡传统的礼教,而大多数的慈善机构和
8、人员则更重视“施善”,“教化”的色彩相对减弱。第2节建堂经费的具体收支及其它川沙是个很年轻的独立建置单位,嘉庆10年(1805)才成立川沙厅。随后成立的慈善机构主要有接婴局、保节局、同善堂、养济院、恤孩局、惜字所、施棺局、集义社、冬米会以及“施钱机构”等。后来,川沙的慈善组织及活动,又有新发展。至元堂成立前的45年内,朱源绍(字友梅、附贡生)的老师陆雪香和丁晓梅(名钦文、监生)、潘怡田(字心望、职监)等创立“平器局”,并进行“施灰助葬”等活动。朱源绍和陆蓉塘(名占梅、监生)募集棉衣和冬米,顾筠坡(名宗望、武生)主要进行“惜字”等活动。其它的施医和赠药等善举,也分别有人从事。同时,朱源绍还奉“公
9、家之命”举办保节和施棺活动。但是,上述善举均各自进行,相互间缺乏必要联系,举办之人也常以“无办公之地为憾”。至元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成立的。乙未(1895)仲夏,丁晓梅和潘怡田首倡建立善堂。众人商议后,当年5月由保节堂董事朱源绍和川沙职董潘心望、丁钦文呈文川沙厅抚民同知陈家熊,希望利用保节堂基地建立新善堂。得到陈家熊的批准并首先“捐廉”后,朱源绍等发出募建至元堂捐启并4处奔走筹资。募建至元堂捐启中说之所以取名至元堂,因为“元者,善之长也,事之本也”。本年101月102日兴工,光绪2102(1896)年3月建成。“计面南堂屋5楹,东为侧厅,西为厢屋,前为门道,共110间,4周缭以崇垣,共糜工料洋
10、银1千5百余元”。至元堂成立后,曾屡呈各级政府部门批准。潘心望、朱源绍、丁钦文和陆占梅等“堂董”曾呈文陈家熊,陈分别上报抚、宣、藩、道等各级行政机关。得到这些部门的批准后,至元堂才算正式而“合法”的慈善机构。建堂所用经费,除部分官员和倡议建堂人员的捐资外,还得到了川沙其他人士及城乡各店铺或者较大家族的捐款。其中,官员的“捐廉”主要有川沙抚民同知陈家熊60元、23场署萧氏40元、司理厅王氏20元,仅占总金额的7%。可见,官方在建设过程中并不占主导地位,官员的捐款也仅是象征性的。根据捐款名单可知,各位发起者所行的“劝募”,涉及到川沙城内的很多店铺、商家与个人。捐款共有84笔,所捐金额大小不等,从2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清末 民初 江南 地方 慈善 组织 经营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760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