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10.ppt.ppt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10.ppt.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10.ppt.ppt(5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学法 知法 守法 用法漫谈依法治教与班级管理,重庆一中 王晓明,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明确提出:学校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第六款提出:“依法接受监督”。教师法第八条明确提出: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有六款:第一款就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育部1997年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八个方面要求,第一条就是“依法执教”。,一,为什么要强调依法治教,“孔融让梨”的故事 东汉时,孔融和他的哥哥们分梨,梨有大有小,孔融却先挑小的,父亲问他为什麽挑小的,他说因为我小,所以我挑小的。“兄弟分蛋糕”的故事 父亲让孩子们自己分蛋糕,不论谁掌刀都力图给自己分得多些,为了解决这一难题,父亲提出了
2、一个分蛋糕的原则:即先挑蛋糕的孩子不能分配蛋糕,分配蛋糕的孩子,最后拿蛋糕。结果促使掌刀的孩子必须分均匀,否则吃亏的是自己。,案例1:2004年9月25日(星期六),重庆市石柱县三星乡五斗村一辆中巴车强行通过一座漫水桥导致49人死亡,其中有33名中小学生,当地交管部门和家长认为:发生事故除了与驾驶员违反规定驾驶、超载、车况不良等原因外,学生死伤还与学校周末补课有关。学校对这次交通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此,我们怎么看?,案例2:2003年四月下旬,渝中区某中学一位退休返聘的老教师汪某,在教育一位迟到的学生时,先用教鞭敲打,然后骂该学生“你不看看你自己,又矮、又肥、又黑、又丑,你只能当一辈子老
3、处女,你连坐台都没人要!”,该生情绪受到强烈刺激,留下遗书后跳楼身亡。悲剧发生后不久,学生的父亲以女儿班主任涉嫌侮辱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2003年7月8日,法院公审此案。一审以侮辱罪判处该老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法律对教育的重要作用,1,它是人类文明知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内容。2,它是保护人民,打击犯罪的利器。3,它可调整各种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校园的需要。4,它是衡量是非的标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依据。5,它可规范教育行为,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需要,二,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知己:认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的的八项权利 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学业
4、评价权;获得劳动报酬权;享受福利待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加进修培训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问题1:某学校工作问题很多,矛盾突出,县教委及时调整学校
5、的领导班子。新校长上任以后,根据自己观察发现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涉及部门职责、常规管理,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管理,在短期内使学校的风气发生了明显变化。你认为该校长采取的是 A.科学化的规范管理。B.现代化的法制管理。C.人本化的情感管理。D.专制化的人治管理。,问题2:某县为了加强教师管理,经县教委集体讨论,报县政府审批,制定通过了关于教师聘任制度。其中一条提出:“只要在每学年工作的综合评价得分在学校末位教师应当解聘,另行安排工作”。对此,你怎么看?A.经县政府审批的规定可以视为法律。B.学校对教师实行末位淘汰是依法行事。C.学校按聘任制度管理老师体现依法治教思想。D.
6、以综合评价的末位来淘汰教师是不正确的。,问题3:上级拨给某校一名优秀班主任评选指标,章校长考虑到李老师在学校担任班主任已经20余年,在县里多次介绍班级工作经验,师生中知名度和美誉度都很高,加之即将退休。因此,与两位副校长交换意见以后,直接上报李老师为优秀班主任。此做法侵犯了其他教师的()A.知情权 B.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平等权 D.荣誉权,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当你享有教师职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关义务。即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2,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可放弃。3,有些权利本身也是义务。4,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也承担着对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的
7、义务。,问题4:某小学生张某特别调皮的,经常欺负女同学,与老师顶嘴,损坏学校桌椅等,班主任在教育问题上伤透了脑筋。对此,教师A建议:提请学校开除张某。教师B建议:张某每次犯错误都对他进行罚款。教师C建议:干脆对张某放弃不管。教师D建议:可以先通过教师耐心教育、家长配 合管理、同学批评帮助等方式处理,如若屡教不改还 可以通过学校纪律处分,强制规范其行为。,知彼:从法律角度看未成年学生的特点,教师和学生都是中国公民,在法律上都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由于教师与学生之间年龄、知识、阅历上的不同,对自己行为以及可能产生后果的判断力的差异,教师与学生又具有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法律的规定:十八周
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 般是小学四年级到高中三年级的学生)是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监护人代理,或者 征得他的监护人的同意。,我们在教育中面对的中小学生一般都是未成人。按照法律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是三 年级以下的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有 的民事活动都要通过他们的监护人代理。,知彼:认识未成年学生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 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
9、的学习任务;(四)遵守所有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 管理制度。,认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成年人在学校享有的权利:(1)受教育权。(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3)身体自由权和内心自由权。(4)肖像权。(5)财产受到管理、保护权。(6)独立财产权。(7)荣誉权。(8)拒绝不合理劳动权。(9)民事活动代理权。(10)平等对待权。(11)隐私权。(12)拒绝不合理校内外活动权。(13)休息娱乐权。(14)生活获得照顾权。(15)获得良好的校园环境权。(16)名誉权。(17)拒绝乱收费的权利。(18)著作权。(19)民主自由权。(20)民主监督权,案例3,据武汉晨报2010年7月5
10、日报道,华中师大 一附中高三学生李红豪在期中考试中,以草菅人命为题作文,措辞激烈地抨击教育弊端,阅卷老师批写“自毁前程”四个字。4天后,李红豪被班主任要求停课反思。以后他在没能回校上课。随后,他又以学校生活为素材,针对社会和现行教育问题写了15万字的小说。该校校长张真认为,李红豪的作文语句过激,对教育制度及社会制度全盘否定的。因此,停课是应该的。对此,你怎么看?A.完全赞成张校长的说法。B.反对张校长说法,班主任无权随意停学生的课。C.学生在作文中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D.学生在作文中不能随便乱发议论。,问题5:某小学为加强对教师工作质量考核,制定了学生评教制度,每学期由学校下发相关的调查问卷
11、表,让学生根据教师的工作情况给教师进行打分,并且将打分的结果作为教师工作绩效的评价指标之一。对此,你怎么看?A.小学生缺乏事物判断能力,这种打分不科学。B.学生评价老师符合依法民主管理的要求。C.法律没有规定学生评价老师,这种操作不合法。D.负面评价会侵犯教师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问题6:男同学小陈上课时玩手机被王老师发现收缴。课后,王老师查看手机短信,发现小陈给女同学发“某某,我爱你”的短信。但当小陈索还手机时,王老师严厉批评其“思想堕落,道德败坏”。并说:这是罪证,不能归还,要交学校德育处。校长知道后批评王老师:未经同意翻看短信,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批评话语不妥,侵犯学生了的人格权。收缴手机
12、不还,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老师要依法办事,不能以违法的方式对待学生的违纪行为。你认为校长的上说法是否正确()A.B.C.,三,学生安全问题,(一)严峻的现实,九三学社福建省副主委丁瑜在全国政协会议发言中说:“中国中小学生每年因食物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自杀或被他人伤害而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都在1万人以上,2005年更是达到14000余人,相当于每天有一个班在消失。”,重特大交通事故、拥挤踩踏、火灾、溺水、集体食物中毒等是导致学校师生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杀手。,案例4:2006年11月8日重庆晨报报道,我市某重点中学规定:学生在校园内不得疯打。一天课间,13岁的小江(化名)和14岁的小明(化名)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2010.ppt 知法 守法 用法 2010. ppt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721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