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政策与财税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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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联谊事务所集团http:/,融资性担保机构会计标准与财税政策解读,主要内容,融资性担保机构会计标准背景介绍原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财务信息披露监管政策政策沿革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财税政策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第一部分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一、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何种会计标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财政部财会201015号)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有关保险公司财务报表格式,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会200517号)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相
2、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等有关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背景介绍,原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里面有很多保险业会计核算的影子,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支出、分担保业务等。但两者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何在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考虑担保行业的特点,统一我省融资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具有现实意义。,背景介绍,二、担保与保险的相同点简析(一)担保与保险均是有偿的(二)担保与保险所承担的均是已经存在的风险(三)风险事故的发生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保证与保证保险的异同(一)保证与保证保险相异性分析(二)保证保险与保证相同性分析,背景介绍,三、担保合同与保险合同会
3、计核算要解决的共同问题(一)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二)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三)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四)风险分担(再担保、再保险)的会计处理,主要内容,融资性担保机构会计标准背景介绍原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财务信息披露监管政策政策沿革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财税政策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第二部分 原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第一节 原担保合同概述 第二节 担保业务所涉科目简介 第三节 担保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第四节 担保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 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原担保合同,第一节 原担保合同概述 担保的概念 担保方式的分类保证合同涉及的相关各方 保证的方式分类,原担保合同,
4、第二节 担保业务所涉科目简介 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应收保费预收保费担保费收入应收代偿款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支出追偿收入,原担保合同,第三节 担保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一、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三、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原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收入确认的具体规定企业应当在担保合同成立并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时确认担保费收入;采取趸收方式向被担保人收取担保费的,应当一次性确认为担保费收入;担保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担保费约定分期收取的,担保费收入可分年确认(开始承担担保责任日确认该日起1
5、年的担保费收入,之后每满1年时确认一次该日起1年的担保费收入)。,原担保合同,【例1】甲担保公司为A公司向B银行一笔借款提供保证,借款金额为1 000 000元,借款期间为1年,担保费为30 000元。207年1月20日,委托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当日,甲担保公司收到A公司缴纳的全部担保费并存入银行。207年2月1日,B银行已向A公司发放贷款。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1月20日收到担保费1 000元借:银行存款 30 000 贷:预收保费 30 000(2)2月1日确认原担保费收入1000元借:预收保费 30 000 贷:担保费收入 30 000,原担保合同,【例2
6、】甲担保公司为A公司向B银行一笔借款提供保证,借款金额为4 000 000元,借款期间为2年;合同约定担保费总额为240 000元,分合同签订日和借款满1年的次日等额收取。206年12月20日,委托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当日,甲担保公司收至到第一期担保费120 000元并存入银行。207年1月8日,B银行已向A公司发放贷款。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6年12月20日收到担保费120 000元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预收保费 120 000(2)207年1月8日确认担保费收入120 000元借:预收保费 120 000 贷:担保费收入 120 000(3)
7、208年1月8日收取担保费120 000元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担保费收入 120 000,原担保合同,【例3】甲担保公司为A公司向B银行一笔借款提供保证,借款金额为4 000 000元,借款期间为2年;合同约定担保费总额为240 000元,委托担保合同约定担保费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收取。206年12月20日,委托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当日,甲担保公司收至到全部担保费240 000元并存入银行。207年1月8日,B银行已向A公司发放贷款。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206年12月20日收到担保费240 000元借:银行存款 240 000 贷:预收保费 240
8、000(2)207年1月8日确认担保费收入240 000元借:预收保费 240 000 贷:担保费收入 240 000,原担保合同,第四节 担保合同准备金的确认和计量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担保人为尚未终止的担保责任提取的准备金,实质是未赚取的担保费收入 在确认担保费收入的当期,按担保费收入的50%计提,担保合同在未解除担保责任前维持50%不变,担保责任解除(含提前解除或代偿解除)后将该计提数全额转回,原担保合同,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按月提取。本月应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本月承保项目担保费收入-本月解保项目担保费收入)*50%。
9、,原担保合同,【例4】207年1月1日,甲担保公司确认丁公司担保合同担保费收入48 000元;1月31日,甲担保公司按规定计算确定丁公司担保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24 000元;12月31日,甲担保公司已解除该担保合同保证责任。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1月1日确认担保费收入48 000元借:银行存款 48 000 贷:担保费收入 48 000(2)1月31日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4 000元借: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4 000贷: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4 000(3)12月31日冲减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4 000(24000-0)元借: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4 000贷:提取未到期责任
10、准备金 24 000本例为说明方便按单笔计提和转回,实际工作中一般于每月末一次调整。,原担保合同,二、担保赔偿准备金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二一年三月八日)规定: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原担保合同,二、担保赔偿准备金(续)关于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一些理论思考担保费的实质,是债务人因使用担保人的信誉而支付的一种手续费理论上,在落实好反担保措施的情况下,保证不应发生损失,但是在很多的保证中,损失确实会发生 这
11、种损失在本质是否能够预测与保险费是投保人用于转嫁意外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支付的代价,存在性质上的不同保险所计提的准备金在性质上属于已经发生的现时义务,符合负债的定义;担保赔偿准备金具有备偿的功用,但它不符合负债的定义,没有明确的债权人,计提标准由监管文件规定,原担保合同,【例5】207年12月31日,甲担保公司担保责任余额为2亿元,208年12月初在保余额2.8亿元,月末在保余额3亿元,月末计提前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的余额为1000万元。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本月应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上年末在保余额*1%*1/12+(本月末在保余额-本月初在保余额)*1%=2*1%*1/12+(3-2.8)
12、*1%=36.6667万元借: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36.6667 贷:担保赔偿准备金 36.6667计提后担保赔偿准备金科目余额为1036.6667万元,未达到年末在保余额的10%,不需要进行转回处理。,原担保合同,三、担保合同提前解除担保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可能由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等原因提前解除。提前解除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应当按照委托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债务人的金额,其表现形式是退担保费。在退费时,冲减担保费收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于月末一次调整。,原担保合同,【例6】207年10月8日,甲担保公司收到丙公司通知,要求提前解除某担保合同,并已得到债权人的确认。甲担
13、保公司按约定计算应退还丙公司担保费6000元,并于当日以银行存款转账支付。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担保费收入 6 000贷:银行存款 6 000,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担保合同取得成本 二、代偿 三、追偿 四、代偿及追偿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五、净损失(收益)的处理,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一、担保合同取得成本 担保合同取得成本,是指担保人在取得担保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发生的调查及评审费支出等(人员工薪、交通费、差旅费、外部评审费等项目)。担保合同取得成本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二、代偿担保
14、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于实际支付代偿款时,计入应收代偿款科目。期末将应收代偿款中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部分冲减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不足冲减的部分,应计入担保赔偿支出。,原担保合同,【例7】207年4月12日,甲担保公司支付代偿款800 000元。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代偿款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三、追偿担保人应于实际收到追偿款(含代偿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受托处理抵质押资产的服务费、追债费等)时,冲减应收代偿款科目。以资产抵债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冲减应收代偿款科目
15、。,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四、代偿及追偿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代偿及追偿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除有确切证据表明可以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外,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原担保合同,【例8】207年5月31日,乙公司在追偿过程中实际发生律师费43 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无确切证据表明可以收回。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借:业务及管理费 43 000 贷:银行存款 43 000,原担保合同,第五节 担保合同成本的确认和计量 五、净损失(收益)的处理当追偿款已经全部收到,追偿款大于代偿款的,应于收到时确认为追偿收入。当判断代偿款余额已经无法收回时,应转销应收代
16、偿款余额,确认担保赔偿净损失,并冲减担保赔偿准备金。确认追偿净收入或净损失,应以单个担保项目为单位计算。担保赔偿准备金不足冲减的部分,应计入担保赔偿支出。,原担保合同,【例9】207年5月15日,甲担保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后,支付代偿款为300 000元。10月23日,甲担保公司从债务方收到追偿款34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相关费用略。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5月15日确认应收代偿款300 000元借:应收代偿款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2)10月23日收到追偿款340 000元借:银行存款 340 000 贷:追偿收入 40 000 应收代偿款 300 0
17、00,原担保合同,【例10】207年5月15日,甲担保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后,支付代偿款为300 000元。10月23日,甲担保公司从债务方收到追偿款28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判断代偿款余额已经无法收回,相关费用略。假定担保赔偿准备金足以抵冲该笔应收代偿款余额。甲担保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5月15日确认应收代偿款300 000元借:应收代偿款 300 000 贷:银行存款 300 000(2)10月23日收到追偿款280 000元借:银行存款 280 000 担保赔偿准备金 20 000 贷:应收代偿款 300 000,第三部分 再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概述 再担保业务所
18、涉科目简介 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一、再担保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二、再担保合同基本业务 三、再担保合同分类,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一、再担保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再担保合同,是指一个担保人(再担保分出人)将其一项担保合同(原担保合同)取得的担保费,分出一部分给另一个担保人(再担保接受人),再担保接受人对再担保分出人由原担保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一、再担保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续)再担保合同是担保人与担保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方为再担保分出人,另一方为再担保接受人。再担保合同
19、是补偿性合同 再担保合同独立于原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不同于反担保合同,反担保是为了保障担保人的追偿权而设立的担保,再担保是担保人分摊代偿风险的工具,再担保合同双方基于再担保合同分担责任,再担保分出人在发生代偿并向分入人分摊后,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一、再担保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续)再担保合同不同于联合担保,联合担保系两个及以上担保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各自担保责任,各担保人均根据保证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代偿后均可行使追偿权利;再担保接受人并未直接为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是根据与再担保分出人的再担保合同分摊其担保责任,发生代
20、偿后,亦不能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二、再担保合同基本业务 分出业务:支付再担保费、摊回再保手续费、分摊代偿款、摊回赔偿支出等 分入业务:收取再担保费、支付再保手续费、分担代偿款、分担赔偿支出等,再担保合同,第一节 再担保合同概述 三、再担保合同分类 再担保合同按责任承担计算基础的不同,可分为:比例再担保合同:又分为成数再担保合同和溢额再担保合同 非比例再担保合同:又分为超额赔款再担保合同和赔付率超赔再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第二节 再担保业务所涉科目简介 资产类负债类损益类分出业务:应收再保款应付再保款再担保支出应收再保合同准备金存入保证金担保
21、赔偿支出分入业务:应收再保款应付再保款担保费收入存出保证金再担保支出,再担保合同,第三节 分出业务的会计处理(一)支付再担保费及摊回再保手续费(二)分摊代偿垫付款(三)摊回赔偿支出(四)扣存再保保证金(四)收取纯益手续费,再担保合同,第四节 分入业务的会计处理(一)收取再担保费及支付再保手续费(二)支付代偿垫付款(三)摊出赔偿支出(四)存出再保保证金(四)支付纯益手续费,第四部分 财务报告披露指引,财务报告披露指引,指引的主要内容一、财务报告的总体要求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担保余额变动表格式三、报表附注的主要内容及披露格式说明四、会计科目及科目使用说明,财务报告
22、披露指引,财务报表的简介附注的简要说明,主要内容,融资性担保机构会计标准背景介绍原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财务信息披露监管政策政策沿革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财税政策资金补助税收优惠,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规定(国务院第412号令)2009年1月29日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548号令)2009年2月3日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办发20097号)2010年3月8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第3号令),及后续8个配套文件2010年4月30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072号),监管政策政策
23、沿革,主要内容,融资性担保机构会计标准背景介绍原担保合同、再担保合同、财务信息披露监管政策政策沿革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 财税政策资金补助税收优惠,3,主要内容介绍,起草背景,1,监管政策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监管政策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一)起草背景近年来,我国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暴露出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运作规范性较差、内部管理松弛、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不强、违法违规抽逃资本金和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问题。对此,国务院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有关处理办法,加快制度建设,规范担保公司经营行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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