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财政综合楼工程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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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德市财政局财政综合楼工程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承德市财政局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顺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二00八年 六 月 本招标文件共52页(不包括封面),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应资料后自行核对,如发现有缺损现象,请于招标文件24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总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招标要求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待发) 第一章
2、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要求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六)合同的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1.1工程名称 承德市财政局财政综合楼21.1建设地点 承德市雹神庙财苑嘉地小区南侧31.1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7919.48平方米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62.1发包范围本工程的消防火灾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广播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的安装(含消防泵、控制箱的供货、安装、调试)、通风排烟系统、调试及维保。72.2招标项目
3、工期、质量标准工期要求:满足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合格。83.1资金来源国家拨款。94.1投标人资质等 级 要 求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1014.1投标有效期5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5.1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形式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汇票、本地投标人可采取转帐支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交至,以到帐时间为准,不计息。 开户名称: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承德分行丽正门支行账 号: 13001685108050500095 125.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316.1投标文件份数
4、一份正本,三份副本。1419.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承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08年7月7日11:00分(北京时间)。1523.1开标开标时间: 2008年7 月7 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承德市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1628.4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178.3补遗书和答疑纪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812.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预算书。19招标文件售价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出不退);二、投 标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5、;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及质量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该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要求,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
6、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要求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三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图纸 第六章 招标要求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八章 补遗书及答疑纪要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
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8.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当在招标文件
8、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承德顺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8.2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8.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9、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8.5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共两部分组成;10.2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0.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0.
10、2.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证件复印件; 10.2.4投标函;10.2.5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开标时出具原件);10.2.6详细的工程预算书;10.2.7设备材料明细表;10.2.8投标人近三年已工程完同类业绩证明材料;10.2.9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它投标资料。 10.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施工组织设计;10.3.2售后服务承诺及维保方案10.3.3系统技术性能及方案10.3.4产品性能及选型介绍11、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
11、投标报价12.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方式;12.2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2.3编制依据:(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2)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3)设计图纸;(4)当地市场价格及承德市造价信息(2008年期)(5)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12.4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 12.5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2.6本次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
12、同。除设计变更外,其他一次包死。13、投标货币13.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在投
13、标截止时间前5天,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1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 15.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5.4.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设计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5.4.3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3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6.2 投
14、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6.3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提交招标人验证;16.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17.2投标文件密封袋上的标识:17.2.1写明招标人名称
15、;17.2.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名称;(2)招标编号;(3) 年 月 日 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7.3除了按本须知第17.1款和第17.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7.1款、第17.2款和第17.3款的规定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5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作骑缝章。18、投标文件的提交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16、标文件。1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19.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项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9.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投标人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
17、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7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1.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22.1.1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 投标文件外封套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骑缝公章的;22.1.3 投标
18、文件封面或扉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22.1.4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22.1.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2.1.6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的;22.1.7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内容不符合要求的;2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22.2.1 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2.2.2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22.2.3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废标条款的;23、开标23.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时间
19、和地点公开开标;23.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3.4 开标程序:23.4.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主持;23.4.2 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3.4.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并唱标,唱标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3.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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