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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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标编号: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人: 徐博锋 资格证书:渝建招证字(2009)586号审核人: 张正红 资格证书:渝建招证字(2009)595号二一二年八月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保证各投标人利益,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作以下特别提示,敬请各投标人注意:1、本项目招投标均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2、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经正式启用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3家银行POS系统收取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各投标人在到璧山县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前须准备好有银联标志的、能够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用POS系统中的任一家银行上成功刷卡的银行卡,且卡上有足够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2份),在规定时间内到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的银行POS机上成功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后视为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受理其投标。若出现部分投标人刷卡成功、部分投标人刷卡不成功的,由刷卡不成功投标人自行到银行解决,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无论何种原因,
3、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成功,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都不能成功刷卡的,由交易中心收集所有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封存保管,待解决好后再统一组织开标。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资质等原件时,请同时提供所交资质等原件的清单,经现场收件人和提交人清点签字后一起装袋,在将投标文件等送交评标委员会评标前一次性提交,提交后将不再补交。5、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明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件大厅,视为响应了招标公告
4、明确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要求,可以继续按秩序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和递交投标文件。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每个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点暂时关闭接件大厅入口,清点已到场还未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和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并进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点后到达投标现场的,将不予受理。若仍出现部分投标人刷卡成功、部分投标人刷卡不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到银行解决,并在进行登记的其他投标人全部刷卡完毕前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银行POS系统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受理。目 录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招标文件14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
5、6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23第六章 合同29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30第八章 施工合同文本.43第九章 施工技术要点.48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经由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渝农综发201230、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2、工程规模、计划投资和招标范围:本项目治理土地约18000亩,总投资约1884万
6、元;招标范围为施工技术要点和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项目区内的衬砌渠道、蓄水池、机耕路、生产便道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各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 3、建设地点:璧山县七塘镇、八塘镇、大兴镇、大路街道、来凤街道。 4、本工程分4个项目区,共13个标段。其中:大兴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1、2、3标段; 八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4、5、6标段;璧北河流域七塘、大路片区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7、8、9、10标段;七塘镇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第11、12、13标段。5、每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项目区,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6、计划工期:各标段均需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竣工。三、
7、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2】130号规定,开标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其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实行不报名和资格后审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4日起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8、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2012年9月25日8时 30 分起2012年9月25日 10 时30 分止。递交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及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相同,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在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银行POS机上刷卡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视为获得投标资格。七、质疑截止时间: 2012年9月4日2012年 9月 16日17:00前,在璧
9、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八、答疑截止时间: 2012年 9 月 18 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璧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璧山县璧泉街道莲花街47号 联系人:廖先生电 话:023-41423788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璧山县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4号联 系 人:徐先生电 话:023-41403402 2012年9月4日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
10、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工程名称璧山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1.2工程地点璧山县七塘镇、八塘镇、大兴镇、大路街道、来凤街道。1.3工程规模治理土地面积约1.8万亩,分4个项目区,共13个标段,总投资约1884万元。1.4投资性质财政投资。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7工期要求各标段在2013年3月20日之前竣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日期为准。2.
11、1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技术要点和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中所涉及的内容,即项目区内的衬砌渠道、蓄水池、机耕路、生产便道等工程的施工(详见各标段工程量及投资控制表)。3.1投标人的资格确定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市内投标单位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市外投标单位还须提供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3.3资格审查方 式资格后审。4.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5.1投标货币人民币。6.1限 价本项目设置主要工程单价最高限价,在限价范围内的报价(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报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废标。最高限价见附表一。7.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
12、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8.1投标担保 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交2份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现场银行POS机刷卡转账)。 2.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20000.00元)。 注:投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银行POS机刷卡缴款凭条和购买投标文件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订立书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合同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备案出具鉴证证明后2个工
13、作日内向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帐户转帐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4、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成交确认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2)投标人在成交确认书发出前撤消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中标人在收到成交确认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4)本招标文件其他规定的。9.1质疑、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 在2012年9月4日2012年9月16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在2012年9月 18 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0.1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投标函部分一式1份。资格审查部分一式1
14、份。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 年9月 25 日 8 时 30 分起2012年 9 月 25日 10 时 30 分止。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12.1开标会开标时间:2012年 9 月 25 日 10 时 30 分开标地点: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13.1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14.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控制价的10%提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合同签订后未能按合同价完
15、成工程建设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中标人在收到璧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记入黑名单,且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15.1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每标段为3000元人民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16.1公示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重庆市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网上公示3天。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公示期结束没有收
16、到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投诉或相关质疑或投诉、质疑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发出成交确认书。17.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各投标人自行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9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19.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可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核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9.2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的获知:招标人针对本工程所发布的答疑或补充通知的电子文档均公布于“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19.3与资格审查相关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料原件单独密封(
17、不统一提供密封袋,自编目录并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投项目区)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在评标结束后领取以上原件资料。19.4本工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标。19.5招标方及各标段中标方需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合同控制价的1.5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其中:招标方承担30%,中标方承担70%。缴纳时间为:招标方和中标方在中标公示期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前。19.6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委托代理人可以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或本单
18、位的其他人员。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市外投标单位在渝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其投标资格。19.7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执行,其费用已分摊在各项子项目清单里。不再另外计取。19.8工程款须支付到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投标人须知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工程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资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按招标人制定的施工技术要点
19、和施工设计图执行。2招标范围2.1本工程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本次招标共分4个项目区,13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及工程量详见附表三。工程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3投标人的资格确定3.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踏勘现场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的内容自行踏勘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
20、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1投标货币:人民币。6.1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投标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质疑及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投标文件组成及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开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1、表。131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开标、评标和定标14.1履约担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1公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负责承担这些费用。19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的组成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第五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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