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招标文件 共21页 第 PAGE 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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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 制 时 间: 2014 年 4月20日登记单位(盖章):2014年4月20 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2第二章 投标须知2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6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7第五章 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合同9第六章丽水市市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考核办法12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况及要求11招标项目及范围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168个车位。现经招标人研究决定,将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包括地下停车场的卫生保洁。1.2招标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1.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2、构:招标人: 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4招标停车场停车位数及位置: 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168个车位。1.5承包年限:一年,期满承包经营权无条件收回。1.6收费标准: 按丽发改价管2010361号丽水市发改委关于丽水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附后)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如遇收费标准政策性调整,承包金额也按调整比例。1.7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第二章 投标须知21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2投标人资格设置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
3、格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23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二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3.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出。24标前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4日下午14:30时 地点: 滨水公园管理办公室25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5月6日上午9:00时,各投标人将投标书送达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地址:丽水市解放街373号)。26开标时间: 2014年5月6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丽水
4、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27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要求 2.7.1、投标人(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 2.7.2、投标人(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持委托书原件)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否则视同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28投标文件的递交 2.8.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2.8.2、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29设置招标保留价本项目设置招标保留价,招标保留价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210投标保证
5、金: 2.10.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2.10.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注意事项:、收款单位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 0009 8466 491、交纳方式:不限、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现场向各投标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2.10.3、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 2.10.4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
6、人在投标文件递送时间截止后擅自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211开标2.11.1、开标时间:2014年5月6日上午9:00时2.11.2、开标地点: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三楼2.11.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11.4、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宣读投标人名称,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唱标人宣读投标文件投标函和其它有关内容。招标人做好记录,并经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11.5、唱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
7、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2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12.1、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2.12.2、未按规定标志、包封的;2.12.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2.12.4、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保留价的;2.12.5、提交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2.12.6、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12.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以上投标文件,内容不同又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213评标2.13.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3.2、发现投标人串标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8、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13.3、评标办法:投标低于招标保留价的作废标处理。以投标有效报价由高到低推荐1名预中标候选人。如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出现相同的,则以招标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保留价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并上报主管单位另行选择承包经营人。214定标 投标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如最高有效投标报价出现相同的,则以招标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15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在签定合同前一次性向招标人支付壹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15天内,如无违反合同条款则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不计利息。216合同
9、和签署2.16.1、招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6.2、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16.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全部停车场承包经营款。2.16.4、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交款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以银行记录为准)及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17招投标活动结束招标人与中标人合同生效且投标有效期满后,即为招投标活动结束。218其他
10、事项2.18.1、日常管理人员由承包人负责聘用,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同时承担停车场的水电费,设施维护费。2.18.2、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一切停车场管理人员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18.3、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自行申领工商营业执照和办理税务登记等手续。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投标文件编写要求投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并由投标方承担相应责任。 32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书(格式附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投标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企业投标且为委托代理的提交)。33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封装 3.3.1、投标文件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其中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一起装入密封袋内。当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签字、盖章。3.3.3、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3.3.4、投标文件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3.3.5、外包封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34投标报价3.4.1、投标报价一次性包干,包括停车场的经营权及卫生保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承包期间可能因为市场风险、管理状况变化等产生的风险。投标人要根据自身实力和管理状况,填报合理报价。3.4.
12、2、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书格式填写。3.4.3、投标人填写投标报价金额,以元为单位,按整数报价。3.4.4、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保留价的,作废标处理。3.4.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是签订停车场承包管理经营权合同的价格体现。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投标书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的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的招标文件,已认真阅读、充分理解,认同贵处的管理方案并服从贵处的管理,我方决定参加投标。我方根据市场情况、成本分析和承包经营权合同,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注:报价保留到元)的总价,承包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达
13、到承包经营权合同中的要求和标准,并接受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监督和管理。投标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日期: 年 月 日注:个人参加投标的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参加投标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投标人:(盖章) 被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14、签名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说明:企业参加投标的且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的提供此授权委托书。第五章 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合同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出让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项目名称及范围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管理经营权为停车收费权。二、 经营承包款1、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2、承包经营人的承包经营款于签订本合同前一次性付清。三、停车场停车位数及位置: 滨水公园地下停车场168个车位四、承包经营年限:承包年限为
15、一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承包经营权无条件收回。五、承包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壹万元(不计息、在合同到期后15天内,如无违反合同条款则如数退还)。2、必须制定停车场管理的相关制度。3、停车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应当在停车场的入口的显著位置明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车辆类型。4、停车场内实行24小时专人轮值看管制度,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逐辆进行登记,凭进、出场登记时间,结算停车费用。5、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6、保持停车场内的环境整洁,做好每日清扫保洁工作。7、做好停车场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停车场如
16、发生火警、车辆及物件被盗事件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8、定期清点场内车辆,发现长期停放或者其他可疑车辆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9、确保场内设施完好,负责场内设施维修、保养,保持场内交通标志、标线清晰和完整。10、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收费标准严格按丽发改价管2010361号丽水市发改委关于丽水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附后)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11、应依法申办有关证照,取得合法经营资格。12、车辆临时停放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依法纳税。13、日常管理人员由承包人负责聘用,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福利,同时承担停车场的水电费,设施维护费。停车场的水电费应
17、及时缴纳。14、在停车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一切停车场管理人员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15、遵照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丽水巿巿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六、承包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1、不得改变停车场的停车功能,不得利用停车场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活动。2、公共停车场的停车位有空不得拒绝车辆停放。3、不得擅自调整收费标准。七、违约责任1、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被扣除后不足50%时,乙方应在七天内补足至100%。2、承包经营者违反丽水巿巿区公共停车场管理考核办法的按该考核办法执行。3、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交纳承包经营款的
18、,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4、停车场的承包经营者违反公安、市政、环保、工商、税务、物价等管部门管理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5、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确保停车场内设施设备完好,出现损坏的须照价赔偿,或从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中直接扣除。6、乙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考核保证金)数额的,乙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争议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1 请 主管部门 调解;1.2 约定向 丽水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 丽水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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