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星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银盛泰 星河城四期(北地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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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415号环评编号:LG141 青岛德星城房地产有限公司银盛泰星河城四期(北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 青岛德星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青岛理工大学2014年111.建设项目概括3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31.2项目概括3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31.2.2结构形式51.2.3工程投资51.2.4实施进度51.3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61.3.1产业政策复合型分析61.3.2项目规划复合型分析61.3.3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61.3.4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6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72.1建设项目周
2、围环境现状7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8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9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9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9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93.3.1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93.3.2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3.3.3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13.3.4环境风险评价123.3.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123.3.6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23.3.7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23.3.8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4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75联系方式171. 建设项目概括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银盛泰星河城四期
3、(北地块)项目位于青岛黄岛区隐珠街道中心位置金晖路以西,灵海路以南,易通路以东,泰山路以北地块内。本项目用地现状目前商业开发较少,欠缺城市感,需要大面积的规划与开发。立足于良好的社会经济背景,本工程以“造城”的概念,通过优化居住品质,完善居住文化,是本项目对当地住宅品质的概念作出质的提升,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以“滨水、生态、活力、宜居”为目标的新城,为当地建立舒适的生活、精神家园。项目所在地块原为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推车厂,现已拆迁完毕,项目将建成商品房,商业及相应配套公建设施。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总占地面积约54932.28m2,总建筑面积123186.0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为109864.56m2(住宅建筑面积103341.74m2, 商业建筑面积5698.24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24.58m2),地下建筑面积为13321.52m2。住宅设计总户数1224户,停车位1043个,其中地上停车位640个,地下车库停车位403个,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7.9,绿地率30.05,90平米以下户型所占比例为86.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黄岛分局的要求,青岛德星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委托青岛理工大学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保证评价
5、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承接任务后,环评单位进行了项目场址踏勘,收集了有关资料,开展了现场监测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概括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该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项目拟建成集多层、高层宅、公用建筑、商业办公、商业网点为一体的现代化社区。总用地面积54932.28m2,总建筑面积123186.0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9864.56m2(住宅建筑面积103341.74m2,配套服务用房824.58m2,商业网点面积5698.24m2),地下建筑面积13321.52m2,住宅设计总户数1224户,停车位1043个,其中
6、地上停车位640个,地下车库停车位403个,容积率2.00,建筑密度27.9,绿地率30.05,90平米以下户型面积比例86.4%。商业部分为一般商业不设餐饮。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如表1-1所示:表1-1 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项 目建 筑 面 积单 位总用地面积54932.28m2总建筑面积123186.08m2地上总建筑面积109864.56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03341.74m2配套建筑面积824.58m2商业建筑面积5698.24m2地下总建筑面积13321.52m2 容 积 率2.00建筑密度27.9%绿 地 率30.05%住宅总户数1224户90平米以下户型面积比例86.4%停车比住宅
7、0.8辆/户配套及商业1辆/100m2车位总数1043个其中地上640个地下403个2、建设内容项目建成为商住功能为主的现代化小区。拟建20个楼座,包括10栋高层建筑(N1N5,N16N20),10栋多层住宅(N6N15)。其中高层楼座中N1N5为18F住宅,N16N17为16+1F(16层住宅,1层商业网点),N18N20为16F住宅;多层楼座中N6N15均为5F住宅。另外,N17、N18楼座之间,N19、N20楼座之间,N2、N3楼座之间,N4、N5楼座之间设有1F(局部2F)沿街商业裙房。项目规划建设地下车库(一层,位于N17N20楼座地下),分别在N17楼座、N19楼座设置地下车库出入
8、口。考虑到周围环境及交通,小区在北侧临灵海路、东侧临易通路分别设置一个小区出入口3、项目公建及配套设施项目有关配套设施统计见表1-2 。项目内设有化粪池,具体位置未定,设有4个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N2楼座西侧、N5楼座南侧、N15楼座南侧及N20楼座东侧,小区内不设置卫生服务站。 表1-2 部分配套公建设施一览表项 目建筑面积单位数量(处)位 置物业管理用房592.64m21位于N2N4楼座1层 水箱间50.00m21换热站150.00m21位于N2、N3楼座之间地上公共厕所31.94m21位于N4楼座北侧备用柴油发电机房(地下车库)m21位于N19、N20楼座之间地下变配电室(地下车库)m2
9、3位于N19、N20楼座之间地下生活水泵房(地下车库)m21位于N19、N20楼座之间地下消防水泵房(地下车库)m21位于N19、N20楼座之间地下燃气调压站m21位于N4楼座北侧绿化带内1.2.2结构形式项目包括多层、高层及网点房、公共建筑。主体结构采用全剪力墙结构形式;多层为砖混结构;高层采用混凝土结构。1.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4.2亿元人民币,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环保投资约1340万元。1.2.4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于2014年11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17年12月竣工。工程建设周期共36个月。1.3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规划要求,本项目建
10、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所占比重为86.4%,符合建设部出台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中70以上的要求。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励类(“三十七 其他服务业 1、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1.3.2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本建设项目已经获得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权证(青房地权市字第200914297号);青岛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70200201317018号);青岛市规划局黄岛分局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青规黄建审字(2012)150号);符合黄岛区规划和黄岛区土地利用规划。1.3.3项目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11、分析根据青岛市环境功能区划规定,评价区大气环境属于二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属2类功能区,大卢河地表水属III类。根据黄岛(原胶南)1#子站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大气NO2、SO2及PM10能满足二类标准要求;根据银盛泰星河城四期(北地块)项目监测报告,项目区域声环境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根据银盛泰星河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银盛泰星河城(地块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监测报告(监测时间2012年3月13日、2013年5月13日)结果显示,大卢河水质pH、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II类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商住功能要求。1.3.4鲁环发200
12、7131号文件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中对扩改项目“禁批”和“限批”的规定,本项目建设不违反文中对“企业限批”、“局部禁批或限批”和“区域限批”的有关规定。 综上,项目建设区域环境质量良好,环境功能区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肯定态度,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相关规定,符合黄岛区规划局规划。但目前场区内配套设施未完善,因此,在项目投入使用时小区内管网已铺设完成的前提下,该项目从城市发展规划和自身发展的方面考虑,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项目位置:黄岛
13、区隐珠街道办事处,金晖路以西,易通路以东,灵海路以南地块内。(2)用地现状:本项目用地原为青岛泰发股份有限公司手推车厂,现已拆迁完毕,现状地形较为平坦。(3)周围环境情况:项目北侧临灵海路,隔路为星河城地块五项目小区,小区内建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为44m,与项目建筑控制线最近距离为52m。项目东侧临金晖路,隔路为星河城地块二项目小区,小区内建筑距离项目用地红线最近为47m,与项目建筑控制线最近距离为52m。项目西侧为易通路,隔路为青岛天海气体有限公司、苏通建设项目部、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金泰车辆有限公司等。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进行宠物食品的生产及销售;青岛金泰车辆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摩托车
14、内外胎,内胎,轮胎,实心轮,手推车,货仓车,力车胎,胶轮,生产工艺为橡胶成型工艺。项目南侧为银盛泰星河城四期(南地块项目),预计与本项目同时开工建设。此外,项目西南方向约660m处为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目前有2台YG-75/5.29-M5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并配C64.90/0.981型抽凝汽轮机一台,CB6-4.90/0.981/0.49型抽背汽轮机一台,QF6-2型发电机两台;1台YG-130/5.29-M1型的130t/h中温次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YG-150/5.29-M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东北向约1040m处是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轮胎产业公司,
15、现有两台型号为BT35/3.82- M5的链条式燃煤锅炉,采用YQG改进型氨法脱硫系统)。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及建设项目自身产生和排放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上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项目西侧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推车厂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废气,项目东北向约1460m处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轮胎产业公司及西南向约660m处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烟囱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确定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地块边界外扩1500米范围以内。(2)声环境评价范围本
16、次噪声评价主要评价该项目对周边环境以及其自身造成的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建设项目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和营运期的换热站、变配电室、排风机房等设备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因此,施工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施工工地场界外敏感目标处;营运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地块规划范围。 (3)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公建及商业办公污水,污水可经过金晖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海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内污水管道与市政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以及海清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 (4)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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