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方法( 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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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估价师估价方法(一)成本逼近法(二)剩余法(三)收益还原法(四)市场比较法(六)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五)路线估价法(一)成本逼近法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增值收益来推算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成本逼近法的基本思路是把对土地的所有投资,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和基础设施开发费用两大部分作为“基本成本”,运用经济学等量资金应获取等量收益的投资原理,加上“基本成本”这一投资所应产生的相应利润和利息,组成土地价格的基础部分,并同时根据国家对土地的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的需要,加上土地所有权应得的收益,从而求得土地价格。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2、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润+土地增值收益其一般适用范围为新开发的土地估计;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的地区;工业用地,城区或失去工业用地除外;既无收益又无交易情况的特殊土地。成本逼近法不适用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土地逼近法的评估步骤为1.判断待估土地是否适用成本逼近法。2.手机与估价有关的成本费用、利息、利润及增值收益等。3.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求取待估土地的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相关税费、利息和利润。4。确定土地开发后较开发前的价值增加额。5.按地价公式求取估价土地的土地价格。6.对地价进行修正,确定待估土地的最终价格。适用范围由于土地的价格大部分取决于效用,而非取决于其成本,故采用成
3、本逼近法有时可能会与市场产生偏差。故采用成本逼近法估价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成本逼近法适用于:1新开发土地,不适用建成区域已开发土地估价;2土地市场欠发育,交易实例少的地区,无法用市场比较法估价时采用;3工业用地估价,&城区或市区工业用地除外;4既无收益又无交易情况的学校、公园及公共建筑、公益设施、园地等特殊性土地的估价。成本逼近法的基本公式V=Ea+Ed+T+Rl+R2+R3=VE+R3+式中:V土地价格;Ea土地取得费;Ed土地开发费;T税费;Rl利息;R2利润;R3土地增值;VE土地成本价格成本逼近法估价的程序与方法成本逼近法估价的程序程序实际上就是按照基本公式一步步算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
4、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1、计算土地取得费用:征地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标准2、计算土地开发费用开发费用由三种:基础设施配套费、公共事业建设配套费、小区开发配套费 首先必须准确确定土地开发程度,注意,准确区分宗地内外开发程度、红线内外开发程度不一致现象。 然后根据土地开发程度状况和当地有关土地开发费用标准,合理确定土地开发费,注意,土地开发费用的分摊问题。 分摊的基本原理:应分摊费用=受益程度设施总费用3、税费的计算税费有时跟土地取得费合在一起计算,题目给什么就算什么,不给不算。4、计算投资利息跟剩余法中利息计算差不多,注意计息基数(前三项)、计息方式和计息期。5、计算投资利
5、润(计算基数也是前三项)投资利润=(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回报率6、确定土地增值收益:计算基数(前四项,四项之和为成本价格),收益率土地增殖收益=(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殖收益率7、计算、修正和确定估价结果最重要的是个别修正、年期修正、分配率修正、宗地成熟度修正成本逼近法计算出价格后,还需通过市场资料进行比较修正。成本逼近法中土地取得费的测算一、 土地取得费的涵义土地取得费是指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征用同类用地所支付的平均费用。其实质是国家依法采取强制性手段,对原所有权人未来收益的补偿,是地租资本化的另一种表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6、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用其它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尽管土地管理法对征用土地补偿作了一些规定,但作为统一的征地制度,至今全国还未有一个统一的征地补偿标准,以土地补偿为例,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而各地却很不一致。如上海取3倍,北京取6倍。至于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也各地有异,如上海市征地发生费用共16项,其中政策性采用7项,补偿性采用9项;北京市征地发生费用共13项,其中政策性3项,补偿性采用10项。鉴于以上情况,土地取得费的确定是我们具体操作中的一个难点,因此,我
7、们在运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土地时,土地取得费的确定要根据本地的补偿费用标准,结合土地用途进行测算,并尽可能在自己的估价实践中摸萦出规律。二、 评估实践中确定土地取得费的探讨按照我国的国情,目前,在我国取得土地的途径有行政划拨、有偿出让和二、三级市场有偿转让三种。在我们评估实践过程中,遇到最多的一种情况是行政划拨。本文以行政划拨土地为典型,结合自己的估价实践就行政划拨土地的评估作一归纳,在现实情况中每个建设单位在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时,通常有两种土地来源,一种是通过征用农地取得,另一种是在城市中进行房屋拆迁取得。我们在具体评估操作过程中,对土地取得费用的测算采取以下做法:1、 对征用农地取得土地的,
8、在测算土地取得费用时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如青苗补偿费、畜牧水产补偿费、树木补偿费、农田基础设施补偿费、房屋补偿)、安置补助费(如剩余劳动力安置费、人员安置)、征地管理费等。2、 对于在城市建成区内通过拆迁改造取得土地的,在测算土地费用时主要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费、购建安置用房费、补拆迁人搬家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费、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单位在停产停业期间的损失补助费、拆迁管理费和拆迁服务费等。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两种确定土地取得费的测算,应考虑目前同区域、同类土地的征地客观费用,而不能将企业在征地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作为征地费用。6、土地所有权收益经计算上述各
9、项之和,得出宗地成本价格为171.78元/ m2,土地所有权收益率根据新乡市此用途土地利用所有权收益状况,土地所有权收益率取20%。土地所有权收益=171.7820%=34.36元/ m27、无限年期土地单价土地单价=171.78+34.36=206.14元/ m28、年期修正由于该土地使用权规划性质为综合用地,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上述计算为无限年期土地使用权价值,故需进行年期修正。50年期土地单价=地价年期修正系数=206.14(1-1/(1+r)n)=206.140.9965=205.42元/ m2上述n为50年,r新乡市土地局规定取12%。案例二 某宗地位于新乡市城市建成区内,土地使
10、用权性质为划拨,土地规划用途为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人拟以该宗地资产与其它单位进行联营。要求对土地资产进行评估(只要求求取土地单价)。由于委估宗地位于新乡市建成区内,调查委估宗地所在区域周边的土地利用状况,现状大部分为仓储、工业用地,此次采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宗地地价时,主要根据该区域同一用途土地的城市拆迁改造取得土地的客观费用,并结合市政府颁布的其它文件,根据成本逼近法测算地价的步骤,其各项费用如下:1、 土地取得费拆迁安置费98元/ m2安置拆迁户住房投资费 112元/ m2小计为210元/ m2成本逼近法相关税费A、占用耕地时的耕地占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凡占用耕地建房或从
11、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缴纳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B、占用耕地时的耕地开垦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有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这笔费用对土地取得者来说,也是为取得土地而必须支付的费用,一般称为造地费,应按照开垦耕地所需要的投入费用进行计算。C、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根据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商业部关于印发的通知(1
12、985农土字第ll号)中的规定,凡批准征用已经建设的连续三年以上常年种菜或者养殖鱼、虾等的商品菜地和精养鱼塘,用地单位须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标准按城市规模大小而有所不同。国家规定,征用1亩城市郊区的菜地,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缴纳700010000元;城市人口在50100万人的,缴纳50007000元;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下的,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额度基础上,可以根据本辖区城市菜地建设基础和生产情况,区别近郊和远郊,规定具体标准。D、征地管理费征地管理费按照建设用地审批权限由相应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级征收,计征标准为征地补偿费
13、总金额的14一2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办理各类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有关事宜,由用地单位在征地费总额中按一定比例支付给土地管理部门使用的管理费用。E、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税费。2城镇国有土地的土地取得费按拆迁安置费计算。拆迁安置费主要包括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补助费及相关税费。1)拆除房屋及构筑物的补偿费应根据当地拆迁补偿的标准,或应当支付的客观费用来确定。拆迁安置补助应当依据当地政府的规定。这两部分为取得已利用城市土地而向原土地使用者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这是对原城市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上投资未收回部分的补偿。2)相关税费A、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房屋拆迁服务费;B、政府规定的其他
14、有关税费。3从市场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土地取得费就是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价格(应为客观合理的公开市场价格,非特殊交易)。同时应注意地价内涵,如是否含出让金等,避免与土地开发费、土地增值收益等重复计算。注意事项:1土地取得费应是评估期日的重置费用,即应是按照评估期日的有关规定和物价水平确定土地取得费的计费项目和取费标准,而不能按照企业实际取得土地时的实际投入计算,因为企业可能是十几年前,甚至了几十年前取得的土地,如果按照当时的标准则难以进行计算,而且也不符合土地估价的原则。2在实际操作时,上述税费必须为正常税费,其他非正常性支出,如土地闲置费等不能计入成本。3在实际操作中,以同一区域或类似区域土地取得
15、费的均价作为待估宗地的土地取得费。(二)剩余法一、剩余法概述1、剩余法的定义与原理又称假设开发法、倒算法、残余法或余值法等。是指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剩余法更深层的理论依据完全类似于地租原理,只不过地租是每年的租金剩余,剩余法是一次性的价格剩余,但计算原理是一致的。剩余法还可以通过求取残余的纯收益后,再进行资本还原,求得房地价格。除适用于土地估价外,剩余法还大量应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评价和投资决策,具体可应用于三个方面:1 (1)确定投资者获取待开发场地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2 (2)
16、确定具体开发项目的预期利润3 (3)确定开发项目中的最高控制成本费用2、剩余法的计算公式基本公式:V = A ( B + C ) V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A总开发价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B开发成本C开发商合理利润实际估价中常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土地价格 = 房屋的预期售价 -建筑总成本 -利润 -税收 -利息计算时还需要考虑各项费用的时间价值3、剩余法的特点与适用范围1(1)剩余法估价的可靠性取决于三个正确确定:正确确定土地最佳利用方式,正确确定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售价,正确确定土地开发费用和正常利润等。2(2)剩余法估价的三个假设和限制条件:关键变量稳定、价格稳定、投入均匀(3)剩余法的适用范围
17、 A. 待开发土地的估价 B. 待拆迁改造的再开发房地产的估价 C. 仅将土地或房产整理成可供直接利用的土地或房地产的估价 D. 现有新旧房地产中地价的单独评估二、剩余法估价的程序与方法1、剩余法估价的基本程序 (1)查清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2)确定土地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 (3)估计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 (4)估计建筑费、专业费、利息、税费、租售费用和开发商应得利润等;(5)测算土地价格。2、各道程序的内容与方法 (1)查清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土地位置、状况、利用要求、权利状况 (2)确定最佳的开发利用方式包括确定用途、建筑容积率、土地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装修档次等,最重要的是选择
18、最佳的土地用途。 (3)确定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可通过两个途径取得:习惯出售的不动产采用市场比较法,习惯出租的不动产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还原法。(4)估计建筑费、专业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和开发商的利润 A. 估算开发建筑成本费用,可采用比较法或建筑工程概预算法来估算。 B. 估算专业费用,一般采用建筑费用的一定比率估算。 C. 估算不可预见费,一般为总建筑费和专业费之和的2%-5% 。 D. 确定开发建设周期,估算预付资本利息(这是一个难点),预付资本包括地价款、开发建筑费、专业费和不可预见费,这些费用投入时间不同,计算时要根据各自的投入额、在开发过程中所占用的时间长短和当时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如
19、果时间超过一年,应该采用复利计算。 E. 估算税金,一般以建成后不动产总价的一定比例计算 F. 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租售费用,一般以不动产总价或租金的一定比例计算 G. 估算开发商的合理利润,一般以不动产总价或预付总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有时也采用年利润率计算。(5)计算和确定估价额 先将以上求取的数据直接代入原始公式算出开发商当前取得待开发场地所能支付的最大费用:地价=不动产总价-建筑开发费-专业费-不可预见费-利息-租售费用-税金-开发商合理利润(有两种计算方法,第一种要计入地价利息,第二种地价利息暂不计,但最后结果要贴现) 再从计算出的剩余值中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估价及登记发证
20、费用等,得到所估土地的地价额。最后经估价师确定。题目:(出自1998 年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试卷计算题的第4 小题)某市有一块3 平方公里的生地,拟进行“七通一平”成片开发后分块出让,据调查,附近地区已开发完成“七通一平”土地出让单价为1200 元/平方米;可出让面积为全部土地的70%,其余为公共设施用地;土地开发费用为每平方公里3.5 亿元,开发期为2 年,开发成本在开发期均匀投入,第一年投入70%,第二年投入30%,贷款年利率为10%,专业费用为土地开发费用的3%;投资回报率为20% ,转让费用为开发完成后转让价格的6.5% 。试估算该成片生地总价和单位面积地价。(一)审题审清题目给出的条件
21、和要求。(二)方法选择与解题思路方法选择:估价对象为待开发土地,从题目所给条件,应采用剩余法基本思路:第一步,根据所给条件计算项目总开发价值;第二步,计算开发费用、专业费用、利息、税费、利润等;第三步,从总开发价值中扣除各项成本,得到生地总价;第四步,用生地总价除以土地总面积得到单位地价。(三)公式与计算步骤1、适用公式生地价格=熟地价格土地开发费专业费用利息-转让税费-利润2、计算步骤1 (1)选择计算方法,适用剩余法2 (2)计算开发总价值3 (3)计算总开发费用4 (4)计算专业费用5 (5)计算总投资利息,注意计算项目、计算基数与复利时间6 (6)计算转让税费,注意计算基数7 (7)计
22、算开发总利润,注意投资回报率的含义及计算项目、计算基数8 (8)计算生地总价和单位地价(四)难点与常见错误分析难点在于利息、转让税费及利润的计算基数与计息期的确定。特别注意待估地价也要计算利息与利润,并且地价的计息期为整个开发期。由于利息和利润的计算都含有待估地价因素,因此直接采用第一种计入地价利息的方法计算,而不必采用第二种地价利息暂不计的方式。详细情况一、简答题:某开发商拟投标某70 年土地使用权的七通一平空地,面积2000 平方米,根据规划,最佳利用方式为修建住宅,最大容积率为4。根据有关调查研究显示,该项建设周期为2 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即可动工,建筑费和专业费预计每建筑平方米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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