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周口)科技推广项目合同.doc
《《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周口)科技推广项目合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周口)科技推广项目合同.doc(4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_河南省电力公司2012第二批科技推广项目_工程_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采购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河南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二批科技推广项目买 方: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卖 方:获嘉县能力电器有限公司(具体名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点: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目 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5第1条 定义5第2条 合同标的6第3条 合同价格7第4条 交货7第5条 包装与标记10第6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12第7条 监造与检验13第8条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6第9条 质量保证17第10条 转让和分包19第11条 违约责任20第12条 变更22第13条 合同暂停与终止
2、23第14条 不可抗力24第15条 履约保证金24第16条 税费25第17条 通知25第18条 争议解决25第19条 合同生效26第20条 份数26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27 河南省电力公司2012第二批科技推广项目工程 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 采购合同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买方: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卖方:获嘉县能力电器有限公司(具体名称)鉴于买方有意向卖方采购 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 设备/材料,用于 河南省电力公司2012年地二批科技推广 项目的建设,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设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1条 词语含义本协议中所
3、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第2条 合同组成文件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等文件;2.2 合同协议书;2.3 合同专用条款;2.4 中标通知书/签约通知书(如有);2.5 合同通用条款;2.6 合同附件;2.7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如有);2.8 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一致,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第3条 合同价格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肆万元整 (¥ 140000.00 )(含税),具体价格构成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第4条 保证4.1 卖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供应设备/材料、提
4、供相关技术服务并承担质量保证责任。4.2 买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第5条 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第6条 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第7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买方执_肆_份,卖方执_贰_份;副本_/_份,买方执_/_份,卖方执_/_份。(以下无正文)签 署 页买方: 河南省电力公司周口供电公司(盖章) 卖方: 获嘉县能力电器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地址:周口市太昊路1号
5、地址: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彦当村东500米)米东5000邮编:466000邮编:453800联系人:史宏伟联系人:周爱琴电话:0394-8215308电话:13938722688传真:0394-8216468传真:0373-6309110开户银行:建行周口新建路支行开户银行:新乡银行获嘉支行账号:4100155191605966 6888账号:707150100100011113税号:4127 0017 5411 119税号:410724770859022买方合同执行单位: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分公司联系人:周贺 电话:15911084997 010-63416172 传真:010-6
6、3416192 E-MAIL地址:zhouhe01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邮编:100761 卖方合同执行单位:江苏双登电器电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军 电话:0523-88915890传真:0523-88915919 E-MAIL地址: dq-zhb地址:江苏姜堰市梁徐镇双登科工园邮编:225526买方合同执行单位:周口供电公司信息通信公司联系人:史宏伟电话: 0394-8215308传真: 0394-8216549E-MAIL地址: shihongwei19720530地址:周口市太昊路1号邮编:466000卖方合同执行单位:获嘉县能力电器有限公司联系人:周爱琴电话:1393872
7、2688传真:0373-6309110 E-MAIL地址: 63842503 地址:获嘉县产业集聚区(彦当村东500米)邮编:45380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1条 定义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 “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不时所进行的修改和补充。1.2 “买方”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1.3 “卖方”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1.4 “分包商”指接受卖方根据本合同所进行的分包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
8、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1.5 “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1.6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1.7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品备件和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1.8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和运行维护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1.9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
9、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0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1.11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1.12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1.13 “验收”指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活动。1.14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1.15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
10、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6 “元”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合同计价货币单位。1.17 “日(天)”指公历日。1.18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第2条 合同标的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和技术协议书(附件二)。2.2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安全的、技术水
11、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技术协议书(附件二)的约定。2.3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技术协议书(附件二)。2.4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对合同货物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5 合同终止后,在买方要求时,卖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维
12、护修理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第3条 合同价格3.1 本合同价格见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等。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具体价格构成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3.2 本合同计价货币及付款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3.3 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或双方约定的日期为准。此日期即本合同第11.2条计算迟延付款违约
13、金时间的依据。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3.5 买方有权从到期应向卖方支付的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卖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费用。第4条 交货4.1 卖方应将合同货物运至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交货地点。合同货物交货进度见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未约定交货进度的合同货物应按照实际安装进度的需要发货。4.2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30日(含本数)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4.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4.4 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
14、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11.1.4条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4.5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24小时内(含本数),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2)货物发运日;(3)货物名称及编号;(4)货物总毛重;(5)外形尺寸;(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9)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10)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4.6 对于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物,
15、卖方应在发运前5天给买方空邮3份包装说明单,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4.7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15天前(含本数)向买方提交6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4.8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5天向买方空邮2份关于注意事项的报告。买方将把这一报告作为安排运输和存放的基础。4.9 卖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二)的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技术协议书(附件二)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含本数)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
16、、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和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4.10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11.1.5条对任何延期交付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3天内(含本数)免费向买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向买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11.1.5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含本数)(对急用者应在
17、3天内(含本数),向买方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承担。4.11 卖方应提前2天通知买方交运日期。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4.12 合同货物的收货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见专用条款。4.13 收货单位所开具的收货凭证,并不代表卖方交货完毕;卖方交货后,应通知买方在7日内(含本数)开具收货凭证。4.14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
18、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4.15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保险受益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第5条 包装与标记5.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
19、的保护措施,以便合同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地运抵合同货物安装现场。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5.2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5.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别包装,标记清楚并与主设备一起发货。5.4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1)合同号/产品工号;(2)到货站;(3)收货人名称;(4)设备及部件名称;(5)箱号/件号;(6)毛重/净重;(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8)货物运输警示标识;(9)其他应标记内容。凡重量达到2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
20、形状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5.5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5.6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5.7 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附件一)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
21、货。小件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5.8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5.9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5.10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工程名称/合同号;(2)收货人名称;(3)目的地;(4)毛重。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5.11
22、 卖方用于设备/材料等货物的包装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见合同专用条款。第6条 技术服务和联络6.1 卖方应按照技术协议书(附件二)的约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需要),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技术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条件下重新选派服务人员。6.2 当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含本数)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含本数)到达现场。技术协议书(附件二)另有约定时除外。6.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
23、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货物;对合同货物的调试要在现场监理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或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买方有权提出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卖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服务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6.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含本数)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技术协议书(附件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双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6.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合同货物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6.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自保护式跌落熔断器 保护 跌落 熔断器 周口 科技 推广 项目 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708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