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交工资料工作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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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交工资料工作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加强公司(简称:公司)工程交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施工技术文件及有关电子、声像等载体的文件材料)工作,提高交工资料质量,同时使最后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符合国家和地方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标准,根据国家档案局、国家计委、上海市档案局、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维修工程项目和产权归公司的其他工程项目交工资料的管理。2职责2.1工程项目单位负责交工资料接收、复核、归档和试生产阶段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对设计项目涉及原设备、工艺图纸修改后的审核确认工作。项目涉及多家部
2、门,项目单位应组织涉及部门对交工资料、原设备图纸的修改要进行确认会签。2.2安全环保处(简称:安环处)负责项目起重设备、锅炉及压力容器等验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3工程设备采购处(简称:设备处)负责督促、协调电梯、起重机、球罐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和调试过程中所形成的交工资料的归档。负责组织、协调设备开箱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2.4受公司委托,建筑维修公司消防分公司(简称:消防分公司)负责所有消防设备、防火材料、产品等设备的验收及有关消防资料的收集、整理、复核和归档工作。2.5设备部负责维修工程项目交工资料交付进度的协调与监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维修工程项目设计中涉及对原工艺、
3、设备图纸的修改、审核和归档工作。2.6设计管理处(简称:设计处)负责将设计单位提供最终版图纸、总目录、技术设计编制说明(包括项目设计中涉及原设备、工艺流程对原图纸的修改、归档)以及电子文件要求等内容纳入“设计合同”,并进行检查确认和协调、监控。负责三电软件项目交工资料工作进度的协调和监控,以及做好“三电软件项目交工验收证明书”及“资产移交清单”的归档工作。2.7技改工程管理处(简称:技改处)负责将施工技术文件、竣工图的审核责任纳入监理合同,督促监理单位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理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负责对规划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交工资料的工作进度进行协调和监控;负责工程三级项目专业
4、验收证书(包括相关资料)以及“资产移交清单”的归档工作。2.8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处(简称:投资处)负责将交工资料(含声像材料)的编制要求、套数、费用、交付日期和违约责任等内容纳入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内交工资料工作的组织和归档。2.9工程项目组负责本项目交工资料工作的协调和监控工作。2.10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监站)负责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核查工作。2.11科技发展部(简称:科技部)负责交工资料编制的业务指导、检查、协调、归档及签证工作;负责组织向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简称:城建馆)报送竣工档案工作。3交工资料编制原则3.1公司交工资料由施工单位按工程三级项目为单位,分专业编制二套
5、(一套原件、一套复印件)。对个别不能按三级项目编制的专业,经项目单位、科技部(档案室)确认后,可按二级项目或一级项目进行编制。3.2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颁发的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要求,建设项目分别由几个施工单位承担的,各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所承包工程的竣工图;建设项目实行总包制的各分包单位应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单位除应编制自行施工的竣工图外,还应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单位编制的竣工图。3.3凡需向城建馆报送竣工档案的项目,各施工单位还须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增加一套交工资料(原件)。报送的交工资料按单位工程编制。单位工程原则按公司技改部门发放的“单位
6、工程划分表”执行。3.4交工资料编制内容详见附件二。4交工资料编制、交接、复核4.1编制要求4.1.1文字资料编制4.1.1.1文字资料按3.2要求,分方案、综合、土建、机械、电气、监理等专业进行编制。4.1.1.2需向城建馆报送的项目文字资料按单位工程编制。4.1.1.3设备开箱资料、商检资料按3.2要求编制一套原件。4.1.1.4工程沉降观测资料执行申特工程施工测量管理细则(BGZ16188),除按3.2.3.3要求编制外,还须按一级项目单独编制一套原件。4.1.1.5监理资料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按3.2.3.3要求各编制一套原件。4.1.1.6锅炉、压力容器特
7、种设备的申证资料,按安环处有关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GFZ12038)规定编制一套原件。4.1.1.7文字资料规格、编页、装订。4.1.1.7.1文字资料的材料规格为A4幅面(297210mm),小于规格的要托裱;书写材料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文件必须清晰整洁,字迹要清楚。立卷厚度不应超过30mm(200张)。4.1.1.7.2文字资料以卷(册)为单位编制页号。页号从正文开始编,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空白页不编号;不允许有跳号、漏号、重号。托裱时,页号编在资料上。4.1.1.7.3每个案卷(册)文字资料须编制卷册夹子封面(硬封面)、案卷封面(软封面)、卷内目录、备
8、考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1A、02A、04A、09A)。卷册夹子的脊背栏目见图1。 25 50 140 25 45 20 共 册 业 专 ( )工程名称 第 册工程编号D 305 注:D=10、20、40mm(图1)4.1.1.7.4报送城建馆的文字资料须编制档案盒封面(硬封面)、案卷封面(软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1A(建)、02A(建)、04A、09A(建)。档案盒的脊背栏目见图2。4.1.1.7.5文字资料用线装订册,卷册夹子和档案盒的材料采用无酸纸。40 240 40 D 档 号 案卷名称 320 注:D=10、20、30、40mm(图2
9、)4.1.2竣工图的编制4.1.2.1竣工图编制的准备工作4.1.2.1.1施工单位在工程实物交接前10天内将工程业务联络单或施工更改联系单、口授记录或面交的施工变更依据性材料提交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最终版图。4.1.2.1.2设计单位在工程实物交接后21天内向施工单位提交二套终版图纸、总目录、技术设计编制说明(涉及报送城建馆的要增加一套)。另向科技部(档案室)提交一套终版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按申特股份公司国内外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细则中“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技术资料电子文件提供要求”执行。4.1.2.1.3在热负荷试车阶段发生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应在15天内将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到施工单位。有关变更材料的
10、归档,根据“申特工程交工、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中“工程交工验收遗留问题备忘录”规定要求执行。4.1.2.1.4编制竣工图用的二套国外引进图纸(涉及报送城建馆的要增加一套),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实物交接前14天内向科技部(档案室)提交按三级项目编制的“提图清单”(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10A),科技部(档案室)在10天内将图纸提供施工单位。4.1.2.2竣工图的组卷4.1.2.2.1竣工图按3.4要求,分土建、打桩(压桩)、水道、电气、仪表、计算机、通讯、机械、热力、炉窑、通风与空调等专业进行组卷。4.1.2.2.2报送城建馆的竣工图按单位工程,分建筑、电力、照明、给水、排水、煤气等专业进行组
11、卷。4.1.2.2.3工程的地下管线和各种沟道的竣工图,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实际进行编制。如果用专门单位绘制的地下管网、小区综合大版图代替,必须由各主包施工单位的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写上复核意见,盖上“竣工图章”后交付。4.1.2.2.4报送城建馆的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材料按项目集中组卷。4.1.2.2.5一套施工图中部分图纸(包括设计变更单)因故取消不必编制竣工图,应在“卷内目录”的备注栏内须说明原因;如一套图纸中涉及几个施工单位或套用其它项目的图纸以及有关施工技术等需说明的问题应填写“特记事项及施工说明”(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5A)。4.1.2.2.6每张竣工图纸必须加盖“竣工
12、图章”(见下图)。“竣工图章”应使用不退色的红印泥盖印,加盖在图纸右下角设计图签的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图章内各栏内容须准确填写(开箱图纸不须加盖“竣工图章”)。 竣 工 图 编制单位名称 8 编 制 人 8 技术负责人 8 50 总 监 8 编 制 日 期 年 月 日 8 30 80 4.1.2.3审核4.1.2.3.1竣工图须由承担施工的技术负责人逐张审核,并签字。4.1.2.3.2审核的主要内容:所有修改点及相关点是否都已修改到位;凡修改过的图纸,设计单位是否已出最终版图纸;竣工图是否齐全、完整。4.1.2.3.3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图纸与实物不相符,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地附上设计变
13、更通知单、工程业务联络单或施工更改联系单,返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出终版图。4.1.2.4编号、排列4.1.2.4.1竣工图以一套图号的图纸为单位编制张号。张号从原有的图纸目录起进行编制。如没有原始图纸目录的,“卷内目录”视作原图纸目录进行编号。页号标在图纸的右上角。如一套图号分为若干册,还须编制案卷目录(总目录)和卷内目录(分目录)。案卷目录排放在第一卷(册)内,卷内目录分别排放在各(卷)册内。报送城建馆的竣工图如一套图号分为若干册,每册的张号均从“1”起编制,每册均必须编制卷内目录。4.1.2.4.2竣工图不装订,按A4幅面(297210mm)规格折叠,图面朝里,图标要外露;立卷厚度不应超过4
14、0mm。4.1.2.4.3每个案卷图纸须编制封面(软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2A、04A、09A)。竣工图须装入资料袋,资料袋的正面须有竣工图字样以及项目名称、编号、技术专业、图号、张数、施工单位等栏目。4.1.2.4.4报送城建馆的竣工图案卷须编制案卷封面(软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2A(建)、04A、09A(建)。竣工图须装入档案盒,(档案盒封面详见表格编号:GFZ0803301A(建),档案盒的脊背栏见图2。4.1.2.4.5案卷号、编制说明以及索引目录的编制4.1.3案卷号的组成4.1.3.1报送城建馆的案卷必须编制案
15、卷号,其形式为:J X X(X) X / X 项目总流水号 阶段中保管单位流水号单位工程代号阶段代号 项目代号(建设单位自定)基建档案代号.项目立项阶段设专题各单位工 程排列组卷建设项目.项目设计阶段.项目施工阶段设专题.项目竣工阶段4.1.3.2编制说明的内容4.1.3.2.1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交工资料的编制依据;案卷的总数、文字资料卷数、页数;竣工图卷数、张数;照片卷数、张数;工程录象盒数(含时间长度)等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报送城建馆的编制说明中还须注明案卷号的组成和单位工程名称及代号。4.1.3.3索引目录的编制4.1.3.3.1每个工程必须编制二套索引目录(包括设备开箱资
16、料)。索引目录由编制说明,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组成。索引目录分文字资料册和竣工图册,以一级项目为单位编制,册内以三级项目编号顺序排列;同一个三级项目内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按土建、机械、电气等专业排列。4.1.3.3.2报送城建馆索引目录按单位工程、分阶段进行编制一套。案卷为零零卷,不列入总卷数内。4.2交工资料的交接与复核4.2.1交接4.2.2施工单位在工程实物交接后45内,须将交工资料按三级项目送交监理单位审核;报送城建馆按单位工程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在20天内审核完后,通知施工单位,再由施工单位送交项目单位(包括设备开箱资料),项目单位在20天内完成复核工作。4.2.3施工单位须向设备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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