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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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7深圳市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焚烧厂主要环境风险24.1 主要风险源24.2 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形式25 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25.1 内因性指标25.1.1 生产因素25.1.2 厂址环境敏感性35.2 外因性指标45.2.1 综合管理45.2.2 焚烧系统管理45.2.3 污染控制管理45.2.4 环境应急管理4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46.1 基本方法46.2 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特殊情形4附录A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6附录B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
2、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7附录C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外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9深圳市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评估及等级划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的环境风险等级划分,为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管理提供技术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关于加强二噁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0123号)HJ/T 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GB1848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CJJ90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RISN-TG009 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导则RI
3、SN-TG010 垃圾焚烧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导则CJJ128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程 CJJ/T137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垃圾焚烧炉(焚烧炉)利用高温氧化方法处理垃圾的设备。3.2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余热锅炉)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将水或其他工质加热到一定温度和压力的换热设备。3.3炉膛垃圾焚烧炉中的燃烧空间。3.4二次燃烧室使燃烧气体进一步燃烬而设置的燃烧空间。即垃圾焚烧炉内自二次空气供入点所在的断面至余热锅炉第一通道入口断面的空间。3.5炉渣垃圾焚烧过程中,从排渣口排出的残渣。3.6飞灰从烟气净化系统排出的固态物质。3.7飞灰稳定化使飞灰转化为非危险废物
4、的处理过程。3.8炉渣热灼减率焚烧垃圾产生的炉渣在60025下保持3h,经冷却至室温后减少的质量占在室温条件下干燥后的原始炉渣质量的百分比。3.9烟气净化系统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3.10二噁英类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等化学物质的总称。4 焚烧厂主要环境风险4.1 主要风险源风险源主要包括焚烧炉、烟气净化系统、污水处理站、垃圾卸料大厅、燃油系统等。4.2 环境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和形式a) 因焚烧过程参数控制不当,垃圾焚烧炉、烟气治理设施及其他辅助设备事故运行等原因,导致含二噁英类、重金属、氮氧化物等有毒有害气体的烟气污染物
5、排放超标,污染周边大气环境;b) 因处理垃圾渗滤液的废水处理站运行故障、员工操作失误、暴雨等原因,造成废水超标排放,导致地表水污染;c) 因管理操作不规范,臭气抑制、收集、处理设施故障失效,导致臭气污染物排放超标,污染周边大气环境。5 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的构成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由内因性指标和外因性指标两个部分组成(详见附录A)。内因性指标,用于评价焚烧厂垃圾处理规模、工艺/设备水平、厂址环境敏感性等客观情况的指标。它反映焚烧厂因客观因素不同而导致不同的环境风险程度,包括生产因素和厂址环境敏感性两大类指标(详见附录B)。外因性指标,用于评价焚烧厂执行环保、安全等方面政策
6、法规情况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水平的指标。它反映焚烧厂因管理水平不同而导致不同的环境风险程度,包括综合管理、焚烧系统管理、污染控制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四大类指标(详见附录C)。5.1 内因性指标5.1.1 生产因素生产因素指标,是内因性指标中的一级指标,由垃圾处理规模、工艺水平、烟气净化、污水处理4个二级指标组成。(1)垃圾处理规模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越大,则其可能产生环境风险后果越严重。本规范对焚烧厂垃圾处理规模分为四个等级。(2)工艺/设备水平垃圾焚烧厂运行年限越久,处理设备腐蚀、老化、故障的概率越高,存在的环境风险越大。设备包括焚烧炉、烟气净化装置、渗滤液处理装置等,应尽可能选用国外或国内较为先
7、进成熟的产品,确保设施运行稳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设备总体配置水平越低的企业,其环境风险越高。焚烧温度、搅拌混合程度、气体停留时间和过剩空气率等参数的合理控制是减少烟气污染物,尤其是二噁英类排放的关键。焚烧炉ACC自动燃烧控制系统的设置可实现长时间的稳定作业,及时有效控制运行参数,避免人工操作失误,确保垃圾实现稳定燃烧。垃圾焚烧系统未设置ACC自动燃烧控制系统、炉温保障措施有欠缺、炉膛设计不利于烟气扰动不易满足烟气停留2s以上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较其他焚烧厂高。(3)烟气净化焚烧厂建设采用(设计)的烟气排放标准越严格,环保治理设施的投入、设备运行的管理等方面要求也越高,其环境风险也越低。厂内
8、应根据焚烧规模、烟气中各类污染物形成的机理和特征设置完备的烟气治理设施。烟气净化设施设备缺失的焚烧厂,容易导致某类烟气污染物超标,其环境风险较高。烟气在线监测是监督焚烧厂日常运行质量的关键,未建立完善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监管部门联网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较高。(4)污水处理厂内应对生活垃圾产生的渗滤液、生活污水、冲洗水、炉渣冷却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工艺应根据废水类型、处理量等因素合理设计,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污水处理收集处理不合理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较其他焚烧厂高。渗滤液的调节池容量应根据当地降雨特征、渗滤液的处理规模等因素合理设计,确保暴雨季节渗滤液产量剧增时,渗滤液不发生外溢或直排而导
9、致周边水体环境的污染。处理后的渗滤液若排入城市下水道或城市污水处理厂,可降低渗滤液事故排放对周边受纳水体的直接污染。渗滤液处理后直接排入江、河、湖等水体环境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较高。5.1.2 厂址环境敏感性厂址环境敏感性指标,是内因性指标中的一级指标,由是否位于水环境敏感区、是否位于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是否位于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是否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6个二级指标组成。(1)是否位于水环境敏感区若厂址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集雨范围)、东江支流子流域(包括观澜河、坪山河、龙岗河流域)以及排污口
10、直接设于近海海域,其环境风险显著增大。(2)是否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厂址应远离基本生态控制线,若厂址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边界以外100m范围内,环境风险显著增大(3)是否位于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厂址位于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的,其环境风险较其他区域的焚烧厂高。(4)是否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厂址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区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高于其他区域的焚烧厂。(5)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焚烧厂应当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设
11、置卫生防护距离或者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若焚烧厂的卫生防护距离或者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其环境风险显著增加。(6)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厂区总平面布置必须符合防范环境及安全风险的要求。厂区内各构筑物之间及其与周围民居、企业、车站、码头、交通干道、水源地、重要地面水体之间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距离和防火距离。总平面布置不合理的焚烧厂,其环境风险较高。5.2 外因性指标5.2.1 综合管理综合管理指标由涉及环保规定执行、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的10个二级指标构成。5.2.2 焚烧系统管理焚烧系统管理由涉及焚烧线运行、环境及安全风险管理等方面10个二级指标构成。5.
12、2.3 污染控制管理污染控制管理由涉及烟气及臭气处理、渗滤液处理、飞灰处理、炉渣处理、在线监测设备管理等方面的20个二级指标构成。5.2.4 环境应急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由涉及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备案、应急演习及应急物质准备5个二级指标构成。6 环境风险等级划分6.1 基本方法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通过外因性指标对内因性指标进行修正,取得焚烧厂环境风险的评分结果,再将评分结果与环境风险等级进行比对后,确定该焚烧厂的环境风险等级。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分为六个级别,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具体见表1。表1 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环境风险识别评价指标分值一级120二级100-119
13、三级80-99四级60-79五级40-59六级406.2 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的特殊情形环境风险评估机构在现场勘查中,若发现焚烧厂有下列(1)、(2)、(3)、(4)情形之一的,其风险等级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上调一级;若发现焚烧厂有下列(5)情形之一的,其风险等级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上调二级;若焚烧厂同时有两种以上情形的,风险级别上调情况根据其具体情形进行累加计算,最高不超过一级。具体情形如下:(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 (2)未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 (3)过去一年被吊销排污许可证的;(4)过去一年被责令限期治理的;(5)过去一年发生
14、过环境污染事件(IV级以上,包括IV级)的。附录A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构成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指标体系内因性指标外因性指标生产因素厂址环境敏感性厂址是否位于水环境敏感区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是否有人口密集区垃圾处理规模工艺/设备水平污水处理污染控制管理厂区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厂址是否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烟气净化焚烧系统管理综合管理环境应急管理厂址是否位于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厂址是否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附录B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环境风险等级划分内因性指标项目及指标分值序号指标项目评分依据指标分值(分)1生
15、产因素垃圾处理规模2000t/d以上4021200-2000t/d(含1200t/d)303600-1200t/d(含600t/d)204600t/d以下105工艺/设备水平运行年限15年以上10610-15年(含10年)875-10年(含5年)685年以下49设备配置水平高210中611低1012焚烧炉无ACC自动燃烧控制系统513温度测量点、助燃系统和一二次风供给系统等炉温保障措施有欠缺514炉膛设计不易满足烟气停留2s以上515烟气净化采用(设计)烟气排放标准采用国家标准516部分指标优于国家标准217全部指标优于国家标准018净化设施设备不完备519烟气在线监测未建立烟气在线监测系统5
16、20监测数据未与监管部门联网321在线监测范围不满足标准要求222污水处理渗沥液处理工艺不合理523渗沥液调节池容量不符合要求524生活污水、冲洗水、炉渣冷却水未收集处理225处理后的渗滤液未排入城市下水道或城市污水处理厂326厂址环境敏感性厂址位于水环境敏感区厂址位于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527排污口直接设于近海流域328厂址位于具饮用水功能的水库集雨范围529厂址位于发震断层、滑坡、泥石流、沼泽、流砂及采矿陷落区等地质和水文条件不稳定区530厂址位于易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区531厂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或靠近基本生态控制线232厂区卫生防护距离或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有人口密集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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