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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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 铁 设 计 规 范GB50157-2012条文说明修 订 说 明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2是在本规范2003年版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和缜密总结分析技术发展和已有经验后进行修订的。本版规范修订增强了编制力量,主编单位增加中国地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由原5个单位增加了重庆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也作了调整和充实,共计48人。本规范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上一版的参编单位是: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铁道第二勘察设计院、上海铁路城市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广州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院。广州
2、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北京市地下铁道设计研究所也派出人员参加了上一版的部分修订工作。上一版也曾得到上海地铁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南京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的积极配合与支持。上一版的主要起草人是:施仲衡、周庆瑞、郑晓薇、于松伟、马丽兰、王元湘、毛宇丰、毛励良、申大川、叶大德、包国兴、刘扬、刘忠诚、乔宗昭、李国庆、李湘久、许斯河、沈锡安、宋毅、吴建忠、单兆铁、张弥、周才宝、周新六、杨家齐、俞加康、郝际贤、彦启森、倪昌、翁心存、徐明杰、韩秋官、靳玉广、褚敬止。本版规范内容增加了当今地铁新引入的一些技术系统方面的规定,章节组成由原25章增订为29章,原有章节中的许多条文的内容也
3、进行了扩充与深化。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和高校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地铁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但条文说明不具有规范条文的效力。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至地铁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阜成门北大街5号,邮编100037;电子邮箱:dtsjgf)。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53 运营组织63.1 一般规定63.2 运营规模73.3 运营模式83.4 运营配线113.5 运营管理124 车 辆144.1 一般规定144.2 车辆型式与列车编组154.3 车体154.4 转向架164.5 电气系统
4、164.6 制动系统164.7 安全与应急设施175 限 界195.1 一般规定195.2 基本参数195.3 建筑限界205.4 轨道区设备和管线布置原则266 线 路286.1 一般规定286.2 线路平面346.3 线路纵断面416.4 配线设置457 轨 道507.1 一般规定507.2 基本技术要求507.3 轨道部件517.4 道床结构537.5 无缝线路547.6 减振轨道结构547.7轨道安全设备及附属设备558 路 基578.1 一般规定578.2 路基面及基床578.3 路 堤618.4 路 堑628.5 路基支挡结构629 车站建筑649.1 一般规定649.2 车站总体
5、布置649.3 车站平面649.4 车站环境设计669.5 车站出入口669.6 风井与冷却塔669.7 楼梯、自动扶梯、电梯和站台门679.9 换乘车站679.10 建筑节能6710 高架结构7110.1 一般规定7110.2 结构刚度限值7210.3 荷 载7410.5 构造要求7410.6 车站高架结构7411 地下结构7511.1 一 般 规 定7511.2 荷 载8211.3 工程材料8411.5 结构形式及衬砌8711.6 结 构 设 计9011.7 构 造 要 求10611.8 地下结构抗震设计10911.9 地下结构设计的安全风险控制11212 工程防水11512.1 一般规定
6、11512.2 混凝土结构自防水11612.3 防水层11612.4 高架结构防水11712.5 明挖法施工的地下结构防水11712.6 矿山法施工的隧道防水11712.7 细部构造防水11812.8 盾构法施工的隧道防水11913 通风、空调与供暖12013.1一 般 规 定12013.2地下线段的通风、空调与采暖12313.3高架、地面线段的通风、空调与供暖13414 给水与排水13614.1 一般规定13614.2 给 水13614.3 排 水13914.4 车辆基地给水与排水14215 供 电14415.1 一般规定14415.2 变电所14715.3 牵引网14915.4 电 缆15
7、115.5 动力与照明15215.6 电力监控15315.7 杂散电流防护与接地15316 通 信15716.1 一般规定15716.2传输系统15716.3无线通信系统15816.4公务电话系统15916.5专用电话系统15916.6视频监视系统15916.7广播系统15916.9办公自动化系统16016.10电源系统及接地16016.11集中告警系统16016.12 民用通信引入系统16116.13 公安通信系统16116.14 通信用房要求16117 信 号16217.1一般规定16217.2系统要求16217.3列车自动监控系统16417.4列车自动防护系统16517.5列车自动运行系
8、统16617.6车辆基地信号系统16717.7其 他16718 自动售检票系统16818.1 一般规定16818.2 系统构成16918.3 系统功能16918.5 设备选型、配置及布置原则16918.6 供电与接地170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7119.1 一般规定17119.2 系统组织及功能17119.3 消防联动控制17219.4 火灾探测器与报警装置的设置17319.5 消防控制室17419.7 布 线17420 综合监控系统17520.1 一般规定17520.2 系统设置原则17520.3 系统基本功能17520.4 硬件基本要求17620.7 其 他17621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9、17721.1 一般规定17721.2系统设置原则17721.3 系统基本功能18321.4 硬件设备配置18521.5 软件基本要求18621.6 系统网络结构与功能18721.7 布线及接地18922 乘客信息系统19022.1 一般规定19022.2 系统功能19022.3 系统构成及设备配置19022.4 系统接口19122.5 供电与接地19122.6 布 线19123 门 禁19223.1一般规定19223.2 安全等级和监控对象19323.3 系统构成19523.4 系统功能19523.5 设备安装要求19623.6 系统接口19624 运营控制中心19724.1 一般规定197
10、24.2 工艺设计19824.3 建筑与装修20124.4 布 线20324.5 供电、防雷与接地20424.6 通风、空调与供暖20424.7 照明与应急照明20524.8 消防与安全20525 站内客运设备20725.1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20725.2 电 梯20825.3 轮椅升降机20826 站台门20926.1 一般规定20926.2 主要技术指标20926.3 布置与结构20926.4 运行与控制21026.5 供电与接地21027 车辆基地21127.1 一般规定21127.2 车辆段与停车场的功能、规模及总平面布置21627.3 车辆运用整备设施22127.4 车辆检修设施
11、22427.5 车辆段设备维修与动力设施22727.6 综合维修中心22827.7 物资总库22827.8 培训中心22827.9 救援设施22927.10 站场设计22928 防 灾23028.1 一般规定23028.2 建筑防火23028.3 消防给水与灭火23328.4 防烟、排烟与事故通风23528.5 防灾通信24028.6 防灾用电与疏散照明24028.7 其他灾害预防与报警24129 环境保护24229.1 一般规定24229.2 规划环境保护24229.3 工程环境保护24329.4 环境保护措施2451 总则1.0.2常规式电力牵引的车辆,系指系统采用电力牵引、车辆采用通常的
12、旋转电机进行驱动,此处用常规式电力牵引是为区别采用直线电机,以磁浮或磁而不浮的方式驱动车辆的地铁。1.0.3 地铁是城市轨道交通中运量最大(单向每小时可运送3万7万人次)、工程造价较高的轨道交通制式,为充分发挥地铁的作用,通常建在客流量较大的城区及主要的客运通道上。 1.0.5 地铁工程的实施,本质上是城市总体规划战略意图的具体体现,地铁设计所确定的线路功能定位、服务水平、系统运能、线路走向和起讫点、车辆基地选址、资源共享等主要设计内容,是线网规划统筹考虑的最终体现。由于实施阶段的不同,前述内容会逐步深化和细化,因此发生变化和调整是正常的,因变化和调整会有重大影响的需经专门研究论证,并报经相关
13、主管部门批准。1.0.6 地铁工程设计应根据远景线网规划,处理与其他线路的关系,预留续建工程连接条件,是基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五十多年经验,需特别强调的方面。近年来,随着国内许多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模的逐渐加大,网络化运营情况下凸显出许多直接影响运输功能和运营服务水平的问题,如线路间的关系、换乘站之间的关系等,这些涉及换乘和出行效率的关键条件往往与前期线路预留条件有关,只有在规划和前期线路设计中考虑和处理好,才能从根本上解决。1.0.9 地铁的客运量一般具有随城市发展逐步增长的规律,为保证地铁在建成后不致长时期欠负荷运营或短期内频繁扩容改造,并节约初期建设投资,地铁应经济合理地分期进行投资建设
14、。本规范规定的设计年限分为初期、近期、远期三期。根据国内外实践经验,设计年限分期采用的设计标准,初期为建成通车也就是交付运营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即三期的设计分别按交付运营后的第3年、第10年、第25年的要求进行。1.0.10 由于城市的形态有盘形、带形及组团形等形态,而且规模又有大有小,客流分布状况也常有不同,因此地铁线路难于规定统一的极限长度,一条地铁线路合理的长度应根据城市形态、规模、客流分布状况、以及一些其他条件等综合分析确定。国内外现有地铁一条线路长度一般在20km40km左右。一条正常地铁线路首期建设长度,宜根据当时交通需求和预计建成后使用效果,以及具体的工程建
15、设条件确定,一般不宜短于15km,否则技术经济不尽合理。1.0.12 地铁工程的建设规模与设备容量应按远期设计年限或客流控制期的预测客流量和列车通过能力,以及资源共享原则确定。由于地铁系统属大型建设工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为节省初、近期投资和避免一些后期才使用的设备长期闲置,对于可以分期建设的工程及可分期配备的设备,应分期扩建、增设,诸如有的地面车辆基地及其他土建工程、地面和高架车站结构,以及车辆、供电、行车自动化系统等设备的配备。但对于后期扩建难度很大或施工对运营或周围环境会带来极不利影响的工程,以及行车需要一次建成的工程,应一次建成,如地下车站及各种地下大型工程、区间隧道及桥梁等土建工程
16、。1.0.13地铁是承运大量乘客及建设成本高的大型城市交通工程,一旦主体结构工程发生毁坏事故,会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巨大物质损失,以及长时间停运严重影响城市交通,为保证安全和实现工程生命周期内价值最大化,故作此条规定。设计使用年限是指在一般维护条件下,能保证结构工程安全正常使用的最低时段。除主体结构外,如车站内部的钢筋混凝土楼板、站台板等,以及地铁运营控制中心等一些地面的重要建筑物,当损坏或大修会危及安全或严重影响正常运营时,其设计使用年限也应采用100年,具体保证措施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表1为地铁各类混凝土结构供参考的设计使用年限,其他结构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应按现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
17、规定执行。表1 各类混凝土结构参考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类型构件最低设计使用年限(年)地下结构主体结构的梁、板、柱、墙、基础桩;矿山法隧道二次衬砌;盾构法隧道管片100车站内部构件,包括站台板、楼扶梯、电梯井、轨道区下楼板和设备夹层等构件100地下区间应急疏散平台结构的混凝土构件50高架及桥梁结构主梁、墩柱、框架结构、基础100车站桥面结构构件,包括站台板、楼扶梯、设备层等构件100高架区间乘客疏散平台结构的混凝土构件50道床结构各类混凝土无砟道床100有砟道床的混凝土轨枕50路基支挡结构和过水结构挡土墙、涵洞50附属地面建筑结构控制中心的梁、板、柱、墙、基础100普通房屋建筑的梁、板、柱、墙、基础
18、50车辆基地等地下构筑物,包括检查坑、暖气沟、电缆隧道等构件501.0.14 地铁运量大,行车速度和密度都很高。为保证高通过能力及安全行车,线路应采用上下分行的双线。此外,我国城市交通均规定右侧行车,地铁类属城市公共交通,因此,采用右侧行车制式。地铁采用与我国地面铁路一致的1435mm标准轨距,主要为便于车辆、器材过轨运输和采用地面铁路系统已有的标准化产品,以简化设计及产品制造。1.0.15 地铁是大运量、高密度、快速运行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只有采用全封闭型线路,才能确保列车正常和安全运行。为提高地铁系统的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地铁工程的投资效益,本条要求系统设计远期最大能力应能满足行车对数不小
19、于30对的要求。在设计配备各期列车运行方案时,可根据实际客流情况确定。1.0.16 对于车厢内除座位及其前缘250mm以外有效空余地板面积上站立乘客的标准,上一版规范规定为6人/m2,本次修编结合国内各城市实际情况,对此标准的要求有所放宽。设计可采用5人/m2至6人/m2的标准,具体采用标准应结合城市经济水平、线路客运规模、客流风险及舒适度要求等因素综合权衡后确定。1.0.18 地铁建设和运营产生的噪声、振动,将或多或少会对人们正常工作、生活及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可能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特别是浅埋、高架和地面线路。因此,应采取降低噪声和减少振动等有害影响的措施,使之符合本规范第29章的相关规定。
20、1.0,20 地铁是乘客众多且密集的大运量城市交通工具,地下线路处于空间狭窄且基本封闭的隧道中,救灾和逃生均很困难,高架线路列车运行在高架桥上,两面凌空,故当一旦发生本条所列灾害时,极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巨大物质损失或长时间中断运营等重大事故,因此,设计对本条所列的各类灾害应有有效防范措施。1.0.23 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隧道工程具有不同的危险性,为防止水下工程一旦出现事故,水流灌入水域两端其他区段造成更大灾害事故,故需在隧道穿过水域的两端适当位置设置防淹门或采用其他防水淹措施。对于下穿河流或湖泊等水域的地铁隧道工程的两端是否设置防淹门,应根据水域宽度、深度、水量、流速,以及隧道埋深和地
21、质条件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但对通航的水域,以及一旦出现水淹灾情,短时无法截堵确保两端其他区段安全的浅埋地铁隧道工程均应设置防淹门。2 术语本章收编的术语为地铁各领域的主要术语。地铁术语采用的具体词汇和解释,遴选了国际和国内常用的中、英文词汇和释义,对不同国家和地方已采用的不同英文词汇,本规范经研究提出推荐词汇,同时对已有的其它英文词汇置入括号内表示,以供参考;各技术专业的术语选编中注意了与相关专业相似术语表达的一致性。3 运营组织3.1 一般规定3.1.1 概念设计为具体的设计工作确定目标,是最终合理地完成工程设计和建设的重要前提。对于复杂的地铁系统,在各个分系统功能和规模确定之前,应根据各种
22、前提条件对整个系统进行一种整体性的、在一个总体目标基础上以需求为基点的、具有良好匹配性的、系统性的设计和研究。其内容应该以运营管理需求为基点,包含设计标准、管理模式、功能匹配、工程方案等。3.1.2 地铁客流预测是进行运营组织设计的必备条件,是确定运营规模、工程规模和管理方式的基本依据。因此其内容应包括:(1) 城市居民总体出行特征:出行总量、出行率、出行时间、交通方式结构、出行距离等;(2) 线网客流特征:线网客流总量、客流强度、换乘系数、平均乘距等;(3) 全线客流:全日客流量和高峰小时的客流量及比例,平均乘距及各级乘距的乘客量;(4) 车站客流:全日、高峰小时的上下车客流;(5) 分段客
23、流:全日、高峰小时站间OD矩阵表、站间分方向断面流量;(6) 换乘客流:线路全日、高峰小时换入、换出总量,各换乘站全日、高峰小时分向换乘客流量;(7) 敏感性分析:全日客流量及高峰小时最大单向断面流量的波动范围。根据设计阶段的深入,客流预测工作还应在以上数据的基础上增加全日及高峰小时各车站出入口分方向客流量、车站上、下车超高峰系数和换乘车站分换乘方向的超高峰系数等数据。对于途经商业中心、文化体育活动场所、火车站、机场等大型客流集散点的线路,应在背景客流量的基础上,预测分析高峰时段突发性客流对线路高峰小时最大断面流量和所涉及车站高峰小时乘降量的影响。发生如下情形,应重新进行客流预测或修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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