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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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镇巴县泾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一、规划目的1二、规划任务1三、规划依据1四、规划范围2五、规划期限2第二章 规划背景3一、镇域概况3二、土地利用现状4第三章 规划目标5第四章 土地用途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6一、农用地6二、建设用地7三、其他土地9四、土地整治9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0一、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细则10二、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及管制措施13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6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6二、加强规划的宣传工作,提高群众法律意识16三、制定规划实施管理具体办法16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16五、加大规划实施的
2、动态监管17六、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17第七章 附 则18附 表1 镇巴县泾洋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192 镇巴县泾洋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203 镇巴县泾洋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214 镇巴县泾洋镇土地整治规划表225 镇巴县泾洋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236 镇巴县泾洋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247 镇巴县泾洋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25 附 图1、镇巴县泾洋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镇巴县泾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镇巴县泾洋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4、镇巴县泾洋镇土地整治规划图。第一章 总 则一、规划目的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
3、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业的用地需求,充分发挥规划在土地利用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根据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编制镇巴县泾洋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二、规划任务(一)落实上级规划下达任务,确定规划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四)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五)划定土地用途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六)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区);(七)村土地利用控制;(八)安排近期用地;(九)制定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三、规划依据(一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五)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5-2010);(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制图规范(TD/T 1022-2009);(七)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八)镇巴县社会经济发展相关规划。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辖区内小渡坝村、泾洋村、鹿子坝村、七里沟村、李家坪村、何家营村、草坝村、高桥村、捞旗河村、梨子园村、晒旗坝村等11个行政村的
5、全部土地,土地面积180.89平方公里。五、规划期限基期年:2005年;规划期限:2006 - 2020年;近期目标年:2010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第二章 规划背景一、镇域概况(一)自然地理泾洋镇,位于镇巴县境中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747131075920,北纬322829324052之间。地处巴山主脊与星子山之间,东接兴隆镇,南连小洋、泾洋镇,西邻青水乡,北靠陈家滩乡,210国道贯穿其境,是镇巴县城所在地。全镇总面积180.89平方公里。地势西高东低,呈不规则长方形。最高海拔会龙坪1967.8米,最低海拔小渡坝645米。主要河流有两条:其一是穿越镇境9公里的泾洋河,其二是由西北
6、向东南流入泾洋镇境内的后河。(二)社会经济泾洋镇政府驻地位于泾洋村,辖11个村,泾洋镇生态环境优美,自然风光旖旎,“三国”人文历史传说独具魅力。境内有被列为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烈士纪念塔”及周边森林公园,有新建的草坝万亩观光草场、七里沟茶园,有黄龙洞、黑龙洞、彪水洞、水洞子等自然景观。还有传说东汉建安二十三年(公元218年)大将张飞留下的遗址“捞旗河”和“晒旗坝”等。泾洋镇林特产品及中药材种类繁多。有草坝万亩天然草场;有正在开发的黑虎梁森林公园;有多处天然溶洞奇观亟待开发;有茶叶、木耳、香菇、干果、金银花等土特产品;有煤、高岭土、大理石、粘土、石灰石、石油、天然气等丰富的矿产资源。泾洋
7、镇依托区位优势,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依靠项目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全镇实现了村村通电、通路、通电话,电视入户率达85%。以畜牧、蔬菜、茶叶、杂果为主的产业基地已具规模。粮食产量持续增长。居民年均收入5470元;农民人均收入1640元。二、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全镇土地总面积为18089.8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15262.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62.6公顷,其他土地面积2465.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84.37%、2.00%、13.63%。(一)农用地耕地1670.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95%;园地150.0公顷,占098%;林地13207.6公顷,占86.54%;牧草地11.3公顷,占0
8、.07%;其他农用地222.6公顷,占1.46%。(二)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264.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2.92%;交通水利用地16.5公顷,占4.55%;其他建设用地81.7公顷,占22.53%。城乡建设用地中,建制镇用地12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48.07%;农村居民点127.0公顷,占48.03%;采矿用地5.3公顷,占2.00%;其他独立建设用地5.0公顷,占1.89%。(三)其他土地水域151.2公顷,占其他土地的6.13%;自然保留地2313.8公顷,占93.87%。第三章 规划目标镇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下达全乡镇的主要规划控制目标是:一、耕
9、地保有量2010年为1470.0公顷,2020年为1220.0公顷;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80.0公顷;三、建设用地总规模2010年控制在507.5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3.3公顷以内;建设用地总规模2020年控制在590.9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在280.2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3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1.8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1.8公顷以内;四、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42.0公顷,其中近期不超过13.7 公顷;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91.9公顷。(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详见附表1、2、3)第四章
10、土地用途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一、农用地2005年农用地面积1526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4.37%;规划到2010年为1533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4.78%,规划2020年1568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86.71%,规划期间净增424.0公顷。(一)耕地2005年耕地面积167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0.95%;规划到2010年为14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58%;规划2020年耕地面积为122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7.78%,规划期间净减450.7公顷。科学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避免新农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对基本农田的占用,稳定粮食产量。耕地和基本农田主要布局于鹿子坝村、七
11、里沟村、李家坪村、何家营村、草坝村、捞旗河村、梨子园村、晒旗坝村范围内的土地。这些土地属于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水利条件好,质量较高的耕地。(二)园地2005年园地面积15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98%;规划到2010年为149.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97%;规划2020年园地为158.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 1.01%,规划期间净增8.0公顷。园地主要布局在镇域南部的泾洋村、鹿子坝村、李家坪村等村庄。(三)林地2005年林地面积13207.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86.54%;规划到2010年为13570.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88.49%;规划2020年林地14240.3公顷,占农用
12、地总面积90.78%,规划期间净增 1032.7公顷。林地主要布局在镇域东部的捞旗河村、梨子园村、高桥村、晒旗坝村以及镇域西部的草坝村、何家营村和李家坪村等村庄。(四)牧草地2005年牧草地面积11.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7%;规划到2010年为1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7%;规划2020年牧草地 1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07 %,规划期间净减0.1 公顷。牧草地主要布局在中心城区的泾洋村。(五)其他农用地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222.6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1.46%;规划到2010年为135.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0.88%,规划2020年其它农用地56.7公顷,占农
13、用地总面积 0.36%,规划期间净减 165.9公顷。其他农用地主要为分布于镇域中北部一带的河流坑塘水面。二、建设用地2005年建设用地面积36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00%;规划2010年、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507.5 公顷和590.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分别为2.81 %和 3.27%,规划期间净增228.3公顷。(一)城乡建设用地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64.4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2.92%;规划到2010年为263.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1.88%;规划2020年面积为280.2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7.42%,规划期间净增 15.8公顷。1、城镇用地
14、2005年城镇用地面积12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8.07%;规划到2010年为130.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49.68%;规划2020年面积为 157.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56.07%,规划期间净增 30.0公顷。城镇用地主要布局在泾洋镇中心,主要涉及泾洋村和李家坪村。2、农村居民点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2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8.03%;规划到2010年为120.3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5.69%;规划2020年面积为108.8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8.83%,规划期间净减18.2公顷。村庄的发展布局,按照有利生产、改善环境、整治为主、节约用
15、地、保护耕地、避开灾害的要求,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重点地发展中心村,逐步调整自然村,引导村民住宅向中心城镇和中心村(泾洋村、鹿子坝村、七里沟村、李家坪村等)集中建设,并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地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逐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效益。3、采矿用地主要指砖瓦窑厂用地, 2005年采矿用地面积5.3公顷,按照市矿产开采规划,规划2020年为 5.3公顷,规划期间采矿用地净增0.0公顷。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005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5.0公顷,规划201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6.8公顷;规划2020年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9.0公顷,规划期间内净增4.0公顷.(二)
16、交通水利用地1、交通用地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16.0公顷,规划到2010年为37.4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总面积98.68%,规划2020年交通用地为36.4公顷,规划期间内净增20.4公顷。2、水利设施用地2005年水利设施用地0.5公顷,规划2020年水利用地为0.9公顷,规划期间内净增0.4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对泾洋镇来说,主要指风景名胜设施用地,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81.7公顷,规划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为206.3公顷,规划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为273.4公顷,规划期间内净增191.7公顷。三、其他土地2005年全镇其他土地面积246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
17、3.63%。规划到2010年为224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2.41%;规划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 181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 10.02%,规划期间净减 652.3公顷。(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详见附表1)四、土地整治根据上级规划安排,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主要潜力是镇域范围内其他农用地。规划安排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为91.9公顷。(土地整治详见附表4)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一、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一)基本农田保护区1、面积与布局 该区主要包括镇政府所在地、村以外的大部分地区,主要布局在七里沟村、李家坪村、何家营村、捞旗河村、晒旗坝村,该区土地总面积1628.9 公顷,占全镇
18、土地总面积的9.00%。2、管制规则(1)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2) 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保护区;(3)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4)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建设用地和未列入项目清单的其他非农建设项目,不得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5)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应培肥地力,防止污染;(6) 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不得闲置、
19、荒芜。(二) 一般农地区1、面积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355.7公顷,主要布局在泾洋村、鹿子坝村、李家坪村,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1.97%。2、管制规则(1) 一般农业发展区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及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使用;(2) 规划远期建设占用的一般耕地在近期不得闲置和占用;(3) 禁止占用一般耕地区的农田建窑、建坟和擅自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4) 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5) 鼓励并扶持对中低产田进行改造和对土壤进行改良,大力支持对土地进行整理增加耕地。(三)城镇建设用地区1、面积与布局该区土地总面积 136.7公顷,主要布局在泾洋村、李家坪村,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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