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白鹤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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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县白鹤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开县白鹤街道办事处二一二年二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一条规划目的1第二条规划原则2第三条规划依据1第四条规划任务3第五条规划范围和期限3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4第六条区域概况4第七条土地利用现状4第八条土地利用存在问题6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方针7第九条区域发展定位7第十条土地利用目标7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方针8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9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9第十二条结构调整原则9第十三条农用地结构调整9第十四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10第十五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12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2第十六条空间布局原则12第十七条统筹安排城乡
2、建设用地13第十八条合理布局耕地和基本农田13第十九条科学布设生态安全用地14第五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4第二十条土地用途分区14第二十一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8第六章 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0第二十二条村级土地利用控制20第二十三条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1第二十四条村镇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21第七章 土地综合整治22第二十五条土地综合整治目标22第二十六条土地复垦22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任务和工程23第二十七条交通项目建设23第二十八条能源项目建设23第二十九条水利项目建设23第九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3第三十条生态网络屏障建设23第三十一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25十章 规划实施保
3、障措施25第三十二条法律措施25第三十三条行政措施26第三十四条经济措施27第三十五条技术措施28第十一章 附 则28第三十六条规划编制28第三十七条规划成果28第三十八条规划实施28附 表29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实现把白鹤街道建设成为库区统筹城乡发展的先行区和渝东北地区现代能源产业园区的目标,通过加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协调经济发展、生态建设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白鹤街
4、道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第二条 规划原则(一)依法编制原则。规划编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重庆市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二)上下结合原则。规划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同步编制,以县级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注重与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互反馈、上下衔接。(三)因地制宜原则。规划编制从白鹤街道的实际出发,客观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矛盾,强化三峡库区生态与景观功能保护。(四)相互协调原则。规划编制过程中
5、,加强与城乡总体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规划、交通水利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调。(五)公众参与原则。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六)注重实施原则。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能性和效果,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明确规划实施的措施和步骤。第三条 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二)标准、指导性文件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
6、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和乡镇土地利用现状修编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9322号)等涉及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技术指导性文件。 (三)相关规划重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渝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渝府发2007116号)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市级、县级相关行业规划。第四条 规划任务(一)落实重庆市开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2006-2020年)中确定的规划任务,结合白鹤街道资源禀赋,确定白鹤街道土地利用发展定位和规划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确定用地规模和布局,协调各业用地矛盾,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三)划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确定土地用途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明确土地用途管制细则;(四)确定农村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调整,安排土地整治重点项目(区),落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安排;(五)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第五条 规划范围和期限规划范围为白鹤街道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具体包括13个行政村、3个社区居委会和中心场镇,涉及土地总面积7953.7公顷采用第二次
8、全国土地资源调查数据。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09年为编制时点,2015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远期目标年。 第二章 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第六条 区域概况白鹤街道位于开县东北部,地处东河下游东岸,位于渝巫、渝城、开宣路交汇处的繁华地段。位于东经10824211083245,北纬301321301830。东与白桥乡、厚坝镇接壤,南与丰乐街道相邻,西与镇东街道、大德镇接壤,北与郭家镇相依。全街道辖13个村、3个居委会。2009年总户数20221人,总人口6645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64人,农业人口61590人,人口密度841人/平方公里,城镇化率7.3%。2009粮食总产量2
9、1014吨,人均产量335公斤/人。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根据开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白鹤街道土地总面积7972.2公顷。其中,农用地6188.2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77.6%;建设用地1048.3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3.2%;其他土地735.7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9.2%。农用地中,耕地2969.0公顷,园地540.8公顷,林地1014.8公顷,牧草地5.2公顷,其他农用地1658.4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48.0%、8.7%、16.4%、0.1%和26.8%。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931.5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58.3公顷,农村居民点723.6公顷,独立建
10、设用地149.6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02.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4.8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8.9%、9.7%和1.4%。其他土地中,水域166.3公顷,滩涂31.9公顷,自然保留地53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22.6%、4.3%和73.1%。根据开县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数据,2009年白鹤街道土地总面积7953.9公顷。其中,农用地6419.1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80.7%;建设用地923.0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11.6%;其他土地611.8公顷,占街道土地总面积的7.7%。农用地中,耕地3450.8公顷,园地202.2公顷,林地1831.0公顷,其他农用地935.1公
11、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43.4%、2.5%、23.0%和11.8%。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870.0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79.0公顷,农村居民点653.4公顷,采矿用地37.5公顷),交通水利用地52.9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4.3%、5.7%。其他土地中,水域175.3公顷,自然保留地436.5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2%、1.4%和5.5%。第八条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一)生态环境比较脆弱,需进一步加强生态屏障建设白鹤街道地处库区东里河沿线,水域和林地等生态安全用地比重较大,其中,水域1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林地18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境内
12、地质条件复杂,潜在地质灾害多,生态环境较为脆弱。 (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增加,土地供需矛盾突出白鹤街道位于开县城镇发展核心区,是开县重点发展的组团之一。城镇建设发展、能源产业园区建设等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将持续增长,各类非农建设用地迅速增加。同时,耕地面积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三)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城乡用地结构失衡城镇化过程中,在城镇人口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扩大、农村人口减少的同时,农村建设用地并没有相应的减少,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建设用地发展没有实现统筹互动。第三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与方针第九条 区域发展定位白鹤街道是位于开县重点发展的组团之一,区位优势突出
13、。未来将按照开县“一区三轴一圈层”的土地利用空间战略要求,围绕库区生态屏障建设、城镇发展和能源产业园区建设,将白鹤街道打造成为渝东北地区重要的能源基地、对外开放核心区,形成园区经济和城建经济共生共荣、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第十条 土地利用目标(一)优先保障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障生态屏障用地。围绕建设“森林开县”,到2015年和2020年,全街道林地面积分别为1831.0公顷和1831.1公顷,园地面积分别为202.0公顷和201.9公顷。(二)重点保障城镇建设和能源产业园区用地需求规划期内,围绕开县新时期“整体转型、提速发展”的“147”战略部署 “147”战略部署:一个综
14、合决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整体转型提速发展的决定)、四个规划实施方案(招商引资、开发建设、改革开放、安全稳定)和七个专项活动实施办法(移民、资源、生态、乡情、扶贫、劳务、帅乡)。,保障城区建设用地需求;盘活和高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合理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及综合效益。实施“456”工程 “456”工程:突出三产“四个重点”,打造工业“五大集群”,壮大农业“六大基地”。,打造产业园区平台,保证园区用地需求。到2015年和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144.6公顷和241.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分别控制在905.2公顷和928.7公顷以内。(三)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到201
15、5年和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不低于3431.0公顷和3417.9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112.7公顷和187.8公顷以内。规划期内,确保2179.3公顷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合理。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方针(一)优先安排国家和市、县级重点项目用地,不断完善小城镇功能,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满足交通、教育等公益性建设用地需求。(二)优化产业结构,强化土地集约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控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张。(三)统筹安排各类农用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凸显农用地的生态保育和景观功能。(四)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改善城
16、区绿化,建设便利舒适、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城镇。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十二条 结构调整原则在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全街道各类土地利用。优先确保库区生态用地,加强林地资源保护;保障城区发展用地需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促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协调;满足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合理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规划期内,农用地面积适度减少,城镇工矿用地比重大幅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所减少,其他土地面积呈下降趋势。第十三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2009年,农用地总面积为6419.1公顷,占土地总
17、面积的80.7%;到2015年和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分别为6392.2公顷和637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80.4%和80.1%。(一)耕地和基本农田2009年,耕地总面积345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4%;到2015年和2020年,耕地总面积分别调整为3431.0公顷和341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43.1%和43.0%。规划期全街道实际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79.3公顷,比上级下达指标2145.0公顷多划34.3公顷。其中耕地2179.3公顷,占基本农田面积的100.0%。规划期内,通过开展土地整治,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强水利基础设
18、施和田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规划期间土地整治增加耕地154.9公顷,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87.8公顷,净减少32.9公顷,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417.9公顷。(二)园地2009年园地总面积20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02.0公顷和20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2.5%和2.5%。规划期间园地减少0.4公顷。(三)林地2009年林地总面积18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0%;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1831.0公顷和183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23.0%和23.0%。规划期间林地增加0.1公顷
19、。(四)其他农用地2009年其他农用地总面积935.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928.1公顷和92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1.7%和11.6%。规划期间其他农用地减少11.6公顷。第十四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09年,建设用地总面积为92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6%,从2015年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分别控制在952.9和972.9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2.0%和12.2%。规划期间,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50.0公顷。重点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优先满足特色移民生态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有序增加城乡建设用
20、地面积,统筹城镇工矿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协调;保障重大交通水利项目用地需求,适度增加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一)城乡建设用地2009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87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9%;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905.2公顷和9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1.4%和11.7%。规划期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58.7公顷。 1、城镇建设用地2009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17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280.6公顷和34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3.5%和4.4%。规划期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169.
21、3公顷。2、农村居民点用地2009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65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587.4公顷和54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7.4%和6.8%。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净减少110.0公顷。3、采矿用地2009年采矿用地面积3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37.2公顷和37.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5%和0.5%。规划期间,采矿用地面积净减少0.5公顷。(二)交通水利用地2009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到2015年和2020年分别调整为47.6公顷
22、和4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0.6%和0.6%。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净减少8.8公顷。(三)其他建设用地2009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0.2公顷。规划期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第十五条 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09年其他土地面积61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到2015和2020年分别调整的608.8公顷和60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7.7%和7.6%。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5.1公顷。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十六条 空间布局原则(一)以产业和人口聚集为导向,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优先布设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并与农村居民点及其他建
23、设用地布局相协调;(二)基于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结合白鹤街道未来建设发展需求,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三)按照生态优先原则,科学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用地,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使建设用地布局与三峡库区生态安全相协调。 第十七条 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 根据白鹤城镇拓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避让地质灾害隐患点,科学合理布置城镇工矿用地;统筹协调解决城乡用地结构失衡等土地利用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尊重民意、量力而行、循序渐进的原则,通过移民拆迁安置居民点建设、中心村建设、农村废弃土地和闲置宅基地整理等方式,提高农村居民点集约用地水平,改善农村生活和生产条件。 规划期间,城镇用地主用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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