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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须知主讲:涪城农业局农机监理站刘一平2012.11.6,第一节 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状况,一、农业机械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也显得愈发重要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国家对农机户购买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补贴政策的实施,加上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转移,广大老百姓购买农机具的热情不断高涨,各种应用于农业生产耕作、播种、植保、提灌、收获以及农副产品加工的农业机械大量进入农户家中,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农业生产劳动强度,节省了劳动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实现了既增产又增收的目标,广大老百姓拍手叫好。,第一节 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状况,但是,由于一些农机手
2、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或是操作不熟练,一些驾驶员在没有经过培训以及考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便参与农机作业,一些农业机械未经注册或未参加年度检审便投入使用,致使碰撞、碾压等农机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近年来每年发生的农机事故的车物直接经济损失和被害人的经济补偿高达十几亿元,直接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为了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出台了加强农机安全管理的行业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和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以促进平安农机氛围的形成。,二、一些农机事故案例及教训,近年来,涪城辖区及周边县市区发生了一些农机事故,经验值得我们总结,教训值得我们汲取,下面选择介绍一些农机事故案例:,(一)拖拉机事故(
3、涪城区),2006年,吴家镇一拖拉机驾驶员在当地一机耕道上拖斗违章搭乘3人,当行驶在本镇一下坡转弯处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侧翻于路旁1米下的地块内,拖斗上有2人及时跳车免遭受伤,另有1人因未及时跳离,当场被拖斗压死。,(一)拖拉机事故(涪城区),2006年,吴家镇一拖拉机驾驶员在一天晚上21时许,驾驶自己的拖拉机空车回家途中,在机头侧挡泥板上搭载一同村熟人,经过吴家场镇时,因前大灯失效,当车经过一维修路段遇路面一水泥块,车辆经过时产生剧烈震动,致使搭乘人员甩落在地,被车轮压成重伤导致残废。在处理事故时由于伤残者是驾驶员熟人作了一定让步,也赔偿了承担主要责任的经济损失4万余元。其事故原因主要是车辆
4、灯光等安全技术状况达不到要求,加上违反了拖拉机严禁载人的规定。,(一)拖拉机事故(涪城区),2009年,涪城区新皂镇一拖拉机驾驶员驾驶一小四轮拖拉机运载超重水泥管,车上搭载一随车货主,当行驶至在新皂镇一下坡路段时因车速过快,在制动过程中刹车管突然爆裂,致使无法有效制动,造成车辆翻覆,将驾驶员本人及货主当场压死,酿成惨剧。其事故原因主要是超载和违章搭人。,(一)拖拉机事故(涪城区),2010年吴家镇一刚买半年时间的收割机驾驶员,在杨家镇境内收获水稻,当收割机转移地块时,在经过一靠近水库的上坡路段途中,因收割机突然脱档,加上操作不当,收割机翻于路旁水库坝高10余米的大坝下,幸好驾驶员及时跳离未受伤
5、,但刚买不久的价值10余万元的收割机接近报废,损失惨重。,(一)拖拉机事故(涪城区),另外,还有许多因为拖拉机超载致使拖拉机在上坡时翘头,造成水箱的沸水烫伤驾驶员本人甚至翻车的事故,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因拖拉机违章搭人发生的事故,往往由于其虽然买了保险,但保险公司对拖拉机违章搭人事故的受害者损失按规定不予赔偿,这样往往给车主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致使多年收益毁于一旦甚至还不够,教训十分深刻。,(二)联合收割机事故,1996年,江油一联合收割机在我涪城区塘汛镇抢收获小麦,于一天傍晚,由于未注意作业时周围情况,其收割机割台边的分禾器刺进一60余岁大爷的腿部,花费医疗费10000余元。,(二)联合收
6、割机事故,2006年小麦收获季节的一天傍晚,江油一联合收割机在我涪城玉皇镇境内收割作业完成后,将收割机开至一农户家院坝停放时,由于未注意到院坝内有一晾衣铁丝,铁丝一头绑在一棵树上,一头绑在房屋的柱子上。当收割机行驶在树与柱子之间通道时被铁丝挂着,将房屋柱子拉到,造成房屋垮塌,将坐在房檐下街央上一位70余岁的大爷砸伤,花费医疗费30000余元,(二)联合收割机事故,2010年吴家镇一刚买半年时间的收割机驾驶员,在杨家镇境内收获水稻,当收割机转移地块时,在经过一靠近水库的上坡路段途中,因收割机突然脱档,加上操作不当,收割机翻于路旁水库坝高10余米的大坝下,幸好驾驶员及时跳离未受伤,但刚买不久的价值
7、10余万元的收割机接近报废,损失惨重。,(二)联合收割机事故,以上这些发生事故的收割机均未参加保险,事后的损失只能由驾驶员自己承担。目前,一些收割机主或驾驶员对收割机上户和参加保险不够重视,或者在上了户后不参加一年一度的检审并购买保险。现在国家既对购置农业机械进行了补贴,也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保险予以支持,原来一般买个三者险要300-400元,现在只要90元。往往在事故发生后,许多驾驶员才追悔莫及,后悔为什么不上户,后悔为什么不参加年审并购买保险。但后悔已晚,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好些人把挣了几年的钱一下就赔了进去。,(三)、耕整机、微耕机事故,2010年,丰谷镇一农户中午吃了饭后,借来其兄弟家的
8、一台耕整机耕地,由于没有操作证,操作不熟练,在耕地时不小心将犁刀刺进自己的小腿,发生事故后犁刀取不出来,无法当时送往医院,只好叫来电焊工割断犁刀,然后才送往医院医治。,(三)、耕整机、微耕机事故,另外,还有许多未报告给我们农机监理机关的耕整机、微耕机事故,由于这些耕整机、微耕机没有上户,也没有办理人员操作证,事后要么报告给当地政府或派出所等部门进行处理,要么觉得事情轻微自己解决。近年来,有一些农机事故发生可能性按常理是极小的,但却就是发生了。例如,一微耕机农户作业时,发现旋耕轮缠上了杂草,因为他觉得速度慢,便没有停车就去扯杂草,却不小心被压进车下导致死亡。又比如有一起旋耕机事故,一大爷将微耕机
9、开进自家院坝检修时,未将发动机熄火,只把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当时他的一个才几岁的小孙子在旋耕机附近玩耍,无意间将该微耕机的变速杆挂上档,于是微耕机将正在检修的爷爷给压伤。这些事故的共同点就是在检修或排除故障时未熄火,致使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与持证上岗的重要性,现在,各种农业机械大量进入千家万户的农民家中,小微型农业机械更是几乎家家农户都有。对于如何安全使用,该不该挂牌、该不该持证作业抱无所谓的态度。,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与持证上岗的重要性,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旨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1997年4月7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四
10、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三、农业机械注册登记与持证上岗的重要性,2004年9月21日,农业部于颁布了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拖拉机登记规定、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06年10月26日,农业部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2009年9月7日,国务院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9年11月1日施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注册登记是对物权所有归属的认可,表示该农业机械属何人所有。农机驾驶操作证是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水平和资格的认定,表示持证人员具有可驾驶操作某种农业机械的能力。,经过农机监理部门认定颁证的农业机械
11、或驾驶员具备合法的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资格,受到法律保护。没有这些资格证的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将会承担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农机事故,还会受到刑法对其刑事责任的追究。达到法律上户标准的农业机械是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农业机械,必须向农机监理部门提供合法的资料并经农机监理部门检验合格,才可以申请到相应的行驶证或准用证。需要持证上岗的人员是一种特殊的职业,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从事的职业,需要一定的身体条件和技术操作水平,经农机监理部门考核合格才能从事其职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有文化、有体力的农村劳动力大多外出他乡挣钱去了。农村从事农
12、业生产的人员越来越少,而且这部分人年龄老化甚至身体条件较差,一部分人对其购置的国家给予补贴的先进农业机械安全使用能力较差,不能充分发挥农业机械的作用,甚至酿成农机事故,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2002年6月29日,国家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把农机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需要农机部门的努力,也需要广大农机拥有者和使用者的高度重视和自觉。,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监理法律法规节选,一、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节选,第十二条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对生产的农业机械进行检验;农业机械经
13、检验合格并附具详尽的安全操作说明书和标注安全警示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依法必须经过认证的,在出厂前应当标注认证标志,并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出厂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出厂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第十三条进口的农业机械应当符合我国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并依法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入境验证。,第十四条农业机械销售者对购进的农业机
14、械应当查验产品合格证明。对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依法必须进行认证的农业机械,还应当验明相应的证明文件或者标志。,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农业机械的名称、规格、生产批号、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流向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农业机械销售者应当向购买者说明农业机械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依法开具销售发票。,第十六条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时报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及时召回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
15、的农业机械。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不履行本条第一款义务的,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生产者召回农业机械,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农业机械。,第十七条禁止生产、销售下列农业机械:(一)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二)依法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而未取得许可证的;(三)依法必须进行认证而未经认证的;(四)利用残次零配件或者报废农业机械的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车架等部件拼装的;(五)国家明令淘汰的。,第十八条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16、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维修场所使用证明;(四)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第十九条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维修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和维修质量保证期的规定,确保维修质量。从事农
17、业机械维修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零配件;(二)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三)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第二十二条拖
18、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第二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悬挂牌照。拖拉机上道路行驶,联合收割机因转场作业、维修、安全检验等需要转移的,其操作人员应当携带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操作与
19、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二)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四)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五)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禁止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第二十四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当对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查验;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负责农业机械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调解处理。本条
20、例所称农业机械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作业或者转移等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件。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拖拉机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理。农业机械事故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公路法律、法规处理。,第二十六条在道路以外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害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
21、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接到报告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违章处罚,第五十条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补办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补办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第五十一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
22、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三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
23、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第五十四条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第五十五条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
24、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事故隐患排除后,应当及时退还扣押的农业机械。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和事故处理条例节选,第七条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人员必须服从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的管理,参加农业机械安全互助组织,自觉接受农业机械安全教育。第八条 购置经营自走式农业机械和3.7
25、5千瓦以上农用动力机械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购置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产品合格证及其他有关手续,到所在地县级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牌照和有关证件。,拖拉机在未领取正式牌证前需行驶作业的,应申请领取全省统一的临时号牌和临时行驶证、按指定路线行驶。第九条 农业机械必须保持机件完好,各部安全装置设备齐全,达到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严禁擅自改装改制农业机械。,第十条 拖拉机拖带挂车或牵引(悬挂)农机具时,连接装置应牢固,安全保险装置应齐全可靠。牵引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必须采用硬连接装置。第十一条 农业机械必须按规定接受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的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投入使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应
26、采用先进技术设施检测农业机械,兴建安装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测线,必须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二条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的人员,须经县以上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关考核合格,领取驾驶证或操作证后,方可驾驶和操作相应的农业机械。第十三条 农业机械驾驶证和操作证遗失或损坏的,应申请原发证机关补发。驾驶、操作人员需增驾或改操作机类须经原发证机关考核,并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四条 驾驶农业机械的人员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第十五条 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接受年度审验;审验不合格的须参加补审。未参加年审或者补审仍不合格的,不得继续驾驶或者操作农业机械。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转籍、过户后,
27、应在15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异动手续。,第十七条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下列规定:(一)驾驶员应随机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操作员应随机携带操作证、准用证;(二)不准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三)不准将农业机械交给无驾驶证或无操作证的人员驾驶、操作;(四)不准驾驶、操作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农业机械;(五)不准出借、挪用农业机械牌照、驾驶证或操作证;(六)不准使用无效证件驾驶、操作作业机械。,第十八条 农业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保养,达到良好技术状态。农业机械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农业机械在易燃区作业时,必须有防火设施;(二)农业机械及作业场所的危险处应设置明
28、显警告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三)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和从事农田作业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条件;(四)拖拉机除驾驶室内按行驶证规定载人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乘坐人员;,(五)拖拉机拖带挂车或牵引(悬挂)农机具时,必须与其动力匹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六)从事有可能被运转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不得戴手套、栓围腰、穿裙子。女工必须戴防护帽,发辫不得外露。(七)从事植保作业必须穿戴防护用品,熟悉药剂性能、防毒措施以及使用方法。伤口未愈人员、哺乳妇女、孕妇不得参加植保作业;(八)在易燃易爆物品作业现场,严禁烟火。,四川省农业机械登记和驾驶、操作证申领使用(试行)办法,第三十条 申请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的人,应当
29、符合下列规定:(一)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辩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六)上肢:两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操作痴病的;(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0、;(三)吊销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未满2年的;(四)造成农机事故后逃逸被吊销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的;(五)驾驶、操作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节选,第十六条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应当经农机监理机构考试合格,领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准予驾驶的机型分为:(一)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R”;(二)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S”;(三)悬挂式联合收割机,代号为“T”。,第三十四条 联合收割机号牌应当分别安装在联合收割机前、后端明显位置。第三十五条 联合收割机的传动和危险部位应有牢固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并有明显
31、的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六条 联合收割机驾驶室不得超员,不得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与作业有关的人员必须乘坐在规定的位置。,第三十七条 联合收割机启动前,应当将变速杆、动力输出轴操纵手柄置于空挡位置;起步时,应当鸣号或者发出信号,提醒有关作业人员注意安全。第三十八条 联合收割机上、下坡不得曲线行驶、急转弯和横坡掉头;下陡坡不得空挡、熄火或分离离合器滑行;必须在坡路停留时,应当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第三十九条 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停机或切断动力后保养、清除杂物和排除故障。禁止在排除故障时起动发动机或接合动力挡。禁止在未停机时直接将手伸入出粮口或排草口排除堵塞。第四十条 联合收割机应当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32、,夜间作业照明设备应当齐全有效。联合收割机作业区严禁烟火。检查和添加燃油及排除故障时,不得用明火照明。,第四十一条 与悬挂式联合收割机配套的拖拉机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应当安装火星收集器,并按规定清理积炭。第四十二条 联合收割机在道路行驶或转移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并将左、右制动板锁住,收割台提升到最高位置并予以锁定,不得在起伏不平的路上高速行驶。第四十三条 联合收割机不得牵引其他机械,不得用集草箱运载货物。第四十四条 联合收割机停机后,应当切断作业离合器,锁定停车制动装置,收割台放到可靠的支承物上。,第四十五条 联合收割机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携带驾驶
33、证和行驶证驾驶联合收割机;(二)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和行驶证;(三)将联合收割机交由未取得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者驾驶证准驾机型不相符合的人驾驶;(四)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联合收割机;(五)饮酒后驾驶联合收割机;,(六)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效的联合收割机;(七)在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品、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过度疲劳时驾驶联合收割机;(八)驾驶联合收割机时离开驾驶室;(九)在作业区内躺卧或搭载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上机作业;(十)其他违反联合收割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四、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牌证办理提交资料及程序说明,(一)自走式农业机械登记需要提高的资料:,1、拖拉
34、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农业机械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均应由机主本人签字);2、机主身份证复印件;3、整机合格证和发动机合格证原件;4、整机和发动机拓印号膜;,5、机械来历证明,如购机发票等;6、有关技术参数表;7、3吋整机照片2张(从机械左前45度角摄取);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上道路行驶带挂车拖拉机交通强制保险、购置附加费等)。,(二)申请自走式农业机械驾驶证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3.免冠1吋彩照2张。,(三)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人员需要提交的资
35、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3.免冠1吋彩照2张;4.具有省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四)程序说明:,1、从方便农机户出发,微耕机等小微型自走式农业机械入户登记可由经销商协助农机户收齐有关资料报区农机监理站审核,由区农机监理站确认发放行驶证;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必须由机主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区农机监理站申请,由区农机监理站进行逐台检验确认后发放相关牌证。2、微耕机等小微型自走式农业机械驾驶人员申请驾驶证可经相关机构或厂家培训后,从方便机手出发可由乡镇统一组织经区农机监理站进行相关考试合格后
36、发放驾驶证;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驾驶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本人持相关手续到区农机监理站申请,由区农机监理站进行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关驾驶证。,第三节农机操作安全常识,一、拖拉机的安全启动,1检查润滑油和燃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变速杆是否置于空挡位置,冷却水是否符合规定。严禁无冷却水启动。冬季启动前应先加70度左右温水预热,严禁启动前大量加沸水。2使用汽油发动机启动时绳索不准绕缠在手上,身后不准站人,人体应避开启动轮回转面。使用电动机启动时,每次启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秒,严禁用金属件直接搭火起动。,3主机启动后,应低速运转,观察机油压力,并检查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4
37、不准用牵引、溜坡方式启动拖拉机。如遇特殊情况应急使用时,牵引车与被牵引车之间必须刚性连接,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5不准用明火烤车;不准载客。,二、拖拉机固定作业安全,1发动机启动后,必须低速空运转预热,待水温升至60度时方可负荷作业。2经常观察仪表、水温、油压、充电线路工作是否正常。3发动机冷却水箱“开锅”时不准打开水箱盖,不准骤加冷水,须卸掉负荷使发动机低速空转。4发动机停机前,应先卸去负荷,低速运转数分钟后再熄火,不准在满负荷工作时突然停机熄火。5检查、保养及排除故障时,必须先切断动力,熄火停机。6夜间作业必须保证照明效果和安全,在场间作业时应安装防火罩。,三、拖拉机坡路上安全行驶,1上、下
38、坡前应选择好适当挡位上坡途中不准换挡。2不准曲线行驶,不准急转弯和横坡调头,不准倒退上坡。3下坡时不准用空挡、熄火或分离离合器等方法滑行。4手扶、履带式拖拉机下坡转向或超越障碍时,要注意反向操作,防止走偏或自动转向。5上坡途中不准停车。必须停车时,要锁紧制动器,并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机车倒溜。,四、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1收割机作业前,须对道路、田间进行勘查,对危险地段和障碍物应设明显的标记。2对收割机进行保养、检修、排除故障时,必须切断动力并在发动机熄火后进行;在收割台下进行机械保养或检修时,须提升收割台,并用安全托架或垫块支撑稳固;夜间保养机械或加燃油时不准用明火照明。,3卸粮时,人不准进入粮
39、仓,不准用铁器等工具伸入粮仓,接粮人员不准把手伸进出粮口。4地块转移时将收割台提升到最高位置予以锁定,不准用集草箱搬运货物。,五、旋耕机安全操作,1旋耕机作业不准在起步前将刀片入土或猛放入土。2作业时,不准急转弯,不准倒退。转弯或倒退时,应先将旋耕机升起。地头升降,须减慢转速,不准提升过高。方向节传动角度不得超过30度。3清除旋耕机上的缠草、杂物或紧固、更换犁刀时,须先切断旋耕机动力,在发动机熄火后进行。,4手扶拖拉机在地头转弯时,应先托起手扶架,旋耕犁刀出土后,再分离转向离合器。5田间转移或过埂时须切断动力,将旋耕机提升到最高位置。手扶拖拉机过田埂时,驾驶员不准坐在座位上。,六、插秧机安全操作,1发动机起动时,主离合器和插秧部分离合器手柄须放在分离位置。2地头转弯时须将工作部件动力切断升起分插轮田埂时须将机架抬起。3装秧人员的手、脚不准伸进分插部位。4运输时须将插秧部分离合器分离,装好运输轮和地轮轮箍。5检查、调整、保养及排除故障,必须熄火停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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