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_国际商事组织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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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3章 国际商事 组织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2023/2/2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商事组织法概述 比较公司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2023/2/2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是指调整各类商事组织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规范商事组织的设立、变更、终止、清算等商事活动,并调整商事组织内外部关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2023/2/22,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一、独资企业的概念及法律特征:(一)概念 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一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事主体。,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2、,5,2023/2/22,(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基本特征:,由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 企业财产由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为非法人企业 内部结构简单,经营灵活,法律限制较少,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6,2023/2/22,举个例子吧:王某从自己拥有的180万元资产中拿出100万元开办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若该企业经营失败而未获收益,并且欠下150万元的债务,当债权人主张债权时,企业的100万元财产显然不足以清偿其150万元的债务,那么,对其不能清偿的50万元企业债务,王某应从其另外80万元个人财产中再拿出50万元用来偿还。投资人的这种责任,即为无限责任。,第3章 国际商
3、事组织法,7,2023/2/22,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一)设立的条件根据独资企业法第8条的规定,设立独资企业须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转至,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8,2023/2/22,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必须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此处所称的自然人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所以外商独资企业不适用独资企业法,而适用外资企业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9,2023/2/22,我国法律规定
4、: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有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0,2023/2/22,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独资企业享有名称权和商号权。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所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企业的名称应遵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1,2023/2/22,企业名称由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依次组成,同
5、时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州)或县(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上海 冠龙 阀门机械 制造厂,企业所在地名称,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名称组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2,2023/2/2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字样。,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3,2023/2/22,3、有投资人申报
6、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由于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而并不是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与之进行交易的第三人并无所虞,故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这一规定便于独资企业的设立,有利于独资企业的发展。,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4,2023/2/22,注意:,(1)个人出资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2)只有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5,2023/2/22,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
7、生产经营条件。,这是个人独资企业存续与经营的基本物质条件,必备不可。至于经营场所与经营条件的规模与数量等原则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来确定。,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6,2023/2/22,(二)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投资人申请设立独资企业,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设立申请书。设立申请书应包括下列事项:(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个人独资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经营范围。2投资人身份证明。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第3章 国际商事组
8、织法,17,2023/2/22,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与企业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实行准则设立的原则,即个人独资企业依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的条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者。不予登记,并给予书面答复,说明理由。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独资企业的成立日期。,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8,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案例分析:某独资企业于1999年7月成立,投资人麦克由于身体原因,将企业委托给里根管理。2000年3月,里根购买了住房,并从银行贷款10万元,在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
9、以该独资企业的财产进行了抵押。贷款到期后,里根没有还清全部贷款,银行要求处分抵押权时遭到投资人麦克的拒绝。请利用所学知识分析。,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19,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1、企业事务管理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被聘用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10、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0,2023/2/22,(三)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2、企业事务管理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设立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权拒绝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返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1,2023/2/22,三、意义:1、个人独资企业是西方企业发展史上最早产生、最为简单、为数众多的企业形式。2、在日本等国家,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银行、保险等事业。3、大多为中
11、小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对国民经济不起主要作用。,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2,2023/2/22,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一)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好处: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程序简单。2、个人独资企业的规模较小,灵活多样,效率较高。3、个人独资企业易于保守业务秘密。4、个人独资企业的竞争性和进取性较强。5、个人独资企业的税负较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3,2023/2/22,四、个人独资企业的利弊,(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一种投资形式的弊端1、在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上,个人独资企业存在着局限。2、企业经营规模有限。3、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大、安全感弱。4、个人独资企业的存在期限有限。,
12、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4,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1个人独资企业仅能以个人出资设立;个体工商户则可以是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是家庭出资设立。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仅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5,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3依据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
13、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立。,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6,2023/2/2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4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性质上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团体人格的组织体属性。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不具有组织体的属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之前,我国曾以雇工人数对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加以区别,雇工8人以上者为个人独资企业(私营企业),雇工不足8人者为个体工商户。显然,这种区分标准缺乏科学性,个人独资企业法颁布后不再采用这一标准,即雇工人数少于8人的也可设立独资企业,关键看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领取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
14、法,27,2023/2/22,知识扩展:,我国对外贸易法第8条规定:“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第9条规定:“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请问自然人可否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8,2023/2/22,知识扩展:,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个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个人(自然人)可以在工商部门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一人公司后,才能从事商品进出口业务;如不办
15、理工商登记,备案登记机关不予备案登记。因此自然人想要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首先到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然后才能到商务机关办理外贸经营权备案登记,进而办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许可等手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承担无限责任。,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29,2023/2/22,第二节 合伙企业,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0,2023/2/22,案例1:原告曾与他人订立了一份购买某车行制造的汽车的书面合同。但原告付清车款后,该人未交货即不见踪影。原告认为被告与该人是合伙人,遂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为此举证证明被告曾向该车行无息投入8500美元,并以为车
16、行购买汽车元件和其他设备的方式参与了经营,原告到车行若没有遇到与其订立合同的那个人,便与被告打交道。此外,被告还从汽车销售中取得利润。被告则辩称,其所投入的8500美元属于“贷款”,取得汽车销售款是“贷款”的偿还和购买部件等劳务的报酬。问:被告是合伙人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1,2023/2/22,一、合伙的概念(一)概念: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二)特征: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合同基础之上的一种企业组织。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3、合伙是一种“人的组合”。4、各合伙人之间存在相互代理关系。5、合伙企业一般
17、不具有法人资格。,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2,2023/2/22,案例分析2: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下列内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1、甲出资为现金,劳务作价5000元2、乙出资为现金8000元,半年后缴纳3、丙出资为作价9万元的汽车一辆,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对该车的处分权4、经营期限,成立后半年时再协商,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3,2023/2/22,(三)合伙的种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3、特殊的有限合伙,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4,2023/2/22,二、合伙企业的设立(一)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1、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并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书面合伙协议3、各合伙人需实际缴付
18、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5,2023/2/22,(二)设立程序,英美法系:一般不要求有政府的批准登记,但要求有合法的目的,大陆法系:必须履行申请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6,2023/2/22,案例3:李某与郝某各出资5万,设立了福顺昌挂面厂。挂面厂建好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有利可图,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兴建了瑞芙祥挂面厂,该厂与福顺昌相距一条街。由于瑞芙祥挂面厂规模大,流水线生产,成本很低,不久就占领了大部分当地市场份额,福顺昌挂面厂几乎处于半停产状态,给李某造成了极大的损失,而郝某却从
19、瑞芙祥挂面厂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某与郝某交涉未果。请问:1、郝某的做法合法吗?违反了合伙企业法的什么规定?2、对此,依合伙企业法应该任何处理?3、李某该怎么办?,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7,2023/2/22,三、合伙企业内部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一)合伙人的权利1、分享利润权2、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3、监督和检查帐目的权利4、获得补偿的权利5、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共有权,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8,2023/2/22,(二)合伙人的义务1、缴纳出资的义务2、诚信忠实的义务3、合理注意的义务4、不得随意转让出资的义务5、承担合伙债务的义务,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39,2023/2/22,案例4:
20、甲乙丙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向丁借款12万,约定各还4万A 丁直接向甲主张12万B 丁根据实际情况请求甲8万,乙丙各2万C 丁要求三人各还4万D 丁不能找甲乙丙,只能找合伙企业还债,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0,2023/2/22,案例5:康乐民与农效忠签约合伙经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合同规定:康乐民出资15万元。农效忠出资10万元。利润按6:4分成。营业期5年。金房子工艺品商店与远洋培训中心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价款为5万元。签约后,远洋培训中心将货款汇入金房子工艺品商店账户。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既不能供货,又借口不予退款。金房子工艺品商店暂时停业。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遭到拒绝。远洋培训
21、中心又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也遭到拒绝。远洋培训中心又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也遭到拒绝。遂起诉于法院。,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1,2023/2/22,问:1、远洋培训中心要求康乐民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退款5万元,要求农效忠与康乐民各退款2.5万元,那种要求符合法律规定?2、金房子工艺品商店、康乐民、农效忠如何承担债务责任?为什么?,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2,2023/2/22,处理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关系,应遵守以下规则:1、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对其不能清偿的部分债务,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各合伙人承担无限
22、清偿责任时,原则上应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损益分配比例;但依照连带责任原则,债权人可以不按该比例,而可以以其认为最有利于实现其债权的任何比例,向任一合伙人、部分合伙人或者全部合伙人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债权,而合伙人均无权对其抗辩。3、合伙人应债权人的要求而承担了连带责任的,对所清偿的数额超过其所应当承担的数额部分,有权向其它合伙人追偿。,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3,2023/2/22,案例6:合宜服务中心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协议约定,余得利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2004年4月,合伙企业要与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一项合同。由于这是一个非常重
23、要的合同,同时,合同标的大约70万元。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余得利须将合同交全体合伙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签字。,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4,2023/2/22,为了慎重起见,专门出具了一份函件交给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声明该合伙人只有在持有全体合伙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才能代表合伙企业在合同上签署。2004年4月12日,谈判十分顺利,双方对达成的协议非常满意,尤其是对于合伙企业一方,合同结果远远高于预计的最低标准。余得利认为这个结果是很好的,其他合伙人一定会同意,而且担心夜长梦多,经过与其他个别合伙人电话联系,提议马上签字。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见此情况,也认为不会有变,于是,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200
24、4年4月20日双方开始执行合同。,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5,2023/2/22,几乎与此同时,余得利又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购进一批计算机配件,价值15万元。2004年10月供货。之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货物。合宜服务中心无法支付货款。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支付货款。合宜服务中心的合伙人认为,在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余得利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签约的责任权限是10万元以下的合同。余得利违反合伙企业约定,合同无效,合伙企业不承担责任。同时决定撤销余得利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约定
25、。,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6,2023/2/22,2004年11月时,天利有限责任公司发现市场变化,情况不利。认为如果能终止执行合同,可以减少部分损失。有人说,合同签字时,对方没有出具授权委托书,现在我们手中还有天利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函件为证,具此可以证明合同无效,从而达到终止合同的目的。问:1、余得利违反伙企合业约定,与利民生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无效?合伙企业是否应该承担责任?2、天利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合同没有成立,有理吗?,第3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47,2023/2/22,四、合伙企业对第三人的关系 1、每个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企业的通常业务中所做出的行为,对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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