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公司章程(2011年6月) .ppt
《双星新材:公司章程(2011年6月) .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星新材:公司章程(2011年6月) .ppt(4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六月1,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 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 董事第二节 董事会,第六章第七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第一节 监事第二节 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 内部审计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2、第一节 通知第二节 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修改章程附则,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改制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2010年4月30日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股份制改制,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江
3、苏省宿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21300000005816。,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公司于2011年6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JIANGSU SHUANGXING COLOR PLASTIC NEW MATERIALS,CO.,LTD.,第五条 公司住所:宿迁市宿豫区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邮编:223808。,第六条 公
4、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00万元。,第七条 公司是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3,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
5、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坚持科技创新,加强企业管理,实施持续改进,提高经济效益,回报股东,造福员工,服务社会,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打造国际一流品牌,创建优秀的现代企业。,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材料生产;化工材料(除化学危险品)销售;聚酯新材料技术研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6、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4,下:,(一)吴培服,认购的股份数为 90,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7、60;,(二)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30,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20;,(三)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30,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20;,上述发起人以其原拥有的宿迁市彩塑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所代表的净资产,出资,上述出资经验资已于2010年5月18日全部到位。,公司增资后,股东、认购的股份数量、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一)吴培服,认购的股份数为 90,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57.6923;,(二)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30,000,000 股,,以货币
8、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19.2308;,(三)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数为 30,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19.2308;,(四)天津雷石天一股权投资企业,认缴出资的股份数为 6,000,000 股,以,货币出资,占股本总额的 3.8461。,天津雷石天一股权投资企业的出资经验资已于 2010 年 6 月 30 日全部到位。,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8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份。,第十九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
9、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开发行股份;,5,(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10、,(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11、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三节 股份转让,6,第二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第二十六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
12、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
13、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本章程中的前款规定。,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 股东,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股东名册是证,7,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
14、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第三十二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
15、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三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三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8,本
16、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
17、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做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应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其经营管理的独立性。,第三十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
18、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第四十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商业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9,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
19、)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三条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
20、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21、案、决算方案;,10,(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本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四十六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22、东大会审议通过:,(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的对外担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第四十七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
23、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九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可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第五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二)
24、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第五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
25、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得监事会的同意。,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未作出反馈的,,12,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五十三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双星新材:公司章程2011年6月 双星 公司章程 2011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6964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