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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DGJ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J DGJ20江苏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 of existing buildings in Jiangsu province(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定 发布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节能标准江苏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ergy efficiency retrofit of existing buildings inJiangsu province主编单位:批准部门:江
2、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施行日期:20年月日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目 次前 言3目 次4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34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44.1 一般规定44.2 节能诊断44.3 节能判定原则与方法44.4 设计要求54.5 材料要求74.6 施工要求94.7 验收要求125 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系统节能改造165.1 一般规定165.2 节能诊断165.3 节能判定原则与方法175.4 设计要求195.5 设备要求215.6 施工要求225.7 验收要求246 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节能改造266.1 一般规定266.2 节能诊断266.3 节能判定原则与方法266.4
3、设计要求276.5 设备要求286.6 施工要求306.7 验收要求307 可再生能源利用327.1 一般规定327.2 地源热泵系统327.3 太阳能利用328 综合评估338.1 一般规定338.2 节能改造效果检测与评估33本规程用词说明35引用标准名录361 总 则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在保证室内热舒适环境的基础上,提高既有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既有建筑运行能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改善室内热环境,规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技术要求,保证节能改造工程质量,根据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 176),并结合江苏省建筑气候特点和建筑节
4、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既有民用建筑的外围护结构、用能设备及系统等方面的节能改造。1.0.3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诊断结果,结合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1.0.4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既有建筑 existing building已建成使用的民用建筑,包括既有居住建筑和既有公共建筑。2.0.2 节能诊断 energy diagnose通过现场调查、检测以及对能源消费账单和设备历
5、史运行记录的统计分析等,找到建筑物能源浪费的环节,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提供依据的过程。2.0.3 节能改造 retrofit for energy efficiency在保证既有建筑的室内环境和室内人员舒适度的前提下,通过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和用能设备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或增设必要的用能设备,达到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目的的改造。2.0.4 能源消费账单 energy expenditure bill建筑物使用者用于能源消费结算的凭证或依据。2.0.5 能源利用效率 energy utilization efficiency 广义上是指能源在形式转换过程中终端能源形式蕴含能量与始端能源形式蕴含能量的比值
6、。本规程中是指既有建筑用能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2.0.6 冷源系统能效比 energy efficiency ratio of cold source system(EER-sys)冷源系统单位时间供冷量与冷水机组、冷水泵、冷却水泵和冷却塔风机单位时间耗能的比值。2.0.7 电动机效率 motor efficiency电动机的输出功率与输入功率的比值,通常以百分率表示。2.0.8 能效等级 energy efficiency grade表示设备能源效率高低的不同级别。2.0.9 能效限定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eq
7、uipment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所允许的设备效率的最低保证值。2.0.10 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equipment在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下,节能设备的效率所应达到的最低保证值。2.0.11 气候分区 climate region我省徐州市、连云港市属寒冷地区,其余各市属于夏热冬冷地区。3 基本规定3.0.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进行详细的节能诊断,并编写节能诊断报告。节能诊断报告应包括系统概况、检测结果、节能诊断与节能分析、改造方案建议等
8、内容。3.0.2 既有建筑在节能改造前应首先进行抗震、结构、防火等安全评估,对安全性能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既有建筑,宜同步开展安全和节能改造。3.0.3 既有建筑节能诊断前,宜提供下列资料:1 工程竣工图和技术文件;2 历年房屋修缮及设备改造记录;3 相关设备技术参数和近12年运行记录;4 室内温湿度状况;5 近12年的燃气、油、电、水、蒸汽等能源消费账单。3.0.4 既有建筑节能诊断项目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 132)和公共建筑节能检验标准(JGJ/T 177)等相关规范中的有关规定。3.0.5 承担既有建筑节能诊断的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资质。3.0.6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9、应在节能诊断基础上,从技术可靠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因地制宜的选取合理可行的节能改造方案和技术措施。首先考虑完善管理体系、更改运行策略等无成本的改造方式,然后考虑改造重点系统、改造低成本系统的低成本的改造方式,最后再考虑更换系统等高成本的改造方式。3.0.7 节能改造的设计方案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 32/J 71)中相对应的要求与规定。3.0.8 既有建筑改造应严格执行相关材料及施工的防火规定。3.0.9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得采用国家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材料,同时应考虑既有建筑因节
10、能改造而拆除的废旧材料的综合再利用。3.0.10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相对应的要求与规定。3.0.1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后应制定针对性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加强节能运行管理。 4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4.1 一般规定4.1.1 当既有建筑因结构或防火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时,宜与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同步进行。4.1.2 既有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在设计和材料选择时应充分考虑自然通风和采光。4.1.3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外立面的建筑装饰效果,并满足墙体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及防火等各方面的要求。4.1.4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
11、造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防火及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的材料,其性能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4.2 节能诊断4.2.1 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按我省的不同气候分区、不同类型外围护结构对下列项目进行选择性节能诊断:1 传热系数;2 热工缺陷及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3 遮阳设施的综合遮阳系数;4 外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5 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的可见光透射比、遮阳系数;6 外窗、透明幕墙的气密性;7 房间气密性或建筑物整体气密性。4.2.2 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应按以下步骤进行:1 查阅竣工图,了解建筑外围护结构的构造做法和材料,建筑遮阳设施的种类和规格,以及设计变更等信息;2 对外
12、围护结构状况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外围护结构保温系统的完好程度,实际施工做法与竣工图纸的一致性,遮阳设施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3 对确定的节能诊断项目进行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计算和检测;4 依据诊断结果和第4.3节“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外围护结构的节能环节和节能潜力,编写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节能诊断报告。4.3 节能判定原则与方法4.3.1 当既有建筑外墙、屋面的热工性能存在下列情况时,宜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1 寒冷地区既有建筑外墙、屋面保温性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内表面温度不结露要求;2 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建筑外墙、屋面隔热性
13、能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内表面温度要求。4.3.2 既有建筑外窗、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及综合遮阳系数存在下列情况时,宜对外窗、透明幕墙进行节能改造:1 外窗的传热系数低于建筑外门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中规定的2级(即K4.0W/k),透明幕墙的传热系数低于建筑幕墙(GB/T 21086)中规定的2级(即K4.0W/k);2 外窗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4级,透明幕墙的气密性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5.1.3中的规定;3 除北向外,外窗或透
14、明幕墙的综合遮阳系数大于0.60;4 除超高层及特别设计的透明幕墙外,外窗或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4.3.3 既有建筑屋面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189)中的相关规定,或者综合遮阳系数大于0.50时,宜进行屋面透明部分的节能改造。4.3.4 既有建筑经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暖通风空调能耗降低10以上,且静态投资回收期小于或等于8年时,宜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4.4 设计要求4.4.1 外墙部分1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根据节能改造判定的结论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应包括外墙(包括不采暖楼梯间隔墙)、外窗、户门、不封闭阳台门和单元入口门、屋面、直
15、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地面、采暖房间与非采暖房间的隔墙及楼板等。2 对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原建筑结构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设计时,除了非结构构件外,不得随意更改既有建筑结构构造和组成材料。3 既有建筑的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根据建筑自身特点,确定采用的构造形式以及相应的改造技术。保温、隔热、防水、装饰改造应同时进行。对原有外立面的建筑造型、凸窗应有相应的保温改造技术措施。4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过程中,应通过传热计算分析,对热桥部位采取合理措施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施工图纸。5 外墙采用可粘结工艺的外保温改造方案前,应对基墙墙面进行检查,其性能应满足表
16、4.4.1的要求。表4.4.1基墙墙面性能指标要求 基墙墙面性能指标要求外表面的风化程度无风化、酥松、开裂、脱落等外表面的平整度偏差4mm以内外表面的污染度无积灰、泥土、油污、霉斑等附着物,钢筋无锈蚀外表面的裂缝无结构性和非结构性裂缝饰面砖的粘结强度0.4MPa6 当基墙墙面性能指标不满足本规程表4.4.1的要求时,应对基墙墙面进行处理,并可采用下列处理措施:1) 对裂缝、渗漏、冻害、析盐、侵蚀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2) 对墙面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损坏的砖或砌块应进行更换;3) 对表面油迹、疏松的砂浆进行清理;4) 外墙饰面砖如有空鼓的,应进行剔除,采用界面剂处理后进行聚合物砂浆的填缝,最后
17、满批砂浆。5) 对现有基层可能存在与聚合物水泥砂浆粘结能力相对较差的清水砖或清水混凝土、水砂石等其他各类饰面应对基层空鼓和浮灰进行清理后,使用配套的界面剂进行相应的处理后进行后续施工。7 外墙采用内保温改造方案时,应对外墙内表面进行下列处理:1) 对内表面涂层、积灰油污及杂物、粉刷空鼓应刮掉并清理干净;2) 对内表面脱落、虫蛀、霉烂、受潮所产生的损坏进行修复;3) 对裂缝、渗漏进行修复,墙面的缺损、孔洞应填补密实;4) 室内各类主要管线安装完成并经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8 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应有可靠的结合,保温系统与墙身的连接、粘结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
18、4)的要求。对于室内散湿量大的场所,还应进行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并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采取防潮措施。4.4.2 外门窗部分1 既有建筑的外窗改造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可选用下列措施:1) 采用只换窗扇、换整窗或加窗的方法,满足外窗的热工性能要求;加窗时,应避免层间结露;2) 采用更换低辐射中空玻璃,或在原有玻璃表面贴膜的措施;3) 外窗改造更换外框时,应优先选择隔热效果好的型材;4) 窗框与墙体之间应采取合理的保温密封构造,不应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5) 外窗改造时所选外窗的气密性等级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
19、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6级;6) 更换外窗时,宜优先选择可开启面积大的外窗。除超高层外,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得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2 对外窗的遮阳设施进行改造时,宜采用可调节百叶遮阳或遮阳卷帘等可调节外遮阳措施。外遮阳的遮阳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进行确定。加装外遮阳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其进行结构加固或采取其他遮阳措施。3 外门、非采暖楼梯间门节能改造时,可选用下列措施:1) 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口应设门斗或热空气幕;2) 非采暖楼梯间门宜为保温、隔热、防火、防盗一体的单元门;3) 外门、楼梯
20、间门应在缝隙部位设置耐久性和弹性好的密封条;4) 应设置闭门装置,或设置旋转门、电子感应式自动门等。4.4.3 幕墙部分1 如既有建筑已有的非透明幕墙无需重新拆建,宜按如下进行:1) 检查现有幕墙,在对现有幕墙是否具有继续使用的安全进行评估后,选取适宜的方案对其进行节能改造;2) 对于不具备在墙体外侧实施节能的,可酌情考虑在内部进行内墙保温改造,内保温宜采用脱硫石膏保温砂浆、无机保温砂浆或采用石膏面板后填充岩棉等无机保温材料的方式进行。3) 保温系统安装应牢固、不松脱。幕墙构造缝、沉降缝以及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等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处理。2 当非透明幕墙需要拆除重建时,应进行专项设计,满足金属与
21、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相关规定。3 如既有建筑已有的透明幕墙无需重新拆建,节能改造应提高幕墙玻璃和外框型材的保温隔热性能,并应保证幕墙的安全性能。根据实际情况,可选用下列措施:1) 检查原有幕墙使用的岩棉等防火和保温材料,看是否需要更换和是否具备大面整体铺设同类无机保温材料的条件;2) 透明幕墙玻璃可增加一层或多层中空玻璃,或更换保温性能好的玻璃;3) 可更换为低辐射中空玻璃,或采用在原有玻璃的表面贴膜的工艺;4) 更换幕墙外框时,直接参与传热过程的型材应选择隔热效果好的型材;5)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增加透明幕墙的可开启扇。除超高
22、层及特别设计的透明幕墙外,透明幕墙的可开启面积不宜低于外墙总面积的12。4 当透明幕墙需要拆除重建时,应需根据幕墙类型进行专项设计,以满足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的相关规定。4.4.4 屋顶和采光顶部分1 既有建筑屋面节能改造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改造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规定。2 采光顶改造时,热工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应符合建筑玻璃采光顶(JG 231)以及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对于有降雪地区屋面和采光顶檐口及集排水天沟应考虑融雪化冰装置,为防止冬季结露滴落,坡
23、面设计坡度应利于冷凝水下泄,采光顶的杆件上宜设置集水槽。3 采光顶改造时应提高采光顶的热反射和遮阳能力,可设置遮阳帘、遮阳板,并选择手动、电动装置控制,也可在原有玻璃表面贴膜。4.5 材料要求4.5.1 外墙部分1 保温系统材料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保温层厚度应控制在标准误差范围内。2 表面以涂料装饰改造时,宜选用适宜材料为保温层的聚合物砂浆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或保温装饰复合板体系;表面以幕墙装饰改造时,宜选用以锚栓固定于基层的憎水型岩棉板、聚合物砂浆复合酚醛板(复合A级)、玻化微珠砂浆保温板等,并进行聚合物砂浆表面批刮的保温体系;外墙外表面无法改造或不宜改造时,宜选用岩棉板、无机
24、保温砂浆等做外墙内保温系统,并注意节点处理,以防止产生结露。3 对于保温材料防火等级为A级的部位,宜选用憎水型岩棉板、发泡陶瓷保温板、轻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发泡混凝土板、玻化微珠砂浆保温板等保温材料。4 外墙节能改造工程中,当采用界面处理剂时,界面处理剂与旧饰面粘接强度不应小于0.4MPa,界面处理剂的其他性能应满足混凝土界面处理剂(JCT 907)的相关要求。5 当保温材料使用锚栓固定时,锚固件的单个锚栓抗拉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0.30kN。6 节能改造外墙装饰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5.2 外门窗部分1 外门窗节能改造方案中使用的窗户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25、)和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 32/J 71)中相关的规定。2 窗户节能改造,使用玻璃贴膜时,玻璃贴膜涉及的材料应满足以下要求:1)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厚度不应小于0.06mm,并应确保玻璃意外碎裂时仍保持原位;2)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耐划伤程度可采用超精细级不锈钢丝绒擦拭,表面应无划伤现象;3)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5.2的规定。表4.5.2建筑阳光控制膜的力学性能物理性能指标拉伸强度(N/25宽)400伸长率(%)60粘贴强度(N/25宽)164.5.3 幕墙部分1 既有建筑的幕墙,对于经安全评估认定可以继续使用的,宜保留原材料,并选取适宜的技术方案对其进行节
26、能改造;2 对于非透明幕墙的节能改造,当采用以下保温材料时,应分别符合相应规范要求:1) 当幕墙以外墙内保温方式改造采用无机保温砂浆、脱硫石膏保温砂浆等砂浆时,其性能应满足建筑保温砂浆(GB/T 20473)中的相关要求;2) 当幕墙以外墙内保温方式改造采用石膏面板并填充相关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的性能应满足相关的规范要求;3 对于透明幕墙的节能改造,当采用以下材料时,应分别符合相应规范要求:1) 当幕墙加装中空玻璃或更换幕墙外框型材时,其性能应满足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中的相关要求,并进行安全性验证。2) 当幕墙进行玻璃贴膜时,其性能应满足本规程第4.4.2节第2款的要求。4
27、 对于经判定需要拆除重建的幕墙所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要求产品标准的规定。4.5.4 屋顶和采光顶部分1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2 采光顶所用的材料应满足建筑玻璃采光顶(JG 231)中的相关要求。4.6 施工要求4.6.1 外墙部分1 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改造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2 外墙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1) 操作地点环境温度和基层墙体表面温度均不应低于5,风力不应大于5级,
28、避免雨天施工;2)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适当的防风措施;夏季施工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必要时应在脚手架上搭设防晒布;3) 外墙保温施工应在外墙门窗口、外墙上的消防梯、落水管、各种进户管线以及外墙上的各种预埋件安装完毕后进行。3 外墙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应对旧饰面基层进行处理并达到本规程表4.4.1的要求后方可实施。针对不同旧饰基层,可按如下方法进行:1) 对于原有涂料饰面,宜使用钢丝刷将原有饰面刷去,并铲除相应的酥松部位后进行相应的检修,然后进行砂浆找补至符合保温施工要求。2) 对于原有的旧面砖或马赛克等饰面,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将饰面空鼓或明显酥松部位铲除修补,大面采用聚合物砂浆嵌缝,然后满批聚合砂
29、浆后进行保温施工;3) 对于原有清水混凝土或素砖墙面,水砂石其他饰面也应实施相应界面剂处理后再进行保温施工。4 铲除损坏的基面时,脚手架上必须做好围护措施,建筑材料不能垂直掉落。5 管道、设备等的安装及调试宜在有关节能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时,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节能改造工程不应影响管道、设备等的使用和维修。4.6.2 外门窗部分1 单玻钢窗节能改造1) 旧钢窗窗扇拆下应做好标记,拉回工场,改造整新;同时除去旧钢窗窗框的锈蚀部分,并刷防锈漆和面漆。2) 窗扇拆除后,应安装专门备用的辅助窗扇。3) 用户的旧钢窗窗扇拉回工场后,拆除旧窗玻璃,抛弃破损的玻璃;对完好的可利用的玻璃,进行清洗干
30、燥裁割(根据制造中空玻璃尺寸要求)与新配玻璃配对,送去中窗玻璃生产线制成中空玻璃。4) 将窗扇钢骨架进行除锈、整平、涂防锈漆,后覆上PVC异型材,装上中空玻璃,经密封后送回原处待装。5) 把送回原处的窗扇根据拆前所做的标记逐一进行安装。安装时应调整窗扇与窗框铰链闭合的缝隙,应保证在34mm。2 铝合金及断热铝合金单玻窗节能改造1) 铝合金平移推拉窗由单玻改成中空双玻后,应增加滚动支点。2) 平移窗的改造应先卸下窗扇,拆出玻璃,按制作中空玻璃的程序要求将其用作中空玻璃原片材料。3) 应使用专用扩缝工具将窗扇玻缝适当拓宽,此工序宜在现场进行。4) 将中空玻璃插入窗扇边框内,于玻璃两侧嵌入专用密封条
31、,用双轮滚动支点取代单轮滚动支点。落地窗等高大窗扇应将滚动支点改成加强型双轮滚动支点。5) 铝合金单玻平移窗的节能改造中宜将毛条改成三元乙丙密封条。3 塑钢单玻窗节能改造1) 应将扇框内侧单玻嵌条和玻璃取下,原玻璃按规定程序制作中空玻璃,嵌条必须调换成双玻嵌条。2) 安装时,中空玻璃及其嵌条应固定于扇框内,玻璃两侧应塞进密封条,并将单轮滚动支点调换成双轮滚动支点。3) 宜将毛条改成三元乙丙密封条后将窗扇安置于窗框中。4 低辐射真空玻璃窗1) 操作时必须防止真空的泄露或因损伤而使真空度下降。2) 现场施工必须清扫干净,以防止污染或硬粒划伤玻璃。3) 打胶时必须用硅酮胶,不得使用酸性胶。4) 安装
32、时,真空玻璃中Low-e膜层应朝向室内。5 整窗拆换1) 整窗拆换改造时应采用单面填充法,以减少对室内装饰的破坏。2) 整窗拆换改造时,应在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窗洞口的尺寸以及窗框与墙身,窗框,窗扇之间缝隙宽度,在缝隙部位应设置耐久性和弹性均好的密封条。3) 为保证防水效果,应对基层进行抗渗封闭后,填充现场发泡材料,再用弹性聚合物砂浆封闭。6 加窗改造1) 在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窗洞口的尺寸和窗台的宽度,两窗间的间隔应大于10cm。2) 新窗不宜安装在悬挑窗台的悬挑部位处。3) 为保证防水效果,应对基层进行抗渗封闭后,填充现场发泡材料,再用弹性聚合物砂浆封闭。7 外窗遮阳1) 固定式水平(或稍有
33、倾斜)外遮阳可结合外墙改造时增设。2) 百叶卷帘式外遮阳的固定框和顶部收藏盒,应根据节能改造设计要求制作。3) 高档住宅或公共建筑采用电动式外遮阳时,应按其产品要求施工。8 玻璃贴膜1) 建筑阳光控制膜应区分室内覆贴与室外覆贴,建筑阳光控制膜宜覆贴在室内,如需覆贴在室外时,应采用室外覆贴专用的建筑阳光控制膜。2) 覆贴分粘贴和搭贴两种,粘贴应使用粘贴胶液,搭贴仅在边缘处使用胶带或尼龙搭扣等固定物。3) 建筑阳光控制膜覆贴所使用的清洗液、覆贴液、覆贴工具和建筑阳光控制膜清洗养护用品应采用该功能配套的产品。4) 既有建筑的玻璃上覆贴建筑阳光控制膜时,应将窗帘、百叶帘等物件拆除或移去。5) 覆贴场所
34、应保持清洁,防止灰尘等粘附于玻璃表面。6) 建筑阳光控制膜在玻璃上进行拼接时,应使拼接的建筑阳光控制膜对称,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筑阳光控制膜相互拼接时,接缝应小于0.5mm,两片膜之间应无可视色差。7) 需安全防爆功能时,膜应与边框相固定。8) 在建筑阳光控制膜安装后3d内,不应移动贴膜玻璃。在建筑阳光控制膜安装后15d内,不应用水擦洗贴膜玻璃。9) 在贴膜玻璃上不可吸盘悬挂或黏胶固定任何物品,也不得在建筑阳光控制膜上粘贴不干胶装饰品。4.6.3 幕墙部分1 非透明幕墙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1)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构件和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2) 金属与石材幕墙的安装
35、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 金属与石材幕墙相关的施工准备、安装施工、施工安全以及幕墙的保护和清洗均应符合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中的相关规定。2 透明幕墙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1) 安装玻璃幕墙的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砖混结构的主体工程,应符合有关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2) 安装玻璃幕墙的构件及零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3) 玻璃幕墙的安装施工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4) 玻璃幕墙相关的施工准备、安装施工、施工安全以及玻璃幕墙的保护和清洗均应符合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中的相关规定。4.6.4 屋顶和采光顶部分1 屋面的节
36、能改造施工及防水施工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相关规定。2 实施屋面保温改造前,应对原屋面基层进行修补、清理。3 平屋面改坡屋面保温系统1) 平屋面改坡屋面保温系统中,完成防水层改造后,再做保温隔热处理;2) 在屋面对应下层承重墙位置砌墙,铺轻型保温隔热屋面板或在原屋面上空增加木质坡屋面,上面铺一道卷材,挂玻纤沥青瓦,木板下辅贴岩棉或其他无机保温材料;4 采光顶的玻璃制作、玻璃组件的组装、支承结构和玻璃梁结构的安装,应满足建筑玻璃采光顶(JG 231)中的相关要求。4.7 验收要求4.7.1 外墙部分1 外墙节能改造施工过程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1) 进入现场的保温材料及配
37、套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质量要求。外墙外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以及整个系统的各项技术性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2) 围护结构保温层的厚度与构造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有关的技术规程或构造图集规定;3) 基层表面的处理施工工艺和过程操作应符合相应的施工方案;4) 保温层的抹灰、粘贴、钉挂、铺设或喷涂必须牢固、平整、可靠,不得有空鼓、开裂、扭曲、破损或脱落等缺陷;5) 保温层与原外墙面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MPa;6) 现场抹灰或喷涂类保温层的密度、抗压强度和粘结强度应满足材料的基本性能要求。2 下列项目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1) 结构基层处理;2) 保温层的厚度及保温层的抹灰
38、、粘贴、挂装与铺设工程;3) 轻质多孔材料实铺找坡层的排汽道施工;4) 密封与增强(包括辅助锚固)处理。3 节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资料:1) 保温体系的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2) 建筑节能设计审查文件;3) 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4) 节能项目所用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及配件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 各节能分项工程施工记录与施工质量验收记录;7) 其它必要的文件和记录。4 保温系统中各项目的检查方法和检查数量宜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规定。5 保温装饰板系统应符合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规
39、程(DGJ/TJ 86)的规定。4.7.2 外门窗部分1 单玻钢窗改造1) 改造后的窗户抽样检测指标传热系数不应低于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4)中规定的6级,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分别应符合建筑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规定的6级、3级和6级;2) 改造后的窗扇应中空透明、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改造中安装牢固、可靠、横平竖直,旋转试用无异常声响,框扇间密封良好。关闭窗扇后,明显降噪。改装用窗扇应有检验合格证。2 铝合金及断热铝合金单玻窗改造1) 改造后的铝合金中空玻璃窗抽验指标应为传热系数不大于4.0W/k,气密性不小于6级,水密性
40、不小于3级,抗风压大于6级;2) 改造后的窗扇应中空透明、表面光洁、色泽均匀;3) 窗扇安装可靠、推拉自如,紧闭时无松动现象;4) 安装验收完成需出具合格证明。3 塑钢单玻窗改造1) 改造后的塑钢中空双玻窗抽验指标应为传热系数不大于3.4W/k,气密性不小于6级,水密性不小于3级,抗风压大于6级;2) 改造完毕后外观是否平整、光洁,中空双玻应透明清晰,推拉自如,关窗后明显降噪。4 低辐射真空玻璃窗改造1) 低辐射真空玻璃窗的抽检指标为传热系数不大于2.8W/k,气密性不小于6级,水密性不小于3级,抗风压大于6级;2) 安装应牢固、横平竖直,关窗后明显降噪。5 整窗拆换1) 新窗安装必须牢固,在
41、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2) 外窗的验收应按照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有关门窗工程安装规定以及建筑门窗工程检测技术规程(JGJ/T 205)的规定,对安装后的门窗进行渗透性、防水性、粘结性验收。6 加窗改造。增加的外窗应符合第4.7.2第5款的规定。7 外遮阳改造1) 固定式外遮阳应固定牢固,无安全隐患,色调须与整体建筑协调。2) 手动铝塑百叶帘安装后应调节灵活,升降自如。3) 平开窗式外遮阳构件要按窗户要求制作和验收。8 玻璃贴膜改造1)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覆贴所用的辅料,应具有质量保证书,否则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2) 建筑阳光控制膜的覆贴,必须提交与工程所采用的膜型号相对应的隔热与安全性能检测报告,3) 覆贴质量检验的抽样,不应小于建筑阳光控制膜安装量的10%,按窗户类型分类各抽查,且总数量不得少于10套(樘)。4) 边部间隙宜控制在0.81.5mm,透明建筑阳光控制膜边部允许间隙12mm。建筑阳光控制膜互相之间的拼接缝应小于0.5mm。4.7.3 幕墙部分1 常规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相关的资料。2 与节能相关的所需材料,其中包括:1) 设计图纸、计算书、文件、设计更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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