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doc
《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意见2015年,全省建筑节能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严格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湖北省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提升城乡建设绿色生态发展水平,为 “十三五”规划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工作目标: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71万吨标煤,发展绿色建筑1000万,其中取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313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1443万,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24万。巩固“禁实”成果,县以上城市城区新型墙材占比达到86%,新墙材应用率达到94%;散装水泥供应量6500万吨,预拌混凝土供应量600
2、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供应量80万吨。为完成以上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大力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持续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完善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激励约束机制,在项目立项、城市规划、土地出让、工程设计等方面,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给予支持,以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行政监管等手段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各地要将绿色、生态、低碳的理念作为新型城镇化和新建建筑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城乡建设和建筑业绿色发展。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财政投资的公益性建筑、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武汉市以及襄阳、宜昌中心城区的保障性住
3、房率先强制实施绿色建筑标准,逐步将绿色建筑标准由推广应用转变为强制实施,将绿色、生态、低碳的理念作为新建建筑的基本要求。各地应按照省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开展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普及一星级绿色建筑,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审查机构自觉实施绿色建筑省级认定,应实施省级认定的项目未达到或未执行省级认定技术条件的不得审查通过。在开展省级认定的同时,应积极组织实施国家绿色建筑标准,特别是高星级和运行标识,不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和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各地应积极组织相关项目申报,每个市州应申报1个绿色生态城区示范、2个绿色
4、建筑集中示范、3个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示范。二、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各地要把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作为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新建建筑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建筑节能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专项监理、专项监督、专项验收”等六个专项监管制度,尤其要把住专项审查和专项验收两个关口,加强节能设计变更管理,严格执行节能材料进场复检制度,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得到稳步提升。从今年开始,全省县城和县级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65%的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各地要加强对县级建筑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省 建筑节能 工作 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6938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