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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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市绿色建筑施工图审查要点(试行)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四年五月使用说明一、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福州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一星级绿色建筑的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可参照使用;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应根据项目特点相应增加一般项、优选项审查内容。二、本审查要点依据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13-118-2010)、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编制,建筑类型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出让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房按居住建筑类型进行审查。各种类型建筑审查要求如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控制项需全部满足;一般项根据地域特点作为措施建议(带标记条文)列出,设计单位可在其中选择不少于一星级绿色建筑要求的最少一般项项数
2、。保障性住房:基本项需全部满足;计分项根据地域特点作为措施建议提出,设计单位可在其中选择计分项达到规划设计阶段各类指标的最低分值要求选择。若设计单位选用的绿色建筑措施未列入审查要点的一般项、计分项的,按国家及福建省有关标准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查。三、运营管理有关内容虽设计阶段不参评,但部分措施应在设计阶段达到要求。四、为方便查询,要点中标注了适用规范及现行版本号,如规范修编应适用更新后规范版本。五、绿色建筑设计是施工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与建筑上部施工图同时申报,当涉及景观设计(含种植设计、水体景观、绿化灌溉等)、雨水利用、可再生能源利用、室内装修设计等专业设计,因客观原因未能同步申报时,建
3、设单位应向审查机构出具专项设计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承诺书。审查机构在先行核对建筑设计说明要求后,出具“绿色建筑初审意见书”。建设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向审查机构补充报送各专业施工图。六、为便于审查工作开展,建设单位可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委托绿色建筑咨询机构开展专项咨询(设计单位配合),也可委托设计单位独立承担绿色建筑咨询工作,提出绿色建筑设计相关技术措施。设计单位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施工图报审时应提供绿色建筑报审表,保障性住房应提供绿色建筑计分自评表。七、涉及取消、更改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的设计变更,按重大设计变更报审。本审查要点由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审查要点编制组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审查
4、要点编制组成员: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林京洪 卓伟 林璐璐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黄夏东 王云新 胡达明 张志昆 皮魁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黄文忠 肖剑仁 陈黄平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王文奎 陈奕 马奕芳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杨大东 陈芬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林梅英 林倩审查要点审核专家:卢文英 梁章旋 赵士怀 黄晓忠 林功丁 林卫东 程宏伟 陈仕泉绿色建筑(居住建筑)审查要点一、建筑专业1、 节地与室外环境1.1 建设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场地建设不破坏当地地形地貌、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森林和其他保护区。(控制项4.1.1)【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未非法占用及破坏需特殊
5、保护的区域(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农田等)。写明是否保留和利用原有场地的地形地貌、水系和植被等自然资源;如有保留和利用的水系、植被,需在总平面图中注明;确需要改造的,应说明在工程结束后采取如何的生态补偿措施。审查设计说明内容,核对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否保护区要求。【审查材料】设计说明,发改部门立项文件,规划审批文件。1.2 建筑场地选址无洪灾、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控制项4.1.2)【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写明场地是否存在洪涝灾害或泥石流的威胁;如存在洪涝灾害或泥石流的威胁,应说明采取怎样的工程措施;对项目周边
6、的危险源应进行环境评估,提供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应对土壤进行含氡量检测,提供检测报告。审查设计说明内容,核对项目立项、规划审批文件是否齐全,有否危险源处理要求。【审查材料】设计说明,发改部门立项文件,规划审批文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存在危险源时针对性提供)。1.3 人均居住用地:低层不高于43、多层不高于28、中高层不高于24、高层不高于15。(控制项4.1.3)【审查要点】在规划总平面图的指标中写明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3层的住宅不大于43/人,46层的住宅不大于28/人,712层的住宅不大于24/人,1318层的住宅不大于22/人,19层及以上不大于1
7、5m2。在规划用地许可的前提下,当坡地、非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等居住建筑的人均用地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可采取提高绿地率或增加人均绿地量的办法进行生态补偿。补偿后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 50%或者人均用地指标超标值不低于人均绿地指标的增量值,视为本条通过。【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人均用地指标计算书,生态补偿计算书(当采用生态补偿时)。1.4 住区建筑布局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通风的要求,满足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控制项4.1.4)【审查要点】规划总平面日照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及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
8、行)的规定,规划总平面图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建筑面积10万以上小区(以规划部门审批总平面为准)应进行风环境模拟设计及优化(提供软件计算情况及评价报告)。自然通风主要优化措施:1、采用错列、斜列式布局,攻风角宜为15度左右;2、建筑群在其迎风向留开放空间;3、将较大的开放空间置于上风处,较小的开放空间置于下风处;4、底层架空。【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室外风环境模拟评价报告。1.5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控制项4.1.5)【审查要点】应在建筑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如下要求:绿化物种选择适应福建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
9、选用维护少、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无害的植物。核对景观设计平面种植设计图、苗木表中是否70%以上为乡土植物。福建省常见乡土植物详省标条文解释附表4.1.5 。【审查材料】设计说明,绿化或景观设计施工图。1.6住区的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 1。(控制项4.1.6)【审查要点】规划总平面图中应表示绿地范围以及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中住区绿地率的数值,确认图表统一,且绿地率不低于30%;核对公共绿地的范围以及公共绿地的数值,确认图表统一,且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地下室顶板上方的绿化种植,其覆土深度不应小于1m。【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地下室上方覆土构造详图。1.7住区内部无排放
10、超标的污染源。(控制项4.1.7)【审查要点】此处所提的污染源主要指:易产生噪声的学校和运动场地,易产生烟、气、尘、声的饮食店、修理铺、锅炉房和垃圾转运站等;如无上述污染源应在设计说明中表明,如有潜在污染源,则应在设计文件中表示采用的隔离方法和措施。如公共配套锅炉房烟囱、餐厅厨房油烟及空调室外机避免向行人通过区域排烟、排热与排风,采取高位排放、烟气处理等措施避免对行人产生不利影响。【审查材料】设计说明,体现隔离方法及措施的相关设计文件。1.8 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一般项4.1.8)【审查要点】查看规划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确认居住区内配套设施满足规
11、划要求,并合理集中设置。【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及规划设计条件。1.9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一般项4.1.9)【审查要点】提供原始地形图,核实原有场地内的建筑状况,明确是否存在尚可利用的旧建筑。如果存在可使用的旧建筑,则应核实对旧建筑的利用情况,并查看相应图纸。【审查材料】原始地形图,对旧建筑利用的相关图纸。注:场地内无尚可使用的旧建筑或其面积小于200的此项不参评。1.10住区环境噪声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的规定。(一般项4.1.10)【审查要点】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报告中应包含对场地周边噪声情况描述的相关内容,有噪声测试结果。对于临近交通干线两侧的住宅建筑,
12、在设计中应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并在设计文件中体现或说明。【审查材料】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采取降噪措施的相关设计文件或说明。1.11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一般项4.1.11)【审查要点】应提供热岛模拟分析报告,模拟住区室外1.5m高度处典型时刻的温度分布状况,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采用热岛分析的项目,应首先满足1.13及1.16要求。【审查材料】热岛模拟分析报告。1.12 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一般项4.1.12)【审查要点】提交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主要体现:1、风环境应有利于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且住区不出现漩涡和死角。2、建筑周围
13、人行区域1.5米高度处风速小于5米/秒,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审查材料】室外风环境模拟报告。1.13 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 。(一般项4.1.13)【审查要点】在规划总平面图中应表示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屋面绿化按照0.5系数折算绿化覆盖率、墙面绿化按照0.2系数折算绿化覆盖率),其占场地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不低于40%。建筑设计为屋顶绿化、垂直绿化预留条件,明确相关构造设计。景观设计施工图已包含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绿化或景观设计施工图。1.14 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
14、落,每100 绿地上不少于乔木 5 株。(一般项4.1.14)【审查要点】在设计说明中提出对景观设计的要求如下:绿化物种应构成乔、灌、草及层间植物相结合的多层次植物群落;提供苗木表,统计各种植物的数量,绿化选取的木本植物种类不应少于相应数量(绿地总面积2000 以下的,不少于20种;2000-3000 的,不少于30种;3000 以上的,不少于50种),并满足每100 绿地上不少于乔木 5 株。福建省常见乡土植物详省标条文解释附表4.1.5 。【审查材料】设计说明,绿化或景观设计施工图。1.15 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
15、0m。(一般项4.1.15)【审查要点】提交场地周边交通站点分析图,标明项目所在地、项目主要出入口、公共交通线路站点及距离,并明确有几条公交线路。【审查材料】场地周边交通站点分析图。1.16 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他硬质铺地采用透水地面,并利用园林绿化提供遮阳。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一般项4.1.16)【审查要点】应在设计说明中写明室外透水地面的位置及面积、铺装材料的种类、镂空铺地的镂空率,透水地面包括自然裸露地面、公共绿地、绿化地面、镂空率大于等于40%的镂空铺地(植草砖、镂空铺地透水面积按镂空铺地总面积的0.4折减)。总平面图中应明确室外透水地面的位置及面积并提供计
16、算数据,透水地面面积与室外地面总面积的比应不小于45%。景观设计场地铺装平面图与总平面图一致。园林绿化为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及其他硬质铺地提供合理的遮阳。【审查材料】设计说明,规划总平面图,绿化或景观设计施工图,必要的地面构造设计图。2、 节能与能源利用2.1住宅建筑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和省居住建筑节能标准的规定。(控制项4.2.1)【审查要点】居住建筑节能设计符合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与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04的规定。【审查材料】节能相关设计图纸与说明,节能报审表,节能计算书。2.2 建筑的规划设计充分结合当地环境特点,利用本地区夏季的主
17、导风向及地形环境气流组织和创造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合理设计建筑体形、朝向、楼距和窗墙面积比,使住宅获得良好的日照、通风和采光。(一般项4.2.6)【审查要点】提供自然通风效果优化模拟计算报告、自然采光效果优化计算模拟报告:居住空间能实现良好的自然通风,各空间最小采光系数Cmin满足最低限值要求。并审核设计文件中有关建筑体型系数、窗墙比、建筑朝向等设计内容是否合理。【审查材料】规划总平面图,通风优化模拟报告,采光优化模拟报告,节能计算书。2.3 建筑东、西外窗(包括建筑幕墙)、天窗和透光屋顶采用固定或可调的外遮阳设施。并且方便操作和维修。(一般项4.2.7)【审查要点】设计文件中是否体现外遮阳设
18、施,设置外遮阳的外窗、天窗或采光屋顶面积应不低于所在面采光面积的50%。【审查材料】建筑立面图或采光屋顶平面图,遮阳面积比例计算书(门窗表中体现)。2.4 建筑外窗选用通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认证的产品,且外窗使用地区应与标识推荐的适宜地区相一致。(一般项4.2.8)【审查要点】设计说明是否要求采用标识认证门窗。【审查材料】设计说明。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3.1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途径,降低地表径流,采用多种渗透措施增加雨水渗透量。(选择项)(一般项4.3.6)【审查要点】总体设计是否采用多种渗透措施:1、硬质铺装地面采用透水材质或植草砖等渗透性铺装的比例不低于50%,小区人行道均
19、采用渗透性铺装;2、雨水管采用渗透管或穿孔管,兼具渗透和排放两种功能(管材周边填充20-30mm碎石或其它多孔材料);3、采用景观贮留渗透水池、渗井等增加渗透量、削减洪峰流量;4、采用屋顶花园及中庭花园增加渗透量、削减洪峰流量;5、采用下凹绿地增加渗透量、削减洪峰流量(下凹式绿地应低于周边地面或道路,下凹深度不小于100mm)。应采用上述措施中3种以上视为通过。同时审核渗透措施构造能否满足雨水下渗要求。【审查材料】地下室剖面图及相关构造图,总体施工图,绿化或景观设计施工图。注:本条需结合给排水专业审核。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4.1建筑材料满足现行标准对其性能的要求。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
20、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控制项4.4.1)注:设计阶段不参评。4.2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控制项4.4.2)【审查要点】立面、剖面图中应标明屋顶女儿墙高度及纯装饰性构件。如女儿墙高度超过2.4米或有大量装饰性构件,需提供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证明其造价小于工程总造价的2%。【审查材料】立面图,剖面图,必要的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书。4.3禁止使用国家和福建省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材料和产品。(控制项4.4.3)【审查要点】审查设计说明是否作出要求,未使用国家及福建省住建厅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
21、制品。【审查材料】设计说明。4.4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不破坏和拆除已有的建筑构件及设施。(一般项4.4.8)【审查要点】应一并提交装修施工图纸,装修施工图纸中不存在与主体结构相冲突的设计。【审查材料】装修施工图纸。4.5 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一般项4.4.5)注:设计阶段不参评。4.6 在保证结构性能要求的前提下,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其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的比例不低于30。(一般项4.4.9)注:设计阶段不参评。5、 室内环境质量5.1每套住宅至少有1 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当有 4 个
22、及4 个以上居住空间时,至少有2 个居住空间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控制项4.5.1)【审查要点】提供日照模拟计算报告,且应包括对典型住宅各居住空间日照效果的详细分析。【审查材料】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建设项目日照分析审核意见书复印件。5.2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规定。(控制项4.5.2)【审查要点】户型平面图中应标明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采光窗洞口的窗地面积比,且应不小于1:7 ;或提供采光系数模拟分析报告。【审查材料】户型平面图或采光系数模拟分析报告。5.3对建筑围护结构采取有效的隔声、减噪措施,卧室、起
23、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在关窗状态下白天不大于45dB(A),夜间不大于35dB(A)。楼板和分户墙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45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大于70dB。户门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30dB;外窗的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不小于 25dB,沿街时不小于 30dB。(控制项4.5.3)【审查要点】设计说明中写明卧室、起居室的允许噪声级和各部分的隔声量,应有对围护结构隔声措施、隔声效果的说明,并提供围护结构做法详图。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RW+Ctr)应不小于51dB。毛坯房分户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声压级不满足要求时,设计是否预留住户改造的条件。各种构造和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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