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汇编.doc
《检验检测机构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汇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操作程序作业指导书汇编.doc(2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1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1页2015版第2次修改1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1.1 本方法适用于中等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等级的案秤、台秤等移动式增砣杠杆秤的检定。1.2 秤的计量性能用M1级砝码进行检定。检定时,测试误差用的小砝码,在下一项检定前取下。1.3 增砣的检定按照现行的砝码检定规程进行。1.4 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秤的外观和零部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必要时可抽检任一零部件的质量。1.5 将秤推移一定的距离,然后置于水平地面或平台上。此时,秤的四轮应着地,承重板连接件应接触正常。具有水平装置的秤,将秤调至水
2、平状态。无轮秤,不进行推移检查。1.6 秤的平衡,指计量杠杆在示准器内上下均匀摆动时,其摆幅在第一周期内距示准器上下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mm。带平衡指针的秤,其指针应水平对正或指零点。1.7 计量杠杆摆动时,应在一个垂直面上下摆动,并能平衡地渐止。其摆动周期不能少于三个,第一周期不应大于10s(秒)。1.8 将计量杠杆的力点端横向推拉至示准器的任一边后,应能自动回到原来位置或偏离示准器中心线不大于5mm的位置。1.9 空秤变动性检定1.9.1 将游砣置于标尺零点分度线,用调整砣调整空秤平衡。1.9.2 将台秤承重板沿重点刀的纵向重拉轻放各一次。每次拉动后,秤应平衡。1.9.3 具有休止装置的
3、秤,开关三次,每次开启后,秤应平衡。-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1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2页2015版第2次修改1.10 标尺准确度和秤灵敏度的检定。1.10.1 空秤检定后,用调整砣将秤调整平衡。1.10.2 移游砣至标尺最大量值分度线,并在承重板(盘)中心位置加相应的砝码,此时秤应平衡。1.10.3 必要时,可抽检任一分度值。1.10.4 在承重板(盘)上加放相应允许误差绝对值的砝码,计量杠杆力点端静止距离的改变不应小于下列数值:最大秤量50kg的秤为3mm最大秤量 50kg的秤为3mm 1.11 承重点(偏载)准确度检定1.11.1
4、移动游砣至标尺零点分度线,在增砣盘上加放1/10秤量的增砣,将响应的砝码依次放在承重板(盘)的支承点上,每次加放后,秤应平衡。1.11.2 各承重点之间的差值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绝对值。1.12 秤量准确度和最大秤量灵敏度的检定。1.12.1 在增砣盘上加放增砣,将相应的砝码加在承重板(盘)上 检定下列秤量。中准确度级:500d,2000d和最大秤量。普通准确度级:50d,200d和最大秤量。每检定一秤量,秤均应平衡。1.12.2 必要时,可抽检任一秤量。1.12.3 使用中的秤,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可不检定最大秤量,而检至实际使用秤量。但所检秤量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1.12.4 最大秤量准确检定
5、,加放最大秤量的允许误差砝码,按10.4条要求检-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1 移动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3页2015版第2次修改定最大秤量的灵敏度。1.13 回检空秤 从承重板(盘)上卸下全部砝码和增砣,秤应平衡。1.14 检定顺序可根据秤量大小排列。1.15 检定中如秤不平衡,增加或减去小于或等于该秤量的允许误差砝码,秤必须平衡。1.16 检定过程中,不能将秤移位。1.17 检定合格的秤,盖检定印或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秤,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使用。1.18 降级使用的秤,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1.19 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6、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2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1页2015版第2次修改2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2.1 本方法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中等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等级的地秤等固定式标尺杠杆秤的检定。2.2 固定式杠杆秤的计量性能用四等砝码进行检定。检定时如砝码数量不够用,可用替代法。测试误差用的小砝码,在下一个项目检定前取下。2.3 外观检查:检查外观和零部件的质量。2.4 用载重汽车,往返通过承重板不少于三次,检验秤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2.5 秤的平衡系指计量杠杆在示准器内上下均匀摆动。摆动时,其摆幅在第一周期内距示准器上下
7、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mm。2.6 计量杠杆摆动时,应在一个垂直面内上下摆动,并能平稳地渐止。其摆动周期不能少于三个,第一周期不应大于16s(秒)。2.7 空秤变动性检定2.7.1 将主、副游砣置于该标尺的零点分度线,用调整轮调整空秤平衡。2.7.2 用载重汽车往返通过承重各一次,每一次通过后,秤应平衡。2.7.3 使用中的最大秤量小于10t的秤,不作7.2款试验,但应将承重板沿承重刀的纵向往返移动各一次,每通过一次后,秤应平衡。2.8 副标尺准确度和灵敏度的检定2.8.1 空秤检定后,用平衡调整砣将秤调整平衡。2.8.2 移游砣至标尺最大量值分度县,并在承重板的中心位置加相应的砝码,此时秤应
8、平衡。2.8.3 必要时,可抽检任一分度值。-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2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2页2015版第2次修改2.8.4 在承重板上加放相应允许误差绝对值的砝码,计量杠杆的指示端改变静止距离不应小于5mm.2.9 主标尺第一分度槽口和承重点准确度的检定。2.9.1 将副游砣移至副标尺零点分度线,主游砣移至主标尺第一分度槽口上,秤应平衡。2.9.2 将检定第一分度槽口的砝码依次移放在承重板的每一个承重点上,秤应平衡。2.9.3 各承重点之间的差值,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绝对值。2.10 主标尺准确度检定。2.10.1 将主游砣移至主标尺
9、第二分度槽口,在承重板上加相应的砝码,秤应衡。2.10.2 依次检定其他分度槽口,直至最大秤量。2.10.3 安装检定前,标尺已经检定合格,游砣已加封的秤,安装后主标尺的分度槽口可不逐个进行检定,而只检定下列秤量: 中等准确度级:500d,2000d和最大秤量。 普通准确度等级:50d,200d和最大秤量。 每检一秤量,秤均应平衡。2.10.4 使用中的秤,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可不检定最大秤量,而检至实际使用秤量。但实际所检秤量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2.11 最大秤量灵敏度检定 加放最大秤量允许误差绝对值砝码,按8.4款要求检定秤的灵敏度。2.12 回检空秤; 将主游砣移到零点分度线上,然后从承重
10、板上卸下全部砝码,秤应平衡。2.13 检定顺序可根据秤量大小排列。-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2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3页2015版第2次修改2.14 检定中,如秤不能达到平衡,增加或减少小于或等于该秤量的允许误差砝码,秤必须平衡。2.15 经检定合格的秤,盖检定印或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秤发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使用。2.16 降级使用的秤,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2.17 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为一年。-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3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1页2015版第2次修改3 非自行指
11、示秤检定作业指导书3.1 适用范围 本操作程序适用于国家依法管理的符合JJG5551996非自动秤通用检定规程、JJG14-1997非自行指示秤检定规程要求的中准确度级和普通准确度级的非自行指示秤的首次检定、随后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非自行指示秤是完全靠人员操作来取得平衡位置的秤,主要包括各种机械杠杆秤,如移动式案秤、台秤;固定式的地秤、机械吊秤等。3.2 术语3.2.1 检定 为评定秤的计量性能,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3.2.2 首次检定 对从未检定过的秤所进行的检定。(注:首次检定包括:新制造、新安装的检定。)3.2.3 随后检定 首次检定后的检定。包括a 周期检定;b修理
12、后的检定;c 新投入使用强制检定的秤使用前的检定;d 周期检定有效期未到前的检定。该检定通常是根据被检单位或使用者的要求。3.2.4 使用中的检定 检定使用中的秤是否符合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使用是否正确、可靠。通常使用中检定是一种监督性检验。3.3 计量和技术要求-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3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操作程序页 数共3页 第2页2015版第2次修改3.3.1. 检定分度值 检定分度值与实际分度值相等。即:e = d3.3.2 最大允许误差3.3.2.1 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 加载或卸载时的最大允许误差见表1表1最大允许误差mpe
13、m以检定分度值e表示IIIIII0.5e0m5000m500.5e500m200050m2000.5e2000m10000200m10003.3.2.2 使用中检验的最大允许误差,是首次检定最大允许误差的两倍。3.3.2.3 计量杠杆单独测试时,其最大允许误差为整机最大允许误差的0.5。3.3.3 秤量结果间的允许误差 不管秤量结果如何变化,任何一次秤量结果的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3.3.3.1 增砣和游砣,主游砣和副游砣相同秤量示值之差应不应大于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增砣通常应符合M2级砝码的要求。3.3.3.2 重复性对同一载荷,多次称量所得结果之差,应不大于该秤量最大允许误差
14、的绝对值。3.3.3.3 偏载 按照5.2.4项的要求进行偏载测试,同一砝码在不同位置的示值,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秤量的最大允许误差。-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3 非自行指示秤检定操作程序页 数共3页 第3页2015版第2次修改 A)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N4的秤,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的1/3。 B)对于承载器的支承点个数大于4的秤,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的1/(N-1)。 C)对于承受偏载量较小的承载器的秤,在每个支承点上施加的砝码约等于最大秤量的1/10。 -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4 固定式
15、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1页2015版第2次修改4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4.1本方法适用于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中等准确度和普通准确度等级的地秤等固定式标尺杠杆秤的检定。4.2 固定式杠杆秤的计量性能用M1等砝码进行检定。检定时如砝码数量不够用,可用替代法。测试误差用的小砝码,在下一个项目检定前取下。4.3 外观检查:检查外观和零部件的质量。4.4 用载重汽车,往返通过承重板不少于三次,检验秤的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要求。4.5 秤的平衡系指计量杠杆在示准器内上下均匀摆动。摆动时,其摆幅在第一周期内距示准器上下边缘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mm。4.6 计量杠杆摆动时,应在一个垂直面
16、内上下摆动,并能平稳地渐止。其摆动周期不能少于三个,第一周期不应大于16s(秒)。4.7 空秤变动性检定4.7.1 将主、副游砣置于该标尺的零点分度线,用调整轮调整空秤平衡。4.7.2 用载重汽车往返通过承重各一次,每一次通过后,秤应平衡。4.7.3 使用中的最大秤量小于10t的秤,不作7.2款试验,但应将承重板沿承重刀的纵向往返移动各一次,每通过一次后,秤应平衡。4.8 副标尺准确度和灵敏度的检定4.8.1 空秤检定后,用平衡调整砣将秤调整平衡。4.8.2 移游砣至标尺最大量值分度县,并在承重板的中心位置加相应的砝码,此时秤应平衡。-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
17、4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2页2015版第2次修改4.8.3 必要时,可抽检任一分度值。4.8.4 在承重板上加放相应允许误差绝对值的砝码,计量杠杆的指示端改变静止距离不应小于5mm.4.9 主标尺第一分度槽口和承重点准确度的检定。4.9.1 将副游砣移至副标尺零点分度线,主游砣移至主标尺第一分度槽口上,秤应平衡。4.9.2 将检定第一分度槽口的砝码依次移放在承重板的每一个承重点上,秤应平衡。4.9.3 各承重点之间的差值,不应大于允许误差的绝对值。4.10 主标尺准确度检定。4.10.1 将主游砣移至主标尺第二分度槽口,在承重板上加相应的砝码,秤应衡。4.10.2 依次检
18、定其他分度槽口,直至最大秤量。4.10.3 安装检定前,标尺已经检定合格,游砣已加封的秤,安装后主标尺的分度槽口可不逐个进行检定,而只检定下列秤量: 中等准确度级:500d,2000d和最大秤量。 普通准确度等级:50d,200d和最大秤量。 每检一秤量,秤均应平衡。4.10.4 使用中的秤,根据具体使用情况可不检定最大秤量,而检至实际使用秤量。但实际所检秤量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4.11 最大秤量灵敏度检定 加放最大秤量允许误差绝对值砝码,按8.4款要求检定秤的灵敏度。4.12 回检空秤; 将主游砣移到零点分度线上,然后从承重板上卸下全部砝码,秤应平衡。4.13 检定顺序可根据秤量大小排列。
19、-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4 固定式杠杆秤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3页 第3页2015版第2次修改4.14 检定中,如秤不能达到平衡,增加或减少小于或等于该秤量的允许误差砝码,秤必须平衡。4.15 经检定合格的秤,盖检定印或发给检定证书。检定不合格的秤发检定结果通知书,不准使用。4.16 降级使用的秤,必须在检定证书上注明。4.17 秤的检定周期一般为一年。-检验检测机构编 号-/D04-2015作业指导书汇编章 节5 燃油加油机检定作业指导书页 数共5页 第1页2015版第2次修改5 燃油加油机检定作业指导书 5.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燃油加油机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检验 检测 机构 操作 程序 作业 指导书 汇编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688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