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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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一三年十二月目 录1 总则12 术语23 强制性条文44 基本规定65 通信设施建设105.1 通信弱电机房建设105.1.1 通信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105.1.2 通信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115.1.3 通信弱电机房工艺要求115.1.4 通信弱电机房电源设置要求125.2通信管道建设125.2.1通信管道路由要求125.2.2通信管道位置要求135.2.3通信管道容量要求145.2.4通信管道管材要求145.2.5通信管道埋设要求155.2.6通信管道手孔设置要求155.3配线管网建设165
2、.3.1楼宇内暗管埋设要求165.3.2楼宇内配线设备安装要求175.3.3弱电竖井设置要求195.3.4桥架设置要求195.3.5线缆设置要求195.3.6家居布线安装要求195.4 无线通信设施建设205.4.1新增基站的设置原则205.4.2基站建设控制要求21附件一26附件二28附件三291 总则1.1 为了全面贯切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移动(无线)通信基站布点规划的批复;加快推进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基础设施的规范化和集约化建设,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全面推进共建共享建设,实现
3、资源共享,满足居民对通信业务的需求,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实施细则。1.2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划内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既有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以及住宅区无线通信设施建设。1.3 本细则所称驻地网指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等民用建筑产权范围内的接入网,包括从通信业务汇聚点到用户终端之间的传输设备及线路等相关设施,用于接入公共通信网络,为相应用户提供信息传输服务。1.4 本细则所称无线通信设施是指根据市政府批复的通信基站布点规划在控规中作为住建基础配套设施予以落实。需设置基站的建设项目应根据无线通信设施标准预留机房资源、天线资源等站址
4、资源。开发已建设的公共物业和基础设施,使其优先成为基站的可选站址,拓展基站站址资源。如公共物业不合适建设基站,开发商要提供合适的住宅楼顶或外墙用于基站建设。1.5 工程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程施工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工程监理须委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1.6 工程设计所选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并优先采用国家认证的新设备、新材料。1.7 设计单位应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要求、无线通信设施建设有关国家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
5、容进行设计审查。杭州市建委、市规划局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时,应依照法定职责严格把关。1.8 住宅建设单位应组织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包括光纤到户通信基础设施和无线通信基础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杭州市经信委备案。市经信委要接受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并认真履行职责,严把质量关,加强对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1.9 本细则适用于杭州市普遍采用光纤到户接入方式;若采用其它接入方式,则机房、配线设备和用户终端等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10
6、 本细则不包括住宅区有线电视网、小区自建的计算机局域网及智能化弱电系统等信息业务所需的地下通信管线的要求。如业主有需求可增加相关设计内容。1.11 本细则如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发生冲突,则以上靠原则方式解决。1.1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2 术语2.1 住宅 residential buildings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2.2 高层住宅 high-rise dwelling building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2.3中高层住宅 medium high-rise dwelling building七至九层住宅。2.4 多层住宅 m
7、ulti-stories dwelling building四至六层住宅。2.5 低层住宅 low-rise dwelling building一至三层的住宅。2.6 光纤到户 fiber to the home(FTTH)仅利用光纤媒质连接通信局端和家庭住宅的接入方式。2.7通信弱电机房(包括电信间、设备间) telecom equipment room用于安装住宅小区(住宅建筑)通信基础设施、有线电视设施的弱电用房。2.8 电信间 Telecommunication room在楼宇或小区中专门放置电信设备、电缆和光缆终端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空间。2.8 设备间equipment roo
8、m设备间是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2.9 楼层配线箱 floor distribution box设置在住宅楼层,具有光缆成端及分配功能的箱体。2.10 家居配线箱 household distribution box安装在住户内的多功能配线箱体,具有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类弱电信息的传输、分配和转换(接)功能的箱体。2.11 过路箱(盒)pass box住宅内暗配管段之间为方便施工和维护而设的箱(盒)体。2.12 信息插座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通信信号引出端,包括电话插座和数据插座和光纤插座。2.
9、13 光纤配线架 optical fiber distribution frames(ODF)光缆和光通信设备之间或通信设备之间的配线连接设备。2.14 光缆交接箱 optical cable intersection box住宅区内设置的连接配线光缆和用户光缆的配线设备。2.15光缆接头盒 closure for optical fiber cables指为相邻光缆间提供光学、电气、密封和机械强度连续性的保护装置。2.16用户光缆 subscriber optical cable用户接入点配线设备至家居配线箱之间连接的光缆。2.17 非屏蔽对绞电缆 unshielded twisted pa
10、ir(UTP)由非屏蔽线对组成的电缆,主要用于住户内布线2.18 光分路器 optical fiber splitter可以将一路光信号分成多路光信号以及完成相反过程的无源器件。2.19 光纤机械式连续器optical fiber mechanical splice通过非熔接的方式快速实现裸光纤对接的接续器件。2.20光纤活动连接器 optical fiber connector以单芯插头和适配器为基础组成的插拔式连接器,用于两根光纤实现光学连接的器件。2.21尾纤tail fiber一根一端带有光纤连接器插头的光缆组件。2.22跳纤optical fiber jumper一根两端均带有光纤连
11、接器插头的光缆组件。2.23 用户驻地网customer premises network用户驻地网是指用户网络接口(UNI)到用户终端之间的相关网络设施。3 强制性条文3.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中有3条强制性条文,各相关单位必须遵照执行。3.1.1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的设计,必须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平等接入、用户可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一)依据与原因: 本条文属于强制性标准管理规定中“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范围,其根本目的在于“满足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要求”。 (二)执行与审查原则: 1)是否设置了用户接入点并以此为界面划分工程建设
12、分工。 2)住宅用户能否自由选择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即用户接入点交换局侧可允许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接入,用户侧同一用户的用户光缆可选择与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配线光缆连接。3)通信设施容量或空间是否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接入的需要,即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管孔容量、用户接入点处预留的配线设备安装空间、电信间及设备间面积能否满足至少3家电信业务经营者通信业务接入的需要。 3.1.2在公用电信网络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方式建设。杭州市县级及以上城区电信网络已全部实现光纤传输,新建住宅必须按光纤到户建设 。3.1.3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的地
13、下通信管道、配线管网、电信间、设备间等通信设施,必须与住宅区及住宅建筑同步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一)依据与原因: 原信息产业部、建设部(信部联规2007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配线设施、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住宅小区或住宅建筑的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工信部(信部规(2005)330号)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用建筑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应当将建筑物内的电信管线和配线设施以及建设
14、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电信管道等电信设施,纳入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并由建设项目出资人负责投资。 (二)执行与审查原则: 在规划、设计中是否按照容量配置了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和建筑物内配线管网并预留电信间、设备间等配线设备安装空间。在工程实施和验收过程中上述通信设施是否与土建工程同步实施建设与验收、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图3.3.1通信设施与建设各方关系图3.2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内通信网属于用户驻地网范畴,各房产开发商、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需为各通信运营企业提供平等接入的权利;不得与任何通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或排他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
15、限制其他通信运营企业依法进入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开办电信业务;在进行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设施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各通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所需要的容量。 4 基本规定4.1 新建、扩建、改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须按规范预埋地下通信管道,敷设管槽、桥架及通信光缆与配线设施,并设置通信弱电机房(包括设备间、电信间)与弱电竖井,满足多家运营商接入的容量要求。4.2 各级建设、规划、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等建设项目时,应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并预留宽带网络所需的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含机房、管道、桥架、配线设施等),所需投资一并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4.3 住宅小区和住宅建
16、筑的通信网属于用户驻地网范畴,各通信运营企业可在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的通信弱电机房或者楼道机柜提供公平接入。公共通信网与用户驻地网的分界如下(投资界面见附件一):(1)管道以公共道路一侧的建筑红线为界,如下图:图4.3.1管道建设界面示意图 红线内管道由开发商在前期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建设与验收,所需费用纳入项目概算。(2)光缆及配线设备分工界面以用户接入点为界,如下图:图4.3.2光缆建设界面示意图以上分界点上联OLT局所侧为公共通信网,配线设施侧为用户驻地网用户接入点根据小区的规模和楼宇性质可以设置在用户接入点1位置,也可以设置在用户接入点2位置。不论用户接入点设在何处,用户驻地网侧设施(规划
17、红线内的配线设施包含光缆、光分线设备、户线、家居配线箱、桥架、预埋管等),由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投资建设,所需费用纳入项目概算。4.4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应采用光纤入户的接入方式,并根据建筑的规模和分布情况灵活采用集中汇聚模式和楼道汇聚模式。 (1)采用集中汇聚模式对多幢且具备设置通信弱电机房的规模较大的住宅及住宅建筑,可采用集中汇聚模式,用户接入点可设置在设备间或电信间,光分配箱设置在单元楼道。如下图:图4.4.1小区集中汇聚接入示意图A. 集中模式组网,运营商分光器安装在通信弱电机房或楼道光分配箱内,机房至用户线路全部共建共享。 B. 运营商共享内容:ODF架、配线光缆、楼道光分配箱、
18、2芯入户皮线光缆。 C. 通信弱电机房:新建一个共建共享ODF架,集中成端驻地网内引入光缆。 D. 引入光缆:以12芯、24芯,单条或分支接头引入。 E. 楼道光分配箱:安装在各单元弱电井内,以12、24芯为主。 (2) 楼道汇聚模式对单幢或不具备设置通信弱电机房的规模较小的住宅及住宅建筑,可采用楼道汇聚模式,用户接入点可设置在设备间(地下室或架空层),光分配箱设置在楼道。如下图:图4.4.2楼道集中汇聚接入示意图4.5 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应根据地理环境条件、用户数量及通信业务需求设置适当容量的地下通信管道,供通信运营企业使用,同时预留12孔作为备用管孔。4.6住宅小区及住宅建筑一般应预埋家居
19、配线箱,家居配线箱内应预留电源插座,家居配线箱内应放置家居信息布线说明书,以便用户知晓相关要求。4.7 多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应采用暗管敷设方式,高层建筑应采用线缆竖井与暗管敷设相结合的方式。4.8 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须设置面积适中、布局规整、维护方便的通信弱电机房(电信间、设备间),供通信运营企业共同使用:1、设备间宜设置在物业管理中心机房 ; 2、电信间宜设置在住宅建筑的单元(门)处,地下层或首层适当部位;3、电信间、设备间预留房屋使用面积应满足一个交接区或建筑物内: 配线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 安装接入配线和通信设备总的需要 符合通信工艺要求 4.9 连接至住户家居配线箱的入户线缆一般采用
20、2条单芯蝶形光缆入户,以满足语音、数据、宽带等通信业务需求,不同场景建筑,应选用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4.10 电信间、设备间及楼道光缆交接箱内用户配线光缆所采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型号应与设备光接口以及公共通信网光缆所采用的光纤活动连接器型号相匹配。4.11 用户驻地网和通信弱电机房(包括设备间和电信间)作为通信配套设施,由建筑开发商投资建设,并提供各通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产权归业主所有,同时由各通信运营商参与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接入通信业务。4.12新建驻地网项目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完工后,由“杭州市经信委”组织建设单位、运营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如未满足住宅区和住宅建
21、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要求的,各通信运营企业不得提供接入服务。4.13建筑开发商交付使用后,应向物业明确通信运营商的权益,保障后期通信业务的平等顺利交接。4.14电信运营企业对既有住宅建筑进行光纤到户改造,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支持,共享住宅建筑内的通信配套设施资源(包括机房、管道、桥架、预埋管等),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5 通信设施建设5.1 通信弱电机房建设5.1.1 通信弱电机房空间配置要求(1)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等民用建筑须设置通信弱电机房(电信间、设备间),以引入室内外移动网
22、络、传输设备、综合接入设备、电源设备、固定电话、有线及无线宽带数据等综合通信业务。通信弱电机房的面积、宽度及长度应满足通信运营企业的接入需求,具体应符合以下标准:表5.1.1 通信弱电机房面积标准建筑规模 设备间 面积(m2) 备注 300户以下15-20 通信弱电机房的形状和空间布局规整,应能同时满足多家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信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安装要求300-999户20-30 1000户以上可根据建筑群分布情况分设多个通信弱电机房(设备间)通信弱电机房最小面积计算方式如下图:图5.1.1通信弱电机房平面图(2)通信弱电机房不应与变配电室、水泵房及水池毗邻,不应直接设置在卫生间、厨房等易积水的房
23、间的正下方,机房内不得有水管、燃气管、消防喷淋设施等。(3)通信弱电机房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一层以上,设置在地下层时应满足相关温湿度及通信条件,并做好防水措施。5.1.2 通信弱电机房布局及设备安装要求(1)通信弱电机房在布局上应兼顾通信业务的当前和长远发展需要。(2)通信弱电机房应根据不同专业(无线、交换、传输、电源、宽带、数据、用户电缆配线等)以及设备安装与维护的易操作性划分区域布局。(3)通信弱电机房内设备应按由内向外顺序进行安装。(4)通信设备侧面距墙面(或玻窗)距离不小于0.8m。(5)设备正面应朝向监控维护终端机房,具体布置应综合考虑楼面承重、机房平面结构、通信电缆竖井沟位置、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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