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20)》广州市人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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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11-2020年)目 录第一部分 文本第一章 规划背景1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1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1第3条 存在问题2第二章 规划总则3第4条 规划原则3第5条 规划目标4第6条 规划期限4第7条 规划范围4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4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6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6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7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置8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8第12条 综合医院9第13条 中医医院9第14条 专科医院9第15条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0第16条 社区卫生服务设施10第17条 农村卫生服务设施1
2、1第五章 各类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规划11第18条 妇幼保健体系11第19条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12第20条 卫生监督体系12第21条 急救医疗体系12第22条 采供血体系12第六章 各区(县级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13第23条 越秀区13第24条 海珠区15第25条 荔湾区17第26条 天河区19第27条 白云区21第28条 黄埔区25第29条 花都区26第30条 番禺区29第31条 南沙区32第32条 萝岗区36第33条 从化市38第34条 增城市40第七章 保障措施43第35条 加强规划衔接,切实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43第36条 明确各级政府与部门职责,合力推进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建设。4
3、3第37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44第38条 建立规划实施评价机制,使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44附表45 第二部分 规划图纸1. 越秀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2. 海珠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3. 荔湾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4. 天河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5. 白云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6. 黄埔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7. 花都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8. 番禺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9. 南沙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10. 萝岗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11. 从化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12. 增城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图为逐步完善医疗卫生
4、服务体系,科学布局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广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以及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制定本规划。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1条 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概况2010年末,广州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辖10个行政区2个县级市,设133个街道、35个镇。201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70.96万人,户籍人口806.14万人。2010年,全市地区内生产总值10748.28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74
5、58元,城市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676元。第2条 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利用情况1、医疗卫生机构和床位设置情况广州市医疗资源供需现状基本平衡,资源总量和质量随着人口总量与结构的变化、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稳步发展。2010年底,广州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2392间,其中,综合医院135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2间,专科医院53间,护理院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4间,社区卫生服务站141间,镇卫生院39间,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3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机构15间,妇幼保健机构13间,健康教育所(站)5
6、间,急救中心(站)5间,采供血机构5间,疗养院8间。另有村卫生站1083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病床63490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5.0张。2、卫生人力资源情况2010年,广州市各类卫生人员总数12.10万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8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48万人,注册护士4.01万人。广州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为2.74名、注册护士为3.16名。3、医疗服务情况2010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962.18万人次,住院人次183.21万人次,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6.2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10.2天。第3条 存在问题1、医疗资源布局不尽合理,
7、大型医疗机构布局比较集中分布在老城区。约80%大型医疗机构分布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北部、天河区和白云区南部等区域,其中50%的省部属、市属医疗机构都集中在越秀区。荔湾区南部、白云区北部、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增城市缺乏大型综合医院。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导致很多地区居民难以就近获得高水平医疗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剧了老城区大型医疗机构的服务压力,并凸显其用地紧张,发展空间不足的矛盾。2、医疗机构类别结构欠合理,部分专科医院数量不足且规模偏小。在医疗资源结构配置上,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薄弱,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一些急需的专业如儿科、精神、康复、老年病、护理等专业发展缓慢,全市仅一间市级儿童医
8、院,花都区、从化市和增城市无精神科病床。大部分专科医院床位数量和用地面积不足,需要扩大规模。3、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完善,尚未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功能。中心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较合理,但存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不达标,自有用房比例过低的问题。城市新区及外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布局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尚未成为承担居民基本医疗服务的主体,“大病进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尚未真正形成。4、农村医疗卫生设施总量不足,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县(区)级医疗卫生设施服务能力相对落后,大部分未能担当区域医疗中心角色;一半以上中心镇卫生院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规模和水平;区划调整后合并成规
9、模较大的镇,部分镇级医院上升为县(区)级医院,镇级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相对减少、基层服务能力相对削弱;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日益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提速形成合力引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长比较迅速,但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设施覆盖程度及服务能力未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5、公共卫生机构分布较均匀,需扩大规模完善网络。大部分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模偏小,慢性病防治机构业务用房缺乏,不能满足疾病防控工作要求。妇幼保健网络有待完善,目前独立设置妇幼保健机构10间,部分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规模偏小,不能满足妇女、儿童保健服务需要。各区(县级市)均
10、设置卫生监督所1间,但未按卫生部要求设置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存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不健全的问题。第二章 规划总则第4条 规划原则1、以人为本、注重需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健康权益,让社会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2、弱化隶属、城乡统筹。将各种行政隶属关系的医疗卫生设施纳入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中,实行全行业监管和调控,统筹规划,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在全市合理布局,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方便、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3、功能齐全、布局完善。建立功能齐全、覆盖全市区域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不盲目扩张规模
11、,提高质量,走内涵发展道路,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公平、便捷、经济、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4、合理分工、突出重点。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设施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重点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置水平,加强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5、近远结合、协调发展。根据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特点与方向,以及未来区域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确定各种医疗卫生设施的总体规模及空间布局,使医疗卫生设施的配置与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相结合,确保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第5条 规划目标以居民的实际医疗
12、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以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地向全体居民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为落脚点,通过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将各种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层级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方便可及、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方面,促进基本医疗卫生资源的均衡布局和有效利用,形成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协调发展的资源配置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有重点、多层次地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和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院的综合服
13、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把广州建成亚洲一流的医疗中心城市,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第6条 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第7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10个市辖区和2个县级市,总面积为7434.4平方公里。第8条 主要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1.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3.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指导意见4.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5. 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086.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20087. 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年)8. 康复医院基本标准(2012年版
14、)9.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0. 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11. 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12. 血站基本标准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14.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5. 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16. 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17. 广东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18. 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19.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20.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1. 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2. 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送审稿)23. 广州市居住区(社区)公共
15、服务设施设置标准24.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5. 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2012年版)(征求意见稿)26.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7. 广州市中心城区控规201128.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白云区201129.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番禺区201130.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花都区201131. 广州市控规全覆盖萝岗区201132. 广州市白鹅潭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3. 广州市荔湾分区大坦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4. 广州市琶洲员村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 35. 广州市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6. 奥体中心周边地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
16、详细规划201137. 广州市黄埔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38. 广州市白云新城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39. 广州市白云湖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40. 白云新城北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41. 白云新城西部延伸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42. 广州空港经济区核心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43. 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44. 广州新客站地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45. 广州南沙地区发展规划200346. 南沙黄阁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347. 南沙南沙岛分区控制性规划200448. 南沙万顷沙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49
17、. 南沙珠江管理区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450. 从化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修编(2004-2020)51. 增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01152.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三章 医疗卫生设施总体规划布局第9条 总体空间布局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一个都会区,两个新城区和三个副中心”的战略部署,在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相应地规划形成“一主五副”的医疗卫生设施总体布局结构。“一主”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主中心,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部、番禺区沙湾水道以北地区。本区域内医疗服务机构众多,综合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水平较高。规划拟保持总量水平,通过资源整合,进一
18、步提高服务能力,突出专科特色,构建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五副”市域医疗卫生服务副中心。在南沙滨海新城、东部山水新城、花都副中心、从化副中心和增城副中心建设医疗服务副中心,加强大型综合医院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其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第10条 具体布局分区全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分为三个策略分区,分别为优化整合区、调整完善区和重点建设区。1、优化整合区:包括越秀区和荔湾区。规划策略为整合现有医疗资源,优化布局结构,严格控制医疗机构盲目扩张。一是对现有规模不达标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改扩建、合并;二是逐步向外围地区迁移用地紧张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置换部分原用地用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
19、体系或专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三是将医疗资源密集地区的部分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优化格局。建设广州健康医疗中心,选址越秀区东山口片区。综合运用国土、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手段,通过提升功能、优化布局、强化配套,建设专科特色突出、功能齐全、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广州健康医疗中心。2、调整完善区:包括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番禺区。规划策略为根据人口发展与分布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设施,适度建设全市性的大型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建设广州国际健康产业城,选址白云区,规划范围包括北至新广从公路,西至京珠高速,南至沈海高速,东至帽峰山森林公园东侧。
20、以中医药为核心,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医药企业,重点发展健康医疗、健康管理、健康养生、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打造国际化、高端化、信息化的健康产业集群。3、重点建设区:包括花都区、南沙区、萝岗区、从化市和增城市。规划策略为完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体系,重点增加大型综合医院建设,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广州健康医学中心,选址南沙区。开展与港澳地区及发达国家在高端医疗服务方面的合作,吸引外来资金及其先进管理模式,兴办国际医院、特色医院、疗养康复中心等各类健康服务机构,提供高端医疗服务,满足大珠三角高端人士医疗服务需求。第11条 机构、床位总量设置随着广州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
21、新城区、县级市大型居住区建设加速推进,要求医疗机构布局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注重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的合理设置。同时,随着广州市人口总量的增加,城市化、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改变,疾病负担不断加重,要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设施,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我市医疗辐射能力不断增强,来穗就医人数将大幅上升,需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将广州建设成为辐射华南地区,影响东南亚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近期(2015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17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5.5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48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37间,专科医院91间,疗养院10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17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25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15年,全市共设置62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每个区(县级市)至少设置1所三级医疗机构。远期(2020年),按照广州市医疗服务人口2000万计算,全市每千人病床数控制在6.0张左右。全市规划综合医院171间,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0间,专科医院107间,疗养院1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3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334间,镇卫生院(含中心镇卫生院)35间,妇幼保健机构16间,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18间,卫生监督所15间。到2020年
23、,全市共设置80间三级医疗机构(含分院),力争每个区(县级市)有2所或以上三级医疗机构。第四章 各类医疗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123”战略部署,逐步完善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一个区域医疗服务主中心和五个医疗服务副中心。在城区实现三级医疗网络向二级医疗网络转变,建立起以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农村地区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使其成为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疗服务网络。 第12条 综合医院综合医院布局规划与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相结合,适度调整大型综合性医院布局,着力推进中心城区优质医疗资源向城市发展新区、外围城区以及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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