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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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嘉兴市关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执法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房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工作。2组织拟订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
2、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市政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目标、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3贯彻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的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理政策。拟订全市规划编制项目委托管理办法、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等技术标准和规范。负责对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执法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有关法律、
3、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宣传。4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组织规划实施评估。承担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承担城市设计、综合交通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承担市域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承担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参
4、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5参与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出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参与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6组织指导、审核编制各类专项规划、镇(街道)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镇(街道)村庄布点规划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规划。组织审查和审核镇(街道)规划(含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各镇(街道)村庄布点规划。7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负责违法建筑规划认定。负责对镇(街道)规划工作督查指导。负责建设工程规划验线。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承担违法建筑规划认定。负责对城乡
5、规划进行监督检查。承担镇(街道)规划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承担指导、监督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村镇建设工匠的管理、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承担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工作实施,承担计划制定、竣工验收、资金拔付审核工作。8负责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审批手续办理。承担建设项目选址审批。核准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承担临时改变房屋用途规划审批。承担建设用地(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承担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审
6、批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活动的保护方案。审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承担大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审批。出具规划条件。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划审批(村民建房委托各镇街道审批,实行备案制)。组织实施规划审批验收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踏勘9组织编制全市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实施;负责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活
7、动。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承担全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和地理空间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地下管线普查、数据更新入库,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10负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监督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限测绘及房产测绘等测绘成果;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与地理信息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初审相应规划、测绘资质资格。承担全市测绘与测绘行业的管理,负责对测绘与地理信息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和监督测绘市场、地图市场,审核相应测绘资质资格。审批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承担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审批。承担地图的审批。承担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范围内大功率无线
8、电发射源建设选址的审批。管理和维护市域内的测量标志和国家、省、嘉兴市委托管理的测量标志。11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承担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承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12负责商品房预(销)售、买卖合同备案等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负责查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承担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备案、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备案。负责查处房地产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和现售备案。承担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
9、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13负责房地产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管理。承担房地产业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承担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核。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14负责测绘成果审核备案。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测、实测成果审核备案,自建房测绘成果审核备案。15指导、监督无须办理施工许可的住宅室内装修工作。承担无须办理施工许可的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工作。承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申报登记。16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出租管理和日常管理。承
10、担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工作。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房改房上市、经济适用房上市审核工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的出租管理。17负责物业管理监督工作。承担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业务规范监督管理。承担物业管理用房的监督管理。承担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督工作。承担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受理、审核工作。承担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审批。承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备案。18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保修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工作。19
11、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组织建设科技项目的研究攻关,引进推广建设科技成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20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建筑业从业单位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查处建筑业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归口管理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及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建筑业从业单位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承担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延续注作。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
12、明施工监督。负责查处建筑业管理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承担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承担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承担建筑业企业资质(三级)审批及其他资质的收件受理工作。归口管理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组织或会同安监、质监、纪检、检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质量安全重大事故。21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审核及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建竣工档案,并做好城建档案的保管、利用和开发工作。承担对全市城建档案工作实施行政监督、指导、管理与处罚。承担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2白蚁防治和管理工作审核办理新建
13、房屋白蚁预防项目,做好新建房屋预防施工及其管理。旧房、园林绿化、堤坝等蚁害治理及其管理。开展白蚁基础性科学研究。23负责编制全市城市亮化、绿化等设施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各专项规划之间关系;制订城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编制市区园林市政设施养护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全市城市亮化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绿化设施专项规划。制订全市城市亮化工程建设管理体系。编制市区园林市政设施养护年度实施计划。24负责市区道路桥梁、园林绿化、城市亮化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负责市区停车场管理。负责城市园林市政抢险应急救灾工作。负责市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养护与管理。负责市区园林绿化的养护与管理。负责城市亮化设施养护与
14、管理。负责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收费管理。负责市区园林市政设施抢险应急救灾工作。25负责园林绿化从业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和绿化指标、移植(砍伐)等项目进行审批。负责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审批、变更、延续、注销,三级以上资质管理的初审。负责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以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承担古树名木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管线等事项的核准。26负责全市城镇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对委托下放的绿化审批事项进行业务指导。对城镇绿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后期养护提供技术指导。27负责管道燃
15、气管理及特许经营权的审批;负责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发证管理、年检年审;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燃气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管道燃气管理及特许经营权的审批。承担瓶装燃气经营许可(含汽车加气)审批、年检年审。承担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特定行为施工保护备案。承担对燃气经营和使用的安全状况监督检查。28负责供排水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城市节水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对供水水质的监督检查。承担城市供水设施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承担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管理。承担审批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承担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
16、和污水处理厂减排目标计划的制定和落实等的监督管理。承担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29指导、协调、监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供水的节水用水工作以及城市供水管网通达范围内的农村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城市节水工作,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节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节水“三同时”审核、验收。承担节水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器具的推广使用。会同其他部门抓好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30承担市政行业管理责任。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许可。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担市政企业资质(三级)的核准和其他等级的初审工作。指导和规范市政行业市
17、场监管。31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和上级文件规定.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公积金监管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海宁市委市政府文件规定。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32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承担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承担各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3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变更登记。承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注销登记。34负责
18、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承担记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记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情况。承担记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情况35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受理、资料核对、审核和支付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受理。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资料核对。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资料审核。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的支付。36负责海宁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立案和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受理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行为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住房公积金违法行
19、为且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调查取证,制发催建、催缴通知文书。负责将调查取证后的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移交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7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发放、回收和抵押权证的执收、保管、退还。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的审核。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收。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权证的执收、保管和退还。38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催收及资产保全。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催收。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产保全。39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调整。承担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调整执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
20、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执行。40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咨询。承担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咨询。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宁市分中心承担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咨询。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咨询。4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1户外广告管理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全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编制,会同交通运输局负责普通国省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建筑控制区外50米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对大中型户外广告固定设施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海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21、海政办发2014162号)某广告公司向综合行政执法局审批窗口提交了在县道沿线外5米处工地围墙上设置一大型户外广告的申请,经受理勘查发现后发现,该广告选址属于公路沿线控制范围内,将该情况告知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审查。同时发现该广告公司除上述位置外,还在县级河道旁、08省道沿线10米处未经审批分别设置一立柱广告。遂将该线索移交给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查处。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统筹全市户外广告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市区(包括硖石街道、海洲街道、海昌街道、马桥街道和经济开发区)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编制;城市建成区、各镇建成区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工作。市交
22、通运输局配合嘉兴相关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外200米范围内和普通国省道公路建筑控制区外100米范围内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国、省、县(市)、乡道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审批设置构筑物的查处工作。市水利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道管理范围内,未经审批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发布户外广告内容的审查、登记及监督管理。2在建出土工地管理市住建局作为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海宁市域内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教育,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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