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地质调查项目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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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度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工作手册中国地质调查局财务部二一五年四月前 言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地质调查预算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九大计划”和“50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地调局党组关于“坚定不移地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和“审计不出大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工作,硬化预算约束,落实审计责任,防范财政风险,实现有效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是保证预算质量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项目预算的科学性、合理理性和有效性。为做好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工作,做到统一
2、政策、统一认识、统一尺度,地调局结合近年来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管理的工作实践,提出了预算审查工作的组织及监管要求、预算审查要求、审查依据和审查要点,是对现行管理制度的诠释、补充和强调。本手册供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组织审查单位及预算专家使用。2015年4月目 录第一章 预算审查组织工作要求1一、组织工作程序1二、预算专家选取要求1第二章 预算审查要求1一、预算审查原则1二、预算审查工作程序1三、预算审查内容1四、预算专家职责1第三章 预算审查依据1一、预算编制与审查办法1二、技术方案1三、预算标准1四、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1第四章 预算审查要点1一、项目预算审查要点1二、子项目预算审查要点1(一)总体预算
3、审查要点1(二)工作手段预算审查要点1(三)费用项目预算审查要点1附 录11.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试行) (中地调函201088号)12.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补充要求 (中地调函2010255号)13.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应急概算标准14.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10174号)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 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46号)16.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规范野外工作津贴 及野外差旅费补助的指导意见 (中地调函2014452号)17.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
4、与 科研项目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1317号)18.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项目 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3459号)19.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管理的通知 (中地调函2010 343号)110.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 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 (中地调发2010208号)111. 国土资源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国土资发201380号)112.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1)113.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16号)114.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286号
5、)115. 中国地质调查局会议管理办法 (中地调发20146号)116. 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23号)117.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财行20121号)118.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中办发201322号)119. 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财行2013533号)120. 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国办发201453号)121.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地调发2014140号)122. 项目立项预算审查与评分表(表二)1第一章 预算审查组织工作要求一、组织工作
6、程序1.根据地调局分解落实审计责任的有关要求,由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工作,由地调局财务部负责统一规划和监管,各组织审查单位具体实施。2.地调局负责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制定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办法。每年立项论证及设计审查工作启动后,地调局印发年度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各组织审查单位编制项目预算审查工作方案上报。地调局对各组织审查单位的工作安排进行审核,确定预算专家人选。3.地调局财务部对各单位的预算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巡视,重点对组织工作是否到位、预算专家是否严格履行职责,审查工作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审查工作结束后,地调局财务部将对预算专家审查意见进行系统梳
7、理,结合各单位预算审查工作总结及巡视反馈信息,抽取一定比例的项目进行核查。4.实行淘汰制度,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及预算专家进行通报和处理,坚决淘汰缺乏实际工作内容及社会经济效益的“假、大、空”项目,坚决淘汰未认真履行职责或审查中遗漏重大差错的预算专家。二、预算专家选取要求1.三分之二的预算专家由财务部从地调局专家库中抽选,其他预算专家应具备地调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员资格、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具备丰富的预算编制或审查工作经验。2.地调局财务部指派1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家担任预算专家组组长,负责组织预算专家开展审查工作,审核把关预算专家意见,考评预算专家审查工作情况及审查质量,重大问题及时向地
8、调局财务部报告,向组织审查单位提交预算审查工作情况报告。3.实行回避制度,组织审查单位管理部门人员不得审查本单位承担及管辖的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人员不得审查本单位项目预算。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预算专家要以个人身份参加审查工作,要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严谨地履行好专家职责,并为自己的评审意见负责。第二章 预算审查要求一、预算审查原则1.政策统一。预算专家应严格执行国家、国土出资源部部及地调局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2.尺度统一。预算专家要统一认识,严格工作纪律,明确审查要求,统一把握审查尺度,防止随意性。3.坚持原则。处理预算问题要有理有据,坚持谨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以
9、免出现失误,影响项目实施。4.集体决策。预算专家要认真听取汇报,加强沟通。遇到重大预算问题,应当在预算专家组内集体讨论决定。二、预算审查工作程序1.审阅材料。预算专家应对所分配的项目提前审阅有关材料,主要对送审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形式审查,送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及时向告知组织审查单位。组织审查单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及时通知送审单位补充、修改并限期报送。对符合审查要求的项目应阅读技术方案,对预算内容进行审阅。2.预算专家组预备会。组织审查单位应召集所有预算专家召开预备会,学习有关文件和材料,了解相关政策、预算评审活动的目的、原则、要求、方法、标准及行为准则,掌握评审活动的规范化
10、要求。宣布预算专家组长及日程安排。3.听取汇报,质询和答疑。对需要汇报的项目,预算专家根据审阅情况,听取项目组现场汇报,并提出质询,不得封闭审查。4.重视与技术专家沟通。预算专家依据审核情况,特别是野外实物工作量(包括技术条件)、设备使用和购置的必要性、设置委托业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新开子项目设计预算与立项申报预算变化较大的原因与合理性等,及时与技术专家沟通。5.召开预算专家组会议,形成评审意见。预算专家组长召集专家组会议,听取各预算主审专家汇报审查情况,集体研究讨论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定有关审查事项。预算专家根据审查情况形成书面意见,审查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综
11、合评价;二是预算中存在问题及修改意见;三是立项阶段还要核定预算及提出分列建议。预算专家在此基础上,立项论证阶段确定预算编制的质量等级,设计审查阶段确定预算方案是否通过审查。6.预算专家组长审核签字。由主、副审预算专家和预算专家组长履行签字手续,递交组织审查单位。三、预算审查内容1.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对提交预算的预先审查,包括送审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预算章节、预算编制说明、预算表式是否符合要求,责任人签章是否齐全,以及是否存在无法审查的其他重大问题。2.内容审查。内容审查是对预算编制内容进行审查,包括预算编制说明和预算表的审查。预算专家应根据相关审查依据,对预算的合规性、依据的充分性进
12、行审查;根据技术方案对预算的政策相符性,与技术方案的相关性,支出的科学性、必要性及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查;根据相关标准,对使用标准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审查。内容审查采用逐项审查法。四、预算专家职责1.预算专家以个人身份参加项目审查工作,应客观、公正、严谨地履行专家职责,恪守职业道德。2.预算审查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干涉。3.预算专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4.预算专家发现有与本人存在利害关系的项目或项目单位时,应向预算专家组说明,予以回避。5.在审查工作结束前,未经组织审查单位同意,技术与预算专家均不得擅自撤离,以充分保证审查时间和工作质量,充分保证预算与技术专家的沟通交流。6.预
13、算专家不得收受项目单位的财物、宴请及其他好处。7.预算专家应妥善保管送审材料,审查结束后应及时、完整交还,并删除相关电子文档。未经组织审查单位同意不得带走或复印、扫描、拍照等。8.对有保密要求的预算审查,预算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预算审查情况。第三章 预算审查依据一、预算编制与审查办法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查办法规定了项目设计预算审查原则、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和审查方法,同时对预算专家提出了严格要求和明确的行为准则,是地质调查项目预算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2015年地质调查项目及子项目的立项论证(评估)、设计预算审查仍按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要求
14、(试行)的通知(中地调函201088号)及补充要求(中地调函2010255号)执行。二、技术方案项目技术方案对项目的目标、需求及预期成果进行了部署;子项目技术方案(包括有关附件、图纸等)对子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程度、目标任务、技术路线、工作部署、工作量、保障措施、预期成果等进行了部署。是项目及子项目预算编制和审查的基础与前提。三、预算标准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是一定时期、一定生产技术条件下,工程手段的预算核定依据,准确、合理使用预算标准编制的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才能达到地质调查项目管理的基本要求。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继续执行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概算标准参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应急概
15、算标准(见附录3)。四、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1.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0174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6号);3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规范野外工作津贴及野外差旅费补助的指导意见(中地调函2014452号);4.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与科研项目四项经费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函2011317号);5.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函2013459号);6.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委托业务费管理的通知(中地调发2010208号);7.国土资源部项
16、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1380号);8.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9.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10.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 11.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12.中国地质调查局会议管理办法(中地调发20146号);13.在华举办国际会议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 (财行20121号);1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中办发201322号);15.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
17、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17.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布的地质调查项目立项及设计预算编制与审查要求。第四章 预算审查要点一、项目预算审查要点项目预算审查应以项目目标任务为依据,以成果实现为目标,按照合法性、有效性及经济性原则,对预算安排与工作任务(工作量)匹配情况、子项目设置及预算安排情况、年度预算分配情况、承担单位落实情况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调整建议。1.预算与工作任务(工作量)匹配情况。预算专家应根据项目工作任务、工作量、人员及设备投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应急概算标准等,对项目预算满足程度进行审查。如预算与工作任务、工作量不匹配,应提出项目预算调整建议。2.子项目设
18、置及预算配置情况。根据项目总体目标和任务落实方案,对子项目预算配置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子项目设置及预算调整建议。3.年度预算分配情况。根据项目工作部署,对项目和子项目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年度预算安排建议。4.承担单位落实情况。按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子项目承担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分列或合并等优化建议。5.预算专家独立填写“项目预算审查与评分表”(见附录21)。二、子项目预算审查要点(一)总体预算审查要点1.按照合法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原则,依据国家财经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地调局有关规定,审查预算与工作安排的相关性,经费支出的必要性、科学性与经济性,费用标准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合理性。杜
19、绝项目预算脱离实际,编制不实,虚列预算等现象。2.地质调查子项目以野外实物工作量为主的(野外实物工作量预算大于或等于50%),编制甲类预算;以室内研究为主的(野外工作量预算小于50%),编制乙类预算。甲类预算中有专题研究的,应在“其他地质工作”中列出具体名称和预算,单个专题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应按费用项目编制明细预算;乙类预算中包含工作手段的,如工作手段由本单位承担,则应按费用项目分解编制预算,如工作手段委托外单位承担,则应按委托业务费编制预算。3.同一子项目由多个单位分别承担的(非委托业务),按经费使用的主体单位分别编制专题预算,并汇总编制子项目预算,避免代编预算。4.延续子项目(包括
20、因上年预算执行不达标而被暂停的子项目)的结转资金应按原用途继续使用。对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确有必要调整原用途使用的,应结合2015年工作及预算统筹安排,重点审核调整的必要性。5.2015年的子项目从立项到上报财政做了重大调整,今年不严格要求子项目设计预算与立项预算完全一致,应按调整后的工作方案重新编制预算,做好调整说明及审查认定。6.技术方案需对主要实物工作量、项目人员(包括聘用人员)、仪器设备投入、重要会议、主要差旅、出国(境)活动、委托业务等安排进行充分说明。如技术方案对上述各项安排不明确造成无法审查的,立项论证阶段可直接调减相关预算,设计审查阶段按不通处理。7.子项目有其他资金
21、来源的,在收入预算中列示,同时按综合预算原则统一编制预算,不同来源的资金不能在同一工作手段或费用项目中混编,各项预算要注明资金来源。8.预算编制说明是对子项目支出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有效性及实施存在主要风险与不确定性的分析论证,内容应完整齐全,文字叙述与预算表要有机对应。主要内容包括:子项目概况,预算编制依据,采用的费用标准和测算依据,子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靠性分析,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子项目预算中有其他经费来源和委托业务费支出的,应予以重点说明。续作子项目还应说明以往年度完成工作量和经费使用情况。无预算编制说明的,按不通过处理。9.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中有相关预算标准的,不允许
22、采用其他预算标准;缺项的可采用其他预算标准,分三种情况审核:一是参考相关行业标准的,应附参照标准复印件(封面及涉及的预算标准);二是对于市场化程度高、参考市场报价确定的,应附报价单或相关证明材料;三是自行测算预算标准的,应在编制说明中详细说明测算过程,预算专家应逐项审核。10.出国(境)费、设备使用与购置费、委托业务费的审查应结合技术专家的审核意见。11.预算审查意见应简明扼要,把握预算质量综合评价情况。为便于承担单位修改完善预算,可书面记录预算编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交承子项目担单位及组织审查单位。12.预算编制质量评定。预算专家对子项目预算编制质量进行综合评级和打分,质量等级及评分标准分为优
23、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级次。预算编制质量在“合格”以上的,预算审核“通过”;预算编制质量“不合格”的,预算审核“不通过”。13.立项阶段如有下列不合理开支,应在预算中扣除。(1)列支国家财经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在子项目开支的内容;(2)无特殊理由,限定费用严重超过标准的;(3)高套预算标准或技术条件;(4)虚列或重复编制预算;(5)经费安排缺乏依据;(6)购置专用设备与子项目无关;(7)与子项目无关设备计提折旧;(8)与工作任务无关的其他支出。14.预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评定为立项不合格、设计不通过。(1)预算未设置独立章节,混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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