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保护监理实施细则.doc
《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保护监理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保护监理实施细则.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国电新疆库玛拉克河小石峡水电站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新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小石峡监理部二00九年十二月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l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SD2678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规文件编制。1.2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营地等施工人员活动场的安全保护与管理。2 职责2.1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检查监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2.2本细则由各标段项目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并审核承包方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监督。3 实施细则3.1施工方安全保
2、护责任1)施工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及生活区安全的管理。2)施工方应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条件,在工程开工后14天内编制一份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文件报监理部审批,其内容应包括:(1) 安全机构的设置与专职人员的配备;(2) 治安管理与现场救护措施;(3) 防疫、防火、防气象灾害等措施;(4) 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安全操作与驾驶;(5) 施工现场与生活区安全用电及其防护措施;(6) 其它安全规定。3)施工方应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手册,其内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定。该手册应发至全体现场工作人员,并报业主及监理
3、方。该手册内容应涵盖工程施工与生活的各环节,包括人身安全、设备使用、作业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意外事故及灾害救护等。并对全体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与安全检查。4)若在施工方责任区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施工方应立即通报业主方,并在24h内向业主方提交事故情况的全面报告。3.2施工安全保护的现场监理1)监理工程师按有关法规及施工合同文件规定,检查督促承包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按批准的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实施。2)监理工程师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指示施工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若施工方故意延误或拒绝改正,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3.3施工安全监理工作(1)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
4、全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检查安全人员配备是否足够合理,设施是否齐全,督促检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2)审查批准承包人对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安全问题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并将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与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挂钩,要求和监督承包人对高边坡等进行安全监测,并审查对监测资料的分析报告。(3)监督承包人编制并审查现场的安全手册或安全须知,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按照批准的手册或须知对承包人的所有施工作业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计划定期进行培训和考试,在作业现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进行抽查。(4)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
5、常性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如安全帽和其它劳动保护设施的佩带、高空和高边坡作业时安全绳和安全网的安装施工的通风或照明、在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的标志服,以及安全栏、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牌的设置等。(5)将砼仓面安全检查作为其他工序施工的前提条件。在砼浇筑期间监督承包人设置好渠道之间的通道,监督承包人禁止其在仓面上向下抛投任何物料,监督承包人对吊罐的缆绳卡环等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6)监督承包人每天对起重和提升设备的缆绳挂钩行程限位器和负荷指示器制动和保护装置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运行。在吊运重件大件时,应有专人指挥先试吊成功后再进入正常吊装程序,绝对禁止
6、任何超载吊运。(7)对现场交通道路的安全标志或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完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缺失损坏,立即指令承包人补充或修复。(8)在承包人的施工供电线路架设完成后,监督承包人对线路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在满足规定的安全要求后,批准承包人通电。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将监督承包人对现场的所有线路和用电设备的接地和保护设置进行检查,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指令并监督承包人纠正。(9)在进行明挖爆破时,监督承包人设置必要的警示信号等,并在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爆破,协助承包人疏散影响区域的人员和设备,在靠近边坡处的出渣边坡清理从上部往下部集渣等作业时,监督承包人设置专门的安全员和警示标志,以及必要的防护和拦挡设
7、施,对道路的通行和上部作业进行协调控制。(10)在进行高边坡开挖后的坡面清理和支护作业的过程中,监督承包人设置必要的安全和警戒设置,并配备现场安全监督人员。(11)协助业主组织防洪渡汛工作,按照业主的统一部署检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落实。(12)所有的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和检查过程中都应将施工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立即指令承包人现场整改,必要的情况下通知承包人的现场负责人到场处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助业主做好各合同工程间的安全协调工作。(13)与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晤,及时对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和评价,从中发现问题和不足。对承包人的承诺应检查其实施情况,对于玩忽职守
8、不称职的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解雇。(14)如果合同文件规定承包人必须对其进入工地的设备和人员进行保险,监理人应对其检查和审核。由于工程进行中不断有设备进入工地同时,劳务人员和职员的人数也在变化,还应经常地不定期地对承包人的保险工作进行检查,对没有及时保险的项目应指示承包人及时保险。(15)及时向业主通报工地上发生的安全事故,参加对安全事故进行的调查分析,审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16)定期每月向业主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按规定编制合同工程的安全统计报表,对整个合同工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3.4施工安全控制管理的依据、方针
9、与工作制度(1)施工安全控制管理的依据施工安全监督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及国家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与施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工程监理合同文件、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LJJ1-1-181 DLJS2-1-81SLJJ1-17-181 DLJS2-17-81)等工程施工规程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2)施工安全控制管理的方针与管理机制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实行承包人施工安全保证与监理
10、机构检查监督的管理机制。3.5施工安全监督的程序与方法(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的审查与批准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报监理机构批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结合工程进展和工程施工条件、现场施工安全条件的变化,以及施工安全措施执行中的实际情况,定期对施工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并报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申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包括各级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各级施工安全管理机构责任人及其资历、资质情况)、施工安全的人员配置。2)各级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3)建立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
11、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4)安全培训、教育制度。5)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总体规划与布置。6)分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防护措施。7)保证施工安全条件所需资金投入的预算。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其他报告事项,或发包人、监理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2)施工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1)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
12、上岗证(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检查验证。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检查验证。2)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检查验证承担运输、吊装、电焊、气割(焊)以及大型、特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爆破作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参加爆破工作的管理、质检、运输、储存、保管、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经地方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业合格证并持证上岗。3)安全教育培训个人工作档案的检查,包括承包人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
13、核记录、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记录、承包人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4)施工安全档案和报告管理工程承包人必须建立施工安全档案和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复检和销案制度,并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机构报告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承包人报送施工安全作业月报,其内容包括: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情况与评价。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制度执行与检查情况。施工过程中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本月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月加强施工安全工作的措施计划。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情况。(3)施工安
14、全措施计划的申报与批准工程承包人应依据工程建设强制行条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边坡支护工程、开挖工程、高大摸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高空作业、拆除大型设备、爆破工程等施工),经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没有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行条文,不予签发开工令。1)工程承包人按合同文件规定,在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安全和劳动保护措施并报监理机构批准。2)对于汛期施工工程项目,承包人在
15、开工前或进入汛期施工前,编制专门的安全度汛和防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3)对属于高空、高危险区或特种爆破作业的施工项目或工作,承包人在施工作业前,编制专门的高空、高危险区或特种爆破施工安全作业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4)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施工安全许可对于单元工程项目或工作开工,承包人在申报开工前进行施工安全与劳动保护措施检查,并在施工安全设施、措施和劳动保护工作落实,自检合格基础上向监理机构申报开工(仓)许可签证。3.6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1)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爆破作业应根据工程要求、地形条件、地质条件、工程量大小和施工机械等爆破作业条件,合理选用爆破方
16、法并报经监理机构批准。2)炸药必须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区有一定安全距离的仓库内,未经监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施工现场存放炸药。炸药库的布置和设计以及炸药的贮存与运输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并应事先得到监理机构的批准。3)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等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工程承建合同及其技术规范的规定。督促工程承包人定期对其爆炸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监理机构报送爆炸材料的购买、储存、使用和保管情况,并接受监理机构和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监督。4)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爆破作业时,监督承包人严格遵守经过监理机构批准的爆破操作规程和去警规程。要求承包人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对
17、所有的人身、工程本体和公私财产采取保护性措施。5)在浓雾、大雨、大风、雷电或黑夜等不利作业条件情况下,不得进行起爆作业。(2)开挖作业安全技术措施1)开挖作业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或上、下层同时进行开挖及支护等作业,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事先报经监理机构批准。2)在不良地质地段中开挖,应在地质预报基础上,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查清地质构造,加强安全检查、岩体变形监测与分析,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制订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3)对于施工人员必须停留作业或经常性地穿越的可能存在高空物体或物料掉落的安全危险区域,工程承包人必须设置安全棚、安全通道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水电站 工程施工 安全 保护 监理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26788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