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堤工程安全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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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亚岛堤工程STEC 安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监理单位:山东省交通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三亚水工监理部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编制日期: 目录一、工程概况与施工现场环境情况2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2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3四、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与主要工作方法34.1安全监理实施程序34.2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4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55.1 水上作业船舶55.2 基床、岸坡开挖55.3 基床抛石65.4 潜水作业65.5 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7六、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安全监理工作86.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86.2 审查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报验手续86.3
2、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96.4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七、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107.1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107.2 巡视检查127.3 核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167.4 督促施工单位安全自检并进行抽查18一、工程概况与施工现场环境情况1、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项目为防波堤一座,施工内容包括基槽开挖、铺设砂垫层及碎石垫层、堤心石抛填、压脚棱体抛石、大块石护面、护面块体预制及安放等。2、建设规模岛堤堤项总长*米。设计堤身顶高程+*米,原泥面高程为-*m-*5m,基槽底标高为-38m-42m。堤项宽度*米。3、工程结构形式岛堤采用不设胸墙的人工块体护面抛
3、石斜坡堤结构,堤头为斜坡式结构,堤身座于软弱地基上,采用开挖换填进行地基处理。开挖后首先铺设砂和碎石垫层,然后抛填堤心石,安放护面块体。4、现场施工条件本工程施工为无排斥水域深水作业,受涌浪和台风等因素影响较大,施工期间不能影响邻近港舰船正常进出航行。抛泥区位于工程地点东南侧,海上运距约10公里。砂垫层砂源位于*,海上运距约28公里。工程所在海域潮汐类型为不规则日潮混合型,涨潮时流向西北,实测最大流速0.47米/秒;落潮时流向东南,实测最大流速0.97米/秒。年平均气温25左右,年平均降水量1282毫米。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1、已批准的包含安全监理方案的监理规划;2、相关的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
4、标准,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3、施工组织设计;4、其他规范性文件,如水运工程监理规范三、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总 监 理 工 程 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块体预制兼职安全监理员基槽挖泥兼职安全监理员岛堤主体兼职安全监理员四、日常安全监理实施程序与主要工作方法4.1安全监理实施程序1、发出口头通知,开具整改通知单在日常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中,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建设标准的现象,或安全事故隐患,应首先口头通知施工方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并及时采用书丽通
5、知予以确认。未按期整改且无整改措施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方实施签发书面通知、指令的措施。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时应注意文件的时效性。书面通知应采用“监理通知书”或“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2、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当签发书面通知、指令后,仍未采取措施整改时,应当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专题监理例会,对书面通知、指令中的内容,结合强制性建设标准加以强调。要求责任方说明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计划整改完成的时间,同时要求责任方明确在后序工作中对类似问题的预控措施,并形成例会纪要。3、签发“工程暂停令”在签发书面通知、指令或召开专题例会后,仍未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情况
6、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方暂时停止施工,并由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暂停”的部位视工程的情况,可以是整个工程暂停,也可以是局部工程暂停。若“工程暂停令”发出后执行效果不佳,可进一步向建设单位提出:加强与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协调,要求其参与执行。4、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有关交通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4.2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1、加强督促(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日都检查、公司
7、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项目监理部。(3)督促施工单位,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2.巡视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书面报告。每日巡视,如果发现存在安余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3监理会议(
8、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2)发现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施工有关要求时,应在监理例会上提出或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整改。(3)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汇报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五、针对性的安全监理检查控制要点5.1 水上作业船舶(1)根据交通部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在水上施工作业前,检查施工单位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以及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有关手续。(2)严格施工船舶进扬报验制度,核查施工船舶是否具有海事、船舶检验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件,以及船舶操作人员是否具有
9、与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3)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海上交通安全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按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号灯、号型,同时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域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4)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和救生设备,并保持设备技术状态良好。(5)在编制水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制订工程船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6)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工程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水上施工区域及船舶作业、航行的水上、水下、空中及岸边障碍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制订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7)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工程船舶、水上水下作业人
10、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做好记录备查。(8)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的现象,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9)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制订防台、防风、防火等预案以及能见度不良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0)施工单位施工时应保证船机处于良好状态,不得带故障作业。(11)施工单位应及时掌握当地气象及水文情况,遇不良海况或大风时应停止水上作业,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或转移至安全区域;遇有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施工船舶必须悬挂规定信号灯,或按规定鸣号,必要时应停止作业。(12)施工单位施工船舶作业时,应
11、随时注意瞭望周围水域船舶的动态,避免其他船舶驶入作业区域,造成与施工船舶及锚缆发生碰撞和缠绕的事故。5.2 基床、岸坡开挖(1)督促施工单位基床、岸坡开挖施工前,结合施工工况、水域环境、通航密度和当地气象条件等情况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组织对船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好记录备查。(2)工程开工前,认真审核工程施工方案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水上施工区域及船舶作业、航行的水上、水下、空中及岸边障碍物等进行实地勘察,制订防护性安全技术措施。(3)施工单位夜间挖泥作业时,施上船舶应按有关规定悬挂信号灯标志;作业区域及周边必须设置充分的照明设施。(4)施工单位挖泥作业,应在泥驳
12、靠泊本船系缆稳妥后,挖掘机才能进行作业。(5)挖掘机工作时,作业半径范围内禁止站人,以免造成人身伤亡。(6)挖掘机起动前,操作员必须事先发出信号;抓斗自由落体时,严禁紧急制动。(7)基床、岸坡外挖过程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勤测水深,加强水下地形测量,以保持岸坡稳定。5.3 基床抛石(1)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作业船只(含辅助作业船舶)及抛石人员均应服从抛石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不得擅自进入作业区,不得随意乱抛。(2)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着好防护用品,水上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设备。(3)施工单位石料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4)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作业船只不得在未施工完的构筑物上带缆。5.4 潜水
13、作业(1)施工单位在潜水作业前,应根据水下作业内容和工作量、结合作业现场条件,制订潜水作业实施方案,包括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保障措施,并报送监理审查。(2)施工单位作业的潜水人员和水上辅助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潜水员证书和适任证书,并报送监理备案。(3)施工单位潜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潜水设备和装具必须通过有关法定部门定期检验,并在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做好记录备查。(4)施工单位在潜水作业前,必须向潜水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备查。(5)施工单位的潜水作业区域和作业船舶,必须在明显处设信号旗、信号灯及醒目标志,严禁无关船舶进入潜水作业区域。(6)施工单位在潜水作业
14、前,必须检查潜水员和水上辅助作业人员之问的信号联络装置的可靠性;工作时随时检查信号绳和潜水软管,避免与水下障碍物或自相缠绕发生事故。(7)施工单位在潜水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现场的水深、流速、流向、风速、水质、水文及地质等情况,不符合安全要求时严禁作业;作业过程中随时注意观察现场变化情况,达不到安全作业要求时,应立即停止作业。(8)每次潜水作业均应设专人指挥,配合人员服从统一指挥,信号绳、氧气管应由专人持管。(9)每次潜水作业均应认真填写潜水日志备查。5.5 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1)水上安整结构及构件前,施工单位应组织安装施工有关人员察看施工现场,掌握当地水文、气象、地貌等情况,并办理航行通告
15、等有关手续报送监理备案。(2)审查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3)施工单位应将需持证上岗人员(如起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书报送监理审查;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备查。(4)水上安装结构及构件等吊装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检查起重机具、索具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进行试吊后方可正式施工。(5)巡视中检查安全施工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安全隐患。(6)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按海事部门确定的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警戒标志或警戒船。(7)抽查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按设备
16、操作规程作业。(8)检查预制构件吊运时的混凝强度是否签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如需提前吊运,必须验算,并报送监理审查。(9)预制构件吊运时,应使各吊点同时受力,采用绳扣吊运时,其吊点位置偏差不能超过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位置。(10)驳船装运构件时,应注意甲板的强度和船体的稳定性,宜采用宝塔式和对称式的间隔方法装驳,驳船甲板面上要均匀铺设垫木,构件宜均匀对称地摆放在垫木上;吊运构件时,应使船体保持平稳;驳船装构件长途运输时,必须采取安全加固措施。(11)检查施工所需的脚手架、作业平台、防护栏杆、上下梯道、安全网等是否齐备,并处于良好状态。(12)采用机械吊装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已检查机械设备和绳索的安
17、全性和可靠性,特别是钢丝绳;对大型构件,应先进行试吊;各种起重机具均不得超负荷使用。(13)吊装作业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与其他操作人员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不得盲目执行。(14)吊钩的中心线必须通过构件的重心,严禁倾斜吊卸构件,安装构件时必须平起稳落。(15)检查吊装构件时,是否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16)水上作业船舶如遇有大风、大浪、雾天时,超过船舶抗风浪等级或能见度不良时,督促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六、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安全监理工作6.1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管理机构,总
18、、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员数量配备情况。(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以及设备的租赁、安装拆卸、运行维护保养、自检验收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和完善。(3)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签订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书。(5)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6)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监控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方案的实施。(7)对有关施
19、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检查项目,由项目监理机构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书面向施工单位告知。(8)明确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上报与处理程序,要求事故单位在第一时间内,按预定程序上报建设单位、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相关部门,不得隐瞒和拖延上报。6.2 审查安全设施、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报验手续1、大、中型施工机械的审查审查施工单位进场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及合格证,对施工单位报申进入施工现场的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进行审查。当发现施工单位的进场机械和报审表不一致时,要求施工单位更正。2、特种作业人员的进场检查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特
20、种作业人员资格,包括垂直运输机械作业员、安装拆卸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人员、爆破作业、电工、预应力张拉、水上作业、大(中)型机械操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的相符性和有效性。6.3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当分别编写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在施工前办理监理报审。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型方法主持审查。程序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按规定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足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符合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
21、查的书面报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有紧急救护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针对性审查: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环境、管理模式,具有可操作性。2、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填写监理意见,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3、特别复杂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报请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查。6.4 审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根据各自项目施工现场和周边单位、社区的安全重大危险源类别、周边重要基础没施(道路、航道、港口)以及本项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人员素质、物质资源评估等情况编制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施工的现场应急救援体系
22、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首先在开工准备阶段对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网络内的人员组成情况、危险源辨识结果、预案编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以及完整性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在施工阶段对预案内资源准备和操怍演练进行跟踪动态检查,及时发现应急体系内的缺陷或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不断完善虚急救援体系和补充调整应急预案,保证预案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过程,记录和分析应急救援响应过程中不足之处,在事后进行科学分析,对经验和教训进行及时总结和提高,以不断提高应急救援体系的管理质量。七、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主要工作7.1 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一)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1安全
23、生产责任制监理工程师应依据通过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仝技术措施,对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范围包括项目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能机构负责人或专职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等。2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及人员配备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当依据通过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而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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