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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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 建 铁 路兰州至乌鲁木齐第二双线(新疆段)工程地质勘察监 理 实 施 细 则中铁西北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09年4月 目 录一、总则- 1 -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基本内容- 2 -(一)一般规定- 2 -(二)工程地质调绘监理- 4 -(三)钻探及简易勘探的监理- 5 -(四)物探监理- 6 -(五)原位测试监理- 7 -(六)室内试验监理- 9 -(七)水文地质勘察监理- 10 -(八)勘察工作量监理- 12 -(九)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整编监理- 12 -三、各类建筑物的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13 -(一)路基工程- 13 -(二)桥涵工程- 19 -(三)隧道工程- 21 -(四)建
2、筑材料场地工程- 22 -(五)站场和房屋建筑工程- 25 -(六)供水工程- 26 -四、重点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27 -五、不良地质地段工程勘察监理- 28 -(一)不良地质勘察监理重点- 28 -(二)风沙- 28 -(三)人为坑洞- 29 -(四)危岩、崩塌、落石- 31 -(五)地震液化- 31 -六、特殊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监理- 32 -(一)特殊岩土勘察监理要点- 32 -(二)湿陷性黄土- 33 -(三)松软土、软土- 34 -(四)盐渍土- 35 -(五)膨胀土(岩)- 36 -七、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37 -(一)一般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37 -(二)重大工程
3、地质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37 -八、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日志- 38 -九、工程地质勘察监理月报- 38 -十、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总结- 40 -兰新二线(新疆段)定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为了保证兰新二线(新疆段)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质量,查明各类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可靠的岩土工程参数和物理力学指标,满足本阶段的设计要求,根据兰新铁路(新疆)公司筹备组委托书及铁道部关于开展铁路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434号)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依据该项目本阶段的“监理规划”和“勘察大纲”的具体内容编制兰新二线(新疆段)定测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兰新二线(新疆
4、段)定测阶段(初步设计)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对工程地质勘察过程、手段、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方案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深入现场,工作到位,了解沿线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明控制和影响线路方案及重大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工程地质勘察开展监理工作。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遵循“守法、诚实、公正、科学”的准则。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的勘察任务书,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调绘范围、内容和精度,勘探点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水、土、砂石试样的数量、取样运
5、输和保管方法、试验内容和方法,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的内容、数量和方法,原始资料、勘察报告及图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能否满足工程初步设计的要求;并在对重大地质问题的认识上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4、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主要采用对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巡视、检查及旁站,同时对成果资料整理的过程、质量与进度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控制相结合的方法。5、监理工作发现地质勘察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和遗漏的工程地质问题或工点,应及时书面通知勘察单位,提出监理意见,以便使勘察单位及时补充、整改、完善。6、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影响线路方案和控制线路走向
6、的断裂构造、重点工程(主要为长大及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特大桥、深路堑、高路堤及陡坡路堤)和不良地质(主要有风沙及风害、崩塌、落石、地震液化、坎儿井)、特殊岩土(主要为湿陷性黄土、软土及松软土、盐渍土、膨胀土(岩)。7、监理工程师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及时填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8、监理工作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执行监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监理。9、监理工作程序(详见下图1)。二、工程地质勘察监理的基本内容(一)一般规定1、兰新二线(新疆段)定测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通过采用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相结合的方法,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
7、察单位在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铁路行业标准、规范;对地质环境及重大工程地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开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了解勘察单位上一阶段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重点研究前阶段勘察遗留问题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查明兰新二线(新疆段)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3、工程地质勘察开工前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对控制性重点工程的规模、图1:监 理 工 作 程 序 勘察单位 监控内容 监理单位报 送 勘察任务书 审 查调绘勘探工作量物探工作量原位测试取样试验专项地质工作
8、 各工种作业程序进场人员机具设备分包单位资质自 控 外业工作质量 监 控孔内水文地质试验物探数据采集各种地质图填绘勘探点布置钻探记录原位测试地质观测点、井泉点室内试验质量控制水土砂石试样采送各种勘察资料汇总 内 业 资 料 整 理 检查成 果 资 料 成果资料审查质量评定 参 加 分布及其对地基的要求等,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沿线的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既有工程地质资料,组织监理人员按专业审查勘察单位报送的工程地质勘察计划(工程地质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及计划工期等)和技术要求(工程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点的布置、数量,水、土、石样数量及试验内容等)。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在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原始资料
9、获取过程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按工程类型、规模、范围、场地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建筑物的要求,以“工程地质勘察段(点)”为单位,采用巡视、检(抽)查和旁站的方法分段、分点开展。监理的重点是沿线重点工程和复杂、重大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对重要的勘探点应全过程旁站监理。(二)工程地质调绘监理对勘察单位的工程地质调绘监理,采取检(抽)查的方式。重点对重要的地质界线、隧道地段、长大挖方及陡坡墩台的调绘进行检(抽)查。检(抽)查分为室内和野外两部分:室内检(抽)查是监理人员在工程地质勘察现场驻地对经勘察单位整理后的测绘、调查资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测绘精度是否满足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地质观测点描述内容是
10、否齐全完整,定性分析与评价是否准确,工作数量是否合理;野外检(抽)查是监理人员在现场地质勘察人员配合下,现场检查测绘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地质观测点布置是否合理、描述是否准确,对重要地质界线或重大不良地质、特殊岩土现象有无遗漏或错判。1、检(抽)查地质调绘采用的工作方法是否正确,地质调绘范围、图件的填绘、勘探和测试工作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规程的要求。2、检(抽)查重点工程和复杂、重大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地质调绘范围和地质点分布、文字记录是否满足精度要求。3、野外旁站和检(抽)查各类地质观测点、井泉点的测绘记录内容是否齐全,定位是否准确。4、检(抽)查地质界线、地层岩性、地质构
11、造、地下水露头、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判别是否准确,有无漏划或错判,对工程设计有影响的地质界线应有地质点作依据。5、野外检(抽)查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的成因、性质、范围及其与铁路工程的关系是否准确,有无误判、漏判,路基个别设计、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起讫里程的确定是否正确。6、检(抽)查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车站站场地质调绘资料的完整性,检查断面图上的地质界线是否依据充分、合理,勘探和原位测试点的布置、取样及试验项目等技术是否符合规范、满足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断面图的内容是否充分反映与工程有关的主要地质条件。7、地质调绘的监理工作应以抽查为主。对重大工程、重大地质问题、重要的地质点(包括观测
12、点、钻孔、取样点、井泉等)应到现场进行核查。8、对遗漏的地质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督促勘察单位到现场补充、完善。(三)钻探及简易勘探的监理钻探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钻探方法和钻孔布置的合理性,钻孔孔位、数量、深度、分层、鉴定、记录描述以及钻探工艺是否正确并符合有关规程要求。1、钻探及简易勘探监理的要点1) 检查使用的钻探及简易勘探设备是否符合勘探技术要求;2) 检查孔位、孔口高程、钻进方法、钻探记录、岩性分层及描述、地下水初见和稳定水位、终孔深度;3) 检查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是否到现场鉴定、核对岩芯;4) 检查孔内取样和测试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正确,检查取样及封装质量,检查测
13、试数据;5) 检查操作安全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2、对钻探及简易勘探现场监理采取巡视、核查和旁站方式进行。一般钻孔及简易勘探的监理以巡视为主,对重要的钻孔或钻孔中的关键段落应重点核查。3、钻探旁站监理主要针对重点工程或重大不良地质工点、特殊岩土地段进行,对重要的钻孔应进行旁站监理。4、钻进过程中或终孔前,监理人员认为未达目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勘察单位完成。(四)物探监理1、检查物探所采用的测试方法与勘探目的是否匹配,是否能满足技术要求。2、检查是否结合地形、地质特点合理的布置物探测网,测网布置、基线测量、点位测量是否满足规程的要求。注意各物探方法间及其与勘探是否相互配
14、合,与地质资料是否进行综合分析对比。3、检查物探仪器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4、检查物探作业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数据采集、观测及记录是否齐全、符合规范规定。5、检(抽)查物探资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图件的编制是否符合规程的要求。6、检(抽)查物探资料解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解释结果应与其他勘探资料复查修正,综合分析解释得出准确的物探地质成果图。7、对地质构造复杂的重点工程地段物探及重要钻孔测试进行现场旁站监理。8、检查地震勘探用炸药的保管、使用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9、对物探监理一般应采取巡视、抽查、旁站方式,对重大工程、地质复杂地段或重要钻孔的物探工作应进行旁站监理。10、当发
15、现使用的物探方法不当,达不到勘察目的时,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采用其它物探方法或采取其它勘探手段的意见,并监督改正。(五)原位测试监理1、监理要点1)检(抽)查原位测试设备是否满足勘探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了标定;2)检(抽)查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及其适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3)检查孔位、孔口高程、测试方法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4)检查资料整理及采用的公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与其它试验方法取得的参数对比是否合理。5)检(抽)查原位测试孔位的布置对场地土层是否具有控制性和代表性。注意各测试方法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是否相互配合,注意地质资料是否进行综合分析对比。6
16、)检(抽)查原位测试勘探点数量是否按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7) 原位测试现场监理采取巡视、抽查和旁站方式进行。8)发现操作过程及数据处理中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改正。2、静力触探监理1)根据软土、松软土、黏性土、粉土、砂类土等工点内已有钻孔资料及布孔要求,检(抽)查静力触探测试点位布置是否合理。2)检(抽)查静力触探设备是否齐全。探头是否标定,标定是否合格,未经标定的探头,严禁在生产中使用;贯入能力能否满足需要;记录仪是否满足要求;探头贮存是否按规定贮存。3)旁站检查测试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贯入深度及记录是否准确可靠、齐全。4)检(抽)查单孔触探成果资料基本内容
17、是否齐全,单孔触探成果图图幅尺寸与格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5)检(抽)查触探曲线划分土层是否对主要受力层进行了详细划分,对工程有影响的软弱下卧层是否单独分出。6)检(抽)查采用静力触探成果资料计算地基承载力时,是否建立适合于本地域或本地区的承载力公式或对选用的公式进行验证。7)静力触探成果资料是否与室内土工试验成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设计采用数据。3、动力触探监理1)对砂类土、碎石类土、岩层风化层等地层进行动力触探试验, 检(抽)查试验点位、深度是否合理。2)检(抽)查动力触探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部件磨损及变形是否超过规定。3)旁站检查试验操作及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贯入尺寸及现场记
18、录是否规范、准确。4)检(抽)查是否对记录的击数和贯入尺寸进行校核和换算;检(抽)查动力触探试验成果和设计采用数据。4、标准贯入试验监理1)对黏性土、粉土和砂类土等地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 检(抽)查试验点位、间距、深度是否合理。检(抽)查场地标准贯入试验孔数、每一主要土层的试验点数是否符合规定。2)检(抽)查标准贯入试验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部件磨损及变形是否超过规定。3)旁站检查试验操作及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贯入尺寸及现场记录是否规范、准确。4)检(抽)查贯入器中的土样是否进行鉴别、描述记录,鉴定是否正确;是否进行黏粒含量测试。5)检(抽)查是否对记录的击数和贯入尺寸进行校核和换算;
19、检(抽)查标准贯入试验成果和设计采用数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5、十字板剪切试验监理1)在用十字板剪切试验测定饱和软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及灵敏度等参数时,检(抽)查试验点位、测试深度是否合理。检(抽)查在测定场地土灵敏度时,每层土的试验次(孔)数是否符合规定。2)检(抽)查十字板剪切试验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标定是否合格。3)旁站检查试验操作及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现场读数、记录是否规范、准确。4)检(抽)查是否对十字板剪切试验数据进行修正;检(抽)查十字板剪切试验成果,是否与静力触探、室内土工试验成果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设计采用数据。(六)室内试验监理1、检查试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试验
20、工作的要求,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及计量认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行。2、室内试验的现场监理采取巡视、抽查和旁站方式进行;外业勘察中对重要试样的取样封装过程和重要试验项目的选定应进行旁站监理;检查试样的运输与保管方法、试验内容、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检查勘察单位试验方法是否合理,试验数量、内容、方法和计算是否正确并符合规程要求。3、检查试验人员是否经过上岗培训或取得相应资质。4、检(抽)查试验室必须送检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应出具核发校(检)验合格证;必须自校、标定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是否有自校和标定记录。5、检(抽)查送样单上试样的试验项目、试样
21、数量、取样地点、送样时间、送样人及收样人、收样时间的填写、签署是否齐全、规范。6、检查样品验收和试样制备是否符合规定。7、试验人员开样时要进行抽检或旁站,检查试样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察看样品外观及描述是否满足制样要求。土样有无析水或变形现象,是否扰动,若达不到原状土的要求,视情况降低土样等级或重新取样;岩样是否完整无损、密封完好,岩样标签与委托单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水样采取是否满足要求,密封、标签是否完好,要求现场加入化学药品进行固定的水样是否及时加入。8、检(抽)查试验室测试的试验项目是否达到送样单上提出的要求,试验方法的选择是否合理。9、巡视或旁站试验的操作过程,是否按照规范、规程及
22、有关要求进行。10、检查试验成果的整理、分析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提交的成果资料是否签署齐全;检查试验精度或误差是否在容许范围内,检查原始资料页面是否整洁、笔迹是否清晰、有无涂改现象。11、检(抽)查重点工程和复杂、重大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水、土、砂、石试验内容和项目,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汇总表及各种图表是否齐全。(七)水文地质勘察监理1、检查水文地质勘察中是否按规程要求进行地质调查、测绘、勘探与试验,开采含水层的水位、水质、试验内容和计算方法及设计用水文地质参数是否符合规程要求。2、检查供水水文地质勘察、铁路工程专门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物探、水文地质钻探技术要求
23、是否满足工程要求与勘察目的。3、检查水文地质调绘采用的工作方法是否正确,调绘范围、工作内容、勘探试验方法、图件填绘和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4、核查供水水源地、供水站点、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的工点等地形、地貌、地质条件的调查填图是否准确。5、核查对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点中的主要含水层和拟开采地下水含水层的岩性、含水体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涌水量预测、水质试验等的分析、计算资料是否齐全、准确。6、检查勘探点(包括长期观测孔)的布置、取样及试验等技术要求是否满足工程设置及规范要求。7、野外检查各类水文地质观测点、井泉点的测绘记录内容是否齐全,定位是否准确。8、检查水文地质试验设备是否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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