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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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分发号版本A受控三期扩建21000MW机组工程土建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写: 审核: 批准: 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发电工程监理部年月目 录一、前言二、工程概况三、监理依据四、土建建筑材料监理方法和措施五、土建建筑材料对工程进度影响的控制六、土建建筑材料对工程质量影响的控制七、材料的见证取样八、材料的存放九、建筑材料的监理资料十、说明一、前言1.1工程监理制度是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对三期工程21000MW机组土建工程材料监理亦是本工程重要监理工作之一。为全面做好土建工程建筑材料的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细则。1.2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的控制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要求参加本工程的有关施工单位及人员均应按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材料的供应和使用,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坚决杜绝因施工材料供应的质量因素而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1.3各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施工材料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在工程竣工时提交齐全的、符合要求的归档资料。二、工程概况2.1工程简介本工程为国电北仑电厂三期工程。本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21000MW燃煤机组及相应的辅助、附属设施,预留扩建11000MW机组。2.2使用范围本监理细则适用三期工程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土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材料供应和使用的控制。三、监理依据3.1国
3、家及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3.2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监理规划;3.3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交底、会审记录;3.4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3.5国电集团暨泰州电厂下达的指令、通知、联系单等;3.6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3.6.1水泥取样方法GB12573-1990;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0;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 复合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3.6.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3.6.3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
4、2;3.6.4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3.6.5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3.6.6砼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3.6.7预拌砼GB14902-94;3.6.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J108-87;3.6.9砼外加剂分类、命名与定义GB8075-87;3.6.10砼外加剂GB8076-1997;3.6.11砼泵送剂JC473-2001;3.6.12砼膨胀剂JC476-2001;3.6.13砂浆、砼防水剂JC474-1999;3.6.14砼防冻剂JC475-96;3.6.15喷射砼用速凝剂JC477-96;3.6.16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
5、GJ70-90;3.6.17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3.6.18钢筋砼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3.6.19钢及钢产品力学性能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2975-1998;3.6.20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3.6.21钢筋砼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91;3.6.22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701-1997;3.6.23冷轧带肋钢筋砼技术规程GB32/032-93;3.6.24冷轧热钢筋JG3046-1998;3.6.25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3.6.26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3.6.
6、27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JGJ108-96;3.6.28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JGJ109-96;3.6.29烧结普通砖GB/T5101-98;3.6.30烧结多孔砖GB13544-2000;3.6.31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92;3.6.32砌墙砖检验规则JC466-92;3.6.33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1997;3.6.34粉煤灰砖JC239-91;3.6.35非烧结普通粘土砖JC422-91;3.6.36蒸压加气砼砌块GB/T11968-1997;3.6.37砌墙砖试验方法GB/T2542-92;3.6.38砼小型空心砌块试验方法GB/T4111-199
7、7;3.6.39加气砼性能试验方法GB/T11969-11975-1997;3.6.40干压陶瓷砖GB/T4100-1999;3.6.41砼瓦JC746-1999;3.6.42烧结瓦JC709-1998;3.6.43陶瓷砖试验方法GB/T3801-1999;3.6.44砼路面砖JC446-91;3.6.45聚氯乙稀防水卷材GB12952-91;3.6.46石油沥青纸胎油毡、油纸GB236-89;3.6.47改性沥青聚乙稀胎防水卷材JC/T633-1996;3.6.48氯化聚乙稀防水卷材GB12953-91;3.6.49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00;3.6.50聚氨脂防水涂料J
8、C500-92;3.6.51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3-2000;3.6.52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JC/T690-1998;3.6.53氯化聚乙稀橡胶共混防水卷材JCT684-1997;3.6.54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一部 片材GB18173.1-2000;3.6.55沥青防水卷材试验方法总则GB328.1-89;3.6.56平开铝合金门GB8478-87;3.6.57推拉铝合金门GB8480-87;3.6.58平开铝合金门GB8479-87;3.6.59推拉铝合金窗GB8481-87;3.6.60建筑外墙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86;3.6.61建筑外墙空气渗透性
9、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86;3.6.62建筑外墙雨水渗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8-86;3.6.63建筑幕墙JC3035-1996;3.6.6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C102-96;3.6.65关于确保玻璃幕墙质量与安全的通知建监1994776文;3.6.66关于印发“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建监97167号文;3.6.67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GB/T5836.1-92;3.6.68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管件GB/T5836.2-92;3.6.6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3.6.7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
10、02;3.6.7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3.6.72建筑材料放射性核查限量GB6566-20013.6.7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3.6.74人造板及装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17657-19993.6.75以各种规范标准不限于此,在工程施工期间如有变化以新版本为准。四、土建建筑材料监理方法和措施4.1监理工作内容。4.1.1通过检查确保土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4.1.2通过材料供应计划的控制,确保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的供应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4.2监理工作方法4.2.1审查供货
11、商资质、质保书及合格证。4.2.2外观检查。4.2.3现场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的具体要求见第7章)。4.2.4审查检测报告的有关数据是否符合要求。4.2.5审查材料供应月度计划,检查现场到货情况,避免出现材料供应出现断档情况。4.3监理工作重点材料控制的重点为建、构筑物基础工程和上部结构使用的钢筋、水泥、外加剂、防腐防水材料、主要装饰建筑材料、钢结构工程中的钢结构件、高强螺栓等。4.4监理工作流程材料报审(附质保书、检验报告)监理审查报审资料供货商资质报审材料进场待检监理检验或见证取样同意使用土建建土建建筑材料监理工作流程图4.5监理措施4.5.1组织措施。4.5.1.1配备相应的建筑材料监理人
12、员。对建筑材料监理工作进行合理分工,监理部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土建建筑材料的重点检查、见证取样和报审,同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范围内建筑材料的检验报审工作。4.5.2制度措施4.5.2.1认真执行建筑材料的检验、现场见证取样、报审资料的审核等工作制度,按规定的批次全数检验、全数见证取样、全数审核。4.5.2.2严格执行监理部内部工作制度,积极适应和满足现场对建筑材料监理工作的要求,及时办理建筑材料的检验,见证取样和审核工作。4.5.3技术措施4.5.3.1全体监理人员要熟悉掌握并正确运用土建建筑材料、监理工作需要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4.5.3.2随时收集和整理有关建筑材料的各种信息,了解材料供
13、应的情况,防止因材料供应过程中数量和质量的变化造成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影响。4.5.3.3对设计提出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承包商应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中充分考虑新材料的使用工艺或工法,监理部门将对其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证或要求权威机构出具鉴定和检测报告,在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并经设计单位同意,监理人员确认并报北仑电厂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五、土建建筑材料对工程进度影响的控制5.1按照按时提供建筑材料对施工的正常进行具有重要作用的要求,承包商必须及时做好计划安排、组织进货材料检验与各个环节的工作,以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5.2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和月度计划,计划的
14、编制要符合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如施工进度计划有变化应进行相应的调整。每月要上报上月的钢筋、水泥用量跟踪表和钢筋进货台帐。5.3编制材料供应计划要充分考虑预留材料检验、见证取样送检和材料试验等环节所需的时间。5.4大宗材料须有数量充足、稳定的供应基地,难购品种要提前落实好货源。5.5仓库和堆场面积应适应安全储备量的要求。六、土建建筑材料对工程质量影响的控制6.1 土建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等的质量对工程质量将产生直接影响,故对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用于工程,是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的重点。6.2所有建筑材料的供应必须选择合格的供货商,施工单位要申报供
15、货商资质,监理部进行认真审查,如有必要还需与电厂有关部门共同进行调查和考察。6.3砼所用材料应与配合比试验材料质量、规格、粒径等保持一致。6.4有期限要求的材料过期严禁使用。6.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材料报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防止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送检材料取样合格并取得检验报告后,该批材料方可使用。6.6检验报告要及时返回,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并应按规范的要求制定复检或重新组织货源等措施。水泥和砼28天强度报告要按时上报。七、材料的见证取样7.1送检的检测机构为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所设的北仑电厂现场土建试验室,该试验室应通过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的认证。7.2
16、检测取样员由各施工单位确定,见证人员由监理部安排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具体人员名单和见证号由监理部提交。7.3取样人员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送样时由见证人员随同或采取封样措施。7.4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为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砼中使用的掺加剂;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和砌块;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黄沙和石子;地下及屋面、卫生间使用的防水防腐材料、主要建筑材料等,范围涵盖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件和材料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所规定的复检试验项目。以下为常用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取样方法:7.4.1水泥取样方法7.4.1.1主要水泥品种、强度等级、代号7.4.
17、1.1.1硅酸盐水泥分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强度等组,两种类型,不掺加混合料的称类硅酸盐水泥,代号为P,掺不超过水泥质量5%石灰石或粒化高炉矿渣混合材料的称型硅酸盐水泥,代号P。7.4.1.1.2普通硅酸盐水泥分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强度等级,代号为PO。7.4.1.1.3矿渣、火山灰、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分为32.5、32.5R、42.5、42.5R、52.5、52.5R六个强度等级,代号分别为PS、PP、PF。7.4.1.2标志水泥袋上应清楚标明: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
18、名称和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号,包装年、月、日。掺火山灰混合材料的矿渣水泥还应标上“掺火山灰”的字样。包装袋两侧应印有水泥名称和强度等级。矿渣水泥的印刷采用绿色;火山灰和粉煤灰水泥应采用黑色;硅酸盐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散装运输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7.4.1.3验收批以同一生产厂的同一出厂编号400t水泥为一个取样单位(即验收批)。7.4.1.4取样方法和取样数量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7.4.1.5一般检测项目标准稠度用水量、安定性、强度。7.4.1.6填写取样单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工程
19、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生产厂家、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或进场日期、要求检测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见证号等。7.4.2建筑用石取样方法7.4.2.1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施工现场中普通混凝土用最大粒径不大于80mm的碎石或卵石的取样。7.4.2.2验收批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7.4.2.3一般试验项目筛分析、表观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含量、堆积密度。7.4.2.4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60kg
20、。7.4.2.5取样方法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分应均匀分布。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选取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前先将取样部分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共15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7.4.2.6填写取样单取样单填写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见证号等。7.4.3建筑用砂取样方法7.4.3.1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施工现场中普通混凝土用砂的取样。7.4.3.2验收批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或汽车)运输至现场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如马车等)运输的,以200
21、m3或300t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以一验收批论。7.4.3.3一般试验项目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7.4.3.4每组样品取样数量不少于10kg。7.4.3.5取样方法从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7.4.3.6填写取样单取样单填写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样品名称、取样时间、代表数量、产地、要求检验项目、取样人、见证人、见证号等。7.4.4混凝土试件取样及制作方法7.4.4.1适用范围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和构筑物中所用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7.4.4.2混凝土
22、试件的取样7.4.4.2.1现场搅拌混凝土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7.4.4.2.1.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7.4.4.2.1.2每一工作台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仍不得少于一次。7.4.4.2.1.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7.4.4.2.1.4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7.4.4.2.1.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
23、需要确定。7.4.4.2.2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强度检验的取样频率和组批条件应遵照下列规定执行。7.4.4.2.2.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按每100m3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3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7.4.4.2.2.2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采取,按每100盘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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