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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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富安领【2011】03号 新源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伊犁州2011年富民安居工作安排。提高农牧区住房减灾抗灾能力,全力改善民生,加快改变我县乡村面貌,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向深入,结合我县农牧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安居工程现状截止2010年底,我县城乡共有农村总户数45000户(含牧区户数)。20042010年,已完成农村安居房建设26000户。使广大农牧民群众住上了抗震性能较强的住房,极大改善了农牧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二)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
2、力推进“富民安居”和“富民兴牧”工程,是自治区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两大民生工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事关广大农牧民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事关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符合广大农牧民群众过上现代文明生活的迫切愿望。积极推进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一方面能加快村庄改造步伐,改善村容村貌,促进农牧民生活方式改变;另一方面能带动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同时,能拉动州直建材、建筑等产业发展,激活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牧民就业。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根据自治区党委七
3、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张春贤书记在自治区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现场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新规划为先导、新产业为支撑、新民居为重点、新农民为主体、新机制为动力、好班子为保证”的“五新一好”要求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与增收致富结合起来,立足长远,从根本上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困难;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农牧民自愿,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尊重农牧民群众的意愿,帮助农牧民处理好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务求工作实效;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分户实施,把规划落实到村到户。本着安全、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落实节能、节
4、地、节材的要求,体现乡村特色和地方特色; 四是坚持经济适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与集中、分散建设相结合、抗震安居工程与“提高型、改造型、普惠型”要求相结合等方式,建设造价适中、经济实用的房屋,不加重群众负担; 五是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把实施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整体改善; 六是要充分利用农村发展的各项资金和优惠政策,抓住援疆建设的大好机会,形成推进“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合力。工作思路: 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与“抓发展经济促民房改造,抓民房改造促经济发展”的要求,走“生产积累建房致富”的工作思路。统筹协调,同步推进配
5、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典型带动、整村推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方法,激发群众的建房积极性,通过示范点的辐射和带动,推动民房改造工作,使农村安居工程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迈进,从而达到州直农村住房“面积不落后、功能不落后、质量不落后、产业不落后”的目标。逐步把州直农村建设成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目标: 一、村庄规划。用4年时间完成我县11个乡镇(其中一乡一镇在县城内)77个行镇村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其中:2011年完成三镇两乡19个村规划修编、2012年完成一镇一乡19个村规划修编、2013年完成一镇一乡19个村规划修编、2014年完成20个村规划修编。 二、建设目标。
6、用8年时间,对我县19000户农牧民住房分期分批进行新建和改建; 三、示范点建设。从2011年开始启动农村安居工程示范乡、示范村建设,每个乡镇每年建1-2个体现现代新民居特色的示范村,以后逐年扩大示范村建设范围,建成不同类型、各具特色、标准较高、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示范村,使全县45000户农牧民总体实现户均住房面积达到80平方米,拥有内部功能齐全、附属设施配套、整体符合抗震、节能要求的好房子; 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8年内全县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到2018年基本实现中心村通公交车,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三
7、、实施范围、建设内容和标准、补助标准及筹资方案(一)实施范围全县11各乡镇、77个行政村的农牧民。(二)建设内容1、民居建设。以“三新六有”为基本内容,引导农牧民对住宅进行建设或改造,实行“一户一宅”,宜改则改、宜建则建。新建或改建后的住宅,外貌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居室要分区完善,方便生活;质量要坚固耐用,符合抗震设防要求。“三新”即结构体现新设计、建设采用新材料、外观呈现新面貌;“六有”即有干净整洁的厨房、有安全卫生的饮水设施、有沼气或其他清洁能源、有太阳能或其它淋浴设施、有卫生型厕所、有节能取暖设施(设备)。2、设施建设。要紧紧围绕解决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
8、五通五有”为基本内容,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农村民生改善。“五通”即通自来水、通有线电视、通宽带、通柏油(或水泥、石板)路、通客运班车(或公交车);“五有”即标准化的小学、卫生室、村民活动中心(或文化活动广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家店(或农资超市)。3、环境建设。要以文明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化一处理”为基本内容,深入开展村庄综合整治,加快改善农牧区人居环境。四化指村内道路硬化、街道亮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一处理指生活垃圾实现集中收集(处理)。(三)建设标准建筑面积要求达到80;主体结构要求为砖混、砖木或其它;配套设施拥有水、电、路、气、厨、厕、浴七项基本功能;房屋外观要求墙面粉刷
9、均匀,设立统一规格、编号符合要求的标识牌;房屋院落要求“三区”划分明确,生活区、种植区、养殖区进行明确隔离,庭院干净整洁。(四)补助标准国家和自治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平均1万元;援疆资金每户平均补助1万元;。要为每户多争取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五)筹资方案 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建房户自筹、群众互助、政府补助、对口帮扶、援疆资金、项目配套等多渠道解决。四、安居富民工程对象的核定及程序(一)工程对象全县农村19000户,其中主要补助对象为农村居民无房户、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和其他困难群众。 (二)补助对象的核定 确定富民安居工程补助对象,要严格实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程序,
10、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保证重点,各乡镇要组织人员逐村逐户摸底调查,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分类排队,将家庭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贫困群众优先纳入建设范围。 (三)补助对象的核定程序1、困难群众自愿申请; 2、所在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由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审核所辖行政村是否履行规定程序。审查结果在乡镇公开栏公示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所在县市富民安居办申报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建设任务; 5、乡(镇)安居办要严格审查村队申报材料和证明,分类核实享受优惠政策
11、的补助对象,并汇总数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6、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申报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并申明对上报材料、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四)工作资料收集、乡(镇)要做好建房群众安居工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逐户建档立卡。 、建房档案主要包括建房申请书、填写完整的安居工程申请批准表、建房前后的住房对比数码照片、与建房户签定建房协议等其它相关手续和资料。五、实施安居富民工程的工作步骤实施富民安居工程重要分为准备与启动、具体实施、考核和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一)准备与启动阶段(2010年8月1日- 2011年元月31日)1、制定实施方案(2010年10月15日-2011年2月28日)。各乡镇要优先为灾民
12、、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户、困难户、严重危房户和 其他建房户改造或新建住房,制定实施方案和危房拆除计划。2、准备与启动(2010年8月1日-2011年元月31日)。一要调查摸底。各乡镇要认真负责,广泛宣传、认真摸底调查,确保真实、准确、无误,确定上报建房对象;二要政策对应到户。根据摸底调查情况,逐项研究、准确把握政策,一一落实对应到户,做到政策落实不漏一户。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和“户主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申请审批程序,对富民安居工程帮建对象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要建卡造册上报。对公示后符合条件的住户分类登记造册,确保住户有卡、乡镇有册、县市有档(含电子文档),并于20
13、11年2月15日前全部锁定上报;四要尽快启动。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从2011年1月1日起启动安居富民工程规划、选址、审批工作。(二)具体实施阶段(2011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2011年建3125户;2012年建2267户;2013年建2267户; 2014年建2267户; 2015年建2267户;2016年建2267户;2017年建2267户;2018年建2273户。各乡镇要按照州政府下发的实施意见以及各乡镇实施规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分片包干、落实责任。(三)检查考核(2011年-2018年一年一考核)从2011年开始,各乡镇当年10月10日前对各乡镇场富民安居工程进行考核
14、。报县富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年度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县绩效考核办公室。(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2018年)从2012年开始,各乡镇按安居富民工程按验收标准对各村队场进行验收后,报县富民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六、工作措施1、分类排查、规划先行、科学布局。实施安居富民工程的对象千差万别,情况各异,切实摸清每一户的情况,是制定规划、方案和政策的基础。各乡镇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要按照 “一户一策、一户一计、分类实施”的要求进行统筹规划,拿出不同的规划建设方案,选择若干套体现区域特色、地方民俗、村庄特点、群众喜爱、
15、经济能承受的新民居图样供农牧民选择,满足不同村庄,不同收入阶层群众的需要,避免“千村一面、千户一型”。村庄规划要根据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灵活布局,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卫生所等社会事业的布局,切实做到村镇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规划相结合,新居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新建与改建相结合,“前瞻性”与“普惠性”相结合,户型美观与实用相结合,民族地方特色与现代化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新居建设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外援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形成较为自然的村庄形态。各乡镇要以点带面,加大工作力度,于2011年3月30日前完成2011年要建的农村安居工程规划编制工作。2、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各乡镇在摸清
16、底数的基础上,要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逐村解决的办法,把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建房形式从村、户实际情况出发,量力而行,讲求实效。贫困户危房较多而且有条件的村,可通过用地调整,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地拆旧建新;不具备集中兴建条件的可实行原地拆旧建新。新建房面积和结构根据贫困户的情况,按照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进行规划建设。3、做好与抗震安居工程的衔接。实施抗震安居工程以来,我县已完成26000户安居工程的建设任务,这部分住房功能不够完善,基础设施简陋,各乡镇要把现有住房条件的提高与改造相结合,新建房屋采用起点更高的“提高型”方案。对面积小、功能不完善的抗震安居房,采用增加面积、完善内部
17、功能,加强公共及服务设施建设,达到规划标准的“改造型”方案。各乡镇要在我县开展抗震安居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4、坚持农牧民主体原则,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在富民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民群众结合发展规划,把富民安居工程同产业化发展、项目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为日后农牧民群众发展个体经济、集体经济,拓展产业建设和丰富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预留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产业,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狠抓劳务输出组织工作、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将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与资源优势、结构调整、产业开发和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丰富安居内涵,扩大产业外延。各乡镇要抓住援助我县的大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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