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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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建设单位:阿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评价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目 录一 总论11.1 项目由来11.2 评价目的21.3 编制依据2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51.5 评价标准81.6 评价时段91.7 评价方法101.8 评价重点101.9 环境保护目标101.10 评价程序11二 工程概况132.1路线方案及主要控制点132.2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32.3预测交通量152.4建设规模及项目组成152.5主要工程数量及工期安排182.6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25三 工程分析273.1 项目建设概
2、况273.2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273.3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分析30四 建设区域环境概况334.1 自然环境简况334.2 社会环境简况35五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95.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95.2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395.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评价405.4大气环境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43六 环境影响评价476.1 社会环境影响476.2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86.3 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96.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506.5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606.6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61七 水土保持方案637.1 水土流失现状637.2 水土流失预测637.3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3、657.4 水土保持监测697.5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707.6 水土保持方案的合理性分析70八 公众参与738.1 方法和原则73建设规模如下:748.2 公众参与问卷调查结果分析778.3 公众参与公示调查结果798.4公众参与意见反馈79九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819.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819.2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839.3 营运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869.4 环保措施汇总87十 环境风险分析8910.1环境风险因子识别8910.2环境风险分析8910.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9110.4环境风险应急方案9210.5环境风险评价结论92十一环境保护管理与环境监测9511.1
4、环境保护管理9511.2 环境监测计划9711.3 环境监理计划98十二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312.1 项目工程经济分析10312.2 项目工程产生的效益分析10312.3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及其效益分析10312.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05十三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713.1工程概况10713.2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0713.3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10813.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0913.5 公众参与11113.6 环境保护措施和费用估算11113.7 结论111II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一 总论1.1 项目由来阿坝县位于阿坝藏族
5、羌族自治州西北部之川、甘、青三省交汇处。介于北纬 32183337、东经 1011810235之间。东邻若尔盖县、红原县;南与马尔康县毗连;北面和西面分别与甘肃省玛曲县、青海省久治县、班玛县和四川省壤塘县为界。距成都509公里,距马尔康246公里。阿坝县城位于阿坝县城中部,阿曲河两岸阿坝镇镜内,东南距成都509公里,西南距州府马尔康246公里,西北距青海久治县74公里。省道302从县城北部穿城而过,连接红原县、青海久治县。沟通县域西南部的县道阿柯路和阿茸路也在县城交汇。现状阿坝县建成区主要位于阿曲河以北,2011年底县城建成区面积2.44平方公里(不包括特殊用地、宗教用地)。项目位于阿坝县城南
6、岸新区核心区金鼓广场,其中A线为环形道路,其余道路为A线与四周道路的连接道路。区域网络内道路属于城区南岸开发区,与现状城区一河之隔,地势平坦,南北进深800米,与现状城区通过河支大桥联系。南岸新区目前已经动工的市政一、二期道路,阿曲河大桥,德阿大桥,河堤景观工程,滨河道路等项目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主动脉的作用,南岸新区的建设正如火如荼地进行。金鼓广场及其周边道路是南岸新区的核心,在此核心区是南岸的文化中心和商业中心,这一核心区的建成将极大地促进阿坝县的经济发展,丰富当地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推进南岸新区的建设,金鼓广场及其周边道路作为这一核心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其建设实施已迫在眉睫。本次项目主要建设内
7、容如下: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A线为金鼓广场的环形道路,道路长443.21米; B线为从北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91.05米;C线为从西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131.38米;D线为从南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61.07米;E线为从东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104.69米;各条道路路幅宽度均为22米,均为规划道路。新建道路全长831.4m,配套建设给水管网236.07m,雨水管网388.189m,电力通信管线232.4m。 “建设项目总投资”合计2120.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2.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58.83万元,基本预备费169.25万元。征地、拆迁费用未计入本次估算,由业主
8、自行协调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阿坝县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的委托,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成立了项目组,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开展工作。在项目业主方的大力协助下,项目组工作人员对沿线主要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进行了详细实地踏勘和环境调查,并听取了地方环保、规划、农业、水利、国土、交通、林业等有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经广泛收集资料和认真分析,项目组完成了本环境影响
9、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1.2 评价目的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区内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对拟建工程沿线现状进行调查、监测,评价沿线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防治污染、减少破坏的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使工程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并对工程设计拟采取的工程治理措施进行论证,评价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从环境角度论述改建公路选线及建设的可行性。1.3 编制依据1.3.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1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1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6)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8)交通部2003年5号令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
11、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国务院(1998)第257号令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1)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2)国务院(2000)第28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2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25)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6)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地矿部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7
1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资发(2005)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28)国土资源部、交通部、铁道部国土资发2000186号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路铁路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29)国发200539号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5.12.3); (3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31)交通部建设创新型交通行业指导意见;(3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184号文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33)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34)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35
13、)四川省生态功能区划;(36)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实施意见;(37)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356号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38)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8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1.3.2 评价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1)
14、(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HJ 19-2011);(8)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9)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试行)交通部JTG B03-2006;(10)国务院国发20013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GB504332008);(1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996;(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34342008)(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15)环发(2003)94号关
15、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1.3.3 项目有关文件1、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阿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阿州发改行审201344号;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阿坝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阿县建住2013选字第50号;4、关于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局,阿州国土资函2013249号;4、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阿州环建函201453号;1.4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1.4.1 评价等级1、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属于线性工程,沿线所经
16、地区主要为山区地貌,工程影响范围按道路中心线两侧300m计算,则影响面积为0.12km220km2的范围内,沿线经过的主要为城市生态系统,工程永久占地32.4亩,征地范围内主要为交通道路用地,由于人类活动频繁,项目区域内生种类均为常见类,无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项目沿线无拆迁。项目建设对生物群落(均为常见物种)的生物量和物种的多样性影响50%,本工程建成后的绿化措施,对区域环境绿地数量的损失有所补偿,工程所经区域气候条件有利于植被恢复,工程对区域环境不会造成破坏性影响,不会造成土地荒漠化。工程没有经过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区域,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
17、关于生态评价等级的划分要求,确定本工程的生态环境影响等级为三级评价。2、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项目属城市道路新建工程,建设前工程区域内主要为阿坝县县城市规划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用地,施工期沿线无居民居住,运行外环境敏感,项目建成后对区域内的声环境影响较小,通过预测声环境该变量为1.2-2.3dB(A),但项目区域含2类地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_2.4-2009),确定本工程的声环境评价为二级评价。3、水环境评价工作等级本工程的污水主要来自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的路面径流污水。生活污水性质属非持久性污染物,需要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小于7,而运营期路面径流一般为含
18、少量泥沙等,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为“简单”,生活污水进入阿坝县市政污水管网,根据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影响的等级划分原则,确定本工程的地面水环境为三级评价。4、空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项目施工过程中有扬尘(TSP)产生,产生暂时性负面影响。运行过程中有汽车尾气(NO2)排放,系无组织排放源,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B03-2006中“环境空气影响评价”中评价等级划分依据的规定,本项目运营近期交通量小于 20000 辆/日(标准小客车),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本次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见表1.4-1。表1.4-1 主要专题评价等级表评价专题评价等级
19、生态环境三级声环境二级地表水三级环境空气三级1.4.2 评价范围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A线为金鼓广场的环形道路,道路长443.21米; B线为从北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91.05米;C线为从西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131.38米;D线为从南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61.07米;E线为从东侧进入广场的道路,道路长104.69米;各条道路路幅宽度均为22米,均为规划道路。新建道路全长831.4m,配套建设雨水管网831.4m,电力通信管线831.4m。表1.4.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序号单项名称建设规模备注阿坝县南岸核心区道路建设项目1广场环形道路(A线)长443.21m,宽22
20、m2广场北侧道路(B线)长91.05m,宽22m3广场西侧道路(C线)长131.38m,宽22m4广场南侧道路(D线)长61.07m,宽22m5广场东侧道路(E线)长104.69m,宽22m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包括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1.4.3 环境要素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本项目的评价等级,确定生态、声、水和大气等环境要素的评价范围。1、社会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影响区为工程所在的乡镇、城市,主要为阿坝县县城。社会环境的调查分析扩大到直接影响区域市政道路沿线居民,即阿坝县城区居民。2、生态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要求,本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
21、评价范围为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3、噪声评价范围根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要求,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4、水环境评价范围一般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当有饮用水源地,可扩大到1000m范围内。5、空气环境评价范围一般为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重点地段可扩大到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内。1.5 评价标准2014年3月阿坝州环保局以阿州环建函201453号文下达了评价执行标准。1.5.1 环境质量标准1、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具体项目及标准限值详见表1.5-1。表1.5-1 声环境质量标准LA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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