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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 标 文 件(技术建议书)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投 标 人: 目 录第一章 工程概况.第二章 监理工作范围.第一节 监理服务内容与工作范围及监理依据.第二节 监理工作安排.1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组建原则.2 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安排.第三节 监理岗位职责.第三章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第四章 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及对监理试验室的管理.第一节 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仪器、设备和设施的配备.第二节 监理试验室的职责及任务.第五章 监理工作程序.第一节 工程质量控制方法与流程.第二节 投资控制方法与流程.第三节 进度控制方法与流程.第四节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控制方法与流程.第五
2、节 环境保护控制方法与流程.第六节 合同管理控制方法与流程.第七节 信息管理控制方法与流程.第八节 组织协调监理工作方法与流程.第六章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第一节 路基工程监理方案 第二节 路面工程监理方案 第三节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监理方案第四节 环境保护监理方案第五节 安全文明监理方案第七章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第一节 路基土石方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第二节 排水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第三节 防护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第四节 路面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第八章 对本工程的建议1、关于文明、安全施工的建议2、关于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建议3、关于加强设
3、计部门施工期服务的建议4、当进度与质量发生冲突时的建议5、承包人的分包问题6、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项目建设按合同工期开工7、项目管理模式8、关于混凝土构造工程的外观质量的要求9、关于为工程实施提供良好环境的建议10、关于工程投资控制方面的建议11、关于合同管理控制方面的建议第一章 工程概述附件1项目说明一、项目概况 1、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监理项目第一合同段包括:X244、X243、X240、X234、X241、X310、X983、X235、X236、X884、X885、X238、X249共14条县道公路,总长201.769公里),技术标准为一、二级公路。2、养护内容维护包括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
4、凝土路面、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路肩、边坡、各种井盖、公路排水系统、路侧石、路缘石、花基石、边沟(含暗沟)、涵洞(进出水口、洞身)、挡土墙(沟缝、批面)、路基边坡面、边坡散落台、截水沟、公里碑、百尺桩、桥梁非结构性养护项目(行车道、栏杆、防护栏、伸缩缝、泄水管、锥坡护坡)等;维护包括公路交通标志、公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隔离设施、防眩设施等:二、公路养护1、公路养护项目工作内容 (1)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根据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负责本区域公路(包括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路肩、边坡、
5、各种井盖、公路排水系统、路侧石、路缘石、花基石、边沟(含暗沟)、涵洞(进出水口、洞身)、挡土墙(沟缝、批面)、路基边坡面、边坡散落台、截水沟、公里碑、百尺桩、路树、公路绿化、桥梁非结构性养护项目(行车道、栏杆、防护栏、伸缩缝、泄水管、锥坡护坡)巡查工作,负责将巡查资料进行建档,每半个月报发包人一次;如发现问题,负责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警示,并进行拍照丈量,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照片和呈报表; (2)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根据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的内容和
6、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护任务。若有特殊原因(天气等),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延迟修复时间。(3)在养护保质期内,出现质量及被盗问题,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无条件进行返工。(4)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按相关要求每半个月向包人提交养护计划申请,并组织人员对上月施工完毕的养护项目编制结算材料,报市财政局审查。2、公路养护的总体要求: (1)在养护期间严格执行但不限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
7、全设施设计细则等规范细则的要求,确保各项公路完好,行车畅顺。(2)严格执行单不限于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质量管理规定、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工程质量质量验收标准等规章制度,必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以及有关部门组织的突击检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发包人所分配的工作。(3)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且应按发包人以及有关部门的要求,配备相应关安全警示标志及设施,养护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养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必须认真负责,并注意安全操作,如发
8、生任意外,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负责处理机一切费用,概予发包人无关。(4)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为员工购买保险手续和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5)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6)在合同期内,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独自承担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发包人无关。(7)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排除的养护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及技术水平,
9、熟悉养护项目所需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能力完成公路养护工作。(8)施工过程中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必须根据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实履行好各项职责。(9)保证养护项目完成后达到但不限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要求及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中的养护、维修服务条款的要求。 3、技术要求 (1)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做好每日24小时内至少一次的巡查工作,接收群
10、众投诉,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处理。日常养护工作应避免在日间和交通繁忙时间进行,施工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9:00时至凌晨5:00时,施工前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养护工作量,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迟)养护时间的,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可报请发包人批准;所以公路设施因各种原因被损坏或被盗,一般在12小时内修复(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涉及抢险(修)等情况,应在2小时内排除险情。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迟)养护时间的,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可报请发包人批准。(2)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应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养护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
11、措施,进入养护作业现场的人员,必须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养护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车身两侧应注有“公路养护”字样,其规格、颜色、品种、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道路作业交通标志GA182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3)公路的养护及修复质量按照但不限于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执行。(4)管理服务合同终
12、止时,公路养护承包管理单位必须向发包人移交全部档案资料。4、质量保证:(1)公路养护承包管理单位应建立并实施符合项目各项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如因质量问题活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自身管理的原因使得公路养护项目工作受到影响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概由公路养护承包管理单位承担。(2)在管理服务和他生效5天内,公路养护承包管理单位应向发包人提交其项目的方案质量保证手册供发包人审查哦、批准、备案。(3)发包人代表有权在工作时间内进入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的工作地点对其文件和设施与合同有关的质保监查,以便检查其质保手册,质量计划及其它与质量相关的文件的实施情况。4、验收(1)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按照但不限于公路养
13、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规范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如施工与规范要求不相符处,须按发包人要求反工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2)对于隐蔽项目,待项目具备覆盖条件、掩盖条件,并经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参与验收,发包人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
14、,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在限定时间内返工后重新验收。如发包人在验收合格后48小时内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发包人已批准,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可继续施工。(3)公路养护所需要的材料、设备到达现场前,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提交设备材料清单和供应计划,到场后,与发包人共同对设施进行初步清点。设备的到货清点包括测量沥青混凝土温度、材料出厂验收检验合格证。(4)公路养护项目具备验收条件,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发包人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资料和验收报。对发包人活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5)项目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最新验收规范、
15、检验标准且不限于如下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工程质量质量验收标准,按双方签字认可为准,对有关硬件、设备、材料按相关的国标、行业标准和产品说明书为准。(6)本项目使用的材料、机械设备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技术检验部门检测合格,项目验收前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
16、术规范、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等规范要求,现有是缺陷已全部纠正,试运行期满。(7)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在验收合格后在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四份标准的项目资料和竣工图(含电子文档)。假如双方不赞成项目验收结果或验收手段,任何一方都可能将检验结果提交给国家指定的技术监督部门再作检查,双方提出的任何索赔都应一句合同和权威部门签发的证书而定。(8)其他约定:所有养护设施应该至少经过15天的试运行,才能通过验收。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该提供实
17、施本项目的详细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向发包人提供所选用的设备、材料及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及检验证明等。6、保修期及试运行期(1)试运行期从检验合格之日起15天,保修期从试运行期满起6个月。(2)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内,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在接到发包人通知(电话、电传、传真)后2小时之内拍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履行其保修义务或处理紧急养护工作。(3)在试运行期间,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应派人远参与公路养护项目的运行管理及日常养护工作。(4)在保修期及试运行期结束前,发包人对公路养护项目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并通知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
18、。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负担。在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解决了在试运行期内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后,发包人应进行认可并发给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最终验收证书。(5)在保修期内由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养护的公路包括井盖等,由于被盗修复而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公路养护管理承包单位负责。三、公路养护(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本项目公路养护三年估算总值为 8340万 元,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基数以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工程监理项目第二合同段全部养护施工项目相关部门审定的工程预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总和为准。四、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施工监理范围: 东莞市地方公路养
19、护监理项目第一合同段包括:X244、X243、X240、X234、X241、X310、X983、X235、X236、X884、X885、X238、X249共14条县道公路,总长201.769公里)的公路养护管理(含养护管理期内所有养护施工项目的施工、交竣工验收、试运行和保修等)、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结算的有关工作。监理内容包括:公路巡查;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路肩、边坡、各种井盖、公路排水系统、路侧石、路缘石、花基石、边沟(含暗沟)、涵洞(进出水口、洞身)、挡土墙(沟缝、批面)、路基边坡面、边坡散落台、截水沟、公里碑、百尺桩、桥梁非结构性养护项目(行车道、
20、栏杆、防护栏、伸缩缝、泄水管、锥坡护坡)等的维护;公路交通标志、公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设施、防眩设施等的养护。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监理项目的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环保、合同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实施监理。五、监理目标目标:更好地实现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等。(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通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志;(2)进度控制目标:根据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合同的要求暗按时完成各公路养护项目。(3)投资控制目标:以规范的工程监理手段,合理有效地控制公路养护投资,结合自身的工程管理及施工等经验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节省公路养护投资;(4)合同管理
21、:根据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严格监控各养护项目的进度及增加、计算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论证,及时向招标方反馈相关的信息、意见及建议。附件2主要工程数量具体养护工程数量以公路养护管理期内的养护项目及相应工程预算书为准。附件3地理位置示意图另册装订。附件4公路养护管理期及监理服务期公路养护管理期: 2010 年 8 月至2013年 7 月,共 36 个月。监理服务期:涵盖整个公路养护管理期内所有项目的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试运行期和保修期(公路养护管理期 36 个月,养护施工项目的施工期根据养护要求制定,试运行期从养护施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保修期从养护施工项目试运行期满起六个月)。第二章
22、监理工作范围第一节 监理服务内容与工作范围2.1.1 服务要求监理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监理服务的方式为施工全过程监理。2.1.2 组织机构a监理服务机构设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2.1.3 服务范围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范围为:东莞市地方公路养护监理项目第一合同段包括:X244、X243、X240、X234、X241、X310、X983、X235、X236、X884、X885、X238、X249共14条县道公路,总长201.769公里)的公路养护管理(含养护管理期内所有养护施工项目的施工、交竣工验收、试运行和保修等)
23、、监理及交竣工验收和养护管理结算的有关工作。监理内容包括:公路巡查;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路肩、边坡、各种井盖、公路排水系统、路侧石、路缘石、花基石、边沟(含暗沟)、涵洞(进出水口、洞身)、挡土墙(沟缝、批面)、路基边坡面、边坡散落台、截水沟、公里碑、百尺桩、桥梁非结构性养护项目(行车道、栏杆、防护栏、伸缩缝、泄水管、锥坡护坡)等的维护;公路交通标志、公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设施、防眩设施等的养护。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对监理项目的造价、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安全、环保、合同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实施监理。2.1.4 服务目标目标:更好地实现质量控制
24、、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与合同管理等。(1)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标准达到交通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志;(2)进度控制目标:根据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合同的要求暗按时完成各公路养护项目。(3)投资控制目标:以规范的工程监理手段,合理有效地控制公路养护投资,结合自身的工程管理及施工等经验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节省公路养护投资;(4)合同管理:根据公路养护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严格监控各养护项目的进度及增加、计算变更等特殊情况的论证,及时向招标方反馈相关的信息、意见及建议。2.1.5监理服务内容监理内容包括:公路巡查;路基、沥青路面、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安全护栏、防撞栏、路肩、边坡、各种井盖、公路排水系统、路
25、侧石、路缘石、花基石、边沟(含暗沟)、涵洞(进出水口、洞身)、挡土墙(沟缝、批面)、路基边坡面、边坡散落台、截水沟、公里碑、百尺桩、桥梁非结构性养护项目(行车道、栏杆、防护栏、伸缩缝、泄水管、锥坡护坡)等的维护;公路交通标志、公路交通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隔离设施、防眩设施等的养护。2.1.6主要服务内容2.1.6.1 按监理合同要求建立总监办中心试验室;2.1.6.2 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2.1.6.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2.1.6.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
26、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2.1.6.5参加设计交底;2.1.6.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审核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2.1.6.7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2.1.6.8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审核其人员资质;2.1.6.9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2.1.6.10 验收审查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2.1.6.11 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或半成品件的质量;2.1.6.12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2.1.6.13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
27、清单的复核结果;2.1.6.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2.1.6.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2.1.6.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1.6.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2.1.6.18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2.1.6.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2.1.6.20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2.1.6.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2.1.6.2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28、2.1.6.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和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2.1.6.24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2.1.6.25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2.1.6.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2.1.6.27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2.1.6.28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2.1.6.29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2.1.6.30 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2.1.6.31 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2.1.6.
29、32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2.1.6.33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2.1.6.34 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2.1.6.35 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2.1.6.36 组织编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2.1.6.37 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2.1.6.38 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2.1.6.39 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2.1.6.40 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2.1.
30、6.41 签认交工结账证书;2.1.6.42 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2.1.6.43 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2.1.6.44 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2.1.6.45 签认最后支付证书;2.1.6.46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2.1.6.47 按发包人要求完成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各项测量工程;2.1.6.48 其它。根据实施阶段的不同分为2.1.7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求(1) 一般监理
31、工作a.编制监理规划、建立实施细则;b.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c.建立监理的实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d.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e.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2.1.8 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要求a.质量监理;b.审查工程分包;c.审批施工测量放样;d.审批工程原材料与混合料;e.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f.审查施工机械设备;g.审查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h.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i.验收、构配件或设备;j.巡视;j.旁站;k.抽检;l.关键工序签认;m.质量事故处理;n.中间交工验收;o.质量评定;p.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q.熟悉
32、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r.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s.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批准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承包人整改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停(复)工令,经总监办审核同意、业主签认后执行。t.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u.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总监办和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交工证书及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的工程接收工作。v.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一起提
33、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有关措施以避免损失或破坏进一步扩大并监督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实施:2.1.9【工程质量监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2.1.9.1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并责令承包人立即清除出场;2.1.9.2 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2.1.9.3 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使用监理人自身的测试仪器设备,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2.1.9.4 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
34、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及隐蔽工程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2.1.9.5 检查施工方法,审查施工方案和工艺,经与发包人协商后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2.1.9.6 审核承包人的交工验收报告,向发包人转报并提交相关的监理情况报告,参加发包人或期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2.1.9.7 对关键工序和主要工程的重要部位必须旁站;2.1.10 【工程进度监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2.1.10.1 发布开工令;2.1.10.2 按
35、时审查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2.1.10.3 按时审查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2.1.10.4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及时分析原因,找出存在问题的关键环节通知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2.1.10.5 定期(每月)向发包人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及时提出来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供发包人决策。2.1.11【工程费用监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2.1.11.1 按施工合同的
36、规定,核实与计量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费用;2.1.11.2 按合同规定审查、签认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合同要求;2.1.11.3 应严格核对工程数量,并将现场计量的原始记录原件存档备查。2.1.12 【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主要有:2.1.12.1 主持工程开工前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2.1.12.2 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的变更按国家有关规
37、范、定额进行准确的评估后提交发包人审批;2.1.12.3 对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与发包人协商后发出通知;2.1.12.4 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资质、资格及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要及时督促承包人更换,以满足合同要求;2.1.12.5 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人要及时督促补充、更换或停止支付;2.1.12.6 审查任何分包单位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
38、数量报发包人审批;2.1.12.7 督促发包人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2.1.13 【试验、检测监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2.1.13.1监理合同段必须设驻地监理工程师试验室。驻地试验室配备的试验检测设备应满足沥青及沥青混凝土、路面基层材料等常规试验项目的需要。2.1.13.2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的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标准试验是指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2.1.13.3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抽样试验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试验室应按20%的频率独立
39、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2.1.13.4 当施工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随时进行抽样试验。2.1.14 【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职责与权限】按照及中的相关条款执行。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应审查是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开工工程。审查的重点是:2.1.14.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2.1.14.2 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2.1.14.3施工单位的安全
40、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2.1.14.4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2.1.14.5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2.1.14.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助预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2.1.14.7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2.1.14.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2.1.14.9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2.1.14.10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过程中应监督施工单位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有关安全
41、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违规作业时,应予制止;2.1.14.1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落实施工生产技术措施,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2.1.14.12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2.1.14.13分项、分部工程交工验收时,如安全事故的现场处理未完毕,不得签发中间交工证书。2.1.15 【施工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内容】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1.15.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2.1.15.2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旁站中,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制订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有:2.1.15.3是否落实了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人2.1.15.4是否施工人员进行了环保教育;2.1.15.5施工场地的布设师父符合相关环保要求;2.1.15.6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是否健全;2.1.15.7施工现场(含临时便道、拌合站、预制场)和料场等是否洒水防尘;2.1.15.8是否按有关要求采取降噪措施;2.1.15.9材料堆放设置环境的合理性及采取措施减少运输漏洒情况;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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