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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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上海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及时处置本市公路建设各类突发工程事故,提高本市公路工程建设中的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公路工程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加固活动中的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编制本预案。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4、交通建设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5、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6、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13事故分级13
2、1本预案所称的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所涵盖的道路、桥梁、涵洞及相配套的构筑物和大修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的伤亡、中毒、坍塌和财产损失事故等。132根据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按照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其标准为:等级 死亡人数 中毒(重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I级特别重大事故 30人 100人以上 >1亿元II级重大事故 1029人 60100人 5000万元1亿元 III级较大事故 39人 3060
3、人 10005000万元IV级一般事故 12人 30人 <1000万元注:同一等级中,三项指标中只要满足一项即为该等级事故。133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即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重大事故。对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突发事件要加强报告并提高相应等级。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的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应急处置。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3)条块结合,属地管理;(4)先期处置,协同应对;(5)资源共享,平战结合。21领导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市委、市政府是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
4、部署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22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23工作机构231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本市处置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责任单位之一,承担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处置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2)负责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
5、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3)负责实施对公路工程建设前期的工程安全风险预评估工作:(4)负责及参与对公路建设工程事故调查、评估与处理;(5)负责组织编制与修订本市处置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6)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保障和宣传培训等;(7)承担国家交通部和市政府、市建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232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市政府、市建交委根据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应急管理委员会的建议和应急处置需要,视情成立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统
6、一指挥。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市领导确定,其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开设位置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确定,一旦应急处置结束,在报请市应急委批准后,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撒消,转入常态管理。233相关成员单位和责任单位职责(1)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期间治安秩序,组织事故现场(含地面、水上)安全警戒,协助抢救伤员,排除爆炸物和扑灭火灾,必要时启动交通应急配套方案。(2)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路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组织开展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市民防办负责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协助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清洗稀释,并提出处置建议。(4)市卫生局负责在事故现场安全区域设立临时救护点,组织医护人实施现
7、场救护和伤员转运,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收治和抢救伤员,并负责灾后疫情防范和控制;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汇总上报抢救和伤亡情况。(5)市环保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的环境监测,并对事故产生的污染物提出处置意见。(6)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市政局对新闻报道实行集中统一发布。(7)事发地区县政府负责做好事发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和群众疏散、安置及善后工作,提供相应后勤保障。(8)市公路管理处负责抢修相关区域的公路设施,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应急管理。(9)公路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本项目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应急资金预算。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现场处置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监理单位负责核查施工单
8、位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各参建单位应实施先期处置,待应急指挥部成立后,接受指挥。234现场指挥部根据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发展势态,事发地区县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必要时,也可由市政市政局组织有关专业机构开设。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具体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24专家机构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建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主要由公路工程、桥梁工程、燃气工程、工程机械等领域专家组成,并与其他专家机构建立联络机制。专家组参与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预测、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专顼方案的审核,并负责提供应对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决策咨询建议和技
9、术支持。3预警预防机制31信息监测311完善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312根据各类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特征、预防和处置要求,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和项目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收集分析和研判,建立监测预警预防制度。32预警级别与发布321预警级别按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I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和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322预警信息发布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根据市建交委预警的工作要求和程序,按权限适时向有方面或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10、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讯、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告示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323预警级别调整根据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情况,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可视情对预警级别做出相应调整。33预警预防措施331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危险源分析和重大危险性工程施工方案论证情况作出相应预测或预警,并组织落实应对措施进行预防。332一旦进入预警期后,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1)准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2)必要时,向公众发布可能受到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影响的警告或劝告信息;(3)根据需要,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危害
11、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妥善安置;(4)组织应急的专业人员、专家、队伍、装备器材、通信工具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情动员后备人员:(5)调集、筹措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6)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措施。4应急处置41信息报告与通报411建立健全本市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有关单位、社区和市民一旦发现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及时通过“110”报警电话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或通过其他通讯方式向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报告。412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市应急联动中心、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有关单位接到公路建设工程事故报警后,要在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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