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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学方法论 2011年9月,2,所用教材,3,目录,导言 法律方法与法律人第一章 认识法律方法第二章 法律判断的形成过程第三章 法律判断形成的基础方法第四章 小前提的建构及其方法第五章 理解法律行为的方法第六章 大前提的建构及其方法(一)第七章 大前提的建构及其方法(二)第八章 法律原则、一般条款和不确定概念的适用方法第九章 作出法律结论的方法,4,导言 法律方法与法律人,1.何谓法律人 具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自觉进行法律思维、能够有效预防和解决法律争议的职业者。2.定纷止争是法律的业务 对“还还案”、“玩美女人案”、“盗窃人头骨案”、“银行告示案”进行阅读和分析。,5,法律实现的内在过程,
2、价值,规范,事实,立法阶段,守法、执法、司法阶段,法的反思阶段,6,3.法律方法与判断者的价值立场法律方法是否是判断者实现其价值立场的工具,还是可限制判断者的恣意妄为。例:“泸州继承案”4.法律方法与法治中国法治的主要问题是:“法律不能贯彻于生活”。法律方法无助于实现法治,法律方法的用武之地是解决“个案与事实的不对称性”。法治形成需要从外部解决事实与规范的对立。,7,5、本书逻辑:围绕法律判断的形成过程,阐述各过程中的方法。查明事实 寻找规范 涵摄 得出结论,8,查明事实寻找规范将事实置于规范之下(涵摄)得出结论。,法律适用的过程,谁向谁,依据什么 法律理由,主张什么?,第一章 认识法律方法,
3、9,T-R 大前提(构成要件)(法律效果)S=T(涵摄).小前提(待决案件事实)(构成要件)_ S-R结论,10,1.法律方法如何发生1.1 法律方法发生的原因是:事实与规范不对称五种情形:(1)事实可与规范相适应(2)事实可与规范相对适应:“枪支”的定义,11,(3)事实与规范不能相适应 原则性规定、评判性规定、程度性规定、确定性规定存在较大扩张或缩小的余地。如:公序良俗、诚实信用、情势变更、罪刑法定等原则性规定;合理期限、显失公平等 明知、危险等方法用语,12,(4)事实缺乏规范标准 对事实不进行评价,如情谊行为。“法外空间”对事实的法律评价缺失 如学生对处分不服该如 何寻求司法救济。,不
4、堪治疗费安规妙龄少女举牌申请安乐死,13,1986年到2003年17年中,王明成成了“安乐死”问题的核心人物。1986年。王明成母亲已经处于肝硬化晚期且无法治愈,王明成请求主管医生蒲连生为其母夏素文了实施安乐死。检察机关1988年2日以故意杀人罪对王、蒲二人向汉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是为中国安乐死第一案。最高人民法院收到报告后于1991年2月28日批复陕西省高院:“你院请示的蒲连升、王明成故意杀人一案,经高法讨论认为:安乐死的定性问题有待立法解释,就本案的具体情节,不提安乐死问题,可以依照刑法第10条的规定,对蒲、王的行为不作犯罪处理。”其后,1991年4月6日,汉中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宣
5、告蒲、王无罪,但其行为是违法行为。1992年3月25日,汉中地区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2003年6月,王明成被诊断为胃癌晚期,王明成正式提出安乐死的请求,但被西安交大第二医院以我国尚未立法为由拒绝了。,14,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明成在其母夏素文病危濒死的情况下,再三要求主管医生蒲连升为其母注射药物,让其母无痛苦死去,虽说是剥夺其母生命的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被告人蒲连生在王明成的再三请求下,亲自开处方并指使他人为夏素文注射促进死亡的药物,其行为亦属于故意剥夺公民生命权利的行为,但其用药剂量属于正常范围,不是导致夏素文死亡的直接原因,情节
6、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于1991年4月6日判决,被告人王明成、蒲连生无罪。,15,(5)事实与规范 形式上相适应而实质上不适应如纳粹政府时期适用“恶法”。,1970年12月,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时,在华沙犹太人遇难纪念碑前下跪默哀,对在二战期间被纳粹屠杀的150万犹太人表示谢罪!,16,1.2 事实与规范不对称的原因1.2.1观不能说之一,理性有限:之二,词不达意:核心明确边缘模糊;语言多义;旧语新用1.2.2主观故意说之一,避免法律停滞;第二,无奈的含糊,如:兜底条款;原则性、评判性、程度性等规定的运用对“车”
7、的理解“还”欠款5700元“小姐”、“同志”含义的变化,17,2.法律方法及其体系2.1 法律方法是法律应用中的方法法律应用是一种判断活动法律方法是一种适法性判断适法性判断经由法律方法获得法律方法既实现既有的法律,又续造法律,18,2.法律方法的体系,19,其他著作所列的法律方法:法律推理 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漏洞补充利益衡量,20,法律到底是什么,1882年,帕尔玛谋杀了其祖父。在此之前,帕尔玛知道祖父已立下遗嘱将其定为遗嘱继承人,且知他将获得大笔遗产。但担心新近重新结婚的祖父可能改变遗嘱,帕尔玛便将其毒死。不久东窗事发,帕尔玛被判有期徒刑。于是,死者的两个女儿便提起诉讼,要求遗嘱执行人
8、将遗产交给她们而非帕尔玛。她们认为,帕尔玛因遗产而谋杀被继承人,法律当然不能允许其继承遗产。当时,美国纽约州遗嘱法(主要包含于制定法中)并未规定遗嘱继承人谋杀遗嘱人后可否继承遗产。帕尔玛的律师宣称,遗嘱没有违反遗嘱法的各项规定,因此具有法律效力,帕尔玛是合法的遗嘱继承人,法律不能剥夺其继承权。如果法院支持死者女儿的要求,这便是改变遗嘱且将法院自己的道德信念顶替了法律。,21,格雷法官认为,除非存在有关制定法字面语境的其他信息或有关立法者主观意图的其他信息,否则法官必须逐字逐句地解释制定法。经过这样解释,可以看出,真正的遗嘱制定法并不将谋杀作为一种例外情况排除在遗嘱继承之外。这种解释看似机械,实
9、则慎重。因为,尽管死者如果知道帕尔玛试图毒害他,可能会改变遗嘱将遗产留给两个女儿,但是,死者也可能即使知道帕尔玛的企图,仍然愿意将遗产留给帕尔玛,因为他可能认为只有帕尔玛是其家族传人,女儿不是。此外,如果帕尔玛因谋杀犯罪而失去继承权,则他要遭受服刑之外的进一步的惩罚。然而,惩罚犯罪必须应由立法机关事先规定,不能由法院事后追加,这是一个重要的司法原则。因此,格雷法官支持帕尔玛胜诉。,22,伊尔法官认为,立法者意图的某种东西就像存在于制定法字母中一样,存在于制定法中。反之,如果不是立法者意图的某种东西,则即使存在于制定法字母中,也不存在于制定法中(注意:他将制定法字母与制定法区别开来)。设想纽约州
10、立法者在制定遗嘱法时会有谋杀者可继承遗产的想法,是十分荒谬的。因此,真正的制定法并不包含允许谋杀者继承遗产的内容。他强调,不应在孤立的历史背景中解释文本中的制定法,而应根据法律的诸种一般原则构成的宏大背景解释文本中的制定法。法官应使制定法的解释尽可能地符合法律设定的一般司法原则。而且,由于制定法是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其解释便应使法律体系在原则上是一致的。他指出,其他法律都尊重一个原则:不应从自己过错中获得利益。所以,制定法应被解释为否定谋杀者有权继承遗产,法院应当判决剥夺帕尔玛的继承权。,23,纽约州法院最终判决帕尔玛败诉,理由是:在“必须遵守合同约定”条文的背后,可以发现“诚实信用”原则;在“
11、不得伤害他人”条文的背后,可以发现“保护个人权利”的原则;在“继承遗产”的条文背后,存在“不得有过错”的原则。这些原则是更高层次的法律,谁违反了这些原则就将产生对谁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从法理上说,帕尔玛应败诉,24,启示法官应该严格依法办事,但仅仅依法办事还远远不够第一,法律的具体规定是有限的,而变动不居的客观物质世界是无限的,法律适用不仅要适用法律规则,还要遵循法律的原理、原则、精神。在很多情况下,对法律的条文理解会产生分歧,应当运用正确的法律解释方法,对法律文本的含义作出恰当的立即,包括历史解释。光有法律知识还不够,还必须了解主流的意识形态和通行的价值观念,必须睿智、通达,感悟社会生活感
12、悟人生,才能感悟法律真意。,25,3.法律方法的功能 正确适用法律和创造法律法律方法发生的过程实质是:使事实一般化,将个案向规范提升,同时将规范具体化,使规范向个案下降,并在两者之间来回审视,螺旋式向上发展。,抽象规范,抽象化,具体事件,具体化,不断地相互对照,目光往返流转,26,4.各部门法的法律方法宪法法律方法:主要体现在违宪审查之中。本质是政治决策和价值选择;主要体现在客观目的探究、正当违背法律和漏洞补充方面。例:“陈晓琪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刑法、民法、行政法法律方法之比较,27,4.各部门法的法律方法宪法法律方法:宪法特点:高度的政治性适用宪法政治决策和价值选择的过程适用宪法通
13、常发生在违宪审查等重大 宪政事件之中。法律方法适用上,承担着更多的社会 调适功能,例如: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罗伊诉韦德案,28,刑法、民法、行政法法律方法之比较,29,5.法律方法是否法定法律方法是应用惯例,但也有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125条的合同解释方法;立法法第83条至87条规范冲突解决方法;,30,6.法律方法论法律方法论是关于正确地公正地作出法律判断的学说。包括:法律规范理论 法律渊源理论 具体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的范围:法律解释+N种方法,31,中国古代审判的十大法律方法皋陶的“神明裁判方法”周司寇的“三刺”、“五听”裁判方法孔子的“仁恕论刑”裁判方法李悝的战时“射讼”裁判方法董仲舒的
14、“春秋决狱”裁判方法狄仁杰的“断狱如流”(速裁)的裁判方法宋慈的实验检验裁判方法海瑞的“就弊”裁判方法马锡五的“巡回”亲民裁判方法宋鱼水的“胜败皆服”裁判方法,32,“春秋决狱”判例一甲无子,拾道旁弃婴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董仲舒曰: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之子,蜾赢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而不当坐。,“春秋决狱”判例二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剑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与其父而卒,君子原
15、心,郝而不诛。甲非虑所谓殴父,不当坐。,33,电脑是否能够代替人脑量刑?2006年,山东淄博市淄川区法院研制了一套“电脑量刑”的法律软件。输入案件的具体定罪情节,电脑就能判决出一个刑期。有人支持电脑量刑,认为可以防止法官滥用权力,避免同样案件由不同法官审出“不同结果”的弊病;但也有人质疑说,永远没有完全相同的个案,这正是允许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所在。让程序化的电脑来处理千变万化的案件,只能是司法的退步。对于电脑量刑的孰是孰非,律师、检察官和法学专家对此发表各自的看法。同学们,请你们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34,7.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1)使
16、用法律方法的主体是“法律人”(lawyer);(2)法律方法仅指法律适用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3)仅指在法律领域中具有独特性的方法。法学方法:是以法和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方法,是认识法律规范法律的研究方法,35,西方三大法学流派,自然法学-应然法-理想与价值-价值研究方法 分析法学-实然法-律令与技术-逻辑语义方法社会法学-社会事实-功能与实效-社会实证分析,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研究,张文显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36,应然的法正义的法理性的法,法理学研究法的三个层面:价值、规范与事实,现实的法社会的法行动的法,实在的法规范的法纸面的法,价值,规范,事实,37,8.法律思维,思
17、维:广义上的思维是指人的各种精神活动,关涉想法、概念、判断。法律思维 指人们建构规范并将规范应用于事实病作出判断时的精神活动方式。,38,法律思维之十大要义合法性优于和道德性普遍性优于特殊性复杂优于简约形式优于实质程序优于实体严谨胜于标新谨慎超于自信论证由于结论逻辑优于修辞推理优于描述,郑板桥,39,第二章 法律判断形成的过程,1判断力对法律人的意义2处理事实和提出案件问题3寻找规范4分析事实构成5建构大前提6涵摄7作出结论,40,1.判断力对法律人的意义判断:就是对事务进行肯定或否定的 思维方式。法律判断:是应用法律所产生的肯定性或者否定性的判断。应用法律就是作出判断,法律职业就是一种判断性
18、工作,法律人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判断力。案例一:列车抢劫案案例二:超速违章案案例三:公鸡伤人案,41,处理事实和提出案件问题,寻找规范,分析事实构成,构建大前提,涵摄,作出结论,往返流转,往返流转,往返流转,法律思维的判断步骤,42,2.处理事实和提出案件问题事实是一种客观存在状态:事实分:自然事实、证明事实、法律事实自然事实:即客观事实,是既存的已发生的事实。证明事实:是通过各种手段所证明的事实。法律事实:为法律规范所评价的证明事实。举出自然事实、证明事实、法律事实的例子。“莫兆军案件”,43,提出案件问题:表述形式:法律关系的性质与纠纷的形式。能否准确提出案件问题考验法律素养。-刑事案件的问题
19、: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应受何种刑事制裁。行政案件问题:是否构成行政违法,构成何种性质违法,应受何种行政制裁。民事案件问题: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担何种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案件问题,参见P42-43.,44,3.寻找规范3-1 法源确定事实和寻找规范是关联在一起的。法律寻找法律规范实则涉及全体法律制度,涉及到法源问题。法源是指法律的表现形式。通常分为直接渊源和间接渊源(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45,3-1-1 直接渊源直接渊源包括:A.制定法:制定法包括国际条约和一国的规范性法律文件。,46,司法解释是指“两高”就法律适用作出的解释,司法解释在我国法律渊源中有重要作用,包括
20、:“解释”-对审判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某一法律或者对某一类案件某一类问题应用法律的解释。“规定”-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工作需要所制定的司法规范和意见。“批复”-对高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就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回复。“决定”-修改和废止司法解释的形式。请同学课后阅读三个“解释”、“三个规定”、“三个批复”、“三个决定”。,47,48,B.判例法以判例为表现形式的法律,判例在英美法系国家为直接渊源,在大陆法系国家为间接渊源。例如:麦克弗森诉别克汽车公司案(美国1916)判例法与制定法的关系。,49,法律规则,事实构成,法律结果,事实构成,法律行为,社会事件,自然事件,善意行为,合法行为,恶
21、意行为,违法行为,肯定评价,否定评价,法律规则结构图,50,3-1-2 间接渊源A.习惯法-行业规范:B.法理(法学家法)C.章程、合同、协定D.技术标准,51,3、法律渊源的顺序直接渊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的行政解释。参照渊源:行政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规章制定机关作出的与规章具有效力的规章解释。参照:参照之前需要审查规章是否违法。,52,4.分析法律规范(事实构成),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两大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事实构成(行为模式+法律后果)行为模式:是法律规范中规定行为规则的部分,有
22、三类:A允许(可为),授权性规则B禁止(禁为),禁止性规则C命令(必为),义务性规则法律结果: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作出符合不符合行政模式的要求是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分。社会规范对人们行为的评价:提倡、反对、允许、禁止,53,4-1 规则与法条的关系一个条文一条规则数个条文一条规则刑法法条竞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重法优于轻法民法条文竞合:侵权与违约责任的竞合行政法条文竞合:一事不再罚原则,54,4-2 规则冲突及其解决(立法法第78条88条),A.同位阶法律,B.异位阶法律,55,5.建构大前提,建构大前提是指建构具体的适合个案事实的大前提。如刑事“眼球案”中,存在两个法律问题如民事“公鸡案”中存
23、在的法律问题如行政法“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问题 只有将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案件时,法律规范才具有活 力和意义。从另一个意义上理解:“法律的生命从来都不 是逻辑,而是经验”。,56,涵摄就是将具体案件事实置于法律规范之事实构成之下。涵摄的三个阶段:(1)对法律事实构成进行分解(2)对个案事实进行分解(3)将个案事实归入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 如著名的三段论: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 苏格拉底是人 苏格拉底是要死的,6.涵摄,57,许霆案件的涵摄问题此案的争议焦点是:第一,许霆的行为是不是秘密窃取行为;第二,ATM是不是金融机构;第三,量刑是否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前两个问题是涵摄问题,即许霆之行为是否被刑
24、法264条之“禁止盗窃金融机构”之行为模式所涵摄;后一问题涉及量刑问题,关乎法律论证。,法律人作出“外行”评价是很不专业的事情。“三思而后言”,58,第三章 法律判断形成的基础方法,1.何谓基础方法2.演绎3.归纳4.设证5.小结6.类比7.论证8.诠释,59,1.何谓基础方法基础方法指在建构大前提和小前提及作出结论中共同使用的方法:,60,2.推论与亚推论推论:从某些特定的前提中引出必然性结论的思维活动。从规则到案件,从案件到结论均为确定。亚推论:归纳、设证归纳:从案件到结论是确定的,从结论到规则是不确定的。设证:从结论到规则是不确定的,从规则到案件是确定的。,61,何谓“设证”设证推理(又
25、称溯因推理)是由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皮尔斯创立的一种逻辑形式,这种推理从已知的某个结果出发,试图确定与其相关的解释,所以常常被称作是寻求最佳解释的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设证是仅仅从个别特征的相似性就推导出另一个未知的特征的相似性。其结论是不甚可靠的或然性逻辑。不象归纳和演绎那样能够总结出固定的逻辑形式。设证法在法律运用中多用于刑事侦查。,62,3.“实质推理”非推理而是权衡我国法理学教科书将法律推理划分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辩证推理),实质推理的前提条件是:(1)法律规范和事实无法确定;(2)形式推理得出的结论“不公”,如“合法”与“合理”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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