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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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编号:XHZFCG-2014-Y-60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二一四年九月十二日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采购机构,就“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XHZFCG-2014-Y-602、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3、招标内容: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
2、项目方案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1)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2) 计算机网络系统;(3) 安全防范系统;(4)校园背景音乐系统;(5) UPS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6)室外LED屏;(7)会议多媒体;(8)舞台系统;(9)投影系统等。具体包括:结合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相关验收和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
3、织实施能力,并具有相关项目实施的经验,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领取标书时间: 2014年9月12日起至2014年9月22日止(均为工作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7、领取标书地点: 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8、获取标书文件方式:到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后免费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在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本项目而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文件)。9、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
4、件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10、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11、开标时间与地点:201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12、联系人: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唐玉华,联系电话:13958106011,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陆旗,联系电话:0571-88156327,传真:0571-88156327。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二0一四年九月十二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
5、 附 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项目名称: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西湖区翠苑三区165号)及其指定地点一、 项目综述: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方案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1)结构化综合布线系统;(2) 计算机网络系统;(3) 安全防范系统;(4)校园背景音乐系统;(5) UPS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6)室外LED屏;(7)会议多媒体;(8)舞台系统;(9)投影系统等。具体包括:结合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自行深化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相关验收和维护等。详见招标文件。二、 建设原则:三、 智能化弱电系统建设按照“先进、主流、
6、可靠、安全、开放、实用、性价比高,符合用户单位的采购要求”的原则实施。四、功能需求与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五、项目实施时间:本项目总施工期1个半月(合同签订后5天内对所提供图纸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工程实施文档,向采购人提供上述文档并需经采购人审查通过,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合同签订40天以内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到货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系统集成等,并完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系统培训、试运行正常3个月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六、系统维护期(质保期):所有设备及配件要求提供原厂商不少于3年(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7、起计算)724免费现场技术服务和质保,软件产品的保修执行原厂商的标准保修服务和投标人的承诺,维护内容包括免费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系统的开发、集成,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七、技术支持期:在系统使用的所有时间范围内,提供多种方式的运行技术支持,特别是新应用的添加和开发。八、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180万元。2合同名称: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校园智能化弱电系统工程项目采购合同3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4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进账单的形式缴至西湖区政府采
8、购中心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杭州市西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会计结算中心,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帐号:77088100000715-0047),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商务报价文件壹份。6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7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二)。8开标时间:2014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地点:杭州市竞舟路228号(杭州市
9、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二)。 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陆旗,联系电话:0571-88156327,传真:0571-88156327。9标前会(实地勘察)时间: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地点: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西湖区翠苑三区165号)联系人:唐玉华,联系电话:13958106011。 10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注:1、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一、总 则1. 项目说明1.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2用户单位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市西湖区政
10、府采购中心为采购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1.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等证明)。1.4 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1.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
11、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定义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公开招标”第4条。3.2 设备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品、手册、安装光盘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3.3 集成系指中标人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将各个分离的货物、功能和信息等软硬件设备集成到相互关联,并构建计算机
12、信息系统,以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包括应用软硬件平台转换、新增功能开发、集成和安装调试等。3.4 培训系指中标人按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操作使用培训、系统管理培训和其他相关培训等。3.5 服务系指合同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运输、装卸、仓储、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支持和交付使用后质保期内应履行的售后服务等义务。4 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5工程服务范围5.1设备及相关资料的提供提供的设备及相关材料须包括以下服务工作(但不限于)内容: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要求,进一步优化需求分析和设计(中标人所有针对原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需经采购人书
13、面认可)、出具施工图,并细化系统建设计划、目标任务书和测试验收方案等,并送交采购人审核。深化内容不调整费用,供应商必须充分考虑风险综合报价。2)设备样本和使用操作说明书。3)中标人须提供设备的详细成套供货清单(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修仪表、易损件的清单等)。4)在设备到货后采购人应派员到工地进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更换,该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5.2安装5.2.1施工职责1)供应商必须全面执行和承担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负责合同项目的施工与维护。按合同规定配备所需的人员和机械设备,保证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遵守有关
14、法令、法律及各项规定。供应商授权的代表和他委派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供应商处理日常工程现场施工、维护工作。在工程施工中,供应商应服从采购人委派的代表或项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有责任与采购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按时交换工程施工和设备技术数据及资料。2)供应商在接到开工令(以通知书发出日期起)3天内进场开工。5.2.2施工管理1)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应即做好施工前准备工作。2)开工前供应商必须进一步对设计文件进行现场核对,在充分了解设计要求和核对现场后,编制施工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工程用款计划。3)为保证良好的工程质量、计划进度,供应商必须对每道工序进行认真的检
15、查、测量和调试,填写好当日的施工日记和各种记录,以备工程随时检查。4)在施工中供应商对其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善或过失造成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其责任概由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支付任何费用。5)施工中应积极配合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的其他相关建设工作,并在施工组织方案中得以体现。6)项目经理等人员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人员配置一致。5.3安装、调试及试运行1)供应商应派遣有丰富同类工作实践经验(必须出具相关项目经验的证明)的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直到保证正常稳定运行。2)在调试期间,供应商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测试、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式应由采
16、购人认可后方可执行。供方参加测试、调试过程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责。3)设备试运行需在政府有关部门及采购人的工程技术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试运行过程中需连续72小时以上的保证测试,如果一次保证测试达不到合同功能保证的规定,供应商应在10天内自费修正/增补再次进行保证测试,如果仍无法满足合同功能保证规定的水平,采购人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修正/增补,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5)保证测试的项目,保证测试的内容应包括本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仪表、电气等组件的正常、系统的稳定、及各项操作指标达到要求。6)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以交接点为界,由供应商连接调试。5.4验收1)运行期满各项指标达
17、到设计要求,由采购人组织或邀请相关的专业测试管理机构向供应商签发验收合格证为准。验收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2)运行结果符合合同要求。3)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发现的问题已被排除,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所有合同中规定的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都已提交。5)各系统及设备在交由采购人使用前要通过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验及测试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不能一次性通过测试验收,后续测试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6)整套设备图纸及技术文件都已提交并得到接受。主要包括:A.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及按国家安全检测规定批准文件等出厂报告。B. 设备和备品管理
18、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C.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D. 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等,包括管道、电缆接入详图。E. 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F. 有关标准,规程规定应提交的技术文件、资料。G. 完整的操作维护手册。H. 竣工申请报告。5.5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5.5.1技术培训投标人应对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至少4人)提供设备操作维护、机房管理等培训,具体的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费用等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采购人有权选择是否参加。5.5.2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
19、,为更好的做好项目的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指定留有一名技术工程师(费用可列入报价),负责项目的现场维护,具体人员由采购人在中标人项目实施人员中指定。2)投标人的维修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维修点地址,以及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如设备发生故障而驻现场工程师不能立即解决的,投标人能在接到故障通知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5小时内解决问题,24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提供备机,保证用户单位的使用。如没有按时解决问题或提供备机、备品,采购人可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供应商支付。3)投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设备提供至少3年的质保期(如厂家出厂质保期超过三年的,
20、以厂家出厂质保期为准),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原厂证明。4)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设备常规检查和维护。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5)备件供应供应商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并承诺此清单价格在五年内有效,以不高于清单所列价格或不低于清单所列优惠率供货。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21、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6.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供应商登记注册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时,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上进行登记注册。一旦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若在中标公告发出10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招标人可以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二、招标文件
22、6. 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7. 招标文件的解释7.1标前会。采购单位于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在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苑三区165号
23、,联系人:唐玉华,联系电话:13958106011)召开标前会,时间半天,由采购单位介绍相关情况,安排潜在投标人察看现场,解答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向采购单位领取施工图纸,请各潜在投标人准时参加。7.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2014年9月23日下午 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杭州市翠苑第二小学)提出,采购单位与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7.3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7.4 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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